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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论地租

作为使用土地要支付的代价,地租是佃户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能承受的最高价格。在制定租约时,地主都设法使佃户从土地上所得的生产物刚好够抵偿他用来购买种子、支付工资、购买与维持耕畜及农具的农业资本,并可获得当地农业资本的一般利润。这份收入,显然是土地承租人在不折本的情况下所愿意接受的最低限度,因为地主是不会给他多留利益的。如果分配给承租人那一部分生产物的价格,多于承租人能接受的这个最低限度,地主就会想法设法,通过提高地租把它据为己有。因此,所有地租无疑都是承租人依据土地状况所能承受的最高额度。当然,有些地主会因为慷慨大方(更可能是因为无知),接受比这一限额稍低的地租;同样,租地人也可能因为无知,缴纳比这一限额稍高些的地租,即愿意接受的利润要低于当地农业资本的一般利润——这种情况甚为少见。但这一数额,仍可看作是土地的自然地租,也就是大多数土地出租者应得的地租。

在有些人看来,地租是地主在改良土地过程中使用的资本的合理利润,或者说是利息。在某些时候,部分情况可以说是这样的,但也只是部分情况而已。对于没有改良过的土地,地主也同样要收地租。至于用来改良土地的资金的利润,通常都附加在原有地租中。此外,改良土地的资本并不全来源于地主,也可能来源于佃农。但是,在续签租地契约时,地主总会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好像土地改良用的资本都是他出的。

有时,地主对于那些完全不能改良的土地或自然生成物,也要求地租。例如,大海草是在燃烧后能够产生碱盐,这种碱盐可用来制造玻璃与肥皂以及其他物品。在英国的一些地方,尤其是苏格兰,都出产大海草。它生长于涨潮时被淹没、落潮时露出来的岩石上,每日被海潮淹没两次。这类自然产物从来都不是靠人类的劳动可以增多的,但是,对于出产大海草的地域,地主也会像耕地那样收取地租。

设得兰群岛的居民以海里出产的鱼类为主要的生活资料。为了捕捞鱼类,他们必须在相关海域附近的陆地居住。地主也向渔民收取地租,这种地租与农民在土地上的收获不成比例,而是与农民在土地和海洋中的全部收获成比例。他们的地租部分是用鱼支付的。

由此看来,为了使用土地而交付的地租,很显然是一种垄断价格。它不和地主改良土地的投入成正比,也不和地主能收的数目成比例,而是和农民的支付能力成比例。

能进入市场的那部分土地产品,一般情况下价格都可以补偿它进入市场所必须运用的资本和一般利润。如果一般价格超过了这个数额,那么多余的部分就是地租。如果一般价格不高于这个数额,那么它就不能为地主提供地租。需求决定了价格是高于还是低于这个数额。

由于市场需要,某种土地产品可以以高于一般价格的价格进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总是可以为地主提供地租;对另一些土地产品,由于需求变化,其售价有时会高于(有时会低于)普通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则有时能提供地租,有时则不能。

需要说明的是,地租构成商品价格的方式与工资和利润不同。工资和利润有高有低,导致了商品价格有高有低,而地租的高低,却是由商品价格高低决定的。商品上市所需支付的工资与利润的高低影响着商品的价格。但是,高于足以支付工资和利润数额的价格的商品,就能提供高地租;仅仅够支付这一数额的价格的商品,仅能提供低地租;低于这一数额的价格的商品,就不能提供地租。

本章分为三节,专门讨论下面三个问题:第一,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二,间或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三,这两种天然产物,彼此互相比较以及和制造品进行比较时,在不同发展阶段自然产生的相对价值的变化。

第一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与其他所有动物一样,人类的繁衍也取决于生活资料的丰富程度。人类对食物有必然的需求,虽然有时多些有时少些。因此,食物总是能够购买或者支配一定量的劳动,为获得食物,愿意付出劳动的大有人在。诚然,有时由于劳动工资高昂,食物所能维持的劳动量就很有限,与按照最经济的方式所支配的劳动量有一定差别,但不管怎样,参照周边地区劳动者的一般生活标准,食物总是能维持一定量的劳动。

但是,不管是哪里的土地,其所出产的食物在维持它上市所需的劳动以外,都会有所剩余。这个剩余部分,不但足够偿付为雇佣劳动所预支的资本及其利润,还能余下一部分作为地主地租。

在挪威和苏格兰的旷野上生长着一种牧草。拿它来喂养的牲畜所产的奶和牲畜幼崽,不仅足够支付所有畜牧工人的劳动工资,补偿牧场主资本的一般利润,还能为地主提供地租。牧场条件越好,地租就越高。优质牧场不但能比相同面积的劣质牧场维持更多牲畜,而且由于牲畜较为集中,在饲养与收获上都较为方便,所需的劳动也较少。因此,生产物数量的增加、维持费用减少,地主就能从两方面获利。

无论土地的生产物怎样,地租都会随土地的肥沃程度而有所不同;肥沃程度相差不多的土地,地租则会随土地位置的不同而不同。城市附近的土地比偏远地区同样肥沃的土地地租更高。前者和后者在耕作方面所需的劳动量虽相同,但要运送偏远地区的产物到市场,则需要更多的劳动。既然偏远地区物产需要维持的劳动量较大,当地的农场主利润及地主地租必然较少。并且,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偏远地区的利润率普遍高于城市附近,因此,属于地主地租的部分就更少了。

由于良好的道路、运河或通航河流能够减少运输费用,使偏远地区与城市附近接近同一水平,因此,在所有的改良中,交通改良的效果最显著。通常情况下,偏远地区占据着一个国家最为广大的面积,交通改良会大大促进这些地区的开发。而且,这有利于打破城市附近农村的垄断,因而对城市也有好处。即使是城市附近的乡村也能从中获得收益。交通条件的改善,虽然一方面会使偏远地区的商品流入这些农村在城市中的旧市场,增加竞争,但另一方面,也为城市附近农村的产品开辟了大量新市场。再者,垄断本身也不利于良性经营。只有通过自由竞争,才能让所有人出于自保而采用良好经营方法,这样,良性经营才能得到普遍确立。50年前,伦敦附近有一些州郡曾请求议会不要将征收通行税的道路扩展到偏远地区。它们说,由于那些偏远州郡的劳动价格低廉,它们的牧草与谷物将会以低于附近州郡的价格在伦敦市场售出,这会导致伦敦附近州郡的地租受连带而下降,它们的耕作事业也将会因此而衰退。但事实上,道路开通以后,它们的地租反而增高了,而耕作事业也得到了改善。

即便是中等肥沃的农田,所出产的食物也要与同等面积的最优良的牧场多得多。虽然耕种农田需要的劳动量更大,但所生产的食物在扣除了种子成本和劳动维持费以后,所剩余的量也大得多。所以,如果人们始终认为1磅畜肉没有1磅面包的价值高的话,那么上述剩余产物在各地都始终具有较大的价值,而且能为农场主和地主提供更多的利润和地租。在农业处于原始阶段的时候,似乎情况总是如此。

但是在农业发展的不同时期,面包和肉这两种食物的相对价值大不相同。在农业原始阶段初期,绝大多数未经开垦的土地都被用来放牧。肉的量比面包多,面包又被人们争相抢购,因而售价会高得吓人。据乌诺阿说,在四五十年前的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头牛一般能卖4里尔,相当于英币21便士半,并且在购买的时候,还会有二三百头牛可供挑选。乌诺阿没有谈到面包价格,可能是因为面包价格不值一提吧。他还说,在那里,一头牛的价格差不多和捕获它所费的劳动相等。但无论在哪里,种植谷物都得耗费大量的劳动。况且阿根廷位于拉普拉塔河流域,该河在当时是欧洲到达波托西银矿的直接通道,这样一个地方的劳动价格,势必不会低廉。但当国内开垦出大面积耕地之后,情形就完全不同了。面包比肉多,竞争的主要方向转移了,肉价就变得比面包价高。

另外,由于耕地扩大,天然牧场的产出就不能满足人们对肉类的需求,必须借用部分耕地来饲养牲畜。所以牲畜价格不仅要能够维持畜养牲畜所需的劳动,还要足够支付原本作为耕地使用时地主所能收取的地租和农场主所能获得的利润。然而,天然牧场所产的牲畜与耕地上所产的牲畜,按照品质和重量在市场上等价出售。于是,天然牧场的所有者就借此机会依牲畜的价格提升地租。近一个世纪以前,苏格兰高地大部分地区的肉类价格和燕麦面包相同,或者比面包低廉。后来,英格兰跟苏格兰统一了,苏格兰高地所产牲畜有了英格兰市场。而今,苏格兰高地所产肉类的一般价格约比本世纪初高了3倍,而许多土地的地租也同时增加了三四倍。现今的英国各地,1磅上等肉类的价值约等于2磅以上的上等白面包,而在丰收的年份,有时甚至能达到3磅乃至4磅面包的价格。

因此,伴随着不同程度的改良,天然牧场的地租和利润在某种程度上开始受经过改良的牧场的地租和利润的支配,而经过的牧场的地租和利润,又受农田的地租和利润的支配。每年可以收获谷物,可是需要四五年才能收获肉类。也就是说,同一亩地的肉类产量比谷物产量少得多,而肉类的低产量必须以高价格作为补偿。如果价格的补偿超过合理的限度,就会有更多的农田被改为牧场;假若价格的补偿低于合理的限度,那么已改为牧场的部分土地又会恢复为农田。但是必须强调,只有在那些大多数土地已经完成改良的国家里,牧场与耕地——也就是用来生产肉类食物的土地和用来生产谷类食物的土地——在地租与利润上才可能出现这样的平等。在某些特殊的地方情形则完全不同,牧场的地租和利润要远远高于农田的地租和利润。

对牛奶和马的草料的需求,以及肉类的高价,导致大城市附近的牧草价格大幅上升,大大超过了它与谷物的正常比价。显然,这种局部现象不可能扩大到偏远地区。

有时由于特殊情况,某些国家会出现人口非常稠密的现象,以至于这些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像大城市附近地区那样,牧草和谷物产量远远满足不了全体国民的需要。所以,这些国家的土地就主要用于生产牧草,因为牧草数量多、体积大,并且运输不便,而国民日常食用的谷物则从外国进口。如今的荷兰就是这么个情况。在古罗马的辉煌时期,古意大利大部分土地都是种植牧草的。西塞罗告诉人们,老加图曾说:“在私有土地的经营中,善于饲养的人所得的收益是最多的占第一位;水平稍好的饲养者占第二位;不善于饲养的人占第三位。”他把农耕得到的收益只列为第四位。古罗马常把谷物无偿或以极低的价格分配给人民,这导致邻近地区的耕作大受妨害。这些谷物来自被征服的各个省份。这些省份有的不必纳税,但有义务将谷物收成的1/10,按照6便士1配克的法定价格卖给罗马。将这些谷物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分配给人民,必然致使罗马旧领土所产的谷物市价大跌,因而必然妨碍其农耕生产。

在以谷物生产为主的幅员辽阔的国家,圈围牧场的地租往往高于附近的农田。圈围方便了牲畜饲养,而圈围牧场的昂贵地租并非依据牧场的生产物价值,而是依据被围农田的生产物价值来确定的。但是,假如附近的土地都被圈围起来,那么地租就会下跌。而今苏格兰的圈围地地租之所以高昂,就是因为这类圈围地太少,一旦圈围地增多,其地租自然会下降。将土地圈围起来,对畜牧的益处更大。它不但能够节约看管牲口的劳动,而且能使牲畜免受看守人或看门狗的惊扰,摄食更多、成长更快。

但是,在没有这种特殊情况的牧场,其地租和利润就自然会取决于那些生产谷物或其他农作物的土地的地租与利润了。

比起单用天然牧草,兼用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人工饲料来饲养牲畜,能使牲畜产量得到提升,这样一来,进步国家中的肉类价格远高于面包价格的情况就会有所改善。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至少有例子可以让我们相信这一点,现今的伦敦市场上,家畜肉相对于面包的价格,已经比上世纪初叶低了不少。

在伯奇博士所著《亨利亲王传》一书的附录中,记载了亲王日常消费的肉品价格。买一头600磅重的牛,通常花费为9镑10先令,也就是说,31先令8便士能买100磅牛肉(亨利亲王死于1612年11月6日)。

1764年3月,国会就食品价格飞涨的原因展开调查,其中一位弗吉尼亚商人的证言提到,在1763年3月,他为自己的航船购置食品,那时的牛肉每100磅卖24~25先令,据他讲这是当时的一般价格;而到了1764年这个物价高昂的年份,他却需要为同质同量的牛肉支付27先令。即便如此,这个价格还是比亨利亲王日常支付的价格低了4先令8便士。而且,购买为远航而腌制的牛肉时,必定会选最优质的。

亨利亲王所买的牛肉,上等和下等肉混合在一起,平均价格为每磅3.8便士。依此推算,当时上等肉的零售价,一定不会低于每磅4便士半或者5便士。

1764年,国会做调查时的参与者都说,当时最上等牛肉的零售价为每磅4~4.25便士,而下等牛肉的零售价为每磅7个铜元到2.5便士(或2.75便士)。他们都说,这个价格比3月间的一般市价大约高出半便士。但是,这个高价还是比亨利亲王时代牛肉的一般零售价低很多。

上世纪前12年间,温莎市场上上等小麦的平均价格为每夸脱(合9温彻斯特蒲式耳)1镑10先令3.6便士。

可是在1764年及以前的12年间,温莎市场上的上等小麦平均价格为每夸脱2镑1先令9.5便士。

所以,上世纪头12年的小麦价格比1764年及以前的12年低很多,而肉类价格却高很多。

所有大国的大多数耕地,基本都用于生产人类的食物或牲畜的草料。这种土地的地租与利润支配着其他所有土地的地租与利润。假若有特别用途的土地,提供的地租和利润比这种土地少,那么这种特别用途的土地很快就会改为农田或牧场。若提供的地租和利润比这种土地多,那么就会有一些农田或牧场很快被改作这种特别用途。

为了使土地适宜这种特殊用途,要么一开始需投入比农田或牧场更多的改良费用要么每年需花更多的耕作费用。增加改良费用一般会提升地租,而增加耕作费用一般会增加利润。这种地租和利润的增多,往往只是所投入的高昂费用的利息或合理补偿。

比起谷田或草场,种植啤酒花、果树和蔬菜的那些土地就属于特别用途,其地主的地租和农场主的利润相比,相对较高。但是,由于改良土地以使其适宜于这类种植需要更大投入,所以地主所得地租也应提高。另外,对于这类土地需要投入更精细、更专业的耕作,所以农场主所得利润也应增加。况且,这类作物的收成通常很不稳定,因此其价格须提供一种类似于保险的利润,以补偿可能出现的意外损失。花木种植园主的普通处境有理由让我们相信,他们的智慧和技能很难得到让人满意的回报。他们的这种令人愉快的作业,被很多有钱人当成日常消遣。因此,花木种植园的主人们难以依靠经营种植园获得大收益,因为本应成为他们忠实顾客的那些人,自己本来都侍弄着一些珍贵的花木。

地主依靠土地改良获得的额外利益,似乎都只是足够补偿改良过程中的投入。在古代,能提供最大价值生产物的农场,除葡萄园外似乎就是便于灌溉的菜园了。但是被古人尊为“农业技术之父”的德谟克利特在2000年前所著的这方面的书籍中写道,将菜园用围墙环绕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因为菜园带来的利润不足以补偿石墙的花费,而砖块(我想是那种靠日光晒干的砖块)一旦被风雨侵蚀毁损,就需要及时修补。在引用德谟克利特的话时,科伦麦勒并未加以否定,但他提出了一个比较经济的办法,就是用荆棘做成篱笆墙。他说,依照经验,这种篱笆既坚固耐用,又能严防外人闯入,但在德谟克利特那个时代,普通人好像还不懂得这个妙法。科伦麦勒这个主意,先是被瓦罗重视,而后又被帕拉迪阿斯采纳应用。根据这些古代农业专家的意见,菜园所产蔬菜的价值,除了补偿栽培和灌溉的费用之外,几乎没有剩余。赤道地区的国家,早在那时就意识到应该掌控水源,引水灌溉。科伦麦勒提倡的篱笆,至今还在为欧洲大多数地区的菜园所用。在英国和其他北方地区的国家,不筑造围墙就很难收获优质的果实。因此,这些优质果实的价格中,必须包含偿付围墙的建筑和维修费用的部分。这样,生产物不足以补偿围墙建造费与维持费的菜园,就可以通过用果树来围篱的方法来享受圈围带来的益处。

栽培得当、护理完善的葡萄园,算得上是最具价值的一种农场,这在古代和现代的所有葡萄酒生产国,都是众所周知且毋庸置疑的真理。但据科伦麦勒记载,对于开辟新葡萄园是否有利,古代意大利的农场主众说纷纭、争议不断。科伦麦勒是一个新奇植物爱好者,他支持建设新葡萄园,并力求通过比较费用与利润来证明建设新葡萄园是绝对有利的改良。但是,这种新葡萄园建设计划的预算通常不太准确,对农业来说尤为如此。如果葡萄种植的收益果真如同科伦麦勒所预想的那样大,那么对这个问题就不会有争议了。直到现在,在葡萄酒生产国中,这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些国家的农学家,也就是高级种植的爱好者和支持者,都与科伦麦勒一样,对建设新葡萄园信心满满。法国的老葡萄园主对建设新葡萄园却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这似乎可以反证农业家的观点。他们的态度似乎还能说明,在目前的所在国的种植业中,有经验的人都认为,再也没有比葡萄园更赚钱的了。但是,另一方面的情况却表明,一旦法律不再限制葡萄的自由培植,经营葡萄园的丰厚利润就难以为继了。1731年,老葡萄园主们得到了一项敕令:未经国王特许,不准私自建设新葡萄园,或是重开已经停种2年以上的葡萄园。而在请求获得国王特许之前,须先由州长检查,确认这块土地不适宜栽种其他任何作物。据说,当时之所以发布这项敕令,是因为国内谷物、牧草短缺,而葡萄酒大量过剩。但是,如果葡萄酒真的过剩,那么葡萄种植的一般利润就会降到牧场和农田的一般利润的之下,这样无须下达敕令,人们自然不会再去开辟新的葡萄园种植园。若说葡萄园的增加导致了谷物短缺,也不尽然。我们都知道,在法国,盛产葡萄酒且适宜生产谷物的那些州,比如勃艮第、吉延和上郎格多克,其农田耕作比别的州更为精细。一种种植业使用的劳动者增多,就会给另一种种植业产品腾出市场,这必然会鼓励后一种种植业的发展。通过减少购买葡萄酒的人数来鼓励谷物耕作事业,无疑是最蠢的策略,因为以阻碍制造业的方式来促进农业,简直是在剜肉补疮。

因此,要求较高的土地改良费以使土地适宜栽种,或者要求较高的耕作费用的那些特殊用途的土地,其地租与利润即便是远高于农田或牧场的地租与利润,但如果这超出部分仅仅够抵偿它们要求的较大投入,那么事实上,它们的地租和利润还是在受着普通作物用地的地租与利润的支配。

事实上,有时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适合某种特殊作物生长的土地面积太小,产量不足以供应有效需求。这时,全部生产物都可出售给那些愿出高价的人,他们所出的价格,高于这种作物从生产到上市,按照相关自然率或者按照其他大多数耕地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应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的总和。在这种情况下,并且仅仅在这种情况下,价格中去除所有的改良和耕作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同谷物或牧草的这个剩余部分不保持一般的比例,甚至可以在任何程度上超过它。当然,这超额的大部分都归地主所有。

必须指出,我们所说的葡萄酒的地租和利润对谷物和牧草的地租和利润的自然或普通比例,只适用于能够生产较好的普通等级葡萄酒的葡萄园。这种葡萄园土壤松软,混有沙砾,所产的葡萄酒除浓度适中、健康卫生之外,乏善可陈。国内普通土地只能和这种平常葡萄园一较高下,而无法和那些优质等级的葡萄园竞争。

在所有果树中,葡萄树是受土壤差异影响最明显的。我听说,在特殊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特别美味,是其他土地任何人工培育物都无法比拟的。这种现实中或人们梦想的美味,可能仅仅为几个葡萄园所特产,也可能是一个不大的地区多数葡萄园特产,最多时也不过为一个州里多数葡萄园的特产。这种葡萄酿的酒在市场上不足以供应有效需求,也就是说,那些愿意按普通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或按普通葡萄园提供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必须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资和利润,支付这种葡萄酒的生产和运输代价的人的需求不能全部被满足。因此,只有那些愿意付更高价格的人才能买到这种酒,酒价也会超过一般价格。价格究竟能超出多少,依这种酒的受欢迎程度和稀缺程度所引起的消费者的竞争程度而定。但无论差价是多少,其中的大部分都会归地主所有。虽然这种葡萄园通常都比其他葡萄园打理得更精细,但是与其说是这种精心栽培使其价格变得高昂,倒不如说是因为其价格高昂所以人们才慎重对待、精心栽培。对于这种高价物产,掉以轻心可能会招致非常大的损失,因此,哪怕是非常粗心大意的人,也会格外留意。所以,这高价中的一小部分就足够支付生产中投入的额外劳动的工资以及所增加资本的利润。

