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五音相当于1、2、3、5、6,形成了五声音阶,在陕西省扶风县齐家村出土的柞钟,各钟发音的序列基本上是按宫、商、角、徵、羽排列的。后来加上变宫、变徵,又形成七声音阶。
五声音高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随着调子的不同而转移,但是,每个音之间的距离却保持不变,如宫音与商音、商音与角音相距一个整音。当第一级音高确定了,其他各级的音高也就确定了。
《淮南子·原道训》说:“故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古人一般都以宫音为音阶的起点。《国语·周语》中说:“大不逾宫,细不逾羽。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也就是说五音由宫开始。以宫音作为音阶的起点,并在乐曲中反复出现,是宫调式;以商为音阶起点,并反复在乐曲中出现商音的是商调式,依此类推。这样,五声音阶可以有五种不同主音的调式。音乐家们认为,不同调式的音乐具有不同的感染力,可以产生不同的音乐效果。
《史记》中记载了荆轲刺杀秦王的故事,临行之前,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里“变徵”即为变徵调式,“羽声”为羽调式,它们的感染效果差异很大。
明末之前,五音一直是中国音乐的基本音。
那么,五音又是怎样确定的呢?
振动频率与发音体之间具有物理量的关系。例如均匀的弦在张力不变时,其振动频率与弦的长度成反比。
古人在长期的演奏和制造乐器的实践中,发现了音高与数字的关系,即所谓的“三分损益”法,又称“五度相生”法。从我国先秦文献记载和出土的乐器中,可以发现古人不仅发现了这一规律,而且将其应用于实践中。
最早记载三分损益法的是《管子·地员》:“音疾以清,……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而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成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
上述内容可以用数字来表示,见表2。
表2 音高与数字的关系(三分损益法)
续表
可见,在《管子》中,五声音阶的形态出现是以徵、羽、宫、商、角(5、6、1、2、3)顺序排列的。
“律”,是测量声音高低所用的方法,是用来调节、规范声音的高低的。古代用竹管作为标准声音,后来竹管的数目和长度也有了一定的比例,于是形成了十二律。十二律中,奇数的六律为阳律,称六律;偶数的六律则为阴律,称为六吕。阳律有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吕有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
十二律的声高相当于定音器的作用,音高用律来确定。例如,宫调式音乐,就可以分别用十二律来确定高低。用黄钟来确定宫音,称为黄钟宫;用大吕确定宫音,称为大吕宫。其余类推。由此产生了十二种不同音高的宫调式,五种音阶的五个调式,用十二律来定音,共得六十调。如果是七声音阶的七种调式,则可得八十四调。当然,这些调式被使用的只是少数。
明代医学家张景岳说:“十二律为神物,可以通天地而合神明。”《类经附翼·律原》中对十二律吕相生作过详尽的研究。以“律吕相生卦气图”显示律吕的变化规律。把阴阳、五行、六律全融在一个体系之中(图3)。
图3 律吕相生卦气图
由于律是根据律管一定长短来定音高的,所以古人常把律和历算、度、量、衡并称,这是因为它们都是测事物的度量单位。古人还喜欢把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以至于后世作家常用十二律代表不同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