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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绪论:历史的遗产

第1章
历史的遗产

当代中国是由历史的中国发展而来的。由于东到大海、西至高山、北抵大漠的地缘因素,中国古代文明在亚洲东部独立发展,形成了与西方古希腊罗马文明以及印度文明并驾齐驱的中华文明圈。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我们的祖先开疆拓土,逐步形成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王朝。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团结,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先秦时期,中国就产生了关于国家关系和对外交流的各种观念。其中,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正统思想对历朝封建统治者和当代中国,均产生了历史的或现实性的影响。

一、中国古代的疆国观念与外交思想

1. “中国”的由来及其疆域的变迁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中国”的概念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由最初的华夏到由汉族和其他民族建立的王朝所统辖的地区,从近代开始才专指整个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共有的国家为中国。 我们是如何理解历史上的中国这个问题呢?现在一般而言,它是指清朝完成统一以后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前的清朝版图,“具体说,就是从十八世纪五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鸦片战争以前这个时期的中国版图作为我们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所谓历史时期的中国,就以此为范围。不管是几百年也好,几千年也好,在这个范围之内活动的民族,我们都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在这个范围内所建立的政权,我们都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权” 。边疆,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它首先是一个地理概念,是指一个国家比较边远的靠近国境的地区或地带。但同时它还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而逐渐统一和固定下来的;边疆还具有民族和文化方面的含义,因为在整个中国历史上边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它和中原地区在文化上有很大的差异。从秦朝以来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出现了一系列由汉族建立的中央王朝和其他少数民族所建立的王朝,其中也出现过多次全国统一的局面,但是每个统一王朝的疆域都不一样,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如何界定中国的边疆。中国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对历史上中国疆域问题的认识在当代中国史学界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他在《对历史时期的中国边界和边疆的几点看法》中着重阐述了这一观点:某一历史时期的中国边界不等于这一时期中原王朝的疆界,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混为一谈;所谓中国的边界决不能仅仅是指中原王朝的边界,而应该包括边疆其他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的边界,其他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他还强调,“我们一定要建立起这么一个观念,边疆地区有时不在汉族政权统治之下,也是中国的一部分,因为从整个历史看起来,它是中国边疆地区的区域性政权”。他在《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一文中充分阐述了处理中国历代疆域的两个原则,第一,“我们是现代的中国人,我们不能拿古人心目中的‘中国’作为中国的范围;第二,我们既不能以古人心目中的‘中国’为历史上的中国,也不能拿今天的中国范围来限定我们历史上的中国范围。我们应该采用整个历史时期,整个几千年来历史发展所自然形成的中国为历史上的中国”。

第一,秦汉时期的疆域。

秦汉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和发展阶段,也是中国疆域核心地区明朗化的时期。秦汉王朝的统一和致力于对边疆的开拓,为我国版图的边疆的形成起了基础性的作用。秦的最大功绩就是灭六国完成统一。秦的疆域在东北到达了辽东半岛和朝鲜半岛西北部,北部到达蒙古高原,西部到达今甘肃东部、四川、云南一带,南部到达大陆南端。汉朝在继承秦朝版图的基础上,疆域又有所扩大。汉朝的西部边疆扩展到河西地区,东北边疆到达朝鲜半岛,在东南边疆,汉在完全继承秦的东南边疆之后又略有发展,使东越、南越连在一起。秦汉王朝的边疆政策主要是密切华夏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首先是重用少数民族的首领。秦国对归附的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仍保留王、长的称号;汉朝的统治者通过封王、封侯来维护统治。其次是大量提拔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担任边疆地区的地方官。较多的少数民族上层人物被封为侯爵,或在中央及地方政府担任官职,一方面起到保持边疆地区的稳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强了华夏族和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了解,进一步密切了多民族国家的内在联系。

秦朝在领域的核心地区设立了郡县。郡县制度是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广泛推行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 ,以后又开辟了新的地区,增设桂林等3郡。西汉因袭秦制,但又恢复了部分分封制残余,实行以郡县为主,兼以侯、邑的行政管辖制度,但政治上仍是统一的。秦汉的郡县制,不仅推行于中原华夏族居住区,而且也设置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秦朝在边疆则设立属邦、属国,它对归附的较大少数民族、部落,实行另一种管辖形式,称属邦。汉朝为避高祖刘邦讳,改为属国。邦、国古代通用。东汉朝廷建立以后,不仅承袭了西汉所设的属国和属国制度,而且还加以发展,特别是汉安帝时期,国内民族矛盾激化,许多地方发生了少数民族的起义、暴动,汉朝为了巩固统治,在已设立郡县的地方,将郡内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划分出来,设置属国。这类属国,与郡同名,“稍有分县,治民比郡”。这两种机构是并行的。此外,汉朝还设置都护、中郎将、校尉,管理更大范围的少数民族地区。

