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企业而言,通过纳税登记可以确认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可将领取的税务登记证作为税务许可证和权利证明书。作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意味着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同时享有依法获得税务服务、领购发票、行政复议、减免税优惠待遇等权利。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第一个法定程序。
企业成功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以后,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在工商局注册或单位所在的区县(地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所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及必须提供的材料如图3-1所示。
图3-1 税务登记手续及必须提供的材料
受理人员在税务登记受理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税务登记表和证件、资料进行逐项审核,凡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证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并辅导纳税人纠正、补办。对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表由受理人签字并加盖税务登记专用章后,随同附报的证件、资料一并转微机录入员,微机录入员将表的各项内容录入电脑,打印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免收,同时将一份税务登记表退还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