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社会状态下,没有分工,也很少进行交换,人们都是自给自足,也没有必要为了经营社会事业而事先积累资产。人人都竭尽所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身随时产生的需要。饿了,就去森林里打猎;衣服破了,就用兽皮缝成衣服穿;房屋坏了,就去砍伐附近的树木,以获取树枝,想方设法修缮房屋。
而在分工广泛实行之后,一个人依靠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产品所能满足的自身随时产生的需要只有很小一部分,其他那一大部分的需要,则要依赖于他人的劳动产品来提供。他人的劳动产品必须通过购买才能获得。这一交换是通过自己劳动所获得的产品,也可以说是自己劳动产品的价格来实现的。但是在购买之前,不但要生产出自己的劳动产品,而且还要把这些产品出售出去。因此,在这之前,他必然要保证能在某个地方存放各式各样的物品来维持生活,并且还要有材料和工具,不然,他就难以制造出东西来。显然,这种储蓄一定要在开始从事这项事业很长时间之前完成。
根据事物的本性,资产的积蓄一定要在分工之前就得进行。事先积蓄的资产越丰厚,分工也会越细密;分工越细,同等数目的工人制造出来的产品也会大比例地增加;各工人进行的操作越简单,就能发明出更方便操作的新机器。所以,随着分工的深化和发展,为了能让相同数量的工人开展工作,就要确保事先储存的食物量要与分工以前没有获得进步时的保持一致,但事先储蓄的材料和工具却要比分工以前没有获得进步时需要得更多。况且,一种行业的分工越细密,这一行业的工人数量也会随之增加。说得确切些,就是人数的增加导致劳动分工越来越细。
要实现劳动生产力的大改进,就有必要事先进行资产积蓄。这种积蓄很自然地就会引起生产力的改进。投资雇佣劳动的人,当然很希望自己的投资方式能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所以,在对工人进行职务分配时,他会努力使其胜任岗位;在其投资和购买的能力范围内,他会尽其所能地配置精良的机器。这两个方面的能力往往取决于他的资产多少和他所能雇用的工人数量。所以,在每个国家中,不但产业的数目会随着所办产业的资产的增加而增加,而且由于上述资产的增加,同等数量的产业产出的产品也会随之增加。
本篇我要说明的是资产的性质如何,资产蓄积对各种资本的影响,资本的不同用途以及所产生的不同影响。本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说明个人或社会的资产自然分成几个部分,这些部分是什么。第二章讨论作为社会总资产的一个部门的货币,以及它的性质和作用。第三章和第四章讨论积蓄为资本的资产的两种情形:或者是所有者自己使用,或者是贷给他人使用。第五章所要讨论的是资本的不同用途,以及它对国民产业量、土地和劳动的年产量的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