第二,隋唐时期的疆域。

隋唐两朝,中国成为继秦汉之后经过长时间的分裂而诞生的更加繁荣富强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其经济之兴旺,文化之辉煌,都是此前任何时代都无法企及的。隋朝的疆域东北抵辽水下游,西北到青海西部,北至今内蒙古河套,南到海南岛。唐朝的边疆在隋朝的基础上又有所扩展,东北到达黑龙江以北的外兴安岭,西部到达新疆以北的今中亚地区,南部到今天的越南。中国之所以能出现这样繁荣的景象,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这两个朝代,尤其是唐朝在治理边疆方面所表现的超越前人的高明之举,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各族人民有一个比较安定的从事生产与交流的环境,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此外,隋唐两代的由盛转衰,也与边疆政策的失误有关。因此,研究隋唐时期的边疆政策,对于认识当时历史的盛衰变化及其原因,有重要意义。

在各民族文化交流方面,这一时期的政策是非常开放的。一方面,唐朝几乎是无保留地向边疆地区传播中原的先进文化技术。如唐朝与吐蕃和亲的公主在入藏时,都携带大量的经史、佛经、历法、医药以及工匠、侍女等,从而使酿酒、纸墨及纺织技术等传入边疆。与此同时,中原文化广泛吸收边疆地区的文化。唐代是中国古代文化最辉煌灿烂的时期,这与当时比较开明的文化交流政策和对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的吸收是分不开的。隋唐两代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段辉煌时期,其昌盛局面的形成与其边疆政策是不可分割的。唐朝的统治者克服民族优劣的褊狭,尊重少数民族的人格与风俗,以怀柔、羁縻为边疆政策的核心,根据边疆各地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辖方式,使中国出现空前的繁荣局面。

第三,宋元时期的疆域与边疆策略。

宋朝时期,中国的边疆出现了有别于其他朝代的特征,即所谓的南北分裂时期。宋朝的疆域相对来说比较小,限制在中原和江南,在边疆地区出现了几个势力强大的民族政权,辽、宋、金、西夏多元并存。由于北宋的势力相对来说较弱,北宋对边疆的政策也主要体现在:对北方和西北势力较强的少数民族政权采取结盟和安抚的政策;对西南的吐蕃、大理等一些势力弱小的政权采取比羁縻相对宽松一些的政策,对这些民族政权的首领进行册封,建立密切程度不一的朝贡关系并互派使节进行往来;对南方的少数民族继续采取“顺俗而治”的羁縻政策。总之,宋对边疆的诸项政策,并非都是由宋朝首创,而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不同,宋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了许多新内容,或是根据情况的新变化,对某些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充实。

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史上,元代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蒙古族建立的元朝,结束了几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新的大一统。元朝的疆域北部扩展到整个西伯利亚,西部到达今天的中亚地区,并且首次把吐蕃纳入王朝的版图之内。元朝推行了有利于巩固全国统治的一系列政策,与以前相比它的边疆政策也有新的特点:(1)建立和加强中央集权制,密切朝廷与边疆地区的政治联系,通过有效的军政管辖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切实纳入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体系之中。元朝以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代表中央在地方执行集权统治。元朝把边疆地区都划归到行省中,它在边疆地区设置了岭北、辽阳、云南、湖广及甘肃等行省。(2)元朝在边疆民族地区,建立起一套同内地一样的比较完备的行政组织机构,实现了对边疆地区的广泛而直接的管辖。(3)元朝对吐蕃地区的统治采取有别于其他地区的方式。蒙古统治者主要是采取笼络吐蕃佛教上层人士,借助宗教势力来维持统治的政策。元朝不在吐蕃设行省,而是特设一个中央机构宣政院,将整个吐蕃地区作为宣政院辖地。通过宣政院及其所属机构,元朝对吐蕃地区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为达到利用宗教势力统治吐蕃的目的,元朝统治者给予吐蕃宗教领袖十分崇高的地位。西藏与内地有着长时期政治、经济、文化联系,而元朝宣政院的设立使西藏地区第一次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

第四,明清时期的疆域与边疆策略。

明朝的疆域东北到外兴安岭,北部到今天的内蒙古地区,西北到今新疆东部。明太祖朱元璋经历了元代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苦难,继承和发展了历代统治者的外交思想,同时根据明代的国势和边疆状况,形成自己的边疆战略。明朝的外交思想主要可以归纳为“守备为本”、“刚柔并济”、“以夷制夷”三个方面。 “守备为本”指的是以武力为基础,作积极的防备。明朝在继承和发展了唐朝府兵制和元朝禁卫军卫所的基础上,建立了卫所制度,以维持一支强大的军事队伍。“刚柔并济”是我国传统的外交思想,但是明初的统治者真正发挥了这一思想,不是在武力上下功夫,而是坚持“恩抚”。这一思想体现在推翻元朝统治、统一边疆地区、对北元和其他各族的政策之中。“以夷制夷”也是传统的外交思想,但是明初总结了元朝的教训,他们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和民族歧视观比较淡薄,他们认为“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者,皆朕赤子,岂有彼此” 。元朝灭亡以后,蒙古贵族北迁,但他们仍保持强大的军事实力。明朝与蒙古的军事冲突,几乎与明朝相始终。起初明朝使用战争或怀柔等手段以解除蒙古的威胁,在这一目标没达到以后,明朝建立了一套防御体系,同时以封王和互市等手段牵制蒙古。

