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乐史家、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萧兴华教授,以十余年之功对贾湖骨笛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许多重要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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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山顶洞人遗址的年代距今约10050年,贾湖遗址早期的年代距今约9000年,两者相去并不远。山顶洞人在石片上开的孔大而粗糙;贾湖骨笛的音孔直径仅为0.1—0.3厘米,但细致而圆整。两地的加工工艺相差如此悬殊,贾湖人究竟使用了怎样的钻孔工具?是用怎样的材料制作的?
2.贾湖骨笛上刻画的“一”形直道很多,研究者多认为是制笛时设计孔位的符号。但是,在贾湖晚期的253号墓出土的4号八孔笛上,有刻画细致的“三”形符号,它又代表什么意思?“一”形刻画符号是否还有其他的功能和含义?
3.9000年前的中国人的数学知识究竟处在怎样的水平上?在贾湖骨笛出土之前,这似乎是无从讨论的问题。除了仰韶陶片上的刻画符号之外,研究者几乎没有多少可据的资料。因此,数学史家表现出相当的无奈,只能审慎地说:原始公社末期,私有制和货物交换产生以后,数与形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仰韶文化时期出土的陶器,上面已刻有表示1、2、3、4的符号。
现在,由于贾湖遗址的发现,数学史上的这一页需要改写了。贾湖早期文化的年代要比仰韶文化早2000年,据此而知,早在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时,先民对数的认识早已超越仰韶陶片所显示的水平。贾湖骨笛中,音孔最多的只有八个,但我们不能从1到8之间的简单排列去认识当时的数学水平。实际上,贾湖先民不但熟悉从1到10之间的差别,而且对于数的等分和不等分已能灵活地加以运用。要在骨壁上找到合理的音高排列,不仅需要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和对音的高度感觉,而且需要综合种种不确定因素来加以考虑和计算。这中间存在着数学与音律的复杂关系。就音乐领域而言,数与律密不可分,弦乐器的弦长、管乐器的孔径,与音高标准之间都有比例关系。确定音阶关系的法则和规律,与数有一定关系。对此,贾湖人显然已经有了相当的知识积累。
4.由于贾湖骨笛是截取飞禽胫骨而得,每支骨管的长短、粗细、厚薄都不相同,骨管的形状也不甚规则,要在这样的异形管上计算出符合音阶关系的孔距,有相当的难度。贾湖先民在制作前肯定经过某种计算,并在钻孔过程中一再调整,直至开出满意的音孔。20号骨笛留下的三处计算开孔的痕迹,使我们得以了解贾湖骨笛制作的复杂过程。究竟先民是通过怎样的方法来计算音孔位置的?这是我国数学史家和音律研究家面临的难题。
5.341号墓2号骨笛的音,以及各音之间构成的音程,除4个音程与十二平均律完全相同之外,将其他能构成音程的音分值与十二平均律的音程、音分值相比,最大的音分值系数都低于5个音分值。以现代专业器乐演奏者的听觉,都难以辨别出它与十二平均律之间的差别。当代最优秀的钢琴调音师,对五度调音的音准度可以控制在2个音分,但不是靠仪器,而是靠感觉。一般来说,弦乐器演奏家对音高的敏感度最强,小提琴演奏家对音高的敏感度通常都在7个音分以上,专业音乐工作者则在10个音分以上。9000多年前的贾湖人,在没有任何调音仪器的情况下,居然能制作出任何音程都不超过5个音分差的骨笛,其中的奥秘究竟何在?
舞阳骨笛是我国迄今所见年代最早的乐器,是贾湖先民有意识、有目的地制作的规范化的成品,显示了制作技术和演奏技巧的成熟。在迄今所见的史前音乐文物中,舞阳骨笛居于无可争议的领先地位,表明早在史前时代,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就已经具备了相当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