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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诈骗

高校校园安全已成为当前国家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而校园诈骗则是高校校园安全事故中发生频率较高的案件,已成为严重扰乱校园教学秩序及危害师生合法权益的问题之一。相信很多大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都或多或少见过或经历过一些高校诈骗的案例,有些甚至深受其害。特别是近年发生的“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9900元猝死”“广东潮汕一女大学生被骗万元学费后自杀身亡”等消息不断见诸报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切都说明,打击高校诈骗,刻不容缓。

一、高校诈骗案件的常见类型和手段

(一)网购方式诈骗

网购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流行的一种购物方式,大学生一直走在社会流行的前沿,是网购的主力军,这也给骗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利用网络购物诈骗是骗子当下最主要的诈骗手段之一。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较强,有很多诈骗分子通过网购的渠道,用各种手段逃避网监部门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制约和监控,由于在实际进行交易时都是在网上操作,所以这种诈骗手段令许多大学生防不胜防,其方式主要有:①在网上出售低价商品,以QQ、微信等方式向大学生发虚假的支付宝链接,导致大学生上当受骗;②盗取购物网站店主信息,联系买家因无法完成订单进行退款,然后指引买家进入钓鱼网站,盗取存款。网络购物诈骗的方式还有很多,安全网购是每一个大学生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利用推销手段进行诈骗

一些诈骗分子利用大学生刚进入校园,对学校情况和社会情况了解不足的弱点,对大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进行各种产品的推销,常见的推销商品有所谓的学习必备资料、电子产品、名牌鞋袜、化妆品、电话卡、手机卡等。而这些东西则大多要么以次充好,要么根本就是假货、冒牌货。

(三)短信诈骗

短信诈骗作为一种诈骗形式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来说仍然很有杀伤力。这种诈骗形式从中奖、房租汇款,到网银升级、邮包藏毒、退税补贴,再到冒充公检法人员、冒充税务人员、伪造网上通缉令,信息诈骗类型已扩展到数十种,并且从过去“乱枪打鸟、漫天撒网”向“锁定信息、精准下套”转变,骗术不断升级,欺骗性更大,指向性更强。

(四)社交软件诈骗

QQ和微信是当下最流行的手机社交软件,一些大学生QQ、微信的保密措施不严,骗子会盗取QQ、微信号,然后冒充大学生向其联系人借钱,尤其许多大学生出门在外,父母比较担心,很容易将钱汇给骗子,而当下骗子为了提高QQ诈骗的成功率,会跟大学生视频,然后盗取QQ后与大学生的其他联系人视频时播放之前录制好的视频,增加了可信性,能够有效迷惑别人,增加诈骗成功率。更有甚者,在成功骗取大学生信任之后约其见面进行劫财、劫色,甚至绑架,对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五)电话诈骗

有些骗子致电学生谎称是学生的熟人甚至自称老师,通过“怎么连我的声音也听不出了?”等诱导性话语,让学生误认为是哪个熟人或老师,然后向学生借钱;或谎称自己是公检法工作人员调查案件需要配合,以核对银行卡信息或称学生邮寄的包裹中有违禁品等为由进行诈骗,诱骗学生在电话中输入银行卡密码或向骗子指定账户转账。电话诈骗的方式也呈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大学生应该仔细辨别,冷静对待,防止被骗。

(六)投其所好,引诱上钩

高校学生面临很大的就业压力和考试压力,一些不法分子便投其所好,张贴各种“四六级代考保过”“出售考研考前答案”一类的虚假广告,诱惑一些在就业、考试压力下价值观出现偏差的大学生产生侥幸心理,希望通过一些非正常渠道和手段达到自己就业、升学等目的。而结果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本身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使财物受损,后悔莫及。

(七)通过虚假招聘的手段进行诈骗

一些诈骗分子利用大学生尤其是临近毕业的学生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通过张贴广告、网络等多种渠道散发虚假的招聘信息,然后以各种理由、名目威胁利诱前来应聘的大学生缴纳各种各样的手续费、报名费和押金等。诱使大学生上当受骗,甚至有些犯罪分子对应聘的大学生进行非法拘禁,强迫其进行传销、卖淫等令人发指的行为。

二、高校诈骗案件的特点

(一)方式多样性

正如前文所述,由于高校与社会联系紧密,各类成员混杂,在网络技术、通信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诈骗手段的多样性是当前高校诈骗案件的突出特点。如假冒身份,流窜作案;投其所好,引诱上钩;借贷为名,骗钱为实;以次充好,连骗带盗;招聘为名,设置骗局;骗取信任,寻机作案等。

(二)手段智能性

诈骗分子在高校作案行骗时,一般都是利用丰富的知识、经验技能,经过精心的策划,设置诱饵,使受骗者落入圈套。常常使用科技性高、迷惑性强的手法提高诱骗效果。

(三)目标选择性

诈骗分子在高校中行骗,一般与受骗人都有过较长时间的正面接触,既可能有面对面的交谈,也可能有信函交往,还有可能是通过网络来认识的。只有与作案人有较多的接触才会将其作为诈骗目标,伺机作案。作案人常选择求人帮忙、轻率行事的,疏于防范、感情用事的,贪图便宜、财迷心窍的,思想单纯、防范较差的,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的,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的等对象来实施诈骗。