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疆域东北到外兴安岭、库页岛,北部到今天的外蒙古,西至葱岭,南到海南岛、西沙群岛。清朝的疆域为今天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清朝广泛吸收了历代边疆政策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对近代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以前的朝代中也有过对边疆的开发,但是清朝的边疆开发,人力更多,地域更广,开发的手段更加多样化,这是前代所不能比拟的。清朝对西北地区采取多种形式的屯田,鼓励西北地区的开发,促进西北边疆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

2.大一统的天下观

《诗经》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大一统的观念,在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便已形成了,它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对我国疆域的形成和变化,以及各朝处理对外事务和民族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大一统的天下观是以“天地君亲师”的传统家国伦理为基础的东方国家观,其基本特征就是中央集权的“君主制”或“家长制”。它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在先秦时期,家、国、天下三者各有不同的概念。《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家国’,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这里的家指诸卿大夫天邑,国指诸侯城邦。在奴隶制时代,不仅把天下分为中国与四海,而诸侯亦依此而划分为国与野,国为征服者所居,野为被征服者所居。《尔雅》谓:“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 这样,便形成一个以天子为中心的“领土观”,即由天子统领天下,外及四海,其下是诸侯管辖的城邦,城邦之内为卿大夫治理的家,家之外为四海蛮夷。这种大一统的天下观既是指古代天子对于领土与疆域的一种观念,同时它还含有天子对其他各民族的统治思想。

疆域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既反映了一个中央政权对其领土的管辖权,又反映了不同地区对中央政权所承担的相应义务。中国古代的服事观 正是从这一角度认识疆域的。第一,在中国从诸侯分立过渡到大一统国家产生的前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疆域学说。服事观肯定了单一的政治统治核心的存在及其社会作用。在先秦中国广阔的土地上,虽然长时期存在邦国林立的现象,但是也始终存在着单一的逐鹿中原的政治过程。夏、商、周三个王朝就是依次出现的三个中心。春秋以后,虽然出现了诸侯纷争的局面,但这也只是政治中心转移的表现。战国时期小国的消失,七雄之间的抗争,也是为新的更加强大的政治中心出现所作的准备。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多民族王朝秦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中心转移的成功。第二,服事观反映了由核心逐渐向周边扩散的政治结构,这与先秦社会,特别是典型的分封制社会的总形势是相符的。事实上的治与不治的区别总是相对而言的,服事观所主张的边疆观正是这样一种观点。第三,由五服说到九服说的变化,反映了中央王朝施政范围由小到大的变化。服事观又是大一统前提下中央集权主张的重要思想先导。因为它提倡全国有一个政治中心,这和中央集权的主张是一致的。总之,服事观是一种在古代有着深远影响的政治思想,当人们从地缘政治角度考察时,它同时也是一种处理周边关系的外交思想。

3.华夷秩序论

所谓华夷之说,缘起于我国上古华夏族群的形成时期,它也是一种“内外有别,亲疏不同”的家族宗法观念在我国古代政权处理周边关系的观念上的反映。它所界定的主要是黄河流域,特别是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华夏族群与中国境内的其他族群之间的差异。上古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人口不多,华夏族群在不断发展、壮大,占有黄河流域广大生存空间,并成为各部中最发达、最强大的一个族群。因此将自己生息之地视为文明的中心,而把其他非华夏族群称为夷、蛮、戎、狄,统称为四夷。在夏商时期,有许多邦国是由非华夏族的各部建立起来的。它们与夏、商中央王朝保持着“要服”或“荒服”的关系。从总体上看,四夷分别处于华夏的四周,但实际上它们也是大量地杂居在一起。西周以后,小邦林立的局面趋于结束,与此同时,原居住在中原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或者融合于华夏各部,或者退居于周边地区,随着民族区域界限的日渐清晰,中央王朝统治者对边疆地区问题的核心是四夷问题的认识也就更加明确了。

从古代到近代,华夷观还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自秦朝建立后,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大体上是这样一种格局:人口众多的华夏族(后来称为汉族)聚居于广阔的中原地区,在周边地区散居着其他各少数民族。从秦、汉到唐、宋再到明朝,中原汉人建立的王朝均遇到过由北方(包括东北和西北)少数民族带来的边疆问题。

