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八百万种写法》最初出版时,吉米·卡特(Jimmy Carter)尚在四年美国总统任期之内。玛米·艾森豪威尔(Mamie Eisenhower)、纳尔逊·洛克菲勒(Nelson Rockefeller)、约翰·韦恩(John Wayne)和玛丽·毕克馥(Mary Pickford)都尚在人世。
那时我四十岁。而你,我亲爱的读者,可能还尚未出生。
从一九七八年到现在,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须我一一列举。出版界也不例外,如果瑞普·凡·温克尔(Rip Van Winkle)一九七八年开始沉睡,三十七年之后醒来,一定会被这翻天覆地的变化所震惊。曾经活跃的五六十家主流出版社只剩五六家幸存?电子书?网上书店?个人出版?在可以放在衬衫口袋里的手机上读完一整本书?
天哪,还有电脑!如果瑞普·凡·温克尔想把他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的话,他会需要一台打字机。估计只有去古董店才能买到了吧。
很显然,作家的世界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么,一本一九七八年出版的、有关如何写小说的读物对今天的读者还会有所启发吗?
其实,只要全方面对比一下,你就会发现,小说家的使命并没有改变。无论是用小棍在石板上写字,还是借助语音识别软件直接通过说话来输入,写作依然是将合适的词语排列成恰当的顺序。你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故事的内容和讲述的方式是写作的核心。
其实,从莎士比亚或乔叟的时代起,写出精彩的故事或在书本中、银幕上创造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诀窍都不曾改变。
从刚出版的时候到几年之前,本书一直由最初的出版社负责在市场上发行,先是精装本,然后是平装本。作家文摘出版社(Writer’s Digest Book)最终决定停印之后,我又通过“开放之路”平台(Open Road)出版了电子版本。从这本书刚出版时一直到现在,常常有作家同行给我来信件或电子邮件,告诉我这本书对他们来说很有价值。
请允许我花一点时间讲述一下这本书诞生的过程。
一九七六年,我的一篇作品被主要面向写作者的月刊杂志《作家文摘》(Writer’s Digest)刊载。当时我住在洛杉矶,H. L. 孟肯(H. L. Mencken)是这样形容这座城市的:“一只从天而降的手以缅因州为把手拎起了整个美国,所有松动的东西最终都掉进了南加州。”我的文章回答了一个常常困扰写作者们的问题:“灵感从何而来?”文章刚被他们接收,我就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
我希望成为《作家文摘》的专栏作家。我认为《作家文摘》需要一个以虚构作品创作为主题的专栏,这是大部分读者们最感兴趣的话题,而杂志现有的专栏都满足不了这方面的需求。我没有通过邮件提出这个想法,而是耐心等待亲自拜访的机会;七月,我的女儿们飞来和我共度暑假,我们先在洛杉矶一起住了一个月,然后我用整个八月悠闲地开车前往纽约,把她们送回母亲身边。其实,在命运之手伸向我之前,我也曾在纽约生活过。
在计划向东前往纽约的路线中,我安排自己在辛辛那提(Cincinnati)短暂停留,与当时《作家文摘》的编辑约翰·布雷迪(John Brady)共进午餐。他接受了我的文章,请我吃了午餐。吃午餐的时候,又认可了我撰写虚构小说创作主题专栏的想法。我的专栏将会一年六次与卡通专栏轮流出现在《作家文摘》上。回到纽约之后,我提交了专栏的第一篇文章,写到第三篇时,他们取消了卡通专栏。在随后的十四年里,我的名为“虚构作品”(Fiction)的专栏每月都会出现在《作家文摘》上。
专栏开设一年多之后,布雷迪与我取得了联系。《作家文摘》的图书出版部门希望出版一本有关如何创作小说的图书。他们喜欢我对这个主题的诠释,因此希望请我来撰写这本书。
当时我已经搬回了纽约,住在格林尼治街(Greenwich Street)上(那里距离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步行距离只有两分钟,不过从那时到现在我搬过很多次家)。在那里,我完成了全书并寄出了稿子,出版社对稿子基本满意,并提出了一个书名:Writing the Novel from Plot to Print 。
我当时不喜欢这个书名,认为它让小说创作的过程显得过于机械。我特地在书中避免向读者传达“你必须这么做”的理念。我认为,创作虚构作品的方法很多,每个写作者都可能有自己的方法。最终,由于出版社偏好这个标题,所以我也没有过多反对。现在,我也可以接受这个书名了。
本书出版之后表现出色,相信书名并没有拖它的后腿。
二十年前,作家文摘出版社希望我对本书进行修订。他们认为书中的部分内容已经过时。比如,我在书中提到了哥特小说(Gothic novel),尽管一直会有人创作和阅读类似套路的作品,但这一类别早已不复存在。如果我对全书进行修订,出版社就可以发行一个新版本,在封面印上“修订版”的字样,并以此提高销量。
