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活中,很多工薪族都盼望着到年底,因为年底会有大笔的年终奖,但是很多人看到大笔奖金的同时,又得将大笔的钱交到了税务机关手里,不禁要问:年终奖是怎么扣税的?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单位说扣多少就扣多少呗!”
小梦和小慧都在一家公司上班,到了年底发年终奖的时候,小梦发了6100元,小慧发了5900元。可是小梦发现扣除所得税后的奖金,她的比小慧的少了。这是为什么呢?明明开始比小慧还要多200元,怎么一交税自己的奖励反而少了呢?后来,小梦才得知,小慧采用高招进行避税才节省了很多税金。这让小梦惊羡不已,发誓以后自己也要学习一下合理避税的高招。
之所以会出现多拿奖金多缴税的“悲惨”结局,是因为其中涉及税率的临界点问题。因为临界点的存在,不仅是多拿几百,甚至如果仅仅多拿一元钱,也会多缴几千元的税。
那么怎么合理策划,才能使年终奖不那么大幅度的缩水呢?以下是一些具体可行的方法,供读者参考:
现在已经有不少单位都尝试在年终奖发放的方式上做些许改变,采用零头递延的方法避税。零头递延是对计算出的商数和税率临界点相差不多的年终奖,采取零头滞后一个月发放。如年终奖62000元,计算出的商数得5166.67元,适用于20%的税率,因此个人所得税为62000×20%-375=12025元。如果将2000元奖金递延到下月作为工资发放,而本月只发60000元年终奖的话,所计算出的商数为5000元,适用于15%的税率比例,个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另外的2000元可得2000×15%=300元个税,合计缴税8875+300=9175元,节约税金12025-8875=3150元。
一些股份制企业在年终会给表现出色的员工配发股份,参与公司分红。按照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即使缴税,也比4万元年终奖适用的30%的比例税率低很多。不过税务专业人士表示,单位发放的有价证券、礼品,最好根据市场价来折算纳入个人收入缴纳个税,否则在日后查账时一旦被发现就要补缴税款并加以处罚。
比如出版社的编辑将年终奖算作稿费。举例来说,某出版社编辑获得年终奖40000元,正常纳税金额为8625元。如果计为稿酬收入,按照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稿费可以按应纳税额再减征30%。
由此计算,该出版社编辑年终奖缴纳税款为40000×(1-20%)×20%×(1-30%)=4480元。与一次性纳税相比,可以节省8625-4480=4145元。
如果某企业员工月薪1万元,1月份该企业给他发放去年的年终奖金4万元。如果按照年终奖一次性纳税,这位员工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40000×30%-3375=8625元。税务专业人士表示,目前通行的合理避税方法是不按照一次性发放年终奖,而是将年终奖平摊到上年各月中。同样4万元的年终奖金,平摊到每个月中,就是3333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年终奖应纳税额为40000×15%-125=5875元,可以节省8625-5875=2750元。
我们在拿年终奖时,多长个心眼,因为税目要扣多少并不必然是固定不变的,在自身“努力”的情况下,你若有心,同样可以少缴一些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