欧洲各国所拥有的西印度地区的甘蔗园与这种高价的葡萄园类似。甘蔗园的总产量满足不了欧洲地区人们的有效需求,因此,只会将产品卖给愿意支付比这产品生产和上市所应当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按其他同类产品通常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更高的价格的人。波佛尔先生对交趾支那的农业有深入了解,他说,该地区精制的最上等白糖的价格,一般为每昆特尔3皮亚斯特,相当于英币13先令6便士。此处所言的昆特尔,在巴黎的150~200磅之间,平均值为175磅。以英计量单位来算,每100磅约合8先令。这价格还不到我们从殖民地输入的红糖或粗砂糖一般价格的1/4,不到最上等精制白糖价格的1/6。交趾支那的大多数田地以生产国民日常所食的谷米为主。在那里,谷米、砂糖的价格,也具有自然的比例,使地主和农场主,都能够得到与原始改良费用和每年耕作费用相符的报酬。但我国殖民地甘蔗园所产的砂糖价格,却不和欧美农田的稻麦价格成比例。一般来说,甘蔗栽培者们都希望以糖酒和糖蜜之所得来补偿投入的全部栽培费用,这样砂糖的收益就是纯利润了。但我可不敢奢望这能成为现实,就好像谷农也希望仅仅靠糠麸和秸秆就能补偿全部耕作费用,而将谷粒作为纯利润一样。伦敦还有其他城市的商人组织,经常在我国产糖的殖民地购置荒地,委托人去进行改良和耕作,以期获利。即使当地距离遥远,司法与行政都不健全,收入不确定,也丝毫不影响他们这样做。可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在苏格兰、爱尔兰或北美粮食产区的沃野上来进行这样的改良和耕作,尽管这些地方司法健全,而且他们的正常收入还有保障。

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因为种植烟草获利更丰,所以人们都乐意种烟草,而不愿种植谷物。在欧洲大多数国家,种植烟草的收益同样丰厚,但由于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征收烟草税,而对国内烟草产地征收税款,还不如对进口烟草征收关税来得容易,所以大多数地区都下令禁止烟草种植。于是,那些允许烟草种植的地区,便获得了一种变相的垄断权力,而弗吉尼亚与马里兰的烟草产量最大,所以即便是存在少量竞争者,它们还是享有烟草种植业的大部分垄断利益。可是,种植烟草的利润好像没有种植甘蔗那么大。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英国商人去投资改良和兴建烟草种植园的。凭借种植烟草在殖民地发财后归国的,也不像依靠经营甘蔗园、生产砂糖发财后归国的那么多。殖民地的居民喜欢种植烟草而不愿种植谷物的事实告诉我们,欧洲对烟草的有效需求似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砂糖的供给就不那么充足了。如今的烟草价格带来的一般利润率或许已经超过了农田的一般利润率,但烟草的生产、制造和上市的全过程所得利润与农田利润的差额,必定没有糖价带来的利润和农田利润的差额大。因此,英国在殖民地的那些烟草栽培者与法国的老葡萄园主一样害怕生产过剩。于是,他们联合起来通过决议,规定16~60周岁的黑奴每人只允许种植6000株烟草,预计可产烟草1000磅。他们觉得,每个黑奴除了生产上面数量的烟草以外,还能耕种4亩玉米地。道格拉斯博士说,每到丰年,为了防止市场供给过剩,他们会像荷兰人焚毁生产过剩的香料一样,把黑奴们生产的烟草焚毁一部分。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可信。假如必须采用这种过激的办法才能控制住当今的烟草价格,那么,烟草种植较之于谷物种植的好处,恐怕也所剩无几,其他难能持续了。

由此可知,生产人类食物的那部分耕地的地租支配着其他田地的地租。任何一种特产所能提供的地租,必定不会长久地低于多数耕地的地租,否则,种植特产的土地很快就会被改作他用;而任何一种特产所提供的地租,如果长期高于多数耕地的地租,必定是因为出产这种产物的土地太少了,无法满足相应的有效需求。

欧洲人主要以谷物为食。因此,欧洲各国谷田的地租支配着某些特殊耕地以外的其他所有耕地的地租。对英国来说,羡慕法国的葡萄园和意大利的橄榄园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除非它们的葡萄和橄榄占有那些特殊的位置,否则其价值也都是受谷物价值决定的。

假如一个国家国民的主食并非谷物,而是另一种粮食作物,并且假定通过和谷物相同或近似的耕作方法,在这个国家的普通土地上所获的这种作物的产量,远远多于最肥沃谷田的产谷量,那么,那里地主们的地租,也就是在支付劳动工资和补偿农场主资本及其一般利润后所剩余的食物量,必然会比谷物多得多。因为这个剩余量较大,所以,不论这个国家劳动者的普通工资是多少,它都能维持较多的劳动量,故而,地主所能购买或支配劳动量就会更多。他所得的地租的真实价值,也就是说,他因能向劳动者提供更多的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所以享有的对他人劳动的支配权,也相应大得多。

稻田比麦田的粮食产量大得多。一般来说,每亩稻田一年可收获两季,每季产量为30~60蒲式耳。虽然稻田的耕作所需劳动较多,但其所产的稻米在维持劳动以外的剩余也较多。因此,在以大米为主食,农民主要以种植水稻为生的国家,地主的所得比产麦国的地主更多。在卡罗莱纳和其他英属殖民地,耕作者一般既是农民又是地主,因而地租与利润经常被混为一谈。虽然当地稻田一年只收获一次,而且大米并不是来自欧洲的这些当地移民的主食,但耕种稻田还是被认为比耕种麦田更有利。

优良稻田里一年四季都是泥淖,并且其中一季还灌满了水。所以,无论是做麦田、牧场,还是葡萄园,它都不合适,实际上除了水稻以外,它不适宜于种植别的任何对人类有用的农作物。反过来说,在适于别的用途的土地上,也不适合种水稻。所以,即便是在产米国,稻田地租也不能支配别的耕地地租,因为那些耕地无法改作稻田。

马铃薯种植田的产量堪比稻田的产量,比起麦田的产量更是大得多。一亩地产1.2万磅马铃薯算不得什么稀罕事,然而一亩地产2000磅小麦却是相当难得的。诚然,马铃薯的含水量高,马铃薯和小麦的固体营养物质含量与其重量不成比例。但是,即使从马铃薯的重量中扣除一半算作水分,一亩地的马铃薯仍含有6000磅固体营养物质,相当于一亩小麦所含固体营养物质的3倍,而且我们扣除的这个含水量算是相当大的了。一亩马铃薯的耕作费用比一亩小麦的耕作费用要少。并且,麦地在播种前通常需要休耕,单这一项所费就超过种植马铃薯的锄草和其他费用。如果马铃薯能成为欧洲某地人普遍喜食的粮食,如同大米在那些产米国家那样受欢迎,使马铃薯的种植面积占全部耕地面积的比例,和当今小麦还有其他人类喜食谷物的种植面积占全部耕地面积的比例相同的话,那么,单位面积的耕地必定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并且,如果农民普遍靠种植马铃薯为生,那么扣除了劳动工资、耕作资本及利润外,还将有更多剩余。这种剩余的大部分也将归于地主。地租不但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增高,而且也会远远超过现在。

只要是适合马铃薯生长的土地,基本上其他农作物均可种植。假如种植马铃薯的耕地所占全部耕地的比例与现在的谷田一样,那么,马铃薯种植地的地租就能像现在的谷田地租一样,支配其余大多数耕地的地租。

听说在兰开夏某些地区,人们认为燕麦面包比小麦面包对人体更有益,苏格兰也流传着类似的说法。我总有些怀疑这种说法的真实性。说起来,常食燕麦面包的苏格兰人,根本不像常食小麦面包的同一阶层的英格兰人那样强健、那样俊美;他们工作起来也不如英格兰人有干劲,健康状况似乎也不如英格兰人。而两地的上层人士却不存在这种差异。经验似乎表明,苏格兰普通民众的食物,不如英格兰普通民众的食物那么有利于人类的体质。但马铃薯就不同了。伦敦的轿夫、挑夫和煤炭工人,还有那些以娼妓为业的不幸妇女,他们或许可算作英国最强壮的男子与最美丽的女子了。据说,这些人中有绝大多数来自爱尔兰最下层,他们普遍以马铃薯为食。这种现象无疑能够提供最确凿的证据,证明马铃薯的营养价值,证明它作为食物是多么适合人类。

马铃薯能保存一年是不容易的,更别提像谷物那样存放上两三年。由于担心无法在腐烂以前全部卖出,人们不愿意种植马铃薯。在所有的大国,马铃薯都不能像面包那样成为社会各阶层群众的主食,或许主要是因为这个缘故。

第二节 论间或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在各种土地生产物中,粮食似乎总是能够提供地租。而别的生产物则会随着情况的不同,间或提供地租。

除了食物以外,为人类所必需的东西就是衣服和住宅了。

在原始状态下,土地提供的衣服和住宅原材料所能供应的人数,比提供的食物所能供应的人数多得多。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土地在提供食物方面的能力大为提高,远远超过前者,至少,在人们需要衣服和住宅原材料,并且愿意为它们支付代价的情况下是这样的。因此,在原始状态下,衣服和住宅原材料总是过剩,所以几乎或完全没什么价值;而在社会进步之后,这些材料开始短缺,其价值逐步显现并不断增大。在前一种情况下,大部分过剩的材料被弃置不用,被使用的那部分价格,基本上只等于为使这些材料能够为人所用而进行改造的劳动和费用。这一价格无法为地主提供地租。在后一种情况下,这些材料全被使用,尚且往往供不应求。因此,全部的这些材料都会有人愿意以超过其生产、制造和上市总花费的价格来购买。所以,这些材料的价格,可以为地主提供若干地租。

最原始的衣服材料,取自于兽类的皮毛。所以,主要以这些兽肉为食的狩猎和畜牧民族,就在获取食物的同时获得了超出他们自身需求量的衣服原料。如果不进行交换,这些多余材料就会被视为没有任何价值的东西而被丢弃。在北美土著民没有被欧洲人发现之前,那里的情况多是如此。不过现在,他们会拿多余的毛皮去交换欧洲人的毛毡、火器与白兰地酒,这样一来,他们的毛皮就被赋予了若干价值。如今,在全世界通商的状态下,哪怕是最不开化的民族,只要已经确立了土地所有制,就一定会有这种对外贸易。虽然多余的原材料在本国内既不能被加工也不能被消费,但在较富裕的邻国却能找到销路,因此,其价格也会提升到运往邻国的费用之上。这样的价格,就能提供给地主若干地租。当苏格兰高地所产的大部分牲畜为内部丘陵地带人们所消费的时候,兽皮就成了最主要的输出商品,人们用它来交换需要的物品,这使得高地的土地地租也有所增加。英格兰从前不能在本国被加工和消费的羊毛,也在当时更富裕、更勤劳的弗兰德国家找到了市场,其售价也为羊毛产地提供了一些地租。然而,在那些耕作条件不如当时的英格兰和现今的苏格兰高地,并且也没有对外贸易的国家,衣服原材料明显供过于求,以至于一大部分都被丢弃,而不能为地主提供地租。

房屋原材料大多都无法像衣服原材料那样轻易运往遥远的地方,因此也不太容易成为对外贸易的商品。即便在现今的贸易状况下也是如此。在房屋原材料多余的国家,那些多余的材料,无法为地主提供任何地租。伦敦附近的优质石矿,能提供非常可观的地租,而苏格兰与威尔士多数地方的石矿,却不能提供任何地租。在那些人口密集、农业技术先进的国家,作为建筑用材的树木价值都很高,其产地的地租也很高昂,而在北美许多地方,树木产地的地主们非但得不到地租,还要对愿意砍伐并运走他的林区树木的人表示感激。在苏格兰高地某些地方,由于陆运和水运都不发达,因此只有树皮能被运往市场,而木材则被随意丢弃,腐烂在地上。当房屋原材料严重过剩时,其中已被使用的那部分的价值,也只是恰能抵偿砍伐和搬运所花的劳动和费用而已,并不能为地主提供地租。但是如果邻近的富裕国家对这房屋原材料有需求时,就另当别论了。例如,由于伦敦需要铺路石,因此以前从未提供过任何地租的苏格兰沿海某些乱石地,便为它们的所有者提供了地租。又如,挪威和波罗的海沿岸所产的树木在国内久无市场,却在英国打开了销路,于是这些树木也为其所有者提供了一些地租。

一个国家的人口与国内所产食物量供养的人数成比例,而不与国内所产的衣服、住房原材料供养人数成比例。食物既能供应,那么必需的衣服及住宅就不难找到。但是,有衣穿和有房住的人,不见得一定有饭吃。在英国大多数地方,一个人单独劳动一天,就能造一栋简易住宅。制一件最简单的兽皮衣服,所需也不过1天多的劳动。对于野蛮民族来说,为获得衣服或者住宅,所费的劳动不过占全年的1%,剩下的99%的劳动都用于寻找食物,即便这样,往往也只是勉强果腹而已。

但随着农耕的改良,一家的劳动就能供给两家的食物,一半人口的劳动便足以向全社会提供食物,所以余下来的半数(或者至少其中一大部分人)就能从事其他物品的生产,以满足人们的其他欲望和需求。这些欲望和需求主要包括衣服、住宅、家具,以及所谓的成套用具。富人并不比他的贫寒邻居消费更多的粮食。对量的需求或许大致相同,对质的要求则有所不同,为富人挑选和烹调食物,可能需要更多的劳动和技艺。但是,对比一下富人的豪宅华服和贫民的寒室敝衣,不论从质上还是从量上,都存在着天壤之别。各人的食欲都会因为胃的大小而有限,但人们对于住宅、衣服、家具和各类用品的欲望却是贪得无厌的。所以,人们必定愿意把自己消费不完的剩余食物来交换别的自己想要的东西,将有限欲望满足后的剩余产品拿来换取他物,用以餍足无限的欲望。为了获取食物,穷人们竭力劳作来满足富人的这些欲望;为了使自己的食物供给更稳定,穷人们往往相互竞争,导致他们的劳动产品日趋完美,也日趋廉价。劳动者的人数随食物数量的增大而增加,换言之,随土地改良以及耕作进步而大大增加。他们的工作性质允许最大限度的分工,因此,他们能够加工的原材料增加的数量,要远远多于他们人数增加的量。也正因为此,人们在修建各类建筑物,加工各种衣服、用品和家具时,对不管是有具体用途的,还是作为装饰的各种原料的使用都大大增加,就连地下的化石、矿产,以及贵金属和宝石,都开始有用了。

如此看来,土地所产食物是地租的原始来源,而后来那些提供地租的其他土地生产物,其价值中属于地租的那部分,都来自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生产力的提高,又是随土地改良、耕作进步出现的。但是,后来那些提供地租的其他土地生产物,并不总是能提供地租。即使是在土地已经得到改良并进行耕作的国家,对这类产物的需求也没有全部达到其价格在支付工资、补偿资本并提供一般利润还有所剩余的程度。这类产物能否提供地租,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例如,煤矿是不是能够提供地租,既要看它的产量,还要看它所处的位置。

判断一座矿山是富饶还是贫瘠,要看在使用同等数量劳动的前提下,从该矿山开采出来的矿物量与从大多数同类矿山所能开采的矿物量相比是多还是少。

有些煤矿虽然位置很好,但由于产量过低没有开采价值,其生产物抵偿不了开采费用。这种煤矿,既不能提供利润,也无法提供地租。

有的煤矿,产煤量价值仅够支付劳动工资、补偿开矿资本并提供其一般利润。企业家或许能够从这种煤矿中得到一些利润,地主却无法从中得到地租。因此,对于这类煤矿,除非地主自己投资开采,才有可能获得一般利润,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凭此获利。在苏格兰,许多煤矿都是地主自营的。地主不允许其他人不交地租去开采它们,而其他人也都无法依靠开矿获利并支付地租。

在苏格兰,还有些出产量很大的煤矿,可是地理位置不好,因此也无法进行开采。尽管这些煤矿利用一般或比一般更少的劳动量,就能获得足以支付开矿费用的产量,但由于它们处在人口稀少、水陆运输不便的内地,所以这些矿产还是无法卖出。

和木柴这种燃料相比,煤炭大体上不太令人满意,据说它也不太卫生。一般来说,使用煤炭做燃料,其花费比使用木柴要少。并且,就像牲畜价格一样,木柴价格也会随农业状态的变化而有所变动,二者的价格变化乃是基于同一个原因。在原始农业阶段,所有国家的大部分土地都生长着树木。在当时的地主看来,那些树木不但毫无价值可言,而且还是一种障碍,地主们乐得有人主动来砍伐它们。到了后来,随着农业的发展,一部分树木由于开垦农田而被砍去,一部分为了畜牧而被毁掉。谷物是由全人类勤劳而获得的,虽然牲畜的增产不像谷物的增收发展那么快,但是牲畜也在人类的保护和关注下大量繁殖。在丰年,人类为牲畜贮藏足够的草料,以备匮乏年月使用。如此一来,人类为牲畜贮存、提供的食物量,比自然状态提供的还要多。人类还为牲畜扫除敌害,确保它们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赋予的一切。大量的牲畜群在林间随意放牧,林中的老树倒还受害不深,而幼树却倍受蹂躏。结果,一两个世纪下来,森林就损毁殆尽了。这就造成了木柴缺乏,木柴的价格也因此被抬高。提升后的价格为地主提供了丰厚的地租。有时地主们认为,在最优质的土地上种植树木最为有利,这个大利润,足以抵消树木生长缓慢造成的收益迟缓。这种情况在如今的英国大部分地区似乎都很普遍,在这些地方,种树被认为和种稻谷、种牧草的收益相当。但是,不管在哪里,树林为地主提供的地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不会超过谷田或牧场,而在农耕先进的内地,种树的利益往往比种稻谷和牧草少得多。如果煤炭作为燃料,在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很容易得到供给,那么从农耕较落后的外国进口木材,往往比自己国家生产的更为便宜。正因为这个原因,爱丁堡这些年来落成的新街市中,恐怕没使用过一根产自苏格兰的木材。

如果在某地烧煤炭与烧木柴的花费大致相等,那么不论木柴的价格是多少,我们都可以相信,这种情况下那里的煤炭价格已经达到了顶点。英格兰内地的一些地方,尤其是牛津郡,情况似乎就是这样。牛津郡的平民日常所烧的火炉中,通常都是木柴和煤炭混用,足见二者的价格差异不会很大。

在产煤国家,所有地区的煤炭价格都远远低于上述最高价格。否则,人们就承担不起这些煤炭的长途水陆运输费用了。如此,就只会有极少数的煤炭能够卖出。煤矿老板和地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打算,肯定会想,按最高价格卖出一小部分,还不如按略高于最低价格的价格多卖出一些划算。并且,产量最大的煤矿往往支配着附近所有煤矿出产的煤炭价格。那些产量最大的煤矿的老板和地主发现,只要自己的煤炭价格比附近其他煤矿稍低一点点,由于薄利多销,其利润与地租就会增大。接着,附近其他煤矿很快也不得不以同样稍低的价格出售煤炭,尽管以这个价格出售他们简直都无法盈利了。煤炭价格总是在下降,有时甚至降低到连它们的利润与地租都支付不起,以至于其中一部分煤矿只好停止经营,另一部分则因交不起地租而只能由地主自行经营。

煤炭像其他所有商品一样,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能够继续维持的最低价格,仅仅足够补偿使它上市所需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那些由于无法向地主提供地租,因此非地主本人来经营就得被废置的煤矿所产煤炭的价格,基本上就和这个最低价格差不多了。

即使是能够提供地租的煤矿,煤炭价格中的地租部分通常也小于其他大多数土地生产物价格中的地租部分。通常认为,地面之上的土地地租占总生产额的1/3。这个份额是比较确定的,不大受产量偶然变化的影响。然而对煤矿来说,地租能占到总生产额的1/5就已经非常大了,通常都是占到总生产额的1/10左右。并且,这地租的数额很不确定,会因生产额的变化而随时有变动。这种偶然变化非常大,以至于在置产者以30倍的年租购买田产被认为是平价的地方,以10倍的年租收购煤矿却被看作是高价。

对于煤矿老板来说,煤矿的价值大小取决于其产量的多少,及其位置的好坏。但就金属矿山的价值而言,却是受产量支配的多,受位置支配的少。因为从矿石中提炼出来的金属,尤其是贵金属,价值极其高昂,基本上都负担得起长途的水陆运输费用。并且,这些金属的市场会超越矿山附近的国家,扩展至全世界。例如,日本的铜在欧洲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西班牙的铁也远销智利和秘鲁;秘鲁的银不仅畅销欧洲,还以欧洲为通道,远销到中国市场。

西莫兰与什罗普郡所产煤炭的售价,对纽卡斯尔的煤炭售价的影响不大,而利奥诺尔的煤炭售价对纽卡斯尔的煤炭售价则根本没什么影响。这些地方的煤矿之间,绝不会出现竞争。但相距甚远的金属矿产之间却有可能发生竞争,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此,金属产量最大的地方,那里的金属价格,尤其是贵金属价格,必然影响着全世界矿山的金属价格,只是影响有强有弱而已。日本所产铜的价格,必然对欧洲铜矿所产铜的价格产生影响。秘鲁的银价,也就是说,秘鲁银在当地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或购买的货物量,必然对欧洲银矿所产银的价格和中国银矿所产银的价格都有影响。秘鲁银矿投产以来,大多数的欧洲银矿都被弃置。银价下跌到了那些银矿产物不足以偿还开采费用,或偿还开采费用之外不能提供丝毫利润的地步。波托西银矿投产后,古巴和圣多明各,乃至秘鲁的旧银矿,也出现类似现象。

由此可见,各地矿山所产金属的价格在某种程度上都受当时世界上产量最大的矿山所产金属价格的支配。因此,大多数矿山所产金属的价格,除了补偿其开采费用外,没有太多剩余,也无法对地主提供很高的地租。在大多数矿山开采的贱金属价格中,地租所占部分很少,而在贵金属的价格中,地租所占比例更是低微。贵贱金属的价格,基本上由劳动和利润组成。

众所周知,康沃尔锡矿是全世界最富饶的锡矿,据该矿区副监督波勒斯先生说,那里的平均地租占总产量价值的1/6。他还说,有些矿山的地租比这个高,有些则不如这个。苏格兰许多产量很高的铅矿的地租,也占总产量价值的1/6。