古代中国,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和传统的中华文化要先进和优越于边疆少数民族的政治和文化。但是由于环境和气候的影响,边疆的少数民族经常进犯中原地区。因此,夷夏大防的思想出现了。夷夏大防,首先要防止以夷变夏,也就是防止“夷狄”扰乱华夏。古代中原地区经常受到边疆民族或政权的威胁,甚至有的王朝被边疆民族或政权所灭。西周灭亡于犬戎的东侵;汉朝一直受到北方匈奴的威胁;唐朝有安史之乱;北宋更是受到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北方有辽国,东北有金,西北有西夏,南宋是被少数民族政权赶到南方,偏安一隅;明也受到北方的威胁。但是这里有两点必须说明:第一,传统的夷夏大防思想主张对夷主要不是防在自然血统上,这与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华夷观里面华夷的主要区别不在自然血统上是一致的。第二,传统的华夷大防思想主张保卫的是中华文化传统,这其中包括传统的政治思想、传统的儒家思想和传统的社会习俗等,并不是简单的维护汉人建立的政权。但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夷夏大防带有不同程度的民族偏见。

但是到了清朝以后,随着疆域和民族问题的重点由国内少数民族为主,逐渐演变为中华民族与境外民族之间的关系,此时夷狄的称呼也就随之从境内少数民族身上转到外国人身上。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华夷观所存在的不足之处。从民族关系的角度去看,它体现出了汉族统治者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民族偏见和民族歧视。从国际关系角度看,缺乏国家平等的观念,这是中国封建统治者以文化和生活方式为标准,按照自己的意志而定的。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这种华夷观成为儒家和社会上的主流观点。

4.古代中国的外交思想

上面我们所提到的大一统的天下观、服事观、华夷观是从一种宏观的角度阐述,下面我们将从外交的角度来认识古代中国的边疆思想。中国古代对外关系的关键也就是如何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周边的关系。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汉族和边疆民族之间形成了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中原与边疆的区别和矛盾。例如秦汉时期的匈奴、隋唐时期的突厥、明清时代的倭患以及葡英殖民者来华等。中央王朝在大一统的华夷秩序下处理对外关系,由此产生了许多对外关系的思想或政策。

第一,以华变夷。

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发展史中,四海一家、天人相应的思想和大一统的观念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们打破了自然血缘关系,对建立中央集权制以及以华变夷思想有重大的影响。在中国古代有着非常广泛的四海一家的思想,如“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因此也可以说,不管是同姓还是异姓,汉族与汉族之间还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都可以是兄弟,都是一家人。在历史上很多少数民族都被认为同华夏有着共同的祖先。此外,历史上有些中原王朝的统治者也有着少数民族血统,如唐朝的李世民。四海一家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秦朝实现了国家的大一统以后,大一统思想逐渐占主导地位。西汉时董仲舒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经常,古今之通谊也。”在中国古代大一统思想不仅是汉族统治者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很多少数民族所追求的目标。比如前秦的苻坚、元朝的统治者、清朝的统治者。以上述思想作为理论基础,以华变夷的外交思想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 多事四夷, 即主张以武力征服为主要手段,然后在边疆地区建立较为稳定的统治。这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外交思想,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有很多统治者都信奉和实践了这一思想,如秦、汉、唐、宋的开国皇帝等。因为在中国古代中原地区经常受到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侵扰,这对中原地区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危害,有时它甚至威胁到中原王朝政权的稳定。对此,统治者认为只有通过多事四夷的活动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危机,以其他方式(如经济影响、和亲结盟等)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从而达到安边利民、安邦兴国的目的。在中国历史上对多事四夷这种思想有过很多的反对意见和争论,但是当我们纵观历史时会发现,通过战争解决边疆问题还是效果比较好的一种手段。它对缓和华夷矛盾,消除战争,并进而对民族和解和民族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

其次为 守在四夷, 在《左传》中有:“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 这也就是说,天子本应以四夷为己守,但如国势衰微,就要以诸侯为守,对抗四夷。两种局面对比,显然前者要比后者好得多。进一步说,如果四夷不能成为中央王朝的边疆保卫者,反而要以多事四夷等方式加以治理,显然这也不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守在四夷是要以戎夏为一,即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作为前提条件的,如果这种外交思想能够实现,无疑比多事四夷更为积极有效。守在四夷更强调“观德不耀兵”。亦即所谓外交的德政,中央要因俗而治,因地制宜,即中央与边疆地区双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都要有恰当的、双方都可接受的规定。守在四夷的外交思想是以大一统的思想和承认边疆少数民族有不同于中原民族的生活权利的认识为理论前提的;是以德政和武力后盾为主要实施手段的。守在四夷,较好地适应了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对边疆地区的发展和稳定,对保持中原地区有一个较为安定的发展环境,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以夷制夷。