考虑之后,我拒绝了他们的提议。这本书的实用性得到了读者的肯定,而其中提到的技巧和原则是不受时间影响的,在一九七八年和一九九五年一样有效。
对于修订一本书的做法,我持保留意见。我认识一位曾经修订过或者说尝试过修订一本小说的作家;在出版了十五或二十年后,他的作品即将重新发行,这位作家将自己的作品从头到尾仔细检查了一遍,将一个电话的费用从五美分改成十美分(这是好多年之前的事情了),将书中人物观看的电影从威廉·鲍威尔(William Powell)和玛娜·洛伊(Myrna Loy)主演改成威廉·霍尔登(William Holden)和葛洛莉娅·斯旺森(Gloria Swanson)领衔(确实是好几年之前了),改变了故事发生的时间。
然而,这种修改并不奏效。一本小说里的每一个单词都与它诞生的年代密不可分。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容不得随意修改。
本书不是小说,不需要维护这样的艺术完整性,但它也是时代的产物,因此我倾向于不做改动。对于工作,我一向是能避免就避免的,而且,这在我看来是毫无意义的工作。
二十年前,我认为这本书没有问题,无须修改。现在,它似乎更加古老、更加过时了。然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常常在网上看到对这本书的好评,因此,它并未被时代淘汰,而我则依然竭力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工作。
不过,尽管不做改动也无伤大雅,这本书也无须一成不变。我无意坐下来将原有的内容全部推翻重来,把威廉·鲍威尔和玛娜·洛伊改成迈克尔·塞拉(Michael Cera)和艾伦·佩吉(Ellen Page),把史密斯-科罗纳打字机(SmithCorona)替换成苹果笔记本电脑,或者把《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Britannica)改成维基百科(Wikipedia)——相信你明白我的意思。不过,保留精华的同时,也可以让这本书与时俱进,适用于今天的出版界。
最终,我采取了这样的做法:我保留了本书第一版所有的文字,只对部分不恰当的词句做了修改。所有原文都采用了传统的字体。而所有后添加的内容都采用了另一字体,以便将过去与现在区分开来。 有关电子书及个人出版等主题的新增内容反映了大环境的改变。而我自己的改变,也促使我对一些话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时过境迁,我对某些事物的看法也难免发生变化。
当然,说到底,这仅仅是一本书而已。我希望它是一本合格的指南读物,能给你提供相应的帮助。愿我过去和现在的文字,助你独立发声,觅得门路,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并最终发表自己的作品。
在正式开始之前……
我不会替换部分在近年被认为有性别歧视色彩的词语。我使用“他”作为第三人称单数代词。因此,“他”指的是“他或她”,“他的”指的是“他的或她的”。
因此,我的写法是: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他”的观点。
同时,我也认为每个人对自己作品中的语法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他的说法在我看来都不可接受:“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他们自己的观点”这样的句子从小到大在我看来都是病句,“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他或她的观点”则累赘又呆板。
如果你不认可这样的做法,请试试从这个角度考虑:使用阳性代词并非任何观点的表达,只是为了方便和出于惯例而已,是语言上的选择,与性别无关。
时代变了,语言也在进化,现在看来,确实有一些句子的结构需要调整。然而这些是我四十年前写下的语句,时隔这么久之后再进行修改,在我看来不是个好主意,这就像是更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并把与哈克(Huck)一同乘皮筏的人物改名为“非裔美国人吉姆先生”一样。
在书中,我会探讨电脑导致作家们的作品越来越长这个观点。我不认为是我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让这本书的字数从六万六千上升到了九万三千。
当然,书中加入了很多新话题。也有可能,我和很多人一样,随着年纪的增长变得愈发唠叨。
就连书名都变长了。
增加的词语是必要的。在今天的世界里,印刷出版并不是一部作品唯一的最终结局,为什么书名要以此结尾呢?
“Writing the Novel from Plot to Print to Pixel” 。听起来不错,你不觉得吗?哪怕你和我一样不太清楚一个像素具体是什么,也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