据佛雷齐和乌诺阿两位先生说,秘鲁银矿的矿主往往只要求开采者将采得的矿石交由他的磨坊来碾碎,然后把磨碎的矿石分给他一部分即可。在1736年之前,西班牙国王对这些银矿所课矿税,占标准银价值总额的20%,这可视为大多数秘鲁银矿——当时全世界最富饶的银矿——的真实地租。假如不征收矿税,那么这20%当然应归地主所有,而那些因交不起矿税而闲置的矿山也必定会重新投入开采。据说,康沃尔公爵所课锡税略高于矿产总价值的5%以上,不论税率高低,假如不课税,这些矿税自然属于矿山所有者。把这5%,与前面所说的1/6加在一起,我们就能发现,康沃尔锡矿的平均地租与秘鲁银矿的平均地租的比例是13∶12。可是,现在的秘鲁银矿连这个较低的地租也承担不起了,而银税在1736年也从20%降到了10%。虽说银税是如此轻微,但因为那5%的锡税的存在,人们还是更愿意冒险走私银,而贵重物品本身也比体积庞大的笨重物品容易走私。因此,有人说,西班牙国王根本征不到什么税,而康沃尔公爵征得的税收却很可观。所以,全世界最富饶锡矿所产锡的价格中地租所占的部分,可能比全世界最富饶银矿所产银的价格中地租所占的部分还大。在偿还开采所使用的资本及其一般利润后,剩下的归矿山所有者的部分,贱金属也似乎比贵金属更多。

秘鲁银矿经营者的利润一般都不算很高。前面提到的最了解当地情况而且最受人尊重的那两位学者告诉我们,在秘鲁,如果有谁准备开采新银矿,人们会认为他必定是要倾家荡产的,因而纷纷敬而远之。由此可见,采矿业在秘鲁和在这里一样,简直就被视为彩票,中奖者少,落奖者多,但是总有一些冒险家被引诱,愿意以自己的财产为代价来尝试。

但是在秘鲁,由于国王要依靠银矿取得自己的大部分收入,因此发现和开采新矿是会被政府嘉奖的。不论是谁发现了新矿山,国王一律会在他看准的矿区划出一块长246尺、宽123尺的土地归他所有,他可以自行开采,而不必向地主支付任何报酬。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康沃尔公爵在他的公国内也做出了类似的规定。凡是在荒野或未被圈定的地方发现锡矿者,都可在所发现锡矿处划出一定范围,这叫作为锡矿定界。设定这个界限的人,就是该矿区的所有人。他无须经过原土地主人的授意便可自行开采,或租给别人开采,开采后只需给地主一点微薄的报酬就行了。在这两种规定中,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都因为所谓的公共收入利益而被侵犯了。

在秘鲁,新金矿的发现与开采也会受到同样的奖励,而国王征收的金税只占标准金产量总价值的5%。最初,金税和银税一样都是20%,后来削减到10%,但就实际的经营情况看来,就算课税10%,还是显得太重。佛雷齐和乌诺阿曾说,靠经营银矿发财的尚属少见,靠经营金矿发财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这5%的税额,似乎可看作智利、秘鲁大部分金矿所支付的全部地租。走私黄金比走私白银更容易,不但是因为黄金相对于其体积来说价值更高,而且还因为金的天然产出方式。银和其他大多数金属一样,在被挖掘之初一般都掺杂着其他矿物,很少有纯银块,而从混合物中提炼出银,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这种操作必须在特定的厂坊里进行,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受到国王所派官吏的监视。而金就不同了,被发现的时候一般都是纯金,有时,即便是相当大的一块金子中搀杂了微乎其微的砂土或其他东西,只需经过极简便的操作,就可以提纯了。不管是谁,只要有少量的水银,就可以在自己的家中进行提纯工作。因此,如果说国王从银税中只获得了很少的收入,那么他从金税中所获的就更微不足道了,因而地租在金价中所占的比例必定远远低于其在银价中所占的比例。

贵金属在市场所售的最低价格,也就是说,在较长的时期内,贵金属在市场上所能换得的最少的其他物品量,必然和其他所有货物的一般最低价格一样受统一原则的支配。决定这种最低价格的,是贵金属上市所需投入的资本量,也即是使贵金属上市所需的衣食与居住消费。这个最低价格,必须足够偿还投入的资本和支付资本的一般利润。

但贵金属的最高价格似乎只取决于贵金属本身的供给量是否充足,而不受其他任何外物支配。贵金属不像煤炭那样,价格由木柴的价格决定,除了木柴,别的任何东西匮乏都不会引起煤炭价格上涨。如果金的稀缺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最小的一粒金子可能变得比钻石还昂贵,并且可以交换到大量的其他物品。

人们对贵金属的需求,一半是由于它们的用途,一半是追求其美丽。除铁以外,贵金属可能比其他任何金属都要有用。贵金属易清洁,不易锈蚀,因此,由金银打造的餐桌和厨房用具倍受人们喜爱。银制的饮煮具比铝制、铜制或锡制的饮煮具清洁。金制的饮煮具又比银制的饮煮具更清洁。不过,贵金属更大的价值在于它的美观,这使得它特别适宜于装饰衣物和家具。镀金的那种光华,是任何颜料或染料都无法媲美的。由于贵金属稀少,似乎就更增强了它的美观。对于大部分富人来说,富有带来的愉悦,主要在于炫富时的那种优越感,自己拥有别人求之不得的象征财富的标志物,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给富人带来满足感的了。在他们看来,有用又美观的东西,如果又比较稀缺,那么必定会耗费异常多的劳动,非一般人所能支付得起,而他们可以。尽管有很多物品比它们美丽得多、有用得多、只不过较为普通,但他们更愿意用比普通物品昂贵得多的价格来购买这种物品。有用、稀缺、美观这些特性,便是构成贵金属高价的原因,即在各处都能换得大量其他物品的根本原因。贵金属在没有被当作货币使用之前,就已经具有了很高的价值,正是这种高价值,赋予了它们能够被用来铸币的特质。不过,由于这种用途的出现带来了新需求,减少了其他用途的贵金属数量,因此有助于保持或提高其价值。

人们之所以对宝石产生需求,完全是因为它们美观。除了用作装饰外,宝石不具有其他用途。它们的美观,因为稀少,因为采掘难度大、费用高而更显得弥足珍贵。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工资和利润几乎构成了宝石高价格的全部。在宝石价格中,地租只是一个极其微小的部分,或者根本就不含这个部分,只有产量最大的矿山才可能提供较大的地租。在考察戈尔康达与维沙普尔两地的钻石矿时,宝石商塔弗尼尔听说,当地的矿山是专门为国王而开采的。国王曾下令,除了出产最大且最美的钻石的矿山之外,禁止开采其他所有矿山。其余这些被禁的矿山对其所有者来说,不具任何价值。

我们知道,各地贵金属或宝石的价格,是由世界上产量最丰富的矿山出产物的价格决定的,所以,出产贵金属或宝石的矿山能为其所有者提供的地租,和矿山绝对产量不成比例,而和它的相对丰富程度成比例,也就是取决于它相对于其他矿山的优越程度。如果新发现的银矿优于波托西银矿,就像波托西银矿优于欧洲银矿那样,那么,银价就会再次下降,甚至连波托西矿山也会丧失经营价值。在西属西印度群岛被发现以前,欧洲最富饶的矿山对其所有者提供的地租,也许就已经像秘鲁最富饶的矿山对其所有者所提供的地租那么大了。那时的白银数量虽然比现在少得多,却可以交换到和现在基本相等的其他货物量,而矿主所得的能够换得的劳动量或货物,也大体和现在相等。生产物和地租的价值,换言之,它们为公众和矿主所提供的实际收入,古今可能都是一样的。

储量最丰富的贵金属或宝石矿山,并不能增加世界的总财富。这类产品的价值主要是因它们的稀缺而产生的。如果这类产品多了,必然会贬值,那么,用比以前较少的劳动量或商品量,就能购得金银餐具、衣服和家具的华丽装饰等。这就是丰富的贵金属和宝石产量所能提供给世界的唯一好处。

地面上的地产情况就不一样了。土地产物和地租二者的价值,不与土地的相对出产力成比例,而和其绝对产量成比例。能生产一定量衣服、食物及在其上建立住宅的土地,总能供应得起一定数量的民众,而且,不论地主占有的比例是多少,这份地租使他总能支配相应比例的劳动和这劳动所能购买的商品。一块最贫瘠土地并不会因为处在最肥沃土地的旁边就贬值,正相反,它的价值往往会增加。肥沃土地所维持的众多人口,为贫瘠土地的产物提供了较大市场,在贫瘠土地原本维持的人口中,绝对找不到这样的市场。

所有能提高土地产物产量的东西,不仅能提升被改良土地的价值,还能为许多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创造新的需求,从而提升这些土地的价值。土地改良使得许多人拥有的食物自己都消费不完,因而对贵金属和宝石,以及衣服、住宅、家具和家庭设施等方面的所有便利品和装饰品都有了需求。食物不仅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财富,而且只有食物丰富了,其他各种财物才会被赋予其价值。在西班牙人发现古巴和圣多明各之初,那里的贫苦居民经常用小金块作为头饰和衣服装饰。这些金块之于他们,似乎就好像那些稍稍特别一点的小鹅卵石之于我们一样,值得拾取,却也随时可以毫不犹豫地赠予别人。一旦有客人请求金块,他们会立刻赠予,丝毫不认为是赠送了什么贵重的礼物。他们吃惊于西班牙人对金子的渴求。他们想不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国家,那里的人们对于他们总是缺乏的食物竟有如此大的剩余量,甚至为了得到一点这种闪闪发亮的玩意儿,甘心拿足够供养全家好几年的大量食物来交换。如果他们能理解这个缘由,就不会对西班牙人的黄金热感到吃惊了。

第三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与间或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二者价值比例之变动

随着改良的深入和农耕水平的日益提高,粮食越来越丰富,人们对一切有实用价值的和用于装饰的非食物的土地产物的需求必然会增大。因此,可以预期到,在改良进程中,这两种生产物的相对价值只有一种变化趋势,那就是,和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的价值相比,间或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的价值会不断地增长。随着技术及产业的进步,人们对衣服和住宅用料,地下有用的化石、矿物,乃至贵金属和宝石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它们所能交换到的食物也在逐渐增多,也就是说,它们的价格会逐步提高。以上所述,是大部分事物的一般情况,如果没有意外情况导致其中某些物品的供给增加到大大超过它的需求的话,上述情况就是适用一切场合的必然现象。

比如说,砂石矿的价值必然会随着附近地区改良的进步以及人口的增多而提高;如果这附近只有唯一一座砂石矿,情况更是如此。然而对银矿来说,即使方圆千里之内没有第二座银矿,它的价值也不一定会随着所在国的进步而提高。砂石矿所产矿物的市场,通常局限在周围数里以内,它的需求通常与这片小区域的进步与人口数量成比例,而银矿所产银的市场却可以遍布全世界。因此,白银的需求不会因银矿所在国或邻近的某个大国的进步和改良而增加,除非全世界各地都有较大进步,人口都在增多。即便全世界都有了进步,如果在这进步的同时发现了比之前任何矿山都富饶得多的新矿山,那么即使白银的需求有所增加,但由于供给量增加得更多,白银的真实价格还是有可能降低,一定量的白银(例如1磅白银)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或所能购买的商品,或者说其所能换来的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也就是谷物量),也可能会随之减少。

白银在世界上所有商业和文明地区都有市场。

如果白银的市场需求因为改良而增加,但白银供给量却不按同一比例增加,那么,白银的价值就会上升——一定量的白银将能换得更多的谷物量,也就是说,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将会因此而不断下降。

相反,如果由于某种偶然意外,在好多年中,白银供给的增加量比需求的增加量更大,那么银价就会逐渐下降。也就是说,尽管一切都在不断进步,而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却会逐渐上升。

而如果白银的供给和需求同步增加,那么等量的白银就能继续购买或交换几乎同等数量的谷物。尽管一切都在不断进步,而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却几乎保持不变。

以上三种假设,涵盖了在社会进步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如果我们以法国和英国的实际情况来判断,那么在过去的4个世纪中,这三种不同的假设在欧洲市场上全都发生过,并且发生的顺序几乎和我们所列的相同。

顺便谈谈前4个世纪银价的变动

第一期

在1350年和以前的几年间,英格兰小麦的平均价格,估计大约都不低于陶衡银每夸脱4盎司,约合现在的英币每夸脱20先令。之后小麦价格似乎降至每夸脱2盎司,约合现在的英币10先令。这个价格,估定是始于16世纪初叶,并且直到1570年,都还是这个价。

1351年,即爱德华三世二十五年,英国制定了所谓的《劳动法》。这部法在前言中严厉指责了要求雇主增加工资的那些雇工蛮横无理。它规定:一切雇工和劳动者,今后都得满足于爱德华三世二十年及此前4年的一般工资与配给(在当时包含衣服和食物两项),而配给小麦在任何地方的估价都不超过每蒲式耳10便士,并且雇主有权选择支付小麦还是货币。每蒲式耳10便士的价格,在爱德华三世二十五年是一般小麦的合理价格,因为有特殊法规迫使雇工们接受它作为代替配给食物的价格,这个价格在10年前的爱德华三世十六年也被认为是合理的。然而,爱德华三世十六年的10便士中含银大约陶衡半盎司,相当于现在的英币半克朗。所以,陶衡4盎司白银,也就是当时的货币6先令8便士、现在的货币20先令,在当时必定被认为是每夸脱即8蒲式耳小麦的适中价格。

对于当时谷物的普通价格,法律提供的证明肯定比历史学家和作家们记录的某年份的谷价更可信,因为这些人记载的,常常是偏高或者偏低的价格,所以依据他们的记录来判断当时的一般价格不太容易。另外,还有别的证据足以表明,14世纪初及此前数年的小麦一般价格必定不低于每夸脱4盎司,其他各种谷物的价格,也可依此类推。

1309年,坎特伯雷的圣奥古斯丁修道院副院长拉尔夫·德·伯恩曾摆过一场就职筵席。威廉·桑恩记录了这次筵席的食物清单,这次消费的食物有:一、小麦53夸脱,价值19镑,即每夸脱6先令2便士,约合现在的21先令2便士;二、麦芽56夸脱,价值17镑10先令,即每夸脱6先令,约合现在的18先令;三、燕麦20夸脱,价值4镑,即每夸脱4先令,约合现在的12先令。这里的麦芽和燕麦价格,似乎比它们平时对小麦的比价略高。

这项有关价格的记载,并非因为其异常高昂或异常低廉,只是对一次大规模宴会消费品实际价格的偶然记载。

1266年,也就是亨利三世五十一年,一项关于面包和麦酒法定价格的古代法令被恢复使用了。在法令的前言中,亨利三世说,此法令是他的祖先,也就是从前的英格兰国王制定的。据此,该法令至少制定于亨利二世时代或诺曼征服时代。此项法令对面包价格的规定,是以当时的每夸脱1先令~20先令的小麦价格为基准的。但是,这法令想必会考虑到实际中或高或低偏离一般价格的情况,因此,设若当时10先令含有陶衡6盎司白银,相当于现在的货币30先令,在这个法令制定之初,必定被认为是一夸脱小麦的合理价格,并且直到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仍是如此。因此,我们假定这个价格不低于法定面包最高价格的1/3,即不少于含陶衡4盎司白银的当时货币6先令8便士,大体上应该不会出错。

因此,根据以上这些事实,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在14世纪中叶及此前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小麦的平均价格或一般价格应该不会低于陶衡4盎司白银1夸脱。

14世纪中叶~16世纪初,人们认为小麦的适中价格,即一般或平均价格,似乎已经降至上述价格的一半,约为陶衡2盎司白银,合现在的英币10先令,直到1570年,基本都是保持这一价格不变。

在诺萨伯兰亨利伯爵1512年的家务账目中,小麦的价格有两种,一种是每夸脱6先令8便士,另一种是每夸脱5先令8便士。那时的6先令8便士含陶衡2盎司白银,约合现在的货币10先令。

从爱德华三世二十五年以至伊丽莎白在位之初这200余年间的诸多法令看来,小麦的一般价格(或者说平均价格,也就是所谓的适中价格)一直都是6先令8便士。但是,在此期间内,一系列银币改革使这个名义金额中的实际含银量不断下降。幸而银价的增加弥补了含银量的减少。因此,名义金额含银量的减少并没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

1436年,法律规定,当小麦价格低至每夸脱6先令8便士时,无须经过特许,就可出口小麦。1463年法律又规定,当小麦价格低至每夸脱6先令8便士时,就禁止进口小麦。当局认为,当价格很低的时候,就算任由小麦随意出口也无妨,但若麦价上涨,那么允许小麦进口无疑是明智的。因此,6先令8便士,相当于现在13先令4便士的含银量(该含银量,比爱德华三世时代同一金额所含的银量已减少1/3),被认为是当时小麦的适中价格。

菲利普国王和玛丽女王第一年及第二年的法令和1558年伊丽莎白女王第一年的法令都规定,当小麦价格超过每夸脱6先令8便士时,便禁止其出口。当时的6先令8便士并不比现在的6先令8便士多2便士的含银量。但很快当局就发现,等到价格如此低的时候才不限制其出口,实际上就等于完全禁止小麦出口。于是,1562年,即伊丽莎白第五年,又规定当小麦价格不超过每夸脱10先令时就可以随时经指定的港口出口。那时的10先令和现在的10先令含银量几乎相等。所以,这6先令8便士的价格,被认为是当时所谓的小麦适中价格,这和亨利伯爵家务账目中记录的价格大体相符。

法国的情形亦与此类似。据杜普雷·德·圣莫尔和《论谷物政策》一文的作者说,在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该国的谷物平均价格比过去2个世纪低得多。在这个时期,欧洲大多数国家的谷价或许也同样下降了。

白银相对于谷物价值的升高,或许完全是由于供给保持不变而需求却随农业生产的改良和进步而增加;或许完全是由于需求保持不变而供给不断减少的缘故,因为当时世界上已经发现的大多数银矿都被开采殆尽,故而开采费用大幅提升;或许这两个方面的原因都有。15世纪末期到16世纪初期,欧洲多数国家的政治局势都比过去的几个世纪稳定。社会稳定性增加了,自然有利于产业的发展和改良的提高,对贵金属和其他装饰物以及奢侈品的需求,会随着财富的增长而相应增加。更多的年产物必然要求更多的货币来使其流通。富人多了,对银器及其他银制装饰品的需求就更大了。并且,当时供应欧洲市场的大部分银矿都被开采殆尽,而开采费用大幅提升也是顺理成章的。

论述古代商品价格的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自诺曼征服时代开始,甚至从尤里乌斯·恺撒入侵时代算起,直到美洲众多银矿被发现,白银都在不断贬值。我想,他们之所以会有这种见解,一方面是基于对谷物与其他土地原生产物的观察和分析,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种通俗观念——所有国家的银量,都会随国家财富的增加而相应增加,银的价值,也会随数量的增加而不断下降。

在考察谷物的价格变动时,有3种情况经常会误导他们:

第一,在古代,几乎所有地租都是以实物支付,即支付一定量的谷物、家禽或牲畜等。但是,地主有时会规定,对于年地租,他可以任意要求佃户是用实物来支付还是用同价值的一定数额货币来支付。这种以货币代替实物支付的价格,在苏格兰地区被称作换算价格。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要实物还是要货币,都由地主全权决定,因此,出于对佃户风险的考虑,这个换算价格必须低于平均市场价格,而不能高于它。所以,大部分地方的换算价格,都比平均市价的一半略高。时至今日,苏格兰大多数地方的家禽地租,以及某些地方的牲畜地租依旧沿用这种换算办法。如果不是施行了公定的谷价制度,那么,谷物地租恐怕也会一直沿用这个办法。所谓公定谷价,就是谷价公定委员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每年都会按照各郡市场谷物的实际价格对不同品质的谷物评定出一个平均价格。有了这一制度,在换算谷物地租时,都会依照当年的公定价格而非其他任何价格;因此,佃户们得到了较好的保障,而地主也觉得大为方便。收集古代谷物价格的学者们往往把这种换算价格误认为是谷物的实际市场价格。弗利特伍德就曾自曝犯过这种错误。可是,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从事著述的他,在这种换算价格被使用了15回之后才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那时候,小麦的换算价格为每夸脱8先令。在1423年,也就是着手研究的第一年,8先令所含的银量与现在的16先令货币所含的银量相同,但在1562年,也就是他结束研究的那一年,8先令的含银量则与现在8先令的含银量相同。

第二,古代一些关于法定价格的规定,有时因为抄写者的懒惰懈怠和马虎潦草,有时由立法者订立时的草率,难免不尽详明之处,这就很容易误导上述学者。

从前那些关于法定价格的规定,总是在起初时规定小麦和大麦处于最低价时面包和麦酒的价格,后来再进一步规定,超过这个最低价时面包和麦酒的价格。可是,抄录人员常常认为,抄录一开始规定的三四个最低价格就行了,这样做一方面因为他们想偷懒,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我想是这样)这已经足以明确较高的价格所应遵循的比例了。

比如,制定于亨利三世五十一年的面包和麦酒法定价格法令,就是按照小麦每夸脱1先令到20先令不等的价格来规定面包价格的。可是,在拉弗赫刻印相关法令汇编之前,所有的法律汇编手抄本中,都没有收录小麦12先令以上的面包价格。因此,被这些不完全抄本误导的学者们,就想当然地认为当时小麦的一般价格为每夸脱6先令,即合现在的货币18先令。

再如,在大约同时制定的关于囚车和枷锁的法令中,按照大麦每夸脱2先令到4先令不等的价格来规定麦酒价格,每上升6便士调整一次。但是,4先令并不被认为是当时大麦通常达到的最高价格,它只是被作为一个例子来说明在较高或较低价格的情况下应遵循的比例。我们可以从该法律最后的一句:“Et sic deinceps crescetur veldiminuetur per sex denarios.”可以看出,它的表达虽欠精确,但意思足够明了,其意思是说:“这样,麦酒的价格应当随着大麦价格每6便士升降的变动而增减。”立法者在制定这项法令时,就像上述的抄录人员一样疏忽。

