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人身伤害主要是指大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并且有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因此,大学生的身心、生命安全,是大学生最重要、最基本的安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防止生命不受伤害,是大学生安全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
大学生人身伤害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就其主观原因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如今,绝大多数大学生已经年满十八岁,具备了一定独立生活的能力,但他们终究涉世未深,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风险意识也有所不足,仍然是遭受各种潜在风险的高危险群体。无论是大到人身威胁、经济诈骗的,还是小到人际冲突、出行安全的,如果稍有不慎,便会酿成严重的后果。加上很多大学生不管是对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还是对不法分子侵害手段的残忍性都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甚至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侵害毫无预见性,面对复杂客观的社会治安形势,防范意识差,当不法侵害发生时,常常是不知所措。
从目前发生的大学生人身伤害的案例看,部分大学生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较弱,当侵害发生时,束手无策,不但不能勇敢、机智、巧妙地进行自我保护,甚至做出激化矛盾、事与愿违的举动,致使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伤害反而发生了,原本受伤害程度可以减小的伤害反而加大了。
很多时候,当案件、事故隐患已经严重威胁到人身生命安全时,一些大学生不仅没有保持一定的警惕,甚至还常置若罔闻。这是因为对案件、事故的发生规律知之甚少,对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什么人群、什么环境、什么氛围容易发生什么案件、事故,缺乏预见性,更谈不上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预防。
当今社会,绝大部分受到侵害的大学生,在没有发生问题时,往往什么都不在乎,一旦问题发生,又不敢面对现实,甚至极度恐慌,总怕被学校和老师知道,并设法将其掩盖。在处理问题时就会出现:不靠组织靠自己,不靠老师靠老乡,不靠理智靠江湖义气。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误导下,往往是小纠纷演变成大矛盾,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容易解决的问题变得难以处理。
现在一些大学生在公共聚集场合、公共娱乐场所、集体生活的环境中,只想享受社会公德为自己提供的文明,而不愿遵守社会公德奉献自己的道德文明;只想享受纪律为自己提供的自由,而不愿意遵守纪律接受纪律的约束;只想享受法律为自己提供的权利,而不愿意遵守法律规定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最终扰乱了公共秩序、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危害了公共安全、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最终受到伤害的往往还是大学生自己。
预防大学生人身生命遭受伤害,不仅有赖于整个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善、有赖于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净化、有赖于文明校园氛围的提升,还要靠大学生做好自身的防范工作。主要应该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大学生在学校学习阶段,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学习上,并努力完成学业。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避免进入治安复杂场所,远离不法分子,减少遭受伤害的概率,对于大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是必要的。首先是认识不法分子易于侵害的时机、对象。尽量避免在午休、夜深人静、黑暗、视线不良时单独滞留或夜不归宿,避开不法分子侵害的时机和选择的对象。其次是认识不法分子易于侵害的环境。尽量远离治安复杂场所,尽可能不单独到偏僻无人或极少有人活动的林间、山路、沟渠、废旧建筑工地等处逗留,减少与不法分子直接发生矛盾受其侵害的环境条件。最后是认识不法分子的侵害手段。尽量以机智灵活的方法、义正词严的态度应对不法分子的暴力、欺骗或软硬兼施,设法努力避免、减少不法侵害的发生。
大学生的人身生命安全遭受伤害,除了不法分子侵害因素外,有时往往是自身原因引发的。因此,大学生为了避免人身生命遭受伤害,还必须从自身做起。例如,为避免火灾、爆炸伤及人身生命安全,宿舍内不乱接乱拉电源、电线,不躺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头,不在蚊帐内点燃蜡烛,不随地焚烧杂物,不使用易引起火灾的各种器具,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过程中不违反操作规程等。为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害,在公共娱乐场所言语举动不轻佻,不偏激对待问题,不用挑衅语言刺激对方,不给有不良企图的人发出容易产生误会的信号,外出穿着不过于暴露,尽量不带贵重物品,钱物不外露,遇到意外,不慌张、不胆怯等,把可能因自身原因引发的各种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大学生人身生命受伤害,有时是自身的不良习气、不健康思想、不道德行为引起的。