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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2.4.1 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知识链接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范围,其中最重要的是房屋的租赁。个人出租房屋涉及多个税种,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一般情况下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不含增值税)中依次扣除的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可持完税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 ×(1-20%)

2.4.2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在计算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时,税率减按10%进行征收。

关于财产租赁所得,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每次净收入4000元);(2)次数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出租房产特殊扣除项目;(4)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额减按10%征收;(5)个人房屋租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例题17】 小李2019年1月1日将县城内一处住房出租于他人居住,租期3年,每月租金3000元,房产原值8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损耗扣除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出租环节增值税以外的税金完税凭证每月150元。假设10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200元。

请问小李2019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解析:

1月至9月租金纳税=(3000-150-800)×10%×9=1845(元)

10月租金纳税=(3000-150-800-800)×10%=125(元)

11月租金纳税=(3000-150-400-800)×10%=165(元)

12月租金纳税=(3000-150-800)×10%=205(元)

小李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845+125+165+205=2340(元) +N6IcrK+iFhbQ9zwHkwWtT1nEaoCUIPJtZB7jw2QBPU0IXbcF8QnS6tTL5cz3Q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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