从其名称我们就可以看出它的意思是以夷的长技来实现对夷的控制或者实现以华变夷的目的。清朝后期魏源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就是继承了这一思想,尽管“夷”所指代的对象不同。就一般情况而言,在中国古代,汉族要比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发达得多。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情况也不尽然。比如在有些时期,在军事战术方面骑兵更为先进有效。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而做的改革。在古代,以夷制夷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已接受中原文明较多的“夷”,也就是说,受中原文明同化较多的少数民族来统治和管理同化较少的少数民族。在不同的少数民族,甚至是同一民族的各部之间与中原华夏民族各部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联系也往往不尽相同,有些受汉族的影响比较深,甚至在政治上归附于中原王朝。历史上的以夷制夷,主要是通过加强中央政府对“四夷”首领的联系和影响的方法实现的,比如通过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或者通过和亲等。

第三,羁縻政策。

自从汉朝以来,西北的突厥民族对西北边疆和中原王朝就有着极大威胁。唐初,战乱不息,为了巩固初建的皇权和稳定边疆,急需提出切实可行的周边政策。唐高祖在吸取前代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怀柔远人,义在羁縻,无取臣属”的政策。唐朝初期的统治者比较开明,民族偏见比较淡薄,对待少数民族基本上一视同仁。唐太宗说过:“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这就很好地反映了唐朝的怀柔思想。隋唐时期,作为幅员辽阔的大国,若想治理好边疆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隋唐两代为此作了种种努力,其边疆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秦汉时期,内地与边疆均实行郡县制度,其官制或贡赋均由中央统一掌管。但是边疆与内地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社会风俗及居住结构亦不可同日而语,有的边疆民族甚至还停留在原始部落或奴隶制时代。这种社会形态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应该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如果边疆与内地采取统一的管辖方式,反而有可能激化民族矛盾。而羁縻政策主要是指:按照少数民族部落区域范围设置羁縻府州,并直接由其部落首领充当都督和刺史。羁縻府州比其他府州享有更多的优惠的经济待遇:一是,向中央政府朝贡一些象征臣服的方物土产;二是,除朝贡外,有的羁縻府州还要交纳轻微的赋税。羁縻政策是对秦汉时期的属国、属邦政策的继承和发展,与之相比,羁縻府州从组织系统和隶属关系上比属国和属邦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更加密切,进一步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管辖。羁縻政策与边疆民族的归附有关,当时的羁縻政策主要是针对西南地区,而西北和东北的少数民族大都没有归附。

第四,和亲政策。

和亲主要是指中原汉族王朝与周边民族之间通过王室或宫女外嫁的联姻关系,达到休战的目的,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与中原王朝的政治与经济往来。古代的中国,从汉朝到清朝,有一个大体持续发展的主体民族和一个大致长期稳定的文明中心。这个主体民族即华夏,汉代及以后称为汉人。这个文明中心主要是指中原地区即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和亲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最早把这种华夏与蛮夷戎狄修好的政治活动叫做“和亲”的是《周礼》。在中国古代和亲的历史上,汉唐最具有代表性。和亲同战争与和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汉代的和亲,完全以汉朝与匈奴的关系为转移。”汉朝立国之初,在经历了多次的战争以后,国力较弱,而匈奴当时的国力强盛。在这种强弱的对比下,汉朝在战争失败的情况下,通过采取与匈奴和亲的政策达成和平。最著名的就是王昭君出塞。和亲只是一时权宜的柔远之策。唐代与汉代相比又有所不同。汉代的和亲对象只有匈奴与乌孙,唐代则与吐蕃、契丹、回鹘、突厥等民族都有联姻;在规格上,汉朝的出嫁者都是宗室女或宫女,唐朝的有些是公主。这里有我们都比较熟悉的文成公主、金成公主和亲吐蕃的故事,它们已经成为传诵千古的佳话。这说明唐朝和亲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比汉朝有所发展。唐朝和亲的目的与策略同汉朝相比更复杂,它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以怀柔、羁縻为主旨的和好联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军事冲突较少,和亲的军事政治意味淡薄,更多地体现了民族间的友好往来。第二,和亲出于整体战略的需要。唐高祖武德八年许婚西突厥,就是为了“远交近攻”,对付头号敌对势力东突厥。第三,和亲更是一种政治需要和外交手段。但是,无论出于哪一种目的,它都在客观上加强了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内地与边疆地区的交流与往来,促进了民族融合。

