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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百分百女孩

遇到我的

牛南从小学起就是我的同学。其实我们上小学前就认识了,因为我俩从小就住在同一幢住宅楼里,而且两家是隔壁。他结婚的时候,我是他的伴郎——谁让我一直没找到女友,一把年纪还单身呢?周围年龄相仿的男士结婚找伴郎的话,在他们眼里,我简直就是稀缺资源!

而在那两年半之后,牛南离婚的时候,因为怕双方情绪失控,抱头痛哭,重蹈之前若干次临阵倒戈、冰释前嫌的覆辙,牛南再次央求我到场,目的是稳定双方的情绪,以便当事人的头脑能保持理智。他咬牙跺脚地发誓:这次说什么也得把结婚证换成离婚证再拿回去。

用这几年流行而恶俗的老北京话来形容,我们算是“发小儿”吧。不知道他怎么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反正我觉得和他算不上好友。

算不上好友的原因有不少,谌思是其中的一个。

那时我还是一个14岁的少年,还不曾像18年后的今天这般,焦虑得就像玩“俄罗斯方块”快死掉时等待竖棍儿一样,等待人生中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和牛南的家在学校的东边,而我们班位于学校西侧的教学楼中。和我们正相反,低一年级的谌思住在学校西面,却在学校最东头的教室里面上课。

在那一个个早晨,我想总有一年多的光景吧,我经常在学校的后街上和谌思擦肩而过,分别去往西门和东门。

太阳在薄纱般的浮云里若隐若现,那时喜欢低头走路的谌思,脸上的光线也随之阴晴不定。一连很多次,我都没能端详清楚她的相貌。可是远远地看到那相比男孩子也长不了多少的短发,扣子一直扣到从上面数第二个的白衬衫,挽起两折的整齐袖口,以及高高摆臂酷似“齐步走”一样的走路姿势,即便相隔50米以外,我都可以准确地辨认出,来人是她。

当时的我,在头脑里不断地为她勾画着各种各样的容貌,有时是像红叶上面的霜一样吸引人的脸庞,有时是流转如碧水般的眼眸,有时则是小巧而挺拔的鼻梁,鼻尖秀美,手指纤细……似乎美好得连她周遭的空气都泛起茉莉花的清淡香味了。

直到有一天,我们相遇的那一瞬,碰巧她在仰头绾发,我才大胆地把直白的目光投射在她脸上。我想在多数人眼里,少年时的她并不能算是漂亮的类型,发育较晚的她由于脸颊瘦消,颧骨显得略微有些高耸。我的胸中难免升起了些许失望。可与此同时,我也记住了弯弯的眉毛和宽而温柔的双眼皮。

不过,失望的情绪还是在心底蔓延开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种在固定时间、固定坐标上,固定的相遇,叫我产生到了一丝丝反感。甚至,我开始觉得这让我落入了一种无意义而令人难堪的境遇。

于是,我决心终止掉这种难堪。

从某天早晨起,我改为在街对面行走,来到校门口才经斑马线横穿马路,进入校门后就径直走向教学楼。

而谌思依然沿着原路,低头而目不斜视地行走。不过,我却开始不自主地扭头张望她的身影。相隔着马路,我从相遇的当事人,变为了置身事外的观察者。这种角色的转换,才让我稍稍感觉自然了些。

她的生物钟非常准确,绝大部分时候都会准时经过,每日的形象虽有千篇一律之嫌,但也总算让人舒服,拉远的距离似乎让她面庞的轮廓都变得柔和起来。

她偶尔也有“爽约”的时候。

有一天,我在街对面没有看到她,正驻足向她家的方向眺望,猜测着她未能按时经过的缘由,却忽然看到她手捏两片面包,从远处小跑而来,肩头的书包也一上一下地随着颠簸。我不禁会心一笑,原来每天“齐步走”的她,也会跑得这样狼狈。

再有,就是那年的冬日。大概是小寒过后,一连多日的清晨,我都没能见到她的身影。起初,我满心疑惑,生怕是自己在街对面,遗漏了包裹在肥厚大衣中的她,便又回到马路同侧行走。可仔细地扫描了每一位行人的脸庞后,仍然没有发现她的踪迹。

