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纳税,每个人都知道,它是政府执行社会职能的基础。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你必须纳税。
1976年,富商莫蒂默·莫尼律格斯的收入为100万美元,为把本年的纳税数额减少至最低限度,他决定想一个办法核减收入50万美元。用一个什么办法呢?莫蒂默想了很久,终于有了一个主意。他有一艘祖传的游艇,长为250英尺,如果将它核价50万美元,然后作为自己年收入的一部分再捐给一家非营利机构,岂不是既卸下了包袱,又躲避了纳税?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因为当时的税法规定,慈善捐赠可以减免税款。
莫蒂默找了一位愿意合作的游艇核价人,这个人答应将莫蒂默的游艇核价为50万美元,因为他明白,要是做成了这笔买卖,可以得到一大笔佣金。得到估价表后,莫蒂默来到了一所学校,表示愿意为学校捐赠一艘游艇。校长接过估价表后,心照不宣,马上向税务局写报告,赞颂莫蒂默先生的慷慨解囊,捐赠学校一艘价值50万美元的游艇,并说明这艘游艇的价值已经经过专家的核准。学校得到游艇后,想尽快将它出售以获得捐款,那位精明的估价人挺身站了出来,愿意代为出售。然而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他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以超出15万美元的价格卖掉这艘游艇。不过还是没有关系,学校白白得了15万美元,估价人也得到了一笔可观的佣金。
合法避税又绝不漏税,这些一箭双雕的做法我们可以效仿。
这位年收入100万美元的莫蒂默先生,由于纯收入减少了一半,他要纳税的部分只剩下50万美元。按照当时70%的税率,他只需要交纳35万美元税款,另一份35万美元的税款就这样被他轻而易举地躲避了。
由于税收有不同种类,课税对象不同,你可以根据相关的金融知识进行合理避税。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能尽量减少缴税的数目,这才是正经的“省财”之法。
说起避税,很多人都认为这是财务人员的事情,其实不然,随着我们工资水平越来越高,懂得避税和不懂避税将有很大的差别,这个差别不只是每个月多交几百块钱这么简单,更关系到你的财富能不能更快地积累起来。
一套合法避税的办法,对合法避税有着如下的认识:
(1)合法避税是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的有机结合。
(2)合法避税是经营时间、地点、方式、手段的精巧安排。
(3)合法避税是会计方法的灵活运用。
(4)合法避税是决策者超人的智慧和高超管理水平的精彩体现。
避税不应是从商者的根本目的,即使是一个天才避税者也不能够通过避税迈入富人的行列。它的根本目的应在于促使管理者对管理决策进行更加细致的思考,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于个人来说,也是理财意识的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