第五,封册与朝贡制度。

中国中央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首领或周边附属国例如朝鲜、琉球通过封贡,确定“君臣之位”,确立周边民族政权对中央王朝的从属关系。封册是指两种不同的方式,封,主要封赐少数民族首领以官爵;册,大多指册命周边汗国的国王或可汗。封官爵者,主要是已经内附乃至划为羁縻州的少数民族酋领。册命可汗,则情况略显不同。有些是少数民族的首领,因其家族统治该民族已久,有较高的威信,甚至已被推举为可汗者,唐王朝只是履行封册仪式,承认其实际地位;有些首领或可汗,则必须由朝廷封册以提高其威信,从而确定统治地位;有些可汗则是在武力征服之后,为恢复其部落及汗国地位而册立的。封册边疆民族的首领或可汗,称臣于中央王朝,在政治上处于从属地位。对中央王朝来说,册命汗国首先是作为王朝的藩屏;对于册命的汗国来说,则须承担供奉义务,受册后遣史朝贡。通过这种封册方式,使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权实际上成为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外交思想,大体形成于秦汉,发展和延续至清代。其内涵是动态变化的,经历了一个发展成熟的过程,各个时期的外交思想又有其特色。中国古代传统外交思想是一个以大一统理念和华夷思想为基础的政治思想体系,它反映了对不同地区施以不同强度统治的中国古代边疆观具有多层次的、动态的、有继承性的特点。这种外交思想,在边疆地区产生重要而广泛的影响,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近代的民族危机与外交教训

自鸦片战争和中英《南京条约》订立之后,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开始由经济自主、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封建社会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英国的炮舰政策打开中国的大门之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接踵而来。从此,中国的领土、领海、司法、关税等主权遭到严重侵犯,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取得种种特权,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方面干涉和控制中国,损害了中国独立自主的地位。鸦片战争后的百年,是中国近代民族危机与外交悲剧的百年。它激发了中国人民政治上救亡图存和在外交上追求民族自尊的情感。

1.近代外交史:弱国无外交

从1840年起,清政府被迫同外国殖民主义进行了五次反侵略的战争(1840—1842年,鸦片战争;1858—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1884—1885年,中法战争;1894—1895年,中日战争;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这五次战争中国都被打败(其中,中法战争虽胜也败,清政府以战败国地位签订条约), 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及一系列协定和增加条款等。每次战前、战后都要进行一些外交接触、谈判等活动。

1860年,英法联军打进了北京,咸丰帝逃往热河,清政府任命恭亲王奕訢以亲王身份正式主持外交,可以说恭亲王是清政府第一个主持外交的重臣。同年,奕訢与两宫皇太后发动政变,清除肃顺集团,由两宫“垂帘”听政,奕訢为议政王,联合掌权。这时的奕訢不只是主办军机大臣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王公大臣,而是两太后所依靠主持军国大事的议政王了。同时就是在他的主持下,确定了清政府的外交基本政策和具体处理一些重大的外交事务。奕訢和英法签订《北京条约》后,又同俄国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他同桂良、文祥等主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时,对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有一定分析,并提出清政府基本的对外政策。

自1860年到1884年中法战争时,清政府的“执行条约”、“保全和局”的外交政策,保持了20多年的“和平”。在这期间,洋务派兴起,与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差不多是同时起步的。但是结果却不一样。清政府及当权者从学习外国变成依赖外国。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国更进一步地被资本—帝国主义所控制。《马关条约》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开设工厂,国际资本主义利用在中国的特权,掠夺廉价而丰富的原料,剥削中国的劳动力,瓜分中国市场,把中国传统的手工业、家庭副业逼上破产的道路,压制中国民族资本的发展。

这个时期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帝国主义国家纷纷强占中国的领土,用租借地、势力范围等方式分割中国,使中国面临被瓜分的境地。这反映了帝国主义时代企图重新分割世界的一个侧面。清政府不甘心被日本打败,全国有识之士奋发起来,要求变革。清政府这时在外交上的重大行动就是联俄抗日。但是沙俄并不是一个要和中国平等结盟的国家,联俄恰恰是“引狼入室”,贻害无穷。

1900年八国联军进犯中国,侵占了首都北京。清政府掌握实权的慈禧太后及其追随者完全屈服于帝国主义势力之下,只图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帝国主义列强甚至撇开清政府自行协议分割中国的领土权益和势力范围。列强关于在中国修筑铁路权的争夺,日俄几次对东北、蒙古的分割,英俄关于西藏的私自协议等等,已经开始对中国进行瓜分。这期间,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各地扶植自己的势力,中国后来又形成了军阀割据的局面。政治腐败、纲纪废弛、官贪吏污、兵匪勾结、经济衰败、民不聊生,“弱国无外交”,严格地来说,这期间清政府已经谈不上什么外交了。投靠外国的政府只有屈辱的外交。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清朝的专制统治,但是国家的统治权却被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取得。之后的一段时期为北洋政府时期。北洋政府存在的16年,是政治动乱、军阀混战、国家衰败的16年。先是袁世凯,继而段祺瑞、曹锟、吴佩孚、张作霖等争夺北京政权。在国民党进行二次革命失败后,军阀间进行了直皖战争,第一次、第二次直奉战争等。他们为了自己权力的需要,把国家大法(宪法、约法)一改再改。北京中央政府极不稳定,16年里,作为中华民国的元首(大总统、执政、大元帅等)先后更换了8个。而国务总理的变更尤其大,担任总理职位在几个月以上的就有20多位,更不用说到职不到几天或任命根本未到职的了。除北洋军阀各派在全国进行大规模内战外,其他各省盘踞的军阀也互相争杀不停。南方的护法政府内部也因粤、桂、云、滇等派之争,使孙中山大元帅几度流亡海外。支持军阀混战的是各帝国主义国家,它们扶植不同派别的军阀,借给大批款项,卖给军火武器,派来顾问人员,企图通过这些军阀控制北京政府,或至少在它们的卵翼之下割据各省。当时北洋政府的各个头目对其外国“主子”在经济上依靠,政治上依附,外交上自然是投降屈服了。

