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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从弱到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红利

我国政府近来高度重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频频出台各项扶持政策。政府推行的个税递延、税收优惠等政策可以引导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鼓励民众积极购买个人商业保险。这些利好政策为商业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

一、近年来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及要点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若干重要文件,具体政策及有关措施如表2-2所示。

表2-2 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有关措施(2016-2017年)

(续)

二、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作为健康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获得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对商业健康保险实行免税支持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共同做法。各国对商业健康保险通常采用的财税优惠政策有三种做法:一是个人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免缴个人所得税;二是用人单位为其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在税前列支;三是对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免缴或部分免缴营业税以及各种监管费。

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多样化医疗保险服务,把健康保险发展为我国社保体系的第三支柱,也作为国民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补充。2015年12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允许商业健康险保费按200元/月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商业医疗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

从2017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保费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以税前扣除。

具体规定如下:

1.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按照单位为每一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

2.政策适用人群具体范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取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符合规定的人群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必须取得税优识别码,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3.纳税人需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

(1)税优识别码:税优识别码是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是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唯一性、真实性、有效性的保障。

(2)限制性规定: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以及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C4WHKU45fj4XrPYV9YV7BQlMX3Xca4EHhg6Icgm/4hoywnBLYaAdAWrZ5r8Ci7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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