苏格兰古律书的一个古老抄本中,有一项关于法定价格的法律,按照小麦每波尔10便士到3先令不等的价格来规定面包的价格,苏格兰的1波尔相当于英格兰的半夸脱。在制定这项法律的时候,苏格兰的3便士约合现在的英币9先令。拉迪曼先生似乎据此断定,3先令就是当时小麦的最高价格,20便士、1先令,至多2先令,则是其一般价格。但是,对照抄本一看我们就会明白,这些价格不过是作为例子来说明小麦和面包的价格比例的。所以这法令最后说:“reliqua judicabis secundum prascripta habendorespec-tum ad Pretium bladi.”意即:“其余情况,按照上面所提到的谷物价格来判断。”

第三,由于在远古时代小麦曾以极低的价格出卖,学者们由此认为,既然当时小麦的最低价格能比后来低那么多,那么其一般价格肯定也会比后来低得多。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可能会发现,正如远古时代的小麦最低价格能比后来低那么多一样,当时的小麦最高价格也可能比后来高得多。例如,在1270年,弗利特伍德提到了小麦的两种价格:一种是每夸脱4镑16先令,合现在的14镑8先令;另一种是每夸脱6镑8先令,合现在的19镑4先令。如此之高的价格,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都不曾见过。谷物的价格在各个时期都处于不断的变动状态,而且在动荡、混乱社会变动得尤为剧烈。在这种社会里,商业中止、交通断绝,一地的富饶无法抵消和救济另一地的贫乏。12世纪中期到15世纪末期,在金雀花王朝统治下,英国处于极度混乱状态,可能一个地区很富饶,而相邻的另一地区却由于自然灾害或外族入侵,而陷于灾荒和饥馑。如果这两个地区之间插入某个敌对的贵族,那么前者就无法对后者施以援手。到了15世纪后半期和16世纪,由于都铎王朝的强力统治,就没有任何贵族强大到敢于扰乱社会治安了。

在本章末尾,读者将会看到弗利特伍德收集的1202~1597年(包括这二年在内)的所有小麦价格表,他把这些价格换算为现在的货币,并按照年代顺序分为7组,每12年为一组。每一组的末尾,都标明了本组12年间的平均价格。这个时期很漫长,弗利特伍德只能收集到其中80年的价格,其中最后一期还缺少4个年份。所以,我按照伊顿学院的记录,又增补了1598年、1599年、1600年及1601年这4年的价格。从这些数字中,读者可以看出,从13世纪初一直到16世纪中期以后,每组小麦的平均价格都在逐期下降,到16世纪末期,又逐步上升。弗利特伍德所收集的价格大多是比较引人关注的过高价格或过低价格,因此,我不敢说从他的这些价格记录中就能得出很正确的结论。但是,如果它们还能证实一些东西的话,那就是我一直在试图阐明的。弗利特伍德似乎和其他大部分学者一样,都相信在此期间由于银产量日益增多,银价在不断降低。但他自己收集的谷物价格却和这个观点有矛盾,反而和杜普雷·德·圣莫尔的看法以及我的观点完全吻合。弗利特伍德和圣莫尔这两位学者都勤勉地致力于收集古代的各种物价。尽管他们两人的意见相左,但令人诧异的是,他们二人所收集的事实——至少就谷物价格来说——非常一致。

但是,有智慧的学者之所以能推断出远古时代银的惊人价值,依据的并非是谷物的低价,而是其他众多土地生产物的低价。在原始时代,谷物被认为是一种制造品,比其他大多数商品都昂贵得多。我想,这里所说的其他大多数商品,主要指的是家禽、牲畜及猎物这类物品。在匮乏的原始时代,它们的价格无疑会比谷物低得多。但这种低廉并不是银价过高造成的,而是因为这些商品本身的价值就低。这并非因为在那个时代白银能购买或代表比现代进步社会更多的劳动量,而是因为当时这类商品能购买或代表的劳动量比在现代进步社会少得多。西属美洲的白银肯定比欧洲低廉,即在原产国肯定比在进口国低廉,因为出口国要加上长途水陆运输的运费和保险费。然而乌诺阿却说,不久之前,在阿根廷的首都,从400头牛中精挑细选出一头来,价格也仅为21便士半。拜伦则说,在智利的首都,一匹骏马的价格为英币16先令。在土壤肥沃并且大部分区域未实行农耕的国家,家禽、牲畜和猎物都很容易由极少量的劳动来获得,因此,它们所能交换的劳动非常有限。这类商品在当地以低价出售,并不能说明那里的白银价值很高,而只能证明那里的这类商品本身的价值很低。

有一点我们当谨记:衡量白银及其他所有商品的真正尺度,不是任何一件或者一类商品,而是劳动。

在荒野遍布、人口稀少的国家,自然生产的家禽、牲畜以及各种猎物往往大大超出居民的需要量。在这种情况下,供给一般会超过需求。所以,在不同的社会状态下和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这类商品所能代表或所能购入的劳动量是大不相同的。

无论社会处在何种状态,也无论其处在哪一发展阶段,谷物都是人类劳动的成果。但是,人类劳动的平均产量总是和人类的平均消费量大致相等,也就是说,平均供给和平均需求大体处于平衡状态。而且,不管在哪个改良阶段,在同一气候条件下的同一块土地,要生产同等数量的谷物,所需要花费的平均劳动量也几乎是相同的,或者说,需要付出近于等量之代价。因为,在改良耕作之后,劳动生产力虽然有所增加,但由于牲畜等主要农具价格的不断上涨,会部分或全部抵消这个增加。由此,我们可以确信,在社会任何状态下和任何改良阶段,等量的谷物要比任何别的等量土产物更能代表或购买等量的劳动。所以,我在前面就说过,在社会改良和财富积累的任何阶段,谷物都是比其他任何商品更为准确的价值尺度。所以,在上述各阶段,与银进行比较时,谷物比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种商品更能准确地反映银的真实价值。

另外,在所有文明国家里,谷物或者别的为大众所普遍喜爱的粮食,都是劳动者的主要生活资料。随着农业的推广,各国土地所生产的粮食都远多于动物性食物,而各地的劳动者一向都是以最低廉和最丰富并利于健康的食物作为主要生活资料。除了最富庶的国家或劳动报酬极高的地方,肉类在其他地区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中只占一个极小的部分,家禽所占比例更小,猎物则算不上是一种食物。在法国,乃至在劳动报酬略高于法国的苏格兰,贫穷劳动者除非逢年过节或其他特殊场合,否则很少能吃到肉食。所以,劳动的货币价格基本不受肉类或其他土地产物的平均货币价格的影响,而受作为劳动者的主要生活资料的谷物平均货币价格的支配。因此,金与银的真实价值,也就是金银所能换得或支配的真实劳动量,不由金银所能购买的畜肉量或其他土地生产物的量来支配,而在基本上是由金银所能支配的谷物量决定的。

但是,上述这种粗略观察,不可能使那么多聪明学者受误导,除非他们同时受到一个普遍却没有任何依据的观念的影响,即各国的银量都随着财富的增加而自然增加,因此导致银的价值不断下降。

任何一个国家中贵金属的数量增加,原因不外乎两个:一,出产贵金属的矿山产量增加;二,社会财富的增长,也就是劳动年产物的增加。前一原因无疑和贵金属的价值下降有关,但后一原因却与其无关。

由于发现了更富饶的矿山,能够向市场提供的贵金属会大幅增加,而增多后的贵金属总量所能换得的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的数量,如果仍和以前一样多,那么单位数量的贵金属所能交换的商品量必定少于从前。因此,一个国家贵金属存量的增加,如果是因为矿山产量的增加,那就必然会导致贵金属贬值。

反之,当一国财富增加时,即该国劳动年产物逐渐增多时,会有更大数量的商品流通,这必然要求更多的货币。由于人们的购买力增强,即有了更多的商品用于交换,他们自然会购买越来越多的金银器皿。他们的铸币数量因为需要而增加,他们的金银器皿量因为追求虚荣和奢华而增加,而各种精巧的雕像、绘画和其他奢侈品、珍奇品的数量,也可能由于相同的原因而增加。然而,正如雕刻家与画家在繁荣富裕时代所获得的报酬不会低于贫乏萧条时期一样,金银的价值在繁荣富裕时代也不可能比贫乏萧条时期低。

如果新的更富饶矿山的间或发现并没有导致金银价格下降,那么,由于金银价格会随着所在国财富的增长而自然上升,因此,不管矿山的状态怎样,富裕国家的金银价格总是会比贫国的金银价格高。和其他所有商品一样,金银也自然要寻找最高价格的市场,而对其他所有商品都能够支付起最高价格的国家,通常也能对金银支付最高的价格。应当牢记,支付所有商品价格的说到底还是劳动。在那些对劳动能支付优厚报酬的国家里,劳动的货币价格与劳动者生活资料的货币价格,存在一个合理的比例。但是,金银在富国所能购买的生活资料肯定比在贫国多,也就是说,金银在生活资料充裕的国家所能购买的生活资料,肯定比在生活资料匮乏的国家所能购买到的多。如果这两个国家相距很远,这个差异便会很大,这是因为,虽然金银会自动从恶劣的市场流向良好的市场,但如果距离太远,巨大数额的金银还是存在运输障碍,那么,两个国家的金银价格自然很难达到同一水平。如果这两个国家离得很近,由于运输方便,金银价格的差额便会很小,甚至可能看不出来。中国比任何一个欧洲国家都要富裕得多,而中国生活资料的价格和欧洲相比差距巨大,中国的米价远低于欧洲各地的小麦价格。英格兰富裕程度远超苏格兰,但两地的小麦价格差异却很小,只是略有不同而已。单就数量来看,苏格兰产的小麦似乎一般都比英格兰产的小麦价低,但是就品质而言,苏格兰产的小麦却应该比英格兰产的小麦价高。苏格兰几乎每年都从英格兰进口大量的小麦。无论什么商品,其价格在输入国通常总是比原产国高些。因此,英格兰小麦在苏格兰的售价肯定会高于英格兰。但是,从品质来看,也就是从小麦所能制成的面粉或食物的数量和品质来看,在苏格兰出售的英格兰小麦一般不能比苏格兰小麦的价格更高。

中国与欧洲的生活资料价格差异很大,劳动的货币价格差异更大。在欧洲,劳动的真实报酬要高于中国,这是因为欧洲大多数国家处于进步和发展状态,而中国则似乎处在停滞状态。苏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也低于英格兰的劳动货币价格,这是因为苏格兰虽在不断进步,但不像英格兰那么快。苏格兰人移居外国的很多,而英格兰人向外迁移的不多,足见这两地对劳动的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别。应该记住,各个国家不同的劳动真实报酬的比例,与其实际的贫富程度无关,而取决于各国是处于进步、退步仰或是停滞状态。

金银在最富裕的国家自然具有最大的价值,而在最贫穷国家自然具有最小的价值。在最贫穷的野蛮民族中,则几乎没有价值。

谷物在大城市总是比在偏远地区昂贵,但这昂贵不是银价价格低落造成的,而是谷物本身实际价值高昂的结果。把银运往大城市,并不比运往偏远地区所耗的劳动量少,而把谷物运往大城市,需要的劳动量却多得多。

在一些富裕的商业国家或城市,比如荷兰和热那亚,谷物价格高昂的原因和大城市谷物价格高昂的原因是一样的。它们生产的谷物不能满足当地居民的需要。那里的优势在于技术工人和制造工人的技能熟练,在于各种简化劳动与节省劳动的机器,在于运输船只,在于其他所有的运输工具与商业方式。但是它们却缺乏谷物,必须依靠从遥远国家进口来满足需要,因此谷物的价格必须加上从原产国运输而来的花费。往阿姆斯特丹运送白银,所需要的劳动量并不比送往但泽多,而往阿姆斯特丹输送谷物所需的劳动量却多得多。所以,白银的真实成本在两地基本上是一样的,而谷物的真实成本在两地却有巨大差别。假设荷兰或热那亚的居民人数是稳定的,而实际富裕程度在下降,从遥远的国家进口谷物的能力也会降低,那么,白银存量必然会伴随着这种衰退而减少,可能是衰退造成了银量的减少,或者是银量的减少造成了衰退,反正谷物的价格非但不会随着银量的减少而降低,反而会有所上升,甚至升高到饥馑年份的价格水平。当我们的必需品短缺时,肯定要放弃那些非必需品。非必需品的价值在穷困年代会下降,就像它们在富裕繁荣时会上升一样。必需品就不同了,它们的真实价格,即其能换得或支配的劳动量,在贫困年代会上升,而在繁荣富裕年代会下降。繁荣富裕的时代总是物资大丰富的时期,否则就不能称为繁荣富裕时代。

所以,从14世纪中期至16世纪中期,无论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引起的贵金属数量的增大程度怎样,都不可能使英国及欧洲其他任何国家出现贵金属贬值的倾向。因此,那些收集古代谷物价格的学者,如果根据对谷物或者是其他商品价格的观察断定这一时期内白银贬值了,显然是缺乏根据的,而根据假设中的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来判断这一时期白银贬值,理由就更加不充分了。

第二期

尽管各位学者对于第一期银价变动的观点是那么不同,但他们对于第二期银价变动的观点却是一致的。

从1570年到1640年大约70年的时期内,白银与谷物价值的比例,变动方向完全相反。这一时期,白银的真实价值在下降,也就是说,它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比从前少了;而谷物的市场价格却上升了,先前的价格是一夸脱2盎司银,约合现在英币10先令,当前的售价则是一夸脱6盎司或8盎司,约合现在英币30先令或40先令。

造成这一时期内白银对谷物比价下降的唯一原因,似乎就是美洲富饶的新银矿的发现。对此,大家的意见都颇为一致,对于银的比价降低这个事实以及其中原因,从来没有产生过争议。在这个时期,欧洲大部分地区在产业与改良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因此对银的需求大大增加,但是因为供给的增幅远远超过了需求,致使银价大跌。但应该注意的是,美洲银矿的发现似乎并未对英格兰的物价产生什么影响,一直到1570年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

依据伊顿学院的相关记载,从1595年到1620年,温莎市场上最上等的小麦合9蒲式耳的一夸脱平均售价为2镑1先令6(1/3)便士,如果舍去零头,再减去总价的1/9,那么合8蒲式耳的一夸脱小麦售价就是1镑16先令10(2/3)便士。同样,从这个金额中舍去零头,再从余数中减掉1/9或4先令1(1/9)便士,就是最上等的小麦与中等小麦的价格差额,由此得到中等小麦价格约为1磅12先令8(1/3)便士,合白银6(1/3)盎司。

依据同一记载,1621年到1636年,在同一市场上,等量的最上等小麦的平均售价,约为2镑10先令。在此金额的基础上,按照上面的扣除方法计算,那么,合8蒲式耳的一夸脱中等小麦的平均售价为1镑19先令6便士,约合白银7(1/3)盎司。

第三期

由于发现美洲矿山而导致的银价下跌,到1630年至1640年间似乎就停止了。似乎从那时起,白银对谷物的比价就从未再下降过。到了本世纪,银价略呈上升趋势,但这种上升,似乎是从上世纪末开始的。

根据同一记录,从1637年到1700年,也就是上世纪最后的64年间,在温莎市场,合9蒲式耳的一夸脱最上等小麦,平均价格大约是2镑11先令1/3便士。这个平均价格,仅比16年前高1先令1/3便士。但在这一时期,曾有两个事件造成了谷物短缺,并且缺乏程度远远超过自然灾害造成的歉收程度。把银价下跌的影响排除在外,仅仅这两个事件,就足以说明当时的谷物价格略微上涨的原因。

第一个事件乃是内乱,它破坏了耕作,阻碍了商业,导致当时的谷物缺乏程度和价格飞涨远远超过自然灾害造成的歉收。内乱的影响波及整个英国市场,其中以谷物供给必须依靠偏远地区的伦敦所受的影响为最。根据伊顿学院的记录,在温莎市场,合一夸脱9蒲式耳的最上等小麦,1648年的价格为4镑5先令,1649年的价格为4镑。这两年的谷价,比1637年前16年的平均价格2镑10先竟然高出3镑5先令。将它分摊到上世纪最后的64年中,就能充分解释当时的谷价略微上升的原因。这两年的谷物价格虽属最高价格,但由内乱而引起的高价格远不止这些。

第二个事件,是1688年鼓励谷物出口法令的颁布。一般人或许认为,因为有了这种奖励,必会促进耕作,经年累月,总会使谷物产量有所增加的,国内市场上的谷价也会因此而变得低廉。这种奖励措施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促进了谷物增产、谷价降低,我将在后文讨论,现在要说的,是1688年到1700年间的例外。在这一时期中,奖励措施产生的唯一效果是,由于鼓励每年的剩余产品出口,上一年的丰产竟然无法弥补下一年的歉收,因此,国内市场上的谷价反而被抬高了。从1693年到1699年,英格兰境内的谷物短缺,虽然主要是由于恶劣气候造成的,但奖励金措施的施行,无疑加剧了英格兰谷物的短缺。所以,在1699年,谷物出口被禁止了9个月。

在上述两个事件发生的同时,还有第三个事件对谷物价格产生了影响,该事件虽不至于引发谷物的短缺,也没有使支付谷物的实际用银量增加,但确实抬高了谷物的名义价格。它就是由于磨蚀损毁而造成的银币价值大跌。这种流弊开始于查理二世时代,而后一直持续到1695年。据朗迪斯说,当时市场上流通的银币,其价值平均比标准价值低了大约25%。但是,衡量一切商品价格的名义金额,并非是受标准银币应含银量的支配,而是受银币实含银量的支配。因此,谷价的名义金额在铸币磨蚀损毁而价值降低的情况下,必然比铸币接近标准价值的情况下高得多。

目前,银币低于标准重量的情况达到了本世纪之最。尽管银币的磨损很严重,但是因为它能与金币兑换,所以金币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它维系价值。在最近一次的金币改革之前,金币虽然也有磨损,但不像银币损毁那样严重。到1695年,银币的价值再也无法靠金币来维持。那时的1几尼金币,通常可换得磨损银币30先令。在最近一次金币改革以前,每盎司银的价格很少能高于5先令7便士,而该价格只比造币厂价格高5便士。但在1695年,银块的一般价格却为每盎司6先令5便士,比造币厂价格高出15便士。因此,就是在最近一次金币改革以前,拿金银铸币与银块相比较,金银铸币低于标准价值的量最多不超过8%,可是据说在1695年,铸币低于标准价值的量一度达到25%。在本世纪初,也就是威廉国王大举改铸以后流通的银币,一定比现在的银币更接近于标准重量。本世纪没有出现像内乱那样妨害农业和商业的重大公共灾难。尽管近数十年间奖励谷物出口的措施肯定会抬高谷物价格,使之高于按照当时实际耕作情况应有的价格,但由于这种奖励措施由来已久,有充分的时间来产生它应有的良好影响、促进农耕发展,增加国内市场上的谷物数量。因此,根据我们后面将要阐明的一种理论,这种措施一方面会略微抬高物价,另一方面,也会使物价稍稍降低。甚至不少人认为,由此引起的降低的程度比提高的程度还要大。根据伊顿学院的有关记录,在本世纪的前64年里,温莎市场上合9蒲式耳的一夸脱最上等小麦,平均价格是2镑6(19/32)便士。这个价格比上世纪后64年间的平均价格低了大约10先令8便士,降幅达25%以上;比1636年之前的16年间(当时美洲富饶矿山发挥的影响力已经得到公认)的平均价格,低了大约9先令6便士;比1620年之前的26年间(那时候美洲矿山的影响力还未充分发挥)的平均价格低了大约1先令。由该记录可知,本世纪前64年中,合8蒲式耳的每夸脱中等小麦的平均价格大约是32先令。

由此可知,本世纪白银价值相对于谷物价值略显上升,而这种上升趋势,或许是从上世纪末之前开始的。

1687年,在温莎市场上,合9蒲式耳的一夸脱的最上等小麦的价格,约为1镑5先令2便士。这是1595年以来小麦的最低价格。

1688年,在这方面颇有研究的知名学者格里戈里·金在经过推算后认为,一般的丰年中,小麦的平均出产价格为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即每夸脱28先令。所谓的出产价格,据我所知,就是契约价格,即农民和商人签订契约,双方约定在一定年限里向商人供应谷物时的交易价格。有了这个契约,农民便可以免去到市场上谈价的费用与麻烦,因此,这个契约价格通常会比人们预估的平均市场价格低。金先生断定,当时普通丰年中的小麦契约价格大约是每夸脱28先令。根据我的了解,在最近一次出现严重歉收以前,这确实是平常收成年份的普通契约价格。

1688年,议会设立了奖励金,鼓励谷物出口。当时立法机关中的乡绅比现在多,他们感觉到谷物的货币价格在不断下降。奖励金措施是权宜之计,他们希望依靠人为手段来迫使谷价提升到查理一世及查理二世时代的水平,所以,在谷价涨到每夸脱48先令之前,奖励金都要继续发放。这个价格,比金先生在同年推算出的收成平年的出产价格高出大约20先令,也就是5/7。如果金先生的推算和他当时所博得的普遍赞誉相符的话,那么,将极歉收年份排除在外,除非借助奖励金这种人为方式,否则每夸脱48先令的价格绝不可能达到。但是,由于当时威廉政府势力尚未稳固,在制定年土地税问题上还有求于乡绅们,如此,当然无法拒绝乡绅们的提议和要求了。