因此,大学生要减少或避免人身生命伤害,还要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的侵蚀:一是警惕西方资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侵蚀,特别是自由化思潮和所谓性解放的影响;二是拒绝腐朽思想的腐蚀,特别是淫秽色情制品的影响;三是抵制世俗风气的影响。例如,借过生日、入党、获得奖学金、受到奖励等机会大吃大喝,发生问题不但不向老师报告,还互相包庇等。四是克服庸俗习气的影响。例如,赌博、酗酒、吸毒、拉帮结派、搞哥们儿义气、逞匹夫之勇等。大学生一定要严于律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具有专业文化知识、对国家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
(1)正确应对不法侵害。就是当不法侵害即将或正在发生时,能临危不惧,保持清醒头脑,针对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果断、机智、灵活的办法化险为夷。第一,不法侵害都是以违法犯罪为前提的,不法之徒亦胆怯心虚,生怕事情败露。因此,应义正辞严,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法律尊严和自己的权益,大胆震慑罪犯。第二,不法侵害者往往又是亡命之徒,心狠手辣、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对此,则不宜盲目硬拼,强逼困兽。而应以智慧取胜,用机智、灵活的方法与之周旋,“两害相权取其轻”,甚至以某种局部利益的牺牲,来保证人身、生命之安全。第三,不法之徒往往还贪财好色,当遇不法之徒侵害时,应尽量与之周旋,拖延时间,争取外援,或找机会脱身、报案。一旦没有外援或无法脱身、报案时,为保全自身主要权益,可满足不法之徒部分条件,麻痹其警觉,造成其控制松懈。同时,注意掌握其罪证,为以后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提供条件。
(2)正确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各类灾害事故对人的生命和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正确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就能有效地减少或避免伤害。第一,灾害和事故具有演进性和规律性。但凡灾害、事故的发生,都是由渐变到突变的过程。因此,为预防灾害、事故发生,避免、减少伤害,平时就要认真遵循规律,积极做好预防工作,把灾害、事故化解在演进的过程中。第二,灾害、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这种突如其来的灾害、事故,往往会让人们的心理造成极度的恐慌。为避免或减少其造成的伤害,应做到:处乱不惊,保持清醒头脑;有生命危险时,设法保护人身生命安全;条件许可时,及时报警;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积极参与救助,等待救援。第三,灾害、事故对生命、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对此,应面对和接受现实,树立信心,利用现有条件或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把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1)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宽容友善的对待他人,避免发生矛盾。
(2)尽量不饮酒,与多人一同饮酒后要控制自身情绪,还应劝告他人不要有过激行为。
(3)尽量不要到校外娱乐场所活动,如果在此类场所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与社会人员发生冲突。
(4)面对流氓滋扰,应采取正面劝告的方法,不要与其纠缠,更不要随便动手,一味蛮干,以免事态扩大。
(5)发现流氓滋扰事件,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6)注意团结和发动周围的同学,以对滋事者形成压力,迫使其终止违法犯罪行为。
(7)一旦出现公开侮辱、殴打自己或同学等恶性事件,要敢于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积极加以制止。
(8)发现被歹徒盯上,不能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同时,根据自己的体力和心理状态、周围情况、歹徒的动机来决定对策。
(9)如果只是被歹徒盯上,应迅速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转移,那里人来人往,歹徒不敢胡作非为;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求得帮助。
(10)如果被歹徒纠缠,应高声喝令其走开,并以随身携带的雨伞和就地捡到的木棍、砖块等作防御,同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
(11)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可以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歹徒,应付周旋,同时仔细记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逃离方向等情况,待事后立即向民警或公安部门报告。
(12)如果遇到凶恶的歹徒,自己又无法脱离危险,就一定要奋力反抗,免受伤害;反抗时,要大声呼喊以震慑歹徒,动作要突然迅速,打击歹徒的要害部位,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寻找机会脱身。
(13)应切记,生命是第一位的,所以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智慧,随机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