袁世凯利用他在新军中的势力,当武昌起义南方各省纷纷独立,清朝统治者重新启用他担任总理大臣时,先用军队攻下汉口、汉阳,给革命党人以武力压力,然后通过英国公使朱尔典派总领事出面调停,双方举行休战谈判。谈判在帝国主义直接控制下的上海举行。当所谓的南北和谈代表谈判进入僵局时,以英美为首的六国公使公然向双方代表提出“觉书”,催促谈判早日完成,勿使战争拖延。这是给南京的临时政府的外交压力。此外在财政上也对其施加压力,扣留南京各省的关税不交给南京政府。袁世凯送给列强的“报酬”是很明显的,他在就任大总统的宣言中说:“本大总统声明,所有前清政府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各外国政府所订条约、协约、公约必应恪守,及前政府与外国公司人民所订之正当契约亦当恪守,又各外国人民在中国按国际契约及国内法律并各项成案成例已享之权利,并特权豁免各事,亦切实承认,以联友谊而保和平。”袁世凯为了乞求帝国主义的援助,不仅表示要遵守成文的条约,而且还遵守一切不成文的“成例”,不仅已办的对洋人有利的事全部承认并继续照办,而且未办的事也要快办,日本公使日置益在提出“二十一条”时,直接向袁世凯说,“若开诚交涉,则日本希望贵大总统再高升一步”。当了大总统还要高升就是当皇帝,日本以承认帝制做交易要袁世凯承认卖国的“二十一条”。

袁世凯死后,掌握北京中央政府大权的段祺瑞、冯国璋,以及后来的蒋介石,继续执行依靠日本、投降卖国的外交。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他的外交政策是亲英美,反苏反共。除了美英外,蒋介石还拉拢日本。早在1927年2月,蒋介石即派戴季陶去东京与日本联系,要求日本政府在外交上先与南京商议。蒋介石并于1927年秋天亲自去日本,拜访了日本朝野人士,一再表示“中日亲善”,要求日本不要支持北洋军阀。而这些帝国主义者特别是日本,只是表面“亲善”,实际上却试图侵略与控制中国。

1927年3月发生美、英等国制造的南京下关事件,中国官兵死亡24人、重伤7人,民众伤亡20余人。在这些破坏国际法、侵犯中国主权的骇人听闻的事件中,南京政府对美英等国奴颜卑膝、屈服投降。

蒋介石倒向美英并继续北伐,出兵攻打奉系军阀张作霖,引起了支持奉系的日本帝国主义的恼怒。当国民革命军攻到济南时,日本竟出兵阻截,造成著名的“济南惨案”。1928年5月,蒋介石亲自率领的北伐军到达济南时,日本第六师团的部队也开进济南,划分战区、架设机枪大炮,不准中国军民经过,擅自开枪打死中国官兵民众。据南京的报告,在惨案中中国人死亡3940人,负伤1537人,损失财产约值2962万元。最严重的是日军竟捣毁国民政府外交部设在山东的交涉专员公署,杀死交涉专员蔡公时等16人,并将从南京赶来交涉的外交部长黄郛扣押。蒋介石国民政府对这种杀人占地的奇耻大辱,竟然屈服。而就在济南的蒋介石亲自下令不许士兵反抗,要北伐军在中国领土上避开日军渡过黄河,继续北伐。

继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军队步步向关内侵犯。国民政府虽一再不抵抗、妥协退让,仍然不能满足日本的侵略野心。蒋介石的对日外交就是所谓的“不绝交、不宣战、不讲和、不订约”,而且说这个政策是始终不变的。其实并不是不变的,在日军威胁之下蒋介石政府先后还是签订了出卖主权和领土的《淞沪协定》、《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等条约。

2.近代外交的悲剧与教训

在晚清、民国时期,曾涌现出一些有能力的、懂国际形势及现代外交的人物,如顾维钧等人,但他们并未能发挥其外交才智,挽救中国的民族危机。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国为什么不能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呢?

