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上通行的税收规则。 我国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对出口货物分别采取免税并退税、免税不退税、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不同的税收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2)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与上述第1项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主要是报关出口的增值税、消费税应税货物,一般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凡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作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1)下列企业出口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给予免税并退税。
①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②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上述企业出口的货物如果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则不给予免税并退税的优惠。
(2)特定出口货物。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不具备货物出口条件,但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这些货物主要有:
①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②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③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⑤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⑥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
⑦对港澳台地区贸易的货物等。
(1)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①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②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③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上述企业出口的货物如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则不给予免税、退税的优惠。
(2)下列出口货物,免税但不予退税:
①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③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④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拨调的货物;
⑤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等。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等。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5%、9%、11%、13%、14%和17%六档(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①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相关法规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②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③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2)计算实例。
【例2-15】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9年6月的有关经济业务为:
①当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51万元;
②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收款234万元存入银行;
③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
④已知5月末留抵税款4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解答】 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分步计算如下:
①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3%)=12(万元)
② 当期应纳税额=200×17%-(51-12)-4=-9(万元)
③ 免抵退税额=300×13%=39(万元)
④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9(万元)
⑤ 因为: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故:当期免抵税额=39-9=30(万元)
【例2-16】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9年8月的有关经济业务为:
①当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68万元;
②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③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
④已知7月末留抵税款4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解答】 该企业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分步计算如下:
①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3%)=12(万元)
② 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12)-4=-43(万元)
③ 免抵退税额=300×13%=39(万元)
④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39(万元)
⑤ 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⑥ 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43-39=4(万元)
(1)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①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
②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如下。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5%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5%
③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2)计算实例。
【例2-17】 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3 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3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69 000元,退税率13%。请计算其应退税额。
【解答】 该公司的应退税额=69 000×13%=8970(元)
【例2-18】 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100打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4 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25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10 000元。请计算其应退税额。
【解答】 该公司的应退税额=4 000÷(1+6%)×5%+10 000×5%=688.68(元)
2009年1月1日在全国推出的增值税转型,是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它启动中国经济新一轮增长,在全社会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的形势下,它是一项拉动宏观经济增长的重大利好政策。增值税转型到底会对企业产生哪些财务影响呢?
一、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1.增值税转型增加企业盈利
增值税转型将减少企业税收支出,直接增加盈利水平。增值税转型在宏观经济繁荣时,企业受益幅度较低。而在经济下滑时,如果企业机器设备投资额较大,则增益较明显。
增值税转型作为强大的政策推动力,能够直接减少企业的增值税支出,直接增加盈利水平。同时,由于增值税转型会降低新增固定资产每期提取的折旧额以及企业管理费用,虽然造成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但企业净收益和税后收益率明显提高。因此,增值税转型不仅直接减轻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而且对企业经营收益影响也是重大、直接和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收益能产生如此明显影响是非常难得的。
2.增值税转型降低资产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行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不一样。在生产型增值税中,由于购进增值税不能抵扣而只能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导致资产价值增加。又由于增值税不能抵扣,从而导致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明显增加。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投资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值税额明显降低。同时,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不再包含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相对明显减少,从而导致企业计提折旧额减少,推动企业盈利水平提升。因此,增值税转型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还能够帮助企业保持一种稳健的财务结构。
3.增值税转型提升设备购置当年的现金流量
增值税转型最终通过降低产品销售成本,来提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投资的当年,由于企业可以少缴增值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由于增值税支付的大幅减少而有所上升,但以后各年的现金流量不再受增值税转型的直接影响。同时,投资当年经营现金流量除了受增值税抵扣的影响而大幅度上升外,还有可能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的作用而使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加。但当年投资固定资产对于现金支出的影响一般会高于新增固定资产,使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加。受其影响,融资现金流量中的利息支付也会有所上升。
二、增值税转型的企业财务对策分析
增值税转型是国家实施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应抓住这次历史性机遇,充分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笔者认为,在这次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企业应采取以下对策。
1.采购固定资产应尽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转型会对企业投资产生正效应,使企业存在扩大投资和设备投资的政策激励,从而对企业收益产生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对除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动产以外的购进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用于自制固定资产(含改扩建、安装)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如果购进时不能分清固定资产用途的,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明确购进固定资产的用途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2.采购固定资产必须选择供货商的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必须在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货商之间做出抉择。供货商有两种纳税人身份,即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假定购进固定资产的含税价款为S,供货商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T1;若供货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征收率为T2。则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和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处购进固定资产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为:ST1÷(1+T1)和ST2÷(1+T2)。
(1)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1取值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T2取值为3%时,则有:17%÷(1+17%)>3%÷(1+3%),则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1取值为13%,T2取值为3%时,则有:13%÷(1+13%)>3%÷(1+3%),则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采购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时机的选择
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购进时机。一般来说,购进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期购入,这样在固定资产购进过程中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在一定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则购进固定资产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实现抵扣的现象,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抵扣的幅度。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做出财务预算,合理规划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期分批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资料来源:企业培训网)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增值税是对销售额中的增值额征税。按扣除项目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法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专用发票,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工作涉及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需明确专用发票联次及票样、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要求及开具时限等问题,并对税款认证抵扣和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进行了解。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涉及对出口退税基本政策的掌握,以及对出口货物退(免)税适用范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了解,并且能够进行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学习思考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2.如何划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
3.增值税的税率有几档?低税率适用哪些范围?
4.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发生混合销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什么是兼营非应税劳务?发生兼营非应税劳务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项目?
7.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项目?
8.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有哪些?
9.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形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哪些基本联次?各联次有何用途?
二、案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06年查处的10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主要涉及变造、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这10大案件包括“雷霆一号”专案、北京“兴龙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内蒙古鄂尔多斯“8.24”虚开发票案、宁夏“12.26”案、浙江诸暨部分珍珠企业检查及专项整治、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无锡市金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偷税案、山东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宁波市江东鸿鹄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以及成都“3.1”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北京“兴龙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涉税问题进行检查,发现这家公司2002年至2004年期间为达到偷税目的,采取了少记收入、多列成本等多种手段,少列收入1 130万元、多列成本1 914万元,偷税1 000.82万元。
北京市地税局已对这家公司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补税1 000.82万元,加收滞纳金314.38万元,处以偷税数额1倍的罚款1 000.82万元,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 316.02万元。鉴于这家公司的偷税行为已涉嫌犯罪,北京市地税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
税务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何书文及其同伙在内蒙古、河北、陕西用化名注册了利发羊绒裘皮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2003年3月至2005年8月期间,在无任何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5 108份,金额2.44亿元,抵扣进项税额3 176.5万元,为他人共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2 538份,金额2.05亿元,税额3 490.7万元。
要求:请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案情及其处理、处罚规定;了解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能力训练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 000元,税款85 000元;
(2)当月销售服装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取得销售额800 000元,开出普通发票2份,取得销售收入117 000元;
(3)设计并加工老年练功服 100套,赠送给老年活动中心,每件练功服的生产成本 30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7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其中20%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
(2)购买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 000元,税款34 000万元;
(3)销售商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 000万元,收取包装物租金9 360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各种中式点心。2009年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本月销售中式点心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 000元;
(2)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加工的食品一批,应支付加工费4 000元(不含税),加工食品已验收入库,并收到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80元,款项已支付;
(3)购进面粉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 000元,税款13 000元,支付运输费用4 000元,建设基金100元,取得运费发票;
(4)因仓库管理不善,部分库存面粉霉烂,经盘点损失面粉20 000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4.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600 000元,关税6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进口货物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某生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11月份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 400元,款项已支付,材料入库;销售货物一批,开出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104 000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