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应通风良好,尽量避免吸入化学品的烟雾和蒸气。处理有毒或有腐蚀性、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防止有毒气体或刺激性气味在实验室扩散。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切勿将化学品沾在皮肤上,称量任何化学品都应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取用强腐蚀性化学品时应戴橡皮手套和防护眼罩。每次实验完毕后应立即认真洗手。
(3)操作或处理易挥发、易燃、易爆的溶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汽油等)时应远离火源。用后要将瓶盖盖紧,放置于阴凉处。需加热时不能直接用明火加热,而应用回流装置并在适当的热浴中进行。禁止将上述溶剂直接倒入废液缸内,应按要求倒入指定回收瓶中,由有关人员专门处理。
(4)回流或蒸馏液体时应放沸石等助沸物,并控制适当的加热速度,以防止溶液暴沸。若加热后发现未加沸石须停止加热,并待液体稍冷后方可补加沸石。
(5)常压操作时,切勿在封闭系统内进行加热或反应。减压操作(减压蒸馏或抽滤)要按规定正确选择和安装仪器,保证封闭系统畅通。防止任意违规操作,导致爆炸。
(6)不能用湿手去使用电器或手握湿物安装插头。实验完毕应首先切断电源,再拆卸装置。
(7)实验室数量较大的易燃、易爆物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剧毒化学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者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有毒废液残渣不得随意倾倒,应统一回收由专门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