由此可见,白银相对于谷物的价值在上世纪末之前就已略微上升,到本世纪,由于奖励金的作用,这种上升虽然不像以前那样显著,但是仍在持续。

在丰收年份,因为有奖励金措施对谷物出口的促进作用,谷物自然会保持高价,超过原本应有的价格。而奖励金措施的最主要目的,正是要使谷价即使在最丰收的年份仍有提升,以鼓励农耕。

虽然在谷物严重歉收的年份奖励金停发确系事实,但是,即便在这样的年份,谷价仍不免受奖励金制度的影响。由于奖励金导致了丰年谷物的大量出口,因此,国内就无法实现丰年对歉岁的补救了。

总之,不管是丰年还是歉岁,奖励金都会使谷价提升到在实际耕作状态下自然应有的价格之上。因此,假如本世纪前64年的谷物平均价格比上世纪后64年的谷物平均价格低,那么,在相同的耕作状态下,如果没有奖励金的作用,就一定会低很多。

也许有人说,如果没有了奖励金的作用,耕作情况也许就不大相同了。奖励金措施究竟会对一国农业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会在后文作专门说明。这里我想说的是,白银相对于谷物价值上涨更多这一事实并非英格兰的独有现象。在同一时期,这种情况也在法国出现,并且连上涨的比例也几乎相同。三位十分忠实、勤奋而辛劳的谷物价格研究者,杜布雷·德·圣莫尔先生、麦桑斯先生和一位谷物政策论文作者,曾经同时注意到这个现象。

但在1764年以前,法国曾颁布法律禁止谷物出口。同样是谷物价格下降,在一个国家成为奖励谷物出口的原因,在另一个国家却成为禁止谷物出口的原因,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谷物平均货币价格的这种向下滑动,与其归因于谷物真实价值的下降,倒不如归因于欧洲市场上白银的真实价值的日渐提升。前面说过,在相当长时期内,谷物与银或其他任何商品相比,是更准确的价值尺度。发现美洲的富饶矿山以后,谷物的货币价格比从前上涨了三四倍。在当时,人们都认为这种变动的原因并非谷物真实价值的提升,而是白银真实价格的下降。因此,对于本世纪前64年间的谷物平均价格低于上世纪大部分年份的谷物平均价格的原因,我们也应该认为这不是谷物真实价值的下降,而是白银真实价值的提升。

鉴于过去10年或12年间谷价持续高昂,人们一度猜想,欧洲市场上的真实银价会继续下降。实际上,这种高昂的谷价明显是气候欠佳造成的,是暂时的偶发事故,而不是经常性事故。在最近10年或12年间,欧洲多数地区的年成都不好。再加上波兰的动乱,许多在谷价上涨年份需要从波兰进口谷物的国家自然陷入谷物短缺的困境。像这种长期的收成欠佳现象虽不常见,但也算不上稀罕。但凡曾经研究过从前谷价的人,都不难列举出类似的例子。并且,连续10年的大荒年,相比连续10年的大丰收,并不少见。1741~1750年,谷物价格很低,与最近8年或10年间的谷价腾飞正好形成鲜明对照。根据伊顿学院的记载,1741~1750年,温莎市场上合一夸脱9蒲式耳的最上等小麦,平均价格低到1镑13先令9.8便士,比本世纪前64年间的平均价格低了大约6先令3便士。照此推算,在这10年间,合一夸脱8蒲式耳的中等小麦,平均价格就是可怜的1磅6先令8便士了。

1741~1750年,一定是因为奖励金的存在,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才没有按自然的发展趋势降低。据海关统计,这10年间出口的各类谷物的总量,竟然高达一蒲式耳8029156夸脱。为这些出口而支付的奖励金,也达到1514962镑17先令4便士之多。1749年,亨利·佩勒姆首相在下议院陈说,此前3年,为支付谷物出口奖励金开支巨大。他这样说有着很充分的证据。如果是在1750年,那么这个理由就更充分了,因为就在这一年,政府支付的奖励金就高达324176镑16先令6便士。这种强制性出口必然致使国内市场上的谷价上升并超过没有奖励金时的价格,至于高出多少,就不必讲明了。

在本章所附统计表的最后,读者能看到单列的那10年的统计。另外还会看到在此之前10年的统计,这10年的平均值虽然也低于本世纪前64年的总平均值,但相差不是太多。不过,1740年的歉收实在是很严重。1750年之前的20年,和1770年之前的20年,恰好是形成对照。前者中虽有一两个年份谷价高昂,但明显比本世纪的总平均值低很多,后者中虽有一两个年份谷价低廉(例如1759年),但明显比总平均值高很多。前者与总平均值的差额,不如后者与总平均值的差额大,个中原因,当然应该归功于奖励金制度。谷价的变动显得太突然,不是缓慢渐涨的银价波动所能解释的。结果的突然性,只能是突然起作用的原因导致的,那就是气候和收成的异常变化。

在本世纪,英国的劳动货币价格确已上升。但这种上升,不是因为欧洲市场上的银价降低,而是因为英国普遍繁荣带来的对劳动需求的增加。法国赶不上英国的繁荣程度,所以自上世纪中期开始,法国的劳动货币价格随着谷物的平均价格的下降而逐渐下降。在上世纪以及本世纪中,法国普通劳动者的日工资一直稳定在1塞蒂埃小麦平均价格的1/20(1塞蒂埃相当于4温彻斯特衡蒲式耳)。前面说过,本世纪英国劳动的真实报酬,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得的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的实际数量,都已经显著增加。这种商品价格的上升,好像不是因为欧洲普通市场上的银价下降,而是因为英国自身发展势态良好所引起的市场上劳动的真实价格的提升。

美洲被发现之后的一段时期,欧洲市场上的白银仍旧是以原价或略低于原价的价格售卖。因此,这段时期内的采矿业的利润相当可观,远远超过了平均水平。但是很快,向欧洲市场输入白银的商人就发现,不是所有输入的白银都能按高价售出了。白银所能换得的商品量日渐减少,银价也逐渐降低到自然价格。换句话说,白银的价格仅仅能够支付为其上市所必需的支出的自然率条件下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和土地地租。前文提到过,秘鲁大多数银矿都必须向西班牙国王缴纳相当于总产值1/10的矿税。这样一来,土地地租便无从谈起了。这种矿税开始时占到总产值的一半,不久就降到1/3,然后又降到1/5,最后成了1/10,并且一直保持到现在。在秘鲁大多数银矿中,这1/10几乎就是偿还开矿人资本、支付其一般利润后的全部剩余了。开矿人的利润一度非常之高,而今却低落到仅能维持开采的地步了,这个事实已经为大家所公认。

1504年,即1545年发现波托西银矿的41年前,秘鲁银矿向西班牙国王缴纳的矿税,减少到所登记的白银的1/5。在1636年之前的90年中,这些向西班牙国王缴纳矿税的美洲最富饶的银矿,有充裕的时间来发挥自己的影响,最终使欧洲市场上的白银价格降到不能再低的地步。90年足够长了,以至于任何非垄断商品的价格在这段时间里都足以降至自然价格,换言之,降低到在它继续缴税的情况下还能长期销售的最低价。

本来,欧洲市场的银价还有进一步跌落的可能,跌落的程度不但会使税率像1736年那样降低到1/10,而且还会像金税那样降低到1/20,甚至降到现在的情形——大多数正在开采的美洲矿山,有必要停止运营。只不过,因为对白银的需求同时也在不断增加,美洲所产白银的市场也在不断扩大,所以这些情况才没有发生。这个原因不仅维持住了欧洲市场上的银价,还把银价推高到略微高于上世纪中期的水平。

从美洲被发现直到现在,那里的银矿生产物的市场一直在不断扩大。

第一,欧洲市场在不断扩大。自美洲发现以来,欧洲大多数地区都有了显著进步。英格兰、荷兰、法国、德国、瑞典、丹麦,乃至俄罗斯,在农业及制造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意大利好像也没有退步。虽然在秘鲁被征服之前,它的确没落过一段时间,但此后,则逐渐恢复了元气。西班牙和葡萄牙据说是变得衰退,但葡萄牙毕竟太小,仅占欧洲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而西班牙的衰退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严重。16世纪初期,即便与法国相比,西班牙也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国家。而法国,从那时起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因此,经常在这两国巡游的查理五世曾给出这样的著名评价:法国所有物资都很丰富,西班牙任何东西都短缺。既然欧洲农业与制造业的产量都在增加,那么其要求流通的银币量自然也要增加;富有的人数既然增多了,对金银器皿和金银饰品的需要量自然也会增加。

第二,美洲本身也成为它所产白银的新市场。该洲工农业的发展和人口的繁衍比欧洲最繁荣的国家还要迅速得多,因此对白银的需求量也在激增。英属殖民地以前对银根本没有需求,现在却由于需要铸币和铸造银器而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白银市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大部分殖民地也都是新市场。新格拉纳达、尤卡坦、巴拉圭、巴西在被欧洲人发现以前,当地的居民都是野蛮民族,完全不知工农业为何物。而现在,这些地区多已引进了相当规模的农业和工业。至于墨西哥和秘鲁,虽不能完全称作新市场,但当地市场也比过去扩大了许多。不管记述这两国古代辉煌发现史和征服史的书籍如何夸张,读者但凡稍具清醒的头脑和判断力就会知道,当时的居民在农业和工商业方面要比现今乌克兰的鞑靼人无知得多。即便是相对来说稍微进步一点的秘鲁人,也只晓得金银可以用作装饰,却不知金银铸币为何物。他们的商业完全停留在物物交换的阶段,因此也几乎不存在劳动分工。耕作土地的人,也必须自己去建造住宅,自己制作家具、衣物、鞋和农具等用品。他们中间即便有一些工匠存在,但据说也都是君王贵族僧侣们的仆役或奴隶。墨西哥与秘鲁的古代工艺,从来没有向欧洲市场供给过任何制造品。不到500人的西班牙军队(有时甚至连250人都不到),却很难在那里获得足够的食物。据说这帮军人所到之处,常常出现饥荒,而书中对当地的描述却是人口稠密、耕作发达。由此可见,有关这些国家人口众多、耕作进步的记录,纯属虚构。在促进农业进步、技术改良及人口增长方面,西班牙殖民地的统治方式显然不如英国殖民地那样好,但西班牙殖民地在这些方面的进步却比欧洲任何国家都要快。究其原因,就是那里气候适宜、土壤肥沃,而且土地广阔和廉价。所有的新殖民地都有这样的优点。有了这些优点,政治上的许多不足就得以弥补。1713年,弗雷齐埃曾到秘鲁观光,他说,利马市有2.5~2.8万居民。但据1740年到1746年间在此地居住的乌洛阿说,该市人口已经超过5万。他们对智利和秘鲁很多重要城市人口的记述都存在这样的差异,而二人的报告毫无疑问都是确切的。数字的差异,恰恰表明当地人口的增长并不比英属殖民地慢。总之,这一切都显示,美洲本身也是自己所产白银的新市场。当地对白银需求的增幅,要比欧洲最繁荣的国家还要大。

第三,东印度是美洲所产白银的另一个市场。从美洲矿山被发现以来,东印度市场吸收的白银量日渐增加。从那时起,美洲通过阿卡普尔科船舶与东印度进行直接贸易,且贸易量不断增大,与此同时,两地通过欧洲发生的间接贸易增加得更多。在16世纪中期,葡萄牙还是唯一的与东印度进行常规贸易的欧洲国家,但到16世纪末期,荷兰人便开始参与贸易竞争。仅仅用了数年时间,就将葡萄牙人挤出了东印度殖民地。在上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两国分占了东印度贸易的绝大部分。葡萄牙人的贸易份额日渐减少,而荷兰人的贸易份额却以更快的速度增加。在上个世纪,英国人与法国人就开始与印度展开贸易,到本世纪,他们之间的贸易往来已经大幅增加了。瑞典人和丹麦人与东印度进行的常规贸易,则开始于本世纪。俄罗斯人也组织有商队,经西伯利亚、鞑靼,进入北京,与中国进行常规贸易。总之,除了法国因最近的战争而导致东方贸易中断以外,其他各国对东方的贸易几乎都在持续扩大。欧洲人消费的东印度商品日渐增多。其消费额如此巨大,迫使东印度的各种业务都迅速扩大。比如,在16世纪中期以前,茶还被当作药品在欧洲使用,因而用量极其有限。可是现在,茶已经被当作日常饮料,英国东印度公司为本国国民输入的茶,每年多达150万磅,尚且满足不了需要,还需从荷兰各个港口和瑞典的哥登堡秘密走私,在法国东印度公司生意兴隆的时候,也常从法国海岸走私输入。此外,欧洲人对于中国瓷器、摩鹿加群岛的香料、孟加拉的布匹,以及其他无数商品的消费量也都在同比增加。因此,按照吨数来算,上世纪任何时候整个欧洲使用的船只,比起近来航运严重萎缩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家使用的船只,怕也多不了多少。

在欧洲人与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和印度通商之初,这些国家的贵金属价值要比欧洲高很多,并且迄今为止仍然这样。之所以有这种差别,是因为这些国家多为产米国,其稻田一般是每年两熟或三熟,而每次的产量都要比小麦的产量高。所以,与产麦国相比,即使种植面积相同,产米国的粮食总量也必然更为丰富。因此,这些国家的人口也必然更多。这些国家的富有者,持有大量自身消费不了的剩余产品可以出卖,因而可购买相当多的劳动力。正因为如此,在任何记载中,中国和印度的巨富显贵们都比欧洲最富有的人拥有更多的奴仆和侍从。并且,这些富豪们拥有巨量过剩的食物,因而能换取那些产量极小的珍奇物品,例如富人们争相搜求的金银珠宝。所以,即使供给印度市场的银矿和供给欧洲市场的银矿同样富饶,前者的产物在印度所能换得的粮食,也必然多于后者。

然而,向印度市场供应贵金属的矿山似乎远比向欧洲市场供应贵金属的矿山贫瘠,向印度市场供应宝石的矿山却比向欧洲市场供应宝石的矿山丰饶,因此在印度,贵金属自然比在欧洲交换到的宝石多,并能购买到更多的粮食。钻石之类的非必需品的价格,在印度要比在欧洲略低些,而粮食之类的最重要的必需品的价格,在印度却比在欧洲低很多。之前我们说过,在中国与印度这两个东方的大市场,劳动的真实价格,也就是劳动者获得的生活必需品的实际数量比不上欧洲。那里的劳动工资只能购买到较少的食物,而且由于印度的食物比欧洲价格低廉,所以,这样一来,印度劳动的货币价格就显得更加低贱:在粮食价格本身就低的情况下,所能购得的粮食数量还很少。在技术水平相同、勤劳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各国的大部分制造品的货币价格与劳动的货币价格必然成比例。虽然从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勤劳程度上讲,中国和印度比不上欧洲各地,但它们之间的差距也并不是很大。既然这两地劳动的货币价格这样低廉,那么其制造品的货币价格当然比欧洲的任何地方都要低。再者,欧洲大部分地方的货物运输方式都是陆运,首先把原材料从产地运到工厂,再从工厂运到市场,因为这个过程消耗的劳动量较大,所以产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都会提升。相反,在中国和印度,其内地河流纵横密布、水运便利,所需的运费比在欧洲要少,因此大部分产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就都会进一步降低。综合上述原因,将贵金属由欧洲运往东印度,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都极其有利。在东印度,没有什么商品能比贵金属卖得更好了,也就是说,相比在欧洲能够购买到的劳动和商品量而言,贵金属在东印度能够换得的劳动和商品数量更多。而贩运白银到印度,比贩运黄金到印度更为有利,因为在中国及印度的大部分市场上,纯银和纯金的比率一般是10∶1,最多也不超过12∶1,而欧洲市场上,则为14∶1或15∶1。也就是说,在中国和印度的大部分市场上,能用10盎司(至多12盎司)白银交换到1盎司黄金,而在欧洲,则需要14盎司乃至15盎司白银才能换得1盎司黄金。故而,在去往印度的欧洲船舶上,一般来说白银是其中最具价值的物品。对于驶往马尼拉的阿卡普尔科船舶来说,确是如此。新大陆的白银,就是以这种方式成为旧大陆两端之间贸易往来的主要商品之一。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也正是白银贸易把世界上的那些遥远的地区彼此联系了起来。

白银的市场如此广阔,每年从各个矿山开采出来的白银,不但要满足所有繁荣国家不断增加的铸币需求和银器需求,而且还要弥补所有用银国家的银币和银器的不断磨蚀和毁损。

不论是作为铸币,还是制作器皿,或者是广泛用于其他商品的制造,贵金属的磨损和消耗都是非常大的。仅是这些消耗,每年就要求极大的供应量。在某些制造业中耗用的贵金属量,也许并不比这种日渐的消耗更多,但是,由于前一种消耗较为迅速,所以感觉比较明显。据说,仅伯明翰某些制造品的镀金和包金,每年就消耗价值5万英镑的金银,而且这些金银一旦作此使用,就绝没有回收复原的可能。从这一点我们可以想象,全世界每年在类似物品的制造,或在镶嵌、彩饰、金银器皿、图书和家具烫金上,所消费的金银有多少。另外,每年金银在从一地向另一地的水陆运输中消减的分量,也一定不少。而且,亚洲各国的统治者几乎都有将珍宝埋藏于地下的习惯,而埋藏者一旦死亡,藏宝地往往就成了谜,这必然会加剧金银的损失。

根据权威记载,每年由加的斯和里斯本进口的金银量(包括记录在案的和走私的),总共约有600万镑。

据梅更斯先生说,1748年~1753年这6年间西班牙平均每年进口的贵金属量,和1747年到1753年这7年间葡萄牙平均每年进口的贵金属量,合计白银1101107磅,黄金49940磅。白银每金衡磅价值62先令,总价值3403431镑10先令。黄金每金衡磅价值44.5几尼,总价值2303446镑14先令。二者合计共价值5746878镑4先令。梅更斯先生认为这个记录是可信的。他依据登记簿,详细提供了金银的输出地点以及进口的具体数量。对于那些可能是秘密走私的金银数量,他也做出了估计。这位明智商人的丰富经验,使得他的意见显得极有分量。

根据《欧洲人在东西印度殖民的哲学及政治史》的作者所说,从1754年到1764年,西班牙进口的金银量总共达到13984185.6皮亚斯特(1皮亚斯特等于10里尔)。但这只是官方的统计数字,若再加上秘密走私的量,恐怕每年合计不会低于1700万皮亚斯特。按一皮亚斯特合4先令6便士来算,总额计达3825000英镑。该作者曾详列金银的各输出地点,以及进口的具体数量。他说,如果依据葡萄牙国王所征收的税额来判断(税率似乎是标准金属价值的1/5),里斯本每年从巴西进口的黄金总价值应当是葡币1800万克鲁查多,合法币4500万利弗,也相当于200万英镑。至于秘密走私的量,他说,按照合法进口部分的1/8计算应该差不多,这样总量就又增加了25万镑,合计共225万镑。依同理计算,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每年进口的贵金属总价值就高达607.5万英镑。

另外,还有别的一些记述,尽管只是些手抄本,但也详实可靠。都认为平均每年总输入量应该在600万镑左右,只不过有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

每年加的斯和里斯本进口的贵金属总量,并不等于美洲所有矿山的全部年产量。一般情况下,这些矿山的出产物一部分由阿卡普尔科船舶运到马尼拉;一部分用于西属殖民地和欧洲其他殖民地之间的秘密交易;还有一部分则是留在原产地。此外,美洲矿山绝非世界上仅有的金银矿山,但却是全世界最富饶的矿山。迄今已发现的其他矿山的总产量和美洲矿山相比根本无足轻重,这一点为人们所公认。同时人们也认为,美洲矿山每年的大部分产物都流入了加的斯和里斯本。但是,仅伯明翰每年5万镑的消费,就已占了这每年600万镑进口总额的1/120了。由此可见,世界各地每年消费的金银总量,应该与产出的金银总量大致相等。就算有剩余,也只是恰够供应那些繁荣国家的持续增长的需求。有时,也许满足不了这种需求,因此,欧洲市场上的金银价格就会有所提高。

每年由矿山向市场提供的铜铁量是金银没法比的,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就想当然地以为这些贱金属的供应量会增大到超出其需求的地步,或者说,会使其价格趋于降低。那为什么我们要想象贵金属有这种倾向呢?虽然贱金属质地坚硬,并且由于其价值较低,因此当它们用在那些比较容易磨损的方面时,人们不会像对待贵金属那样小心翼翼,但是,这并不一定能使贵金属比贱金属保存更久,贵金属一直在以各种方式损毁、磨蚀和消耗。

所有金属的价格,都存在着缓慢、逐渐的变动,但与别的土地原产物相比较,这种年变动率很小。相对于贱金属来说,贵金属价格突变的可能性更小。事实上,金属价格之所以稳定,原因就在于它们的耐久性。上一年上市的谷物,到今年年底可能就全部或几乎消费完了,但二三百年前开采出来的铁,可能至今仍有一部分在使用,二三千年前开采出来的金,也是如此。每一年的谷物消费量与该年的生产量,一般都保持相当的比例。但不同年份所使用的铁量的不同,几乎和这两个年份铁矿产量波动没有关系。各年份金消耗量之间的比例,基本不会受金矿产量波动的影响。因此,大部分金属矿山逐年产量的变化,虽比大部分谷田逐年产量的变化更大,但这种变动对金属价格的影响和对谷物价格的影响是不同的。

金银价值比例的变动

在发现美洲矿山之前,欧洲各国造币厂关于纯金对纯银价值比例的规定,是1∶10到1∶12,也就是1盎司纯金可以交换10~12盎司的纯银。到了上世纪中期,这个比例调整为1∶14到1∶15,也就是1盎司纯金可以交换14~15盎司的纯银。于是,黄金的名义价值就增大了,也即黄金所能换得的白银量增多了。金银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金银所能购买的劳动量虽然都有所下降,但白银比黄金下降得更厉害。美洲金银矿山的富饶程度比以往发现的任何矿山都高,但其中银矿的富饶程度相对金矿来说好像更大。