第一,国家分裂、贫弱,军阀割据内战。中国是在列强势力范围分割下的半殖民地,历届政府都是仰外国的鼻息谋求维护自己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独立自主的外交。例如清朝末年的外交完全依靠李鸿章。李鸿章一手掌握北洋军权“拱卫京师”,一手掌握办洋务外交,借洋人以自重。但是在甲午战争中,只有李鸿章的北洋水师孤军奋战。李在掌握军政大权后与外国交涉“以诚相待”,颇得列强的好感。这样使清政府及外国使节都离不开他。外国人吹捧他为中国唯一可信赖的办外交的大员,称他为“实能操中兴之管钥”。

第二,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在中国培养了一批“执行条约、保全和局”的妥协派。这种心理对旧中国的外交有深刻影响,不少旧外交官把西方国家的外交学与国际法视为学习的榜样,结果落入了西方理论的陷阱。他们认为中国只能在妥协中求生存,而不能作根本的改变。

自1860年恭亲王奕訢主持清政府外交以后,他一方面抵制顽固守旧派的反对,打开门户同外国交往,要求自强革新;但另一方面以执行条约、保全和局为名向列强妥协,并在许多有关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上任外国人摆布。例如聘请外国人掌管中国全国海关大权。英国人赫德自1863年被任命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到1906年去职独霸中国海关大权43年之久。他除了把海关作为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外,还干预了几件重大的外交案件。在中英关于缅甸的交涉中,他为英国出谋划策,建议中国签订中英关于让出缅甸归英国保护的条约;中法战争中的《中法条约》,也是赫德及其驻伦敦代理人金登干在幕后操纵的。他几乎成了奕訢和李鸿章的“超级”顾问。曾国藩因办天津教案而为国人所唾弃与谴责。在法国公使以武力威胁,提出苛刻条件逼中国屈服时,王公大臣在御前会议上大肆争吵,许多王公主张与法国一仗,而奕訢坚持妥协主和,接受了法国的无理要求。这就是奕訢主办的外交。奕訢这种对外投降屈服外交,助长了外国传教士的气焰,引起国人的公愤。

第三,旧中国的外交政策,过分信任所谓国际调解或国际组织的干预,而不依靠自己的实力。“九一八”事变,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东北大好河山。当时的国民政府向国联提出日本侵略东北案。国联受理此案后,一拖再拖,最后到1932年9月才由国联组成的调查团写成报告书。直到1933年2月国联才通过由中日两国直接交涉来解决它们纠纷的决议案。这时日本侵略者不仅完全占领满洲而且进攻热河、内蒙,正大举入侵华北。面对国民政府的不作为,当时国际联盟秘书长爱文诺说:“当一个国家受到外国侵略时,首要的是他自己起来抗战,然后才有希望得到他国的援助,如果自己不去抗战,像你们国家一样,而希望别人替你们火中取栗,这是史无前例的。”

第四,“攘外必先安内”的愚民政策。1861年清廷设立总理衙门专管外交事务。1861年1月11日,奕訢、桂良、文祥等在《通筹夷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的奏折中说:“……自换约以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就可以信义笼络其性,自图振兴……”接着他们分析形势,认为“发(太平天国)捻(捻军)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忧也,英国志在通商,暴虐无人理,不为限制则无以自主,肢体之患也。故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他们确定对外政策是“守定条约”、“外敦信睦”。同年1月24日《奏折八旗禁军训练枪炮片》中又提出练兵自强,“发捻等万宜迅图剿办,内患除则外侮自泯”。 综观这两个奏折的中心思想是先平内患,后御外侮,把镇压国内人民比抵御外国侵略看得更为重要。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南京国民政府更是直接提出“攘外必先安内”,将重心放在了“剿共”上。这种愚民政策无疑进一步加重了民族危机。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的疆域观念与外交思想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思想体系,它们既有积极的一面,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基础;也有消极的一面,像服事观和华夷观等,它们不是建立在民族国家平等的基础上,而是带有很大的民族偏见。而且,这些传统文化的东西,从整体上来说具有很强的连贯性和继承性,它对传统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对国内民族关系而言,也表现为中央过于集权,限制了地方积极性的发挥。今天我们进行回顾,不仅要认识到其对我国古代疆域的发展和对周边的政策的积极作用,以及对于我们今天处理边疆和周边外交问题的借鉴意义,更要看到其历史的局限性。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艰苦的斗争,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从此站起来了。中国各族人民空前团结,并开创了人民外交、革命外交的新时代。新中国建立时中国不但不富足而且是千疮百孔,人民生活贫穷,但全国人民精神焕发,誓为维护国家独立、保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而斗争。新中国是强大的,敢于同当时的世界超级大国美帝国主义进行斗争,并取得了胜利。正因如此,新中国才一扫自鸦片战争以来百余年所受的欺辱。

总结近代外交的理论与实践,那就是,只有国家统一、团结和强大,才有独立自主的外交! 8KRq1zWnAX6ym1fQ55YD32hBZ9sXcf7wlE9TjpmNop240HTI81XW9L93t/Ikl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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