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8年以来,我们观察到德国联邦政府举步维艰的学习过程,它正极不情愿地迈着小步走向欧洲。在两年半之后,在经历了一开始对民族国家单独行动的坚持、关于救援伞的讨价还价、模棱两可的信号以及迟缓拖延的让步以后,目前看来终于广为接受的认识是,秩序自由主义希望由成员国自愿达成本国财政所须遵守稳定标准的幻想已经破灭,这种建立“机制”的主张曾试图限制民主,使民众形成共同政治意志的过程变为多余。而今这一梦想破碎,不仅是由于经济文化的差异,主要也是捉摸不定的环境形势多变使然。如今,所有人都在谈论货币联盟的“制度设计错误”,认为它缺少必要的政治控制权限。人们日渐认识到必须修改欧盟条约,但却不能明了前景何在。
根据最新流传的计划,17个欧元国应当在政府首脑圈内,即在欧洲理事会的“核心”中进行共同治理。因为这一领导机关无法作出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决议,它所思考的内容集中于对“不顺从的”政府应当施加的惩罚方式。但是在这里,究竟应当由谁来要求谁,以及服从何种内容的决议?在僵化的稳定标准扩展为赌咒发誓般的《欧洲公约》从而更为灵活之后,欧洲理事会的决议将延伸到广泛领域,包括可能影响到各个发展趋势大相径庭的国家经济体全球竞争力的所有政策。这样,欧洲条约会干涉国家议会的核心领域,从财政和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到教育及劳动力市场政策。显然他们设想的程序是,各国政府首脑为了从政治上实现在布鲁塞尔与其他国家政府首脑议定的所有目标,会在本国议会中以惩罚机制为威胁促成多数票的达成。17个(欧元)国家在自我授权的欧洲理事会的框架内实施行政联邦主义,这俨然成为后民主时代的执政模式。
正如可以预见的,这种政府间主义的民主空心化正遭到来自两个方面的抗议。捍卫民族国家的人认为自己最糟糕的担忧得到证实,现在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把自己藏在国家主权的外墙后面,尽管这些外墙早已千疮百孔。不过,在眼下的危机中,他们失去了经济游说集团的支持,后者迄今为止感兴趣的是尽可能使得共同体货币和共同市场免于政治干涉。另一方面,长期失语的“欧罗巴合众国”的支持者又再度发声,不过他们强调自身的意图是首先推动核心欧洲的一体化,而这恰恰帮了倒忙,因为尽管他们原本有理由反对欧洲陷入官僚行政联邦主义之歧途,但现在这样一来,他们就陷入了位于民族国家和欧洲联邦国家之间的某种毫无前途的其他途径。另外还有一种含糊的联邦主义,它以某种不确定的方式否定了这种错误的其他途径,本身却也未见高明。
通过对欧洲“宪法”——即当下状态以及政治宪法——的探讨,一方面我希望指出,《里斯本条约》下的欧洲联盟距离跨国家民主体的形态并非像许多批评者以为的那样遥远。另一方面,我希望解释为什么货币联盟的制度设计错误如果不经条约修改就无法消除。欧洲货币联盟国家眼下计划在重要政策领域的决策上加强协调一致,这需要扩展合法性基础。不过,对于一个跨国家民主体而言,联邦制国家式的宪法是错误的模式。只要我们将欧洲联盟视作仿佛是出于充分理由,由两个平等的制宪主体创造出的,即由同一来源的欧洲公民(!)和国民(!)创造出,那么我们就可以看清这个超国家民主共同体的结构设计。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要从欧洲在过去半个世纪史无前例的法律发展中得出正确的结论。
政治精英们在修改宪法的巨大障碍面前还是畏缩不前,造成这种迟疑的原因也许不单要解释为保住权力的机会主义考虑和领导力的缺乏。经济上产生的担忧使得欧洲的问题在民众意识中存在感更强,使其较之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本质性的意义。政治精英们应该把公众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寻常的高度关注视为一个机会,同时也把它视为对当前形势非同寻常的反映。但是政界人士们也早就已经变成了功能化精英,他们对于这种局势发展突破了边界的状况不再有心理准备,而目前的局势远离了常见的针对民意采取行政应对措施的行为模式,要求采取另一种政治行为方式,去培养民众心态。
我希望以我自己的方式,尝试去清除民主跨国化道路上仍旧存在的思想障碍,为此,我将欧洲联合归入国家权力的民主法制化和文明化的长期关联中。从这一视角可以清楚看到,给征战频仍的各个民族带来安定和平,这个目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促成了联合国的成立,而且也促成了欧洲联合,它也是一个更广泛目标——即建设超越民族国家的政治行动能力——的出发点。制定国际法的目标早就不单是针对发展欧洲联盟之初的安定和平这一初衷了。新自由主义幻想的破灭促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金融市场乃至世界社会中各种超越国界的功能体系产生的问题不再是单个国家或者国家联合所能掌控的。这种对调控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政治——作为单数的政治: 国际 社会应当进一步发展成为各个国家和世界公民的 世界主义 共同体。
我将一篇(已经在专业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放在《从国际法的宪政化角度审视欧盟危机——关于欧洲宪法的思考》之前,主要探讨的是人权这个系统性概念和人的尊严这个系谱概念之间的关系。称其为“系谱”概念,是指人的尊严遭到侵犯的经历有助于产生愤怒的斗志,持续不断地鼓舞人们的希望,争取在世界范围内将人权制度化,尽管目前这还不太可能。每当回忆起人权话语和人权政治在短短几个世纪以来确实已经在全球发挥了作用,我们对政治立宪的世界社会的展望就少了几分纯粹乌托邦的色彩。自法国大革命以来,在公民权和人权之间充满张力的差异中,早已间接显露出了在全球实现人人权利平等的要求。这一世界主义的要求意味着,人权的作用不应耗尽在对多层级世界社会里不公正状况的道德批评中。人权有赖于在政治立宪的世界社会中得到制度体现。
附录中收入的三篇文章可以被解读为我对于德国重新统一后以自我为中心的认知中体现出的欧洲民族中心主义现象的评论。
尤尔根·哈贝马斯
施坦恩贝格,2011年9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