由于每年都从欧洲往印度大量运送白银,使得英国某些殖民地白银相对于黄金的价值比例逐渐下降。加尔各答的造币厂同欧洲的造币厂一样,规定1盎司纯金可换取15盎司纯银。可是,对黄金的这个评价与孟加拉市场上的评价相比,仍觉太高。在中国,金银的价值比例依然是1∶10,或1∶12,在日本,据说是1∶8。

据梅更斯先生的统计,欧洲每年进口的金银数量的比例约为1∶22,即每进口1盎司黄金的同时就会进口22盎司白银。可是,一部分白银在输入欧洲后,又会被转运东印度,于是,欧洲剩余的金银量之间的比例就与其价值比例大致相同了,约为1∶14或1∶15。他好像以为,金银价值间的比例应该与其数量间的比例相等。所以,如果没有那么多的白银流出欧洲市场,那么欧洲金银的价值比例就应该是1∶22。

但是,两种商品的一般价值比例与它们在市场上一般存量之比并不一定相等。一头牛价值十几尼,一头羊价值3先令6便士,前者约为后者的60倍。如果依照上面的推想,那么市场上有一头牛,同时就得有60头羊,这简直荒唐。同样,仅仅以1盎司黄金可换得14乃至15盎司白银的事实为依据,就推断市场上有1盎司黄金的同时就必有14~15盎司的白银,也是荒唐可笑的。

一般情况下,市场上银对金数量上的比例,比一定量金对银的价值上的比例要大得多。在市场上,廉价商品与高价商品相比,往往不仅总数量多得多,而且总价值也要大更多。每年供应市场的面包,不仅总数量比家畜肉多,总价值比家畜肉更是大很多。家畜肉的总数量与总价值大于家禽的总数量与总价值;家禽的总数量与总价值又大于野禽的总数量与总价值。购买廉价商品的消费者,一般都比购买高价商品的消费者多得多,因此廉价商品在市场上的总售量和总售价总是更大。因此,廉价商品与高价商品总数量的比例,通常必定大于等量高价商品对廉价商品价值的比例。就贵金属而言,白银是廉价商品,黄金是高价商品。所以,我们基本上可以断言,市场上的白银不仅总量多于黄金,而且总价值也会大于黄金。任何一个拥有金银器的人,只需比较一下自己的银器与金器的数量和价值就会发现,前者始终大于后者。甚至还有些人虽拥有不少银器,却压根没有金器,即便有,也不过是些表壳、鼻烟壶之类的小玩意儿,总价值并不大。诚然,就英国的铸币而言,所有金币的总价值的确大于银币的总价值,但在其他国家情况可不是这样。在有些国家,所有银币的总价值,几乎与所有金币的总价值持平。造币厂的统计数字表明,在与英格兰合并以前,苏格兰的金币虽然比银币略多,但相差并不大。在其他国家中,大都是银币而非金币占多数。在法国,所有的大笔支付一般都是使用银币。所有国家的银器价值都必定大于金器价值,只有少数国家的铸币中金币占大多数,因此,以前者来补偿后者实乃绰绰有余。

尽管在过去白银总是比黄金低廉很多,而且到将来也免不了如此。但是,照现今西班牙市场上的情况来看,或许可以说黄金已经比白银低廉了。我们可以以一种商品平均价格的绝对值来判定它是昂贵还是低廉,当然,也可以按照其价格究竟在怎样的程度上超过其长时期内的最低市场价格来判定它是昂贵还是低廉。这里所说的最低价格,是指恰够补偿这种商品上市所必需的资本及其一般利润的那个价格,它不能向地主提供任何地租,而全部由工资和利润两部分构成。而今的西班牙市场上,黄金确实比白银更接近这个最低价格。在西班牙,对黄金征收的税额不过是标准金的5%,而对白银征收的税额却高达10%。我们在前面讲过,美洲西属殖民地大多数金银矿山的地租全部作为赋税上缴给国王了,而国王在黄金上的收入却赶不上在白银上的收入,经营金矿而发财的人也没有经营银矿而发财的人多。由此可见,金矿的利润必定比银矿的利润低。与白银相比,西班牙市场上的黄金价格能够提供的地租和利润都较少,所以黄金价格相对来说一定更接近于最低价格。把所有的费用都计算在内,西班牙市场上的黄金似乎不能像白银那样全部都可以以有利的价格出售。葡萄牙对巴西征收的金税,与西班牙从前对墨西哥和秘鲁所征收的银税相同,都是标准金属的20%。因此,很难说欧洲市场上来自美洲的全部黄金是否比全部白银更接近可能的最低价格。至于钻石与其他宝石的价格,则可能比黄金的价格更接近这个可能的最低价格。

和其他奢侈品税种一样,银税不仅是最正当的税目,而且还是当时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但凡有征收的可能,政府就很难轻易放弃。但是由于不少人无力缴纳,银税在1736年已由20%降到10%,或许有一天,同样的原因还会迫使银税不得不再度降低,就像金税不得不降到5%那样。和其他矿山一样,西属美洲殖民地的银矿由于近来采掘深度比从前加大,排出深处积水以及向深处供给新鲜空气等费用的增多,开采费用逐渐增加。研究过这些矿山状况的人,全都承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这就相当于加重了银的稀缺性(当获得某种商品的难度加大、费用增加,就可以说它的供给在日渐减少),这势必会引起以下三种现象中的一个。第一,开采费用的增加,必定会由银价相应的增加来获得补偿;第二,开采费用的增加,必定会由银税相应的减少来进行补偿;第三,开采费用的增加,必定部分依靠第一种方式,部分依靠第二种方式来加以补偿。总之,三者当中必定出现一个,但以第三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最大。正像虽然金税大减,但黄金相对于白银的价值仍然在上升一样,银税虽然大减,但白银相对于劳动和其他商品的价值也可能仍然会上升。

然而,银税的逐步减少,即便不能阻止欧洲市场上银价的攀升,但至少也会阻滞其上升。由于税额降低,以前因交不起税而停业的矿山必定会重新开张。这样一来,每年上市的白银数量必定会有所增加,而增量后的白银市场价格也一定要有所降低。由于1736年西班牙国王降低银税,欧洲市场上的白银价格比减税之前低了至少10%。

因为有了上述的各种事实与论证,我相信,或者更确切地说,我猜想,虽然银税减少了,但是本世纪欧洲市场的银价还是有所上升。我之所以称之为猜想,是因为我虽然已经竭力证明,但对自己的意见还是没有绝对的把握。事实上尽管银价确有上升,但是到目前为止其上升程度还是极为有限的。因此,虽然说了这么多,但是很多人恐怕还是不敢断定这种情况是否确已发生,相反的现象是否还会出现,当今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是否仍在下降……

不过,必须指出,不论假定每年进口的金银量有多少,到了某个时间消费量必定会恰好达到进口量。金银的总量越多,其消费也相应地越大,有时还会比总量增加更多。总量的增加,必然导致其价值相应地减少。对它们使用得越多,人们使用时也就越不爱惜,因此,金银的消费量的增加必定比其供给总量的增加更快。一段时期过后,金银的年消费量必然会和它们的年进口量趋于一致,当然这要以进口量不增加为前提,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进口仍在不断增加。

如果在金银的年消费量与年进口量达到一致之后,若是每年的进口量递减,那么,年消费量在某段时间内或许会超过年进口量。金银的市场总量在不知不觉中减少,其价值也在不知不觉中上升,直到年进口量再次稳定、不增不减为止。这时,年消费量会不知不觉地自动调整至与年进口量相适应的数额。

怀疑银价仍在继续降低的依据

欧洲的财富在日渐增加,而人们又普遍地存在这样的误解:贵金属数量自然会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其价值也会随着数量的增加而减少。这就导致许多人相信,欧洲市场上的金银价值至今仍在下降。许多土地生产物的价值仍在上升这一事实,越发加深人们的这种误解。

我在前文已经讲过,贵金属的量随着国家财富增加而增加,绝不可能引起其自身价值的降低。任何种类的奢侈品和珍稀品,自然而然地都会流向富国,金银也不例外。这种情况的出现并非因为这些物品在富国比在贫国低廉,反而恰恰是因为它们在富国比在贫国更加昂贵,也就是说富国可以提供更高的价格。这种价格上的优越吸引着它们,一旦这种优越性消减,这些物品就不会再流向那里。

除了谷物和其他全靠人类劳动生产的各种粮食外,所有其他的原产物,如家畜、家禽、各种猎物,地下的化石和矿物等,都会自然地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技术的改良而趋于昂贵,这也是我在前面已经努力论证过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购买这些商品需要比以前更多的白银就说白银的价值比以前降低了,或者说白银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比以前减少了。我们由此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些商品的实际价值提升了,也即它们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比以前增多了。随着财富的增加和技术的进步,不但这些商品的名义价格提升了,其实际价格也提升了。名义价格的上升,并不是银价下降所致,而是商品自身实际价值提升的结果。

社会进步对三种原生产物的不同影响

我们可以将土地原生产物分作三类。第一类产物仅凭人类劳动几乎完全不能使之增加;第二类产物能够依靠人类劳动使其数量随着需求的变化相应增加;第三类产物虽能靠人类劳动增加,但增加的量有限并且不确定。第一类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能够随着财富的增加与技术的进步而无限上升。第二类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虽然也会大幅上升,但决不能长期超越某个限度。第三类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虽然会随着改良的进程而趋于提高,但在同一改良水平,其价格有时反而会下降,有时则会与原先持平,有时会或多或少地有所提升,完全要依偶然意外使人类劳动在增加此等产物时所获的成效如何而定。

第一类

第一类产物的真实价格可随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良而无限上升,仅凭人类劳动的力量几乎完全不能使其产量增加。它们的产量不可能超过自然生产的限度,而且本身又极易腐烂变质,因此不可能将各季节生产的这类产物全部蓄积起来。大部分的鸟兽虫鱼、珍禽异兽都属于此类。随着财富的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奢侈品需求的增大,对这些原生产物的需求量大都会增加,然而其供给却不能人为地增加。因此,这些商品的价格,会随着购买者竞争的持续加剧而不断上升。例如山鹬,哪怕它再紧俏,价格涨到二十几尼一只,人力也无法使之增加到大大超过现有的数量。在罗马的鼎盛时期,人们之所以会对珍稀的鱼类和鸟类支付超高的价格,就是这个原因。这种高价绝不是当时银价下降造成的,而是由不能由人力增加的这些珍稀物种本身的价值上升造成的。在罗马共和国没落前后,白银的真实价值比现今欧洲大部分地区都要高。对西西里缴纳什一税用的小麦,罗马共和国会按每莫迪斯或每配克3塞斯特斯的价格予以收购,此价约合英币6便士。但这个价格可能会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西西里农民按这价格交售他们的小麦,被认为是一种纳税义务。所以,罗马人若需从西西里购买什一税以外的谷物,就须遵照契约,按每配克4塞斯特斯的价格购买,此价约合英币8便士。该价格,应该就是当时市场上的合理而正常的价格,也就是当时平均的或一般的契约价格,换算过来,约合每夸脱21先令。就品质而言,英国小麦比西西里小麦要差,在欧洲市场上售价相对于西西里小麦也要低些,但在最近的歉收年份以前,其一般契约价格却是每夸脱28先令。因此,古代与现在的白银价值比,一定是3∶4,即当时的3盎司白银与现在的4盎司白银,能购得等量的劳动或等量的商品。历史学家普林尼在书中写道,塞伊阿斯用6000塞斯特斯(合英币50镑)购买了一只白色夜莺,把它献给阿格利皮纳女王;阿西尼阿斯·塞纳用8000塞斯特斯(合英币66镑13先令4便士)购得一尾红鲱鱼。当我们看到这些记录时,肯定会惊诧于这超级昂贵的价格,但我认为,这些价格比实价似乎还少1/3。这两件物什的真实价格,也即它们所能换取的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数量,比其名义价格在今天所能购买的数量多出大约1/3。也就是说,塞伊阿斯为购买一只白色夜莺而付出的对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支配权,相当于现在的66镑13先令4便士对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支配权;阿西尼阿斯·塞纳为那尾红鲱鱼而付出的对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支配权,相当于现在的88镑17先令9便士对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支配权。之所以会有这种离谱的价格出现,并非是当时银量过剩以致银价低贱,而是因为罗马人的劳动和食品严重过剩,以致人们争相购买珍奇物品。罗马人当时持有的银量能购得的劳动量及食品量比在今日要少得多。

第二类

第二类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会随社会进步而提升,其数量随着需求的变化相应增加。这类产物包括那些有用的动物和植物,在土地未开垦之前,它们自然的疯长,数量多到几乎毫无价值,到农耕改良以后,它们就不得不让位于对人类更有利的其他产物。在社会进步的漫长过程中,这类原生产物的数量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对它们的需要却在持续增加。于是,它们的真实价值,也即其所能交换或者支配的实际劳动量,便会逐步增加,最终增加到和其他由人力在高度肥沃和耕作完备的土地上生产的任何物品不相上下的地步。但是,这也是最高上限了。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很快就会有更多的土地和劳动用于这类物品的生产。

例如,如果牲畜价格升高到使人们觉得开垦土地牧养牲畜与开垦土地生产粮食可以获得同等利益,那么,这个价格就不会再上涨了,再涨下去,马上就会有大量的谷田改作牧场。耕地扩大,一方面会导致野生牧草的数量减少,以致不依靠人类劳动而自然生长的畜肉减少;另一方面会使持有谷物并打算交换牲畜肉的人数增加,以致对畜肉的需求有所增加。结果,家畜肉的价格上涨就会加剧。牲畜价格必然上涨到使人们觉得在高度肥沃和耕作完备的土地上生产牧草和生产粮食可以获得同等利益。但必须得到改良进程的晚期,农耕的扩大才会使牲畜价格抬高到这种程度。如果国家仍在发展,牲畜价格高不到这种程度,必定还会继续上升。在当今欧洲的某些地方,牲畜价格恐怕还未上升到这个极限。苏格兰在与英格兰合并之前,没有哪个地方能达到这种程度。苏格兰的土地多适宜于畜牧,很少适宜于其他用途。因此,如果那里的牲畜只在本地市场销售,那么牲畜价格恐怕不会高到将耕地用来生产牧草更为有利的程度。前文讲过,英格兰的畜肉价格在上世纪初期的伦敦地区,好像曾达到这个极限,但在较偏远地区,大概要经过很长时间以后才会达到这个限度。也许到现在还有一些地方尚未触及这个限度。然而,第二类原生产物中随着社会发展最先上涨到这个极限的,恐怕就是牲畜的价格了。

在牲畜价格还没有达到这个限度以前,即便是能进行精细耕作的土地,也肯定会有相当部分不能得到完全耕作。在土地广袤的国家,常有大面积的农场地处偏远,无法从城市运送肥料过去,因此,精耕土地的数量一定会与农场能自产的肥料数量成比例;而农场能自行生产的肥料量,必定与农场所能饲养的牲畜量成比例。给土地施肥的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直接在土地上放牧畜的粪;另一种将圈养牲畜的粪便集中起来运到土地上。但如果牲畜价格不足以支付耕地的地租与牧养利润,农民就不会愿意在土地上牧养牲畜,更不会愿意建畜棚饲养牲畜。因为假设要建畜棚饲养牲畜的话,必须得有已开垦的肥沃土地来提供牧草,否则,从未开垦的荒凉土地上收集零星的牧草所费的劳动和开支太大了。而如果直接在土地上放牧牲畜,牲畜的价格尚且不够改良土地所产牧草的费用的话,那么建畜棚饲养,再加上收割、搬运牧草所需的劳动和费用,牲畜的价格就更支付不起了。在这种情况下,想建棚饲养必不可少的耕畜,还说得过去,而若要再多养些的话,就绝对谈不上获利了。但如果只饲养必不可少的耕畜,则它所产的肥料,势必不够供给全部耕地,并使耕地长期保持肥沃状态。既然肥料短缺,农民肯定会挑最有利方便,也就是最肥沃并靠近农舍的土地来进行施肥,那么,全部用于农耕的土地中,就只有一小部分能经常保持优良的耕作状态,而其余的大多数土地就只好任它荒芜了,顶多也不过是稀稀拉拉地长一点小草,来维持几头散养的牲畜。所牧养的牲畜,虽然比起土地完全耕作的施肥需要来说确实少得多,但比起牧草的实际产量来说却又太多了。这些抛荒的土地,在这样的状态下维持六七年之后,有的或能得以开垦整治,勉强生产一两季品质不高的燕麦或其他谷物。然后,地力耗尽,又须恢复到以前的半休耕半放牧状态。接着又有另一部分土地被改良,这些新的开垦地,也在产出一两季粗劣谷物之后便进入休耕。在和英格兰合并前,苏格兰低地附近的土地大都是以这种方式来经营的。当时能够不断得以施肥并且维持优良状态的耕地,往往仅占全部农田的1/3或1/4,有时甚至连1/5、1/6都不到,其余的那些土地则无肥可施。其中还有一部分是依照上述方式轮休耕作的。在苏格兰,原本是可耕作的优良土地也因为采用这种耕作方式,以致产量比土地的实际生产能力低得多。尽管这种耕作方式很明显是不利的,但似乎因为合并之前的苏格兰牲畜过于低廉,所以不得不采用这种不利的耕作方式。牲畜价格大大提升之后,苏格兰大部分地区仍沿用旧法耕作,部分原因是一些地方的民众愚昧,拘泥于传统,而在大部分地方则是由于按照事物发展之常理——一种新的优良方法在起初往往必然遭遇某种障碍,而不能立即实施。这里的障碍大致有两种:第一,佃户贫困,没有足够多的时间来牧育足够多的牲畜,使他们能垦作所有的可耕地。他们的财力有限,牲畜价高对他们饲养更多牲畜虽然有利,但这高价也使他们很难大量购买牲畜。第二,即便佃户具有此等财力,整治改良牧草地也非一时半刻就能完成的。总而言之,牲畜的增加与土地的改良必须同步进行,任何一项优先进行都不可以。牲畜数量若不增加,土地便无法进行改良;土地如不大幅改良,牲畜就不能快速增加,因为未经改良的土地,养活不了那么多牲畜。像这种革新过程中的天然障碍,只有经过长期的勤劳和节约才能排除。如今,旧的经营方式虽然逐渐走向没落,但要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根除恐怕还得经过半个乃至一个世纪的时间。苏格兰通过与英格兰合并所得到的所有商业利益中,也许牲畜价格的提升是最大的。牲畜价格的提升,不仅提高了苏格兰高地地产的价值,同时也构成了低地地区改良的主要动因。

所有的新殖民地都有大量的荒地,除了饲养牲畜外,这些荒地没有其他用途。所以,牲畜数量繁殖极快。只要是数量极多的物品,其价格必然都十分便宜。最初,美洲殖民地的牲畜都是人们从欧洲运来,但是在很短时间内,这些牲畜就大量繁殖,以致于价格大大降低,即使马匹在林野中随意闲逛,主人也不会去刻意寻找。到了这种地步,开荒牧养牲畜,就根本无利可图了。若要有利,必得等到这些殖民地建立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在那里,由于肥料的短缺、耕畜与土地比例的失调,再加上投入不足,使其农业经营的手段可能与现今仍在苏格兰大多数地方流行的方式完全一样。瑞典的旅行家卡尔姆曾在讲述他于1749年所见的北美某些英属殖民地的农业状况时说道,在那里,很难找出英格兰民族对农业各方面都出了名的熟练特性。当地人很少给自家的谷田施肥。如果一片土地因连续收获而耗尽地力,他们就转而垦治新土地。这片耕地的地力耗尽以后,他们又去开垦第三块土地。他们的牲畜全都自由地放牧于林间荒野。春天出土的牧草嫩芽,往往因为过早被啃噬而等不到开花结果就枯死了。因此,牲畜常处在半饥半饱状态。在北美,春天初生的牧草是最好的天然牧草。欧洲人定居此处之初,这种牧草非常茂盛,能长到三四英尺高。在卡尔姆的游记写作时期,连一头母牛都养活不了的地块,在最初可以养活4头母牛,并且,那时每头母牛的产奶量都是后来奶牛的4倍。卡尔姆认为,正是牧草的短缺导致了当地牲畜一代不如一代。这些后期的牲畜,可能和三四十年前苏格兰随处可见的矮小牲畜很相像。现今,苏格兰低地矮小牲畜发生的大改良,与其说是因为畜种的优选,还不如说是因为牧草的丰富。

因此,尽管牲畜的价格要等到改良进程的晚期才能升高到使为提供牧草而耕作的土地有利可图的程度,但在第二类土地原产物中,牲畜恐怕是最先达到这个价格的,因为在牲畜价格没有达到这程度之前,耕作的改良不可能达到接近当今欧洲许多地区的水平。

在第二类土地原产物中,最先达到极限价格的是牛,最后达到极限价格的应当是鹿。不管英国的鹿肉价格表面上看起来多么昂贵,还是不足以抵偿鹿园的开支,凡是饲养过鹿的都很清楚这一点。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鹿很快就会像古罗马人饲养的特蒂鸟一样,遍布普通农家了(瓦罗与科拉麦拉告诉我们,特蒂鸟的养殖是获利最丰厚的农事项目)。总之,如果鹿肉继续流行,而英国的财富与奢侈程度也像过去某些时代一样增长,那么鹿肉价格将比现在还贵。

在改良的过程中,从牛这样的必需品价格上涨到极限,到鹿这样的非必需品价格上涨到极限,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时期。在这个漫长的时期中,许多其他种类的土地原产物会依照各自的不同情况,或早或迟地达到自身的最高价格。