心有不甘的我,料想她的生物钟不会连续地错乱,进而认定是她家的闹钟出了故障,或者是被她调早了时间。于是,我便接连不断地比前一日提前走出家门。然而走到了校门口,若无其事地徘徊许久,直到最懒散的同学都已姗姗来迟,再不进班就会被老师骂的时点,才悻悻离去。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一阵儿,前文提到的第一次看清她面容时,所产生的那些失望心情似乎早已烟消云散,就这样被此刻的迫不及待和焦躁不安所替代了。我只想再次瞧见她,远远地朝着我走来,然后擦肩而过,就像之前我不曾躲到路的另一侧时那样,仅此而已。

然而,这种卑微的渴求,似乎也变得不可及,我便渐渐地泄气了,我告诉自己,她肯定是患了某种每天都要闹肚子的重病而不能出门,甚至转学走了。

直到有一天,谌思坐在她爸爸自行车的后座上,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看到厚厚的白色纱布里三层外三层地包裹在她的左小腿以及起固定作用的夹板外面。

经过我面前的一刻,她的目光从我脸上掠过,这让我感觉心悸得比砸夯还要厉害,似乎迎面驶来的不是自行车,而是二十辆重型坦克由远及近地通过。

直到放假前的那天,她才撇开拐杖,依靠自己的双脚迟缓地行走在老路上。她的经过,仿佛那曲熟悉的、轻声吟唱的温润之歌,再一次地在我耳畔从容飘过。

整个假期里面,我都在琢磨着,下个学期,我一定要在相遇时和她说话。哪怕只有两分钟,或者只有三句话也好。总之,不管是在入睡前脸颊陷在枕头里的朦胧状态,还是清晨刷牙时,那伴随着牙刷摩擦牙齿发出的呲呲声的冥想状态,我一直都在对自己说:和她说话!下个学期,一定!

像患了癔症似的,我每天都盘算着这事,想象着自己的开场白。

“同学,我是初三4班的启蛰,能否赏光聊上几句?”然后再接着问,“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呢?我是指在业余时间里,你都喜欢哪些活动呢?比如运动、听流行音乐?”唉,当真是过于生硬了,一点儿也不潇洒。

“姑娘,你好啊!知道么?我仰慕你已久啦!走,我请你去学校旁的小卖部一起喝冰镇汽水!”这样又显得有些轻佻,而且,我也不是这种性格的人呀,叫我如何能驾驭好后面发生的故事呢?万一被她拒绝后,难道我要继续嬉皮笑脸地说:“你不知道,稍稍摇一摇玻璃汽水瓶——注意是稍稍而不是用力摇——然后,砰地迅速起开瓶盖,不等瓶口冒出的白气消散掉,就迅速喝上一小口,感受那绵密而小巧的气泡包围你的舌尖,它们嘶嘶欢唱,然后逐个破裂,是一个多么奇妙的游戏!”又或者我一脸严肃、愤恨而决绝地说:“好吧,好吧,你错过的可不止是一瓶夏日里清冽的汽水呦!”

“太巧了,就是你,虽然你不是特别漂亮,但你就是我的梦中情人。你和我在某个月光如水的晚上,所梦见的女孩儿有着一模一样的容颜,我一直在找你!”简直有点像得了神经病的傻子。

……

“是这样的,我每天都在此时此地,遇到你,不知你是否对我有印象?我们不应该再浪费这宝贵的热情和时光,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我想,若再不和你说话,我毕业离开学校以后,我们就各奔东西啦。那时,在某个地方,在某个夜晚,在一个人闲来无事发呆时,突然想到彼此的时候,说不准会后悔的!”

我一遍遍默念着最终决定要使用的句子,坚定而虔诚地静待着,谌思在新学期第一天,在舞步曼妙的柳枝里向我走来。

九月的清晨,我嗅着还未散尽的夏日的气味——就是空气中那种不可言说、只能意会的、只有夏日才有的味道,沿着30度角入射的阳光洒在我的肩上,温暖却又不那么刺眼。我神清气爽,知道一个重要的时刻就要来临了,我告诉自己,就像歌曲里唱的那样:当太阳占据天空时,一段新鲜而刺激的生活即将开启!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等了没多久,伴随着一阵清脆悦耳的车铃声响起,谌思坐在牛南的自行车后架上,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FfTWmElZC7DHgvTsxqvoN3KvHxHovCyK/TTj8TO6GzbAXxe71WYkRBE+K9Al9l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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