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贷款———“校园贷”开始出现,“校园贷”即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信用贷款。大学生金融服务成了近年来P2P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类别之一。近几年来,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和高风险理财,令其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如河南某高校大二学生郑某因赌球并欠下60多万元贷款后跳楼自杀,福建某高校大四学生徐某用19名大学生信息在多个平台借贷约70万元后失联。
(1)逾期高利息:大学生的生活费大多是父母给的,自己几乎没有其他任何固定的收入来源,就算有的学生偶尔兼职,那收入也是不稳定的,贷款的大学生们虽然前期可以享受超支消费带来的乐趣,但还款时间到了,有面临还不上款的危险。
(2)以零利息、门槛低为诱饵:高校里“校园贷”的“零利息”“分期付”的广告标语随处可见,一般只要是在校大学生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就可以办理分期付款或贷款,有些黑平台甚至只要拥有身份证号,非本人就可以办理,无需任何担保,只需要动动手指,填填表格,就能贷款上万元,门槛非常低,而且以零利息为幌子吸引大学生贷款,校园贷看似近零利息,实际上一旦涉足就如同上了贼船。
(3)隐瞒实际资费标准:费率不明。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出于抢占市场和竞争的需要,会隐瞒或模糊实际资费标准、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
(4)不文明的催收手段,给借款学生造成极大心理压力。很多校园贷平台普遍存在不文明的催收手段,比如“关系催收”,学生借款时被要求填写数名同学、朋友或亲属的真实联系方式,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平台就会把其逾期信息告知该学生的关系圈,严重干扰和伤害了借款学生。
若是在校大学生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很好地利用平台借贷,校园贷款可以成为创业和助学的流动资金,对大学生的能力和思维培养都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更多的时候“校园贷”往往成为大学生过度消费的工具。总的来说,“校园贷”危害重重,大学生一定要警惕“校园贷”的危害。
(1)校园贷款是具有高利贷性质。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很高,肆意赚取学生的钱财。
(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甚至自杀。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更有甚者以此逼迫学生进行犯罪活动。
(1)理性消费,尽量不要在网络借款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借款和购物,因为利息和违约金都很高。
(2)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借给他人借款、购物或者是进行担保,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当有危险或者被不法分子威胁时,要学会用正当手段或者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需要及时告知自己的父母或辅导员,向自己的家人或老师求助。
(4)一定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不攀比、不炫耀,合理消费、适度消费。
1. 罗进强、朱建国、理阳阳主编:《大学生安全教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 椰永华、田文涛主编:《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 刘志彧、李文阁、鲁显玉主编:《大学生安全教育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4. 张效民主编:《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理训练》,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