所有农场中谷仓畜棚的废弃物都能养活一些家禽。因为饲养这些家禽利用的全部是原本要丢弃的东西,无须专门的开支,所以,家禽通常都以极低廉的价格售卖。农民由此获得的几乎都是纯利润,而家禽的价格也不会低到令他们不愿意饲养的地步。在耕作不良和人口稀少的国家,往往这种无消耗而饲养的家禽就能够满足所有需求,因此,家禽就和畜肉及其他任何肉食一样价低。但以这种方式育养的家禽总量和农场饲养的家畜总量比起来肯定少得多。在那些用途相同的产物中,数量较少的品种往往比数量较多的品种更为繁荣富裕时代的人们所偏爱。因此,随着耕作的改良、财富和奢侈度的增长,家禽的价格就会逐步上升并超过畜肉的价格,最终涨升到使改用耕地设立家禽养殖场有利可图的程度。如果家禽价格达到这个限度,便不能再上涨了,否则,其他用途的土地很快就会被改作家禽养殖场。在法国一些地方,家禽饲养一直被看成农村的支柱产业,该产业的利润,促使农民愿意为饲养家禽而大面积种植玉米与荞麦。一户中等农民家庭,在院子里养的鸡有时竟会超过400只。对于饲养家禽的重视程度,英格兰似乎赶不上法国。家禽的市场价格,英格兰必定高过法国,因为英格兰每年消费的家禽很多都要由法国供给。在改良的过程中,某种肉食一旦达到极限价格,紧接着必定会有大面积的地改用于生产这种动物的饲料。在这种做法尚未普遍之前,必定会因为这种动物稀缺而引起价格提升,而在这种做法普遍之后,往往会因为发现了新的栽培方法,从而使单位面积土地的饲料产量大大高于从前。产量增多了,农民必须降价销售,否则,就不可能长久地保持该产品的丰富程度。当今伦敦市场上的畜肉之所以比上世纪初低廉,也许就是因为引进了苜蓿、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饲料作物。

猪很贪吃,不仅粪便,其他为所有动物所厌弃的脏物它也都不拒绝。因此,猪的饲养,一开始时和家禽一样,不过是废物利用而已。这种利用废物所饲养的猪,如果产量能够足够供应需求,猪肉的市场价格就会比其他家畜肉低得多。但如果这个产量不足以满足需求,猪肉的价格就必然会上升。所以,有必要像饲养其他家畜一样,专门为其生产饲料。在某一自然状态和农业状况下,养猪和饲养其他家畜比起来,花费或多或少都有所不同,若养猪的花费较少,则猪肉价格就比其他畜肉低廉,如养猪的花费较多,则猪肉价格就比其他畜肉高昂。据布丰先生说,法国的猪肉价格接近牛肉的价格,而在当今英国许多地方,猪肉却比牛肉的价格还要高些。

在英国,人们常常把猪和家禽价格昂贵的原因归结为佃农与小农人数的减少。这种减少,在欧洲各地普遍发生于技术进步和耕作改良以前,它使得这类产物的价格上升得更早也更快。一个贫困穷苦的家庭,往往能够不费分毫便养活一只猫或一条狗。同样,一个贫困穷苦的农户,也能够以极低微的费用养上几只家禽,或者一头母猪和几头猪仔。他们将餐桌上的残羹剩饭、提炼奶酪后所剩的奶浆、提取奶油后剩的乳渣,作为饲料的一部分喂养这些动物,其余的食物就任凭它们自己去附近田野间寻找,只要不造成他人的损失即可。这种无成本生产的动物的数量,肯定会因为小农人数的减少而大大减少,同时,其价格也肯定比小农人数减少之前升高得更快。但是,随着改良进程的深入,这种动物的价格迟早会达到其最高限度,即其价格迟早会升高到能偿付为给它们提供食物而耕作的土地的劳动和资本,就像其他大部分土地生产物偿付投入其中的劳动和资本一样。

制作奶酪,最初也和养猪、养家禽一样是废物利用。农场里的耕牛所产的牛奶,一般都比哺乳小牛和农户消费所需的量大,并且在某个季节会生产得更多。在所有的土地原生产物中,牛奶算是最容易腐败变质的了。在产量最高的温暖季节,牛奶很难保存24小时。于是,农民把部分牛奶制成黄油,这样可保存一周;部分制成加盐黄油,这样可保存一年;而大部分则制成干奶酪,这样可以保存好几年。所有这些乳制品,农民通常会留下一小部分自己食用,其余大部分则全数运到市场上,以求卖个好价钱。即便市价不高,也不至于低到使农民不愿拿这些剩余出售的程度。如果市价确实太低,那么农民对于奶酪制作多半会敷衍了事,搞得不干不净,甚至不会特备房屋进行作业,只是因陋就简地在自家那烟熏火燎、脏乱污秽的厨房里进行。事实上,在三四十年前的苏格兰,所有农家的奶酪制作都是这样进行的,即便到了今日,许多农家还在延续这种状况。畜肉价格之所以逐渐高涨,是因为对畜肉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随着农业进步利用废物所饲养的家畜数量的日益减少。这些因素,也同样能使乳制品的价格不断升高。乳制品的价格与家畜肉的价格以及饲养家畜的花费当然不无关系。价格提高,就能支付更多的劳动报酬,也有利于农家注意奶酪制作的清洁。该产业就会成为受农民重视的副业,产品质量也会日渐提升。最终,其价格必会升高到即使把最好的耕地用于为制酪而饲养家畜亦有利可图的地步。可是,价格一旦达到这个限度,便无法再上升了,否则马上会有更多土地转作此用。英格兰很多地方的奶制品价格似乎已经达到了这个高度,因此,有很多优良的土地被用于饲养家畜以制作奶酪。在苏格兰,除了大城市的周边农村以外,其他地方似乎都还没有达到这个高度,因此,普通农家基本不会为制作奶酪而将优良土地用于家畜饲养。虽然最近几年里奶制品的价格已经在上涨,但若拿最好的土地来饲养产奶牲畜仍然不划算。当然,苏格兰的奶酪品质也比不上英格兰,这品质上的低劣,恰与其价格上的低廉相符。但是,并非品质低劣才导致了价格低廉,而恰恰是价格低廉才致使人们不注重它的品质。即便苏格兰奶酪的品质提升了,提升到远超现在的程度,但以目前的状况来看,上市的大部分奶酪也无法以远高于现今售价的价格出售。生产优质牛奶必然要花费较多的土地和劳动费用,当今的价格,恐怕不足以抵偿这些费用。在英格兰的不少地方,尽管奶酪价格较高,但奶酪制造业仍不被认为是比谷物生产和家畜饲养这两种主要农事更能高效利用土地的产业。在英格兰尚且如此,在苏格兰就更被视为无利之举了。

不管哪个国家,只有当人力生产的各种土地生产物的价格足以抵偿土地的改良费用和耕作费用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土地才能得到完全的耕作和改良。要达到这一点,各种土地生产物的价格首先必须足够支付优良谷田的地租,因为其他耕地的地租都受优良谷田地租的支配;其次,必须足够补偿农民所付的劳动和费用,也就是说,农民应该通过这个价格收回投资并获得一般利润。各种土地生产物价格的上涨,一定发生在生产该产物的土地改良之前,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一切改良的目的都是为了盈利,如果改良的结果是亏损,那么改良就失去了意义。但如果改良后的生产物价格不能充分补偿改良费用,那么结果必然是亏损。因此,如果把全国土地的完全改良和耕作看作公众的最大利益,那么所有土地生产物价格的上涨,就不应该被视为公众的灾难,而应被视为公众最大利益的先声和伴生物。

一切原生产物的名义价格的上涨,并不是因为银价的下降,而是因为这些产物自身实际价格的上涨。与以前相比,这些原生产物不仅能换得更多的白银,而且能支配更多的劳动和生活资料。由于这些生产物上市耗费的劳动和生活资料量较大,所以上市之后,它们代表的劳动和生活资料量更大。

第三类

第三类,也就是最后一类土地生产物的价格会随着改良进程而相应提升,人类劳动在增加这类生产物时所获的成效或者相当有限,或者很不确定。因此,此等土地原产物的真实价格在随改良总体上升的同时,有时却会有所下降,或在不同时期维持同一水平,或在同一时期里多少有点上升。至于具体如何,要视当时发生的那些偶发意外对人类劳动促进这类产物增产时所获的成效而定,价格波动受这个成效大小的影响。

某些土地生产物是其他生产物的附带产品。因此,一个国家所能提供的这类产物的数量,必然要受到它所依赖的那类生产物数量的支配。比如,一个国家的羊毛产量或皮革产量,肯定会受这个国家牛羊数量的支配;而他们的牛羊数量,又一定会受该国农业性质和改良程度的支配。

可能有人会认为,在社会进步过程中,导致牛羊肉价格升高的原因一样会促使羊毛和皮革的价格同比例升高。如果在开始改良之初,羊毛和皮革的市场也像家畜肉市场那么狭小,那么上述这个看法也许会成为事实。但实际上,这二者的市场范围是极不相同的。

家畜肉似乎只限于在本国境内销售。尽管有英属美洲的某些殖民地和爱尔兰保持着大规模的腌制食品贸易,但据我了解,在当今商业界,这绝对是个特例。将本国大部分肉食出口到其他国家的,全世界恐怕只有这两个。

相反,羊毛和皮革的市场在改良初期就很少局限于国内。羊毛不需任何加工,皮革稍加处理,就能轻易地送往遥远的国度。由于这类生产物是用途很广的制造品原料,因此,即便出产国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其他国家的产业也可能有相当的需要。

毛皮价格在整头牲畜价格中所占的部分,在耕作不良、人口稀少国家的比例总比它在耕作精良、人口密集并对畜肉需求旺盛的国家的比例大很多。休谟说,在萨克逊时代,羊毛价格约占整头羊价格的2/5,这一比例大大高于现在。我确信,在西班牙一些地区,人们杀羊往往只是为了获取羊脂和羊毛,羊肉则被随意丢弃,或任其腐烂,或被食肉鸟兽吃掉。如果这种事在西班牙都时有发生,那么在智利、在阿根廷都城,在西属美洲的很多地方,估计就是屡见不鲜的普遍现象了。这些地方的人们,往往只是为了获得皮毛和油脂而不断猎杀有角牲畜。当时的海地岛经常受到海盗的侵掠,而法国人当时所辟种植园(现几乎已遍布该岛的整个西海岸)的稳定进步和人口状态能赋予西班牙人的家畜一定价值之前,这种现象在那里也十分常见。现在西班牙人不但继续占领着该岛的东海岸,而且该岛的全部内地和山区也都归他们所有。

随着改良的深入及人口数量的增长,牲畜整个身体的价格必然会有所上涨。不过,这种上升对毛皮价格的影响,要比对畜肉价格的影响小得多。在原始社会,兽肉市场总是局限在原产国境内。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的增长,兽肉市场肯定会成比例地扩大。而毛皮,即便产自野蛮国度,其销路也往往会遍布整个商业世界,所以它的市场不会因一个国家的社会进步和人口增长而同比扩大。一国的改良对整个世界商业状态的影响微乎其微,因此,这类商品的市场在社会改良和人口增长前后,可能基本上或完全相同。不过,按照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社会如果进步,其市场一定会有所扩大。假如一个国家的某类制造业日益兴旺,而它又以这类产物做原料,那么,这些商品的市场即使不能扩大很多,也肯定会向原产地及附近转移,最终,这种原料的价格,至少会因需求增加带来的上涨超过运费节省而有所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毛皮的价格即使不能和兽肉价格按照同一比例上涨,也应该有所提升,至少不会下降。

不过,英格兰的毛纺织业虽然兴盛,但是自从爱德华三世以来,羊毛价格却大幅下降。很多确凿的资料表明,在爱德华三世时代(14世纪中期,大约1339年),1托德(即28磅)英格兰羊毛公认的合理价格不低于当时的10先令。那时的货币10先令,含有6盎司陶衡银,按每盎司白银折合20便士来算,约合现在的货币30先令。而现在英国最优质羊毛的最高价,也不过1托德21先令。也就是说,爱德华三世时代的羊毛名义价格,与现在相比,比例约为10∶7。若比较真实价格,则前者价值更大。那时的小麦价格为每夸脱6先令8便士,10先令在当时可以买到12蒲式耳。现在的小麦价格,为每夸脱28先令,21先令在现在只能买到6蒲式耳。所以说,那时羊毛的真实价格与现在相比,比例应为2∶1。这说明,当时1托德羊毛所能交换到的食品量,等于现在的2倍。假如当时和现在的劳动实际报酬相等的话,那么当时的1托德羊毛所能支配的劳动量也等于现在的2倍。

羊毛的真实价格或名义价格的下降,绝不是自然发展造成的,而是外部强制力和人为作用造成的。首先是绝对禁止英格兰羊毛出口的结果;其次是对从西班牙进口羊毛实行免税的结果;再次是禁止爱尔兰对英格兰以外的其他任何国家出口羊毛的结果。因为这些规定的存在,英格兰羊毛市场就仅局限于国内,而无法随社会进步扩张到别处。在这个市场上,不但其他国家的羊毛可以与英格兰羊毛竞争,而且爱尔兰羊毛还被迫与英格兰的羊毛进行竞争。并且,由于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件的约束,爱尔兰人只能利用本国所产羊毛中的一小部分,而不得不把大量剩余出口到英格兰这个允许它销售羊毛的唯一市场。

对于古代的皮革价格,我没能找到什么确凿的记录。羊毛在古代通常被作为贡品向国王缴纳,对这种贡品的估价至少也应该是当时的一般价格。而皮革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不过,弗利特伍德曾找到一份1425年的记录,这份记录是牛津伯塞斯特修道院副院长与修道院某位牧师之间的帐单,他据此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的皮革价格:5张公牛皮价值12先令;5张母牛皮价值7先令3便士;36张两岁羊皮价值9先令;16张小牛皮价值2先令。1425年的12先令的含银量,约与现今英币24先令的含银量相等。因此,按照含银量算,这份帐单中的每张公牛皮价格就相当于现在的4.8先令。也就是说,它的名义价格远低于现在。但在当时,小麦价格为每夸脱6先令8便士,12先令可购买18.8蒲式耳的小麦。而现在,小麦价格为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要购买等量的小麦,就需要31先令4便士。也就是说,当时一张公牛皮所能交换的小麦量,现在需要10先令3便士才能买到,即一张公牛皮的真实价值等于现在的10先令3便士。在那时,一到冬季,牲畜就免不了陷入半饥半饱状态,它们的体格绝对不可能肥大,一张重达4石,也就是常衡16磅的公牛皮,在今天只能算作中等牛皮,在那时则恐怕要视为上等牛皮了。按照现在(1773年2月)每石半克朗的一般价格,一张4石重的牛皮价值不过10先令。因此,就公牛皮的名义价格,现在比古代要高,但就其真实价格而言,也就是它所能购买或支配的生活资料的真实数量而言,现在则要低于古代。就像上述账单所记载,母牛皮对公牛皮的价格,会经常保持一个普通的比例。羊皮的价格却大大超过这个比例,这或许是由于羊皮连同羊毛一起出售。相反,小牛皮的价格却远低于这个比例。在家畜价格很低的国家,若非是作为种牛而育养的小牛,一般都在很小时候杀掉——苏格兰二三十年前就是这样——因为小牛价格不足以抵偿喂养它所耗费的牛奶价值。

现在的皮革价格比几年前低廉得多,原因大概就是撤销了海豹皮关税,并且1769年又允许爱尔兰及其他殖民地的皮革在一定时期内免税进口。不过,就本世纪的平均情况来看,皮革的真实价格可能比古代略高。和羊毛相比,皮革不适合长途运输,并且在保存中也更容易蒙受较大损失。而盐腌的皮革品质则赶不上新鲜皮革,售价也因此更低。在这种情况下,皮革的价格在能够自行加工的国家必然会提高,在不能自行加工而须向外国出口的国家必然会降低;在进步的工业国必然会升高,在野蛮国家必然会降低;在现代必然较高,在古代必然较低。此外,在英国,人们相信毛纺织业的繁荣关系到国家安全,而制革业在大众眼里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因而它也不像毛纺织业那样受到国人的普遍赞誉和保护。诚然,皮革的出口受到了禁止并被宣称是一种有害行为,但是皮革可以从外国纳税进口。从爱尔兰和海外殖民地进口皮革,免税期仅为5年。可是,爱尔兰过剩的皮革,也就是不能在爱尔兰境内加工的皮革,不一定仅限于在英国境内出售。各殖民地的普通牲畜皮革,最近几年才被列入只许向母国出售、不得在他处出售的商品目录中。在这方面,爱尔兰不曾受到类似于羊毛行业的为了要维护英国制造业而施行的压迫。

在进步和文明的国家中,只要有旨在降低兽毛兽皮价格的规定存在,就必有提高兽肉价格的趋向。农民在优质土地上所育养的牲畜,其价格必须足够按照地主的要求支付给他地租,并且按照农民的要求支付给他一般利润,否则他们就将停止饲养。因此,他们要么是从牲畜的皮毛,要么是从牲畜的肉中来获取这个价格。从皮毛得来的越少,则取之于肉中的越多;从肉中得来的愈少,则取之于皮毛的就越多。地主只想获得地租,农民只想获得利润,至于毛、皮、肉在一头牲畜的全部价格中各占多大比例,他们是不在意的。所以,在耕作发达的国家,地主和农民的利益决不会受到这种规定的影响,只不过他们作为消费者的利益会受到些许影响罢了。但是,那些不曾改良、农业落后的国家情况就不同了。这些国家的大多数土地都用于畜牧业,除此以外,别无其他用途。而在牲畜的价格中,毛、皮的价格是主要部分,而肉所占比例甚少。在这里,作为地主和农民,他们就会受到上述规定的巨大影响,但是作为消费者,他们所受的影响则微不足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毛、皮价格的下跌并不会导致肉价的提升。这些国家土地的绝大部分,除牧养牲畜外,没有其他任何用途,所以,就算是毛、皮价格下跌,还是得继续饲养那么多牲畜。畜肉供应市场的数量和以前一样,对畜肉的需求也没有比以前增多,所以,畜肉的价格也不会高于以前。畜肉维持原价,毛、皮的价格在下降,于是,牲畜的整体价格就下降了。接下来,以牧养牲畜为主的全部土地,也就是这个国家的大部分土地,其地租与利润也会跟着下降。因此,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永久禁止羊毛出口的规定(大家普遍认为这种规定是爱德华三世制定的,其实不然),实在是流毒甚广。这种规定的实施不但导致国家大多数土地的真实价值下降,而且导致非常重要的小牲畜价格下跌,在很大程度上迟滞了日后的土地改良。

自从与英格兰合并后,苏格兰的羊毛价格明显降低。因为自合并起,苏格兰羊毛就脱离了欧洲大市场,而只局限于英国这个小市场。若非畜肉价格的上升抵偿了羊毛价格的下降,苏格兰主要用于养羊的大多数土地的价格受这次合并的影响肯定是巨大的。

人类在增加羊毛、皮革产量方面所作努力的成效大小,必然受到本国牲畜产量的制约,并且还与国外牲畜的产量有关,所以并不确定。关于与外国皮毛产量的关系,与其说是依外国皮毛总产量,毋宁说要依外国自用后剩余皮毛的出口量。同时,皮毛原产国是否认为应限制出口,也会影响到本国人民的增产努力。这些情况,都与本国的劳动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人类劳动在这方面的效力不但受到限制,并且不能确定。

人类劳动在增加羊毛、皮革数量方面的效果如此,在增加另一种十分重要的原产物——鱼的供给量方面的效果也是这样。人类劳动在这方面的努力,要受当地地理环境的限制,它与距离海洋的远近、内陆江河湖泊的多少,这些江海河湖产出量的丰富与否等都有很大关系。随着人口的增多,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量日益增多,购买鱼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并且,这些购买者也拥有更多的其他商品或代价用来买鱼。但是,为了供应这个扩大了的市场,就必须按照大得多的比例投入新的劳动,否则就无法满足这种需求。比如,原来市场每年需要鱼1000吨,现在需求扩大到1万吨,那么,供给这个市场的劳动量的增加量至少要超过10倍,否则就满足不了需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的鱼都要从远方运来,所用的渔船必定会较大,捕鱼工具的价格也必然较高。所以,这类商品的实际价格在改良的过程中自然会上升,我确信,鱼价的上升在各国都已不同程度地发生了。

一天能捕到多少鱼虽不好确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某地一年或数年的捕鱼量还是比较确定的。可是,因为人类劳动在这方面的成效不由一国财富的多寡和人民勤劳状况决定,而是由所在地理位置决定的,所以,即便两个国家发展进步的程度差异巨大,在渔业上的收获却也可能相同;而改良进步的程度相同的国家,收获量却可能比较悬殊。人类劳动在捕鱼上的成效与改良程度的关系很不确定。在这里我们所要讨论的正是这种不确定性。

在增加由地下开采的各种金属和矿物质的量,尤其是贵金属量方面,人类劳动的功效似乎不受限制,但这功效也完全无法确定。

一国拥有的贵金属数量,并不受该国地理状况,如矿山富饶与否的制约。缺少贵金属矿山的国家,有时却拥有数量巨大的贵金属。各国家所拥有的贵金属的数量,是由以下两方面情况决定的。第一,是该国的购买力、产业水平,以及土地与劳动的年生产物。这些因素决定了该国能够用于开采本国矿山,或者购买他国金银这一类非必要品的劳动和生活资料的量的多寡。第二,是在一定时期内向世界市场提供金银的矿山的丰饶程度。由于金银比较容易运输,运费不高,并且体积较小、价值巨大,因此,即便是距矿山遥远的国度,其拥有的金银量也要受这些矿山丰饶程度的影响。中国、印度两国的金银量,就曾受美洲各矿山丰饶程度的影响。

就决定一国金银量的第一种情况(购买力)来说,金银的实际价格随着该国的富裕和发展而上升,随着该国的贫穷与萧条而下降。这一点,与其他所有的奢侈品、非必需品的实际价格的变动原因是一样的。因为,比起持有少量剩余劳动和生活资料的国家持有更多剩余劳动和生活资料的国家在购买定量的金银时,能支付较大数量的劳动和生活资料。