(四)后果严重性

诈骗是一种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有时也对人身权利构成侵害。大学生在异地求学,手中有一定经济支配权,但这种经济权利基本上来源于父母,因此大学生是纯粹的消费者。如果受骗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受骗后将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有的甚至给受骗大学生本人和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危害后果相当严重。例如,近期备受关注的18岁准大学生徐玉玉于2016年8月19日被犯罪嫌疑人陈文辉伙同陈福地、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家人东拼西凑的9900元学费。当晚,徐玉玉向派出所报案后猝然离世。虽然目前该案已经成功告破,但年轻的生命已经消逝,此案的发生及快速成功告破也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五)伴生案件较多且性质恶劣

高校诈骗的发生,往往不仅仅是单纯的诈骗。有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在骗取钱财之余,还对受骗学生进行人身侵害,如网友见面遭到强奸、只身前往外地应聘遭到传销集团甚至邪教团伙非法拘禁、诈骗不成动手抢劫等。这些案件经常与高校诈骗伴随发生,而且性质非常恶劣。

三、高校大学生为什么易成为诈骗的对象

(一)思想相对单纯,较易轻信偏信

当代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群体,长期在家庭严密的保护下成长,独立接触社会较少,导致社会经验较欠缺,思想较为单纯,缺乏防备心理,对于社会上的善恶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为薄弱,遇到问题时候的思考层面仅局限于表象,未经深入思考和探究就轻信偏信,不法分子经常利用大学生这些弱点进行相应的诈骗活动。

(二)诈骗环节严密,虚构事实逼真

在目前校园诈骗案例当中引用“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都不为过,大部分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环节严密,虚构的“事实”逼真,取用的题材大多源于现实生活当中,并且都没有脱离现实的生活及违背生活中的常理,易使人消除防备心理,通过层层深入诱骗,让广大师生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

(三)贪慕虚荣,急功近利

有的大学生享受、攀比心理较为严重,好面子、图安逸,受功利心和虚荣心的驱使,一心想傍所谓的“大款”“高干子弟”“海归”或“华人”等以过上安逸、奢靡的生活;或一心想着通过一些具有显赫身份的人物提高自己的身价。在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显赫”的身份开展诈骗犯罪活动时候,这一类的学生毫无戒备之心,最后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还遭受身心的伤害。

(四)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薄弱

当代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及最基本的“怀疑心”,对于安全教育知识不重视,针对一些诈骗类的安全事件缺乏正确的自我保护和应对处理方法。

(五)校园治安管理存在漏洞

目前大部分高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上面都会采用视频监控、定时定点巡逻等方式,在思想教育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及提醒,但是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及校园面积的扩张,校园安保工作中的监控及管理还存在着盲区、存在着漏洞,在一些关键的区域监控视频布控不到位,致使安保人员调动不及时,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六)诈骗破案率低

此类犯罪真实的发案数量远多于现有统计量,一方面,很多受害者因损失不致影响生活而未报案;另一方面,此类案件侦破面临技术、查证等诸多难题,受理案件的基层公安机关侦查手段有限,部分基层民警处于“小案不愿办,大案办不了”的窘境。有关受案、立案数据的背后还有不少隐性案件数据。诈骗手段的不断升级是破案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通讯信息诈骗翻新速度极快,隐蔽性极强,部分犯罪分子已不再局限于使用“安全账户”等敏感词语,而是以“资金公正比对”“银行卡升级”“接收财政拨款后查证”等新词骗取信任,常常是一个骗术刚被公安部门摸清,新骗术又开始“行走江湖”。此外,由于公安机关、运营商、银行三者之间没有建立完善、规范的合作机制和具体流程,也为打击此类犯罪带来诸多困扰。据统计,云南某高校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15日共报刑事警情157起,其中诈骗警情113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46343元,诈骗警情在所有刑事警情中占比79.3%。其中网络诈骗74起,电信诈骗25起,其他诈骗14起,但破案率不足3%。

四、怎样预防高校诈骗

首先要树立防范意识。一是要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戒备心理,在现实生活中,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始终是并存的,我们虽然不能草木皆兵,但戒备心理是必不可少的;二是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不盲目轻信,遇事多动脑筋,必要时还可以进行调查研究,弄清一些基本情况,再做决策;三是三思而后行,遇事要经过深思熟虑,做出正确的判断,拿出较好的方法,再开始行动。切忌麻痹疏忽,草率决策,鲁莽行事。

其次是交友要有原则。大学生有自己的远大目标,求知奋进,热情奔放。广交朋友,这无疑是好事,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结交朋友时,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不能善恶不分。为了完成学业,为了将来的事业,要广泛结交那些志同道合、道德高尚的人,切忌感情用事、哥们义气,而结交那些游手好闲之人等。

再次是不占便宜,不贪小利。诈骗分子施骗惯用的主要伎俩就是投其所好,以利诱之。大学生只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贪不义之财,保持洁身自好,骗子就无机可乘。

五、大学生受骗后的处理方法

(一)平静心态,及时报案

受害人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过错(如贪财、无知、轻信、粗心大意)而受骗,都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从受骗的噩梦中回到现实,吸取教训,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勿“哑巴吃黄连,有苦肚里咽”。

(二)提供线索,配合调查

已经被骗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要注意对作案人员遗留下来的文字资料、身份证件、电话号码等证据予以保留,并积极向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提供各种证据及与其交往的经过等线索,配合调查,追缴被骗的财物。 4zI+YethriCy3JIAWpAkyRGfxOS5zRlEd61XMybKULCF8UcLgVU5ZslUSttc4R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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