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Ⅲ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自然灾害即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是自然环境中对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危害的自然变异和极端事件,这种自然异变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一系列的危害,这些危害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其中突发性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
事故灾难是具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由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引发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1. 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常见的安全事故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电网大面积停电和通信大面积中断事件等事故。
2.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2)生态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造成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使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存条件发生恶化的现象。例如,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壤盐碱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环境破坏造成的后果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有些甚至是不可逆的。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因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和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林木、毁林开荒、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等事件。
1. 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源性感染事件、群体性食品药品中毒、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动物疫情
动物疫情指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情况,包括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动物疫情涉及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动物疫情。
1. 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2. 恐怖袭击事件
极端分子人为制造的针对但不仅限于平民及民用设施的不符合国际道义的攻击方式。恐怖袭击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的严峻趋势。极端分子使用的手段也由最初的纯粹军事打击演化到绑架、残杀平民、自杀爆炸等骇人的行动。
3. 重特大火灾事故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的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4. 金融安全事件
金融安全指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安全问题的提出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更确切地说,金融安全问题是金融全球化负面影响的产物。
5. 涉外突发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突然发生,影响较大的非正常事件,具有涉外因素、突发性、社会危害性、影响较大等特点。
6. 重大刑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指恶劣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监管羁押场所异常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