就决定一国金银量的第二种情况(向世界市场提供金银的矿山的丰饶程度)来说,金银的实际价格,即它们所能交换或支配的劳动与生活资料的数量,必然随着这些矿山丰饶程度的状况而升降。

显然,在一定时期内向世界市场供给金银的矿山丰饶与否,和某个国家的产业发展水平基本上没什么关系,而且与全世界的产业发展水平也没什么必然的联系。诚然,在新技术与贸易逐渐朝世界更阔的地区拓展,矿山的勘探自然也会随之推向更广阔的地区,这样发现新矿山的可能性必然更大。但是,在旧有矿山逐渐枯竭的时候是不是能够找到新矿山,则是极不确定的事,人类的技巧与勤劳无法对此做出保证。若非真正发现、若非成功开采,就无法确认新矿山的真实价值,甚至连它是不是真正的新矿山都不能确定。一个公认的事实是,所有的表象都是靠不住的。不论人类如何辛勤,矿山勘查这种活动成功与失败的可能性似乎总是对半的。在以后的一两个世纪,也许能够找到前所未有的储量丰富的新矿山,但到那时候,如今产量最大的矿山可能已经枯竭,甚至比美洲矿山发现以前那些快被采掘尽的老矿山更贫瘠。不管新矿山是否真的被发现,都无关于世界的真实财富与富裕繁荣,也就是说,丝毫不会影响土地与劳动的年生产物的实际价值。它会对年生产物的货币价格,也就是它们所能换的金银数量造成巨大影响,但考察年生产物的真实价值,也就是其所能支配或交换到的真实劳动量,却没有任何不同。如果找矿确实成功,1先令所能交换的劳动量可能与现在1便士所能交换的劳动量一样;如果找矿确认失败,1便士所能交换的劳动量可能与现在1先令所能交换的劳动量一样。在前一种情况下,拥有1个先令的人并不比现在拥有1个便士的人更富有;在后一种情况下,拥有1个便士的人并不比现在拥有1个先令的人更贫穷。人类从新矿山的发现中所获得的唯一好处,就是金银器皿的丰富和低廉,人类从找矿失败中遭受的唯一损失,也只是这种无关紧要的非必需品的稀缺和昂贵。

关于银价变动的结论

那些收集古代商品货币价格的学者,大都秉持这样的观念:谷物和其他普通商品货币价格的低廉(也就是金银价格的昂贵)是当时贵金属短缺的证据,而且还据此认为一个国家处于贫穷落后状态。这种观念,与一种经济学体系密切相关。该体系认为,一个国家之所以富裕是因为金银充足,一个国家之所以贫穷是因为金银匮乏。关于这个经济学体系,我将会在第四篇详加论述。在这里,只想论证以下观点:高昂的金银价格所能证明的仅仅是向世界市场供应这种贵金属的矿山的贫瘠,决不能据此证明所在国是贫穷和野蛮的。与富国相比,贫国既不能购买大量金银,也不可能为购买金银支付高昂的费用。因此,这类金属在贫国的价格决不会高于富国。中国的富裕程度超过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但中国贵金属的价格要远高于欧洲国家。诚然,从发现美洲矿山以来,欧洲国家的财富已经大幅增加,而同时,金银的价格却在不断降低,但是,金银的价格降低并不是因为欧洲实际财富的增长,或者说土地与劳动的年生产物的增长,而是因为偶然间发现了储量异常丰富的美洲矿山。就在欧洲金银量大增的同时,制造业和农业也发达起来,两个事件虽同时发生,但背后原因却大相径庭,并且,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天然的联系。金银量的增加乃是偶然事件,不牵扯任何智慧和政策,再说,智慧和政策对此也无能为力。制造业和农业的兴盛,则肇因于旧制度的崩溃和新政府的建立。新政府对产业发展提供的唯一有利条件,就是切实保证了个人享受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波兰至今还有旧制度残余,因此该国的贫穷程度和美洲被发现前差不多。但是,就像欧洲其他各国一样,波兰谷物的货币价格上涨了,金银的真实价值也降低了。由此可知,穷国波兰与其他富国一样,贵金属的数量也在增加,其增加量与该国土地及劳动的年生产物的比例,也与其他国家接近。但是,金银等贵金属的增加,似乎并未促进该国的年生产物的增长,也不曾促进该国制造业和农业的发展,更不曾改善波兰居民的福利。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在美洲拥有大量金银矿山,但在所有的欧洲国家中,它们的贫穷程度却仅次于波兰。贵金属的实际价值,在西班牙与葡萄牙国内市场上肯定比其他欧洲各国都低。这是因为,欧洲其他国家的贵金属都是从这两国输入的,其价格所要附加的项目有运费、保险费,还有两国金银出口时的沉重关税,或禁止出口时所需支出的走私费用。因此,就贵金属对土地及劳动的年生产物之间的比例而言,贵金属量在这两个国家中的充裕程度会远高于其他欧洲国家。但是,这两个国家却比其他欧洲国家更贫穷。两国虽然都已经废除了旧制度,但并未创建更好的新制度。

就像金银价值的降低不能作为一个国家富裕繁荣的证据一样,金银价值的上涨,即谷物和普通商品货币价格的降低,也不能作为一个国家贫困落后的证据。

虽然谷物价值的低贱不能证明一个国家的贫困落后,但如果该国的家畜、家禽,以及所有野生动物的货币价格低于谷物的货币价格,那么,十有八九可以说该国确实贫穷落后。这类物品货币价格的低廉,能清晰证明如下两件事:第一,这种土地生产物远较谷物丰富,说明该国的牧场和荒地比农田面积大得多;第二,牧场和荒地的价格要比谷田的价格低很多,说明该国绝大多数土地还没有得到改良和耕作。这两件事足以证明,这类国家的财富与人口与国土面积之间的比例远低于普通的文明国家,进而可以证明,该国确实处在贫穷落后的社会状态。总结起来,根据普通商品,特别是谷物货币价格的高低,我们仅仅能推断当时向世界市场供应金银的矿山的丰富程度,但决不可以据此断定一个国家的贫富。从某些特殊生产物的货币价格与普通商品货币价格的对比中,我们却能完全确切地断定,一个国家到底是富裕还是贫穷;该国大部分土地是不是已经改良;这个国家所处的社会状态是野蛮落后的还是文明进步的。

商品货币价格的上涨,如果唯一的原因是银价的下跌,那么,所有商品所受影响一定是同样的。也就是说,如果银价比以前降低1/3、1/4或者1/5,那么,所有商品的货币价格一定会相应地普遍上升1/3、1/4或者1/5。但事实上,作为人们争论不休的重要问题,各类食品价格的上涨幅度并不一致。从本世纪平均上涨水平来看,谷物价格的上涨比率远低于其他食品,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即使那些用银价上升来解释谷价上升的人也承认这一点。据此可知,导致谷物价格上涨的,决不仅仅是因为银价的降低,我们还有必要考虑其他因素。前面曾讲过的原因,或许已经足以说明其他食品价格的涨幅因何会远超谷物。

仅仅就谷物来看,在本世纪前64年间,以及最近严重歉收的阶段以前,它的价格要比上世纪后64年间略低。这个事实,不但已经被英国温莎市场的价格表确证,也为苏格兰各州郡公定的谷价调查表,以及法国学者麦桑斯与杜普雷·德·圣莫尔收集来的诸多市场账册所确证。这个实证的过程,原本极其繁琐、难以核算,现在能得出这个结论,已经算是超出我们的期望了。

说到最近10年或者是12年来谷价的高昂,可以由严重歉收来解释,而不必再考虑银价下降这个理由。

认为银价在不断降低的观点,确实是缺少确切的依据。因为既缺乏对谷价变动的观察,也缺乏对其他食品价格变动的观察。

有人认为,等量的白银在现在所能购买到的某种食品的数量,若按上面阐述的理论,也就是少于上个世纪所能购买到的同种食品的数量。这些人还认为,搞清这个变化到底是因为食品价值的涨升还是因为银价的降低,不过是一种徒劳,这对携带白银去做生意的人,或只有固定货币收入的人,并没有什么帮助。我确实不能说,了解这个区别就能用较低的价格购买到商品。但是,说这种区别全然无用,我也是决不能同意的。

根据这种区别,能较为轻松地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处于繁荣状态。从这一点看,对社会大众不无裨益。某些食品价格的上涨,如果仅仅因为银价降低,那么,根据这种情况所能推出的唯一结论,就是美洲矿山产量巨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富,也就是土地和劳动的年生产物可能会日渐减少,就像葡萄牙与波兰那样;也可能会逐渐增长,就像现在欧洲大多数国家那样。但是,这些食品价格的上涨如果是因为生产这些食品的土地价值的增加,也就是土地生产力的增加,或者是因为耕作的进步和改良的扩大,致使土地更有利于谷物的生产,那么,我们就可以果断确认,这个国家正处在繁荣进步状态。土地是所有大国财富中最大的、最重要的、最恒久的组成部分,能对判断这种财富的价值是否增加提供决定意义的理论根据。

另外,这个区分在规定某些低层雇工的货币报酬时,对公众也会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某些食品价格的上涨是由银价下跌造成的,那么,如果从前的规定不是过高,就应该按这个下跌比例增加这些雇工的报酬。否则,他们所得的实际报酬,就会依这个比例而减少。但是,如果食物价格的上涨是因为自身价值上涨造成的,也就是其出产土地土壤改良和生产力提升的结果,那么,应按什么比例来提高他们的货币报酬,要不要提高,就变得很复杂而难以判断了。我相信,随着改良和耕作的扩大,所有动物性食物对谷物的比价一定会有所上升,所有的植物性食物对谷物的比价一定会有所降低。动物性食物的价格之所以会确定性上涨,是因为原先出产这种食物的土地大部分已经改良为适合谷物生长的农田,必须向地主和农户支付谷田的地租与利润。植物性食物的价格之所以会确定性降低,是因为改良后土地的产量提高,这类食物的供应量大大增加。并且,随着农业的改良,很多引进植物性食物的价格会更低,因为与谷物相比,它们所需要的土地不多,需要的劳动更少。例如,马铃薯和玉米(又称印度玉蜀黍)都属此类。欧洲农业,也可以说是欧洲自身的这两大改良,乃是得益于航海大发现和贸易的大扩张。另外,在原始农业状态下,很多植物性食物大多仅仅在菜园里栽种,劳动工具仅锄头而已。随着农业的进步,人们开始在普通农田里以耕犁的方式进行种植。比如,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都属此类。所以,随着社会的进步,如果某一种食品的真实价格确定性上涨,那么,必有另一种食品的真实价格出现确定性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要搞清后者的降价能在多大程度上抵消前者的涨价,那就更复杂了。在家畜肉的价格上涨达到极限(在英格兰大多数地区,一个世纪之前,猪肉以外的所有家畜肉似乎已经涨到极限),其他那些动物性食物的价格无论怎样上涨,对下层普通民众的生活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在英格兰,大多数贫穷人的生活肯定不会因家禽、鱼类、野禽或鹿肉价格的高涨而陷入更大痛苦,因为马铃薯价格的下跌对此进行了确定性的补救。

像现在,食物短缺,谷价高昂,普通民众无疑会遭受痛苦。但是,在平年或丰年,谷物的售价就会降到普通价格,或者说平均价格,此时,其他土地原产物价格的自然上涨是不会给穷人造成痛苦的。食盐、肥皂、皮革、麦芽、麦酒等商品价格因税收而引发的人为涨升,也许会给他们带来较大的痛苦。

改良的进步对制造品真实价格的影响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改良必然会逐步降低所有制造品真实的价格。这是因为,改良——机械方面的改善、技术上的进步、作业分工上的更合理——会毫无例外地逐渐降低所有制造业中的费用,缩减一切制造活动的劳动量。当然,随着社会的日益繁荣,劳动力价格必定会大幅提高,但是,劳动价格提高的这一部分,通常情况下都能通过劳动量缩减来弥补,甚至有时还会有剩余。

还有,尽管改良带来的效益不足以弥补原料真实价格的上涨,比如,许多木器行业就算用效率最高的机器、最先进的技术、最合理最完善的作业分工,也还是弥补不了因土地改良而引起的木材价格上涨。但是,这仅仅是在原材料涨价时会发生的状况,如果原材料不涨价或涨价的幅度不大,那么制造品还是会因费用缩减而降低其真实价格的。

最近的两个世纪中,以贱金属为原料的制造品价格下跌最为明显。上个世纪中期,要花费20多镑才能买到的手表,如今只要花费20先令就能买到了。铁制品,也就是刀匠铁匠生产的商品,比如,各式各样的铁制玩具,就算是伯明翰出品或谢菲尔德出品的,只要是铁制品,其价格下降幅度之大,都让欧洲其他地区的工人深感震惊。英国以外的工人都公开承认,就算给他们多两倍甚至三倍的价格,他们也造不出那样优质的产品。这也无足为怪,可能是以贱金属为原料的制造业更适合实施机械改良和作业分工。

相较于铁制品,近两世纪来毛织业产品的价格就没怎么下跌。相反,在近25~30年间,最优良的毛织品在品质稳定的情况下,价格还有所上涨。据说,这和原料价格提高有关——西班牙的羊毛比以前贵了好多。也有人说,在品质不变或者提高的情况下,全部以英格兰羊毛为原料制成的约克郡毛织物的价格,在本世纪下跌了很多。我感觉这个说法是不太准确的,毕竟品质的好坏是很难达成共识的,所以,品质不降或提高而价格降低的说法不一定是事实。毛织行业的作业分工、机械使用等状况,现在和百年前基本没什么变化,有也是一些微小的改良。或许,就是这两方面的小改良造成了毛织产品价格的轻微下跌。

然而,如果把毛织品现在的价格和15世纪末时的价格相比,那它的下跌就太明显了。那时的毛织业,分工极不精细,使用的机器远不及现在精良。

亨利七世在1487年曾颁布这样的法令:“最上等的花呢,或最上等的红呢,每码零售价不得超过16先令,否则,违规者就要被处以每码40先令的罚金。”依此不难看出,每码16先令(含银量相当于今币24先令)在当时应该是上等呢绒的合理价格。亨利七世颁布这条法令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奢侈,由此可知,当时上等呢绒的平均价格当在16先令之上。而现在,这种产品的最高价格是每码1几尼。很显然,从15世纪末到现在,品质相同的最上等呢绒的价格下跌得是很明显的。并且,现在的最上等呢绒的质量比当时要好很多。算上这一点,那它的真实价格下跌幅度就更大了。当时和那之后很久,每夸脱小麦的价格平均是6先令8便士,所以,16先令能购买2夸脱3蒲式耳的小麦。现在的小麦价格为一夸脱28先令,如果拿小麦作基准,那么,当时每码最上等呢绒的真实价格就应该是现在英币的3镑6先令6便士。当时的人们要想买一码最上等的呢绒,就必须花费今天的3磅6先令6便士所能支配劳动量与生活资料。

粗呢的真实价格下跌也很明显,但没有上等呢绒的跌幅大。

爱德华四世在1463年颁布的法令规定,农业雇工、普通工人、住在市外或郊外的所有工匠的雇工,都不准穿用价格在每码2先令以上的呢绒。那时候,2先令的含银量相当于现在英币4先令的含银量。可是,现今的约克呢,每码就是4先令,品质却比那时候的穷雇工穿的呢绒好得多。所以,如果从品质角度讲,现在的呢制品的价格就比当时低廉得多。而真实价格也的确比那时低廉了。在当时,每蒲式耳小麦售价10便士,被视为适当合理价格,所以,2先令在当时能购买2蒲式耳2配克小麦。按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的现价进行计算,2蒲式耳2配克小麦,就相当于现今英币8先令9便士。那个年代的雇工,每买一码这种呢绒,就要付出相当于现在8先令9便士所能支配的食品量的购买力。可见,那时候贫民日常所穿的衣着的价格比现在的贵多了。

这项法令还禁止穷人不能穿用价格超过14便士(约合今币20便士)的长袜,在那时,14便士差不多是1蒲式耳2配克小麦的价格。以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的现今价格计算,1蒲式耳2配克小麦值今币5先令3便士。从现今的消费看,在最贫苦的雇工眼里,5先令3便士的一双长袜,可以说是贵到极点了。

爱德华四世时代,织袜技术还没在欧洲各地传开,当时人们都穿普通布匹制成的长袜。这可能就是纺织长袜昂贵的一个原因。最先穿纺织长袜的是英格兰人,据说是伊丽莎白女王,她的袜子是西班牙大使赠送的。

过去,不管是精织还是粗织,所用的机械都不是很完备,无法跟今天相比。最近几百年来,毛织业机械曾进行过很多次改良,比较大的有三次,小改良则不计其数。这三次大的改良分别是:第一,用纺条和纺锤替代了纺轮,这样,相同劳动量完成的工作量是原来的2倍多。第二,精巧机械的使用,极大地方便了绒线毛线的卷绕,节省了经纬线上机之前的工作时间。这两项工作在没有机械之前是相当繁难的。第三,漂布机在浆洗中的采用,省去了水中踏踩这一环节。16世纪初期,英格兰人还不知道水车、风车是什么,阿尔卑斯山以北的欧洲诸国也不知道,意大利是之前最早使用这类机械的国家。

这些情况也能说明为什么过去的毛织品比现在的昂贵。那时候机械还没有改良,要生产同等商品就得花费更多的劳动,这样的物品上市,必然需要获得更高的劳动价格。

最初,英格兰制造粗毛织品的方法较为原始,和现在工业落后的国家相仿,它事实上就是家庭作坊,其各项工作差不多都是由家庭成员操作的。这些家庭成员大多是在没有其他事可做的时候才偶尔参与,他们并不以此为生,并不指望这样的工作为自家提供太多的生活资料。既然是副业,他们生产出的物品价格自然低廉,和用以维持生计的制造品价格是没法比的。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已作过论述。那时的英格兰,还不会制造精毛织品,全部需要都从商业发达的弗兰德进口。那时候,弗兰德制造精毛织品的人,和现在一样都是靠这份工作获取全部或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另外,当时弗兰德生产的精毛织品多是用来出口的,需要向国王缴纳赋税,最起码也要缴纳古代通行的吨税与磅税。这些税大都不太高,那时候的欧洲各国,一般不会设置高关税限制进口,而是愿意奖励商人以低价进口本国贵族阶层想要的而本国却不能生产的便利品与奢侈品。

以上种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过去粗制品和精制品的真实价格差,为什么比今天低得多。

本章的结论

接下来,我要以如下结论结束这长篇的讲述。那就是,所有的社会改良和进步,都有促使地主真实财富增加的趋势,一切改良都直接或间接提升土地的真实地租,让地主在购买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时拥有更大能力。

土地改良与耕作的扩展,能直接推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获得的土地生产物的数量,一定会随着全部生产物的增多而增多。

有些土地原产物真实价格的上涨,是由于土地改良与耕作扩展造成的,但接下来,它又反过来推动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比如,牲畜真实价格的上升,会直接推动地租同比或以更大比例上涨。地主所得的那个部分的真实价值,也就是他支配别人劳动的能力,必然会随着土地产物真实价值的升高而增加,并且,他所得部分在全部生产物中所占的比例也会随之提高。改良后土地的生产物,虽然真实价值在增加,但消耗的劳动量与以前相比并未增加。所以,在土地的生产物总量中,只需拿出很小部分,就可以偿还雇佣劳动的资本和支付一般利润。而剩余的较大部分,自然归地主所有。

如果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能够促使制造品的真实价格降低,则肯定会间接抬升土地的真实地租。一般情况下,地主会把他消费后剩余的土地原生产物出售,以交换自己需要的制造品。那些导致制造品真实价格降低的原因,都能抬升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格。因为等量的土地原产物此时能购买到的制造品的数量更多。故而,地主便拥有了购买更多必需的便利品,以及装饰品、奢侈品的能力。

全社会真实财富的增长,以及所雇用真实劳动量的增长,都倾向于抬高土地的真实地租。这些增加的劳动量必然有一部分流向土地,肯定会有更多的人与牲畜在土地上进行耕作。随着土地投资的增长,土地生产物也将相应增加,而地租同样会随之增加。

如果情况与上面所述相反,比如忽视土地改良与耕作推广,土地原产物真实价格的降低,因制造水平下降和产业衰退而引发的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上涨,还有全社会真实财富的减少等。这些都有降低土地真实地租的倾向,会导致地主真实财富的减少,地主支配他人劳动或劳动产品的能力也会相应降低。

前文已经讲过,一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也可以说其年产物的全部价格,都是由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这三大部分构成。这三个部分,就是三个不同阶级民众的收入来源,也就是地主以地租维持生计,劳工以工资维持生计,雇主以利润维持生计。这三个阶级,乃是文明国家的三个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阶级。其他任何阶级的收入,追溯下去无不来源于这三个阶级的收入。

观察可知,在这三大阶级之中,与社会普遍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是第一阶级的利益,也就是地主阶级的利益。但凡能增进社会普遍利益的,也一定会增进地主阶级的利益,但凡损害社会普遍利益的,也一定会损害地主阶级的利益。在讨论政治问题与商业问题的集会上,即便是只为本阶级的利益考虑,地主阶级的建议也决不会给国家带来不利,至少,在他们具有能够明确认识本阶级利益的知识的情况下是这样。但事实上,他们这方面的知识往往是缺乏的。在上述的三大阶级中,地主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阶级。他们不用费心劳力,也无须精打细算就可以轻松获得收入。正是因为满足于这种稳定和安逸,这个阶级很自然地流于怠惰。因为这种怠惰,他们不仅陷于无知,而且没有脑力来理解国家的所有规定并预测其后果。

第二个阶级就是以工资为生的劳工,他们的阶级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同样密不可分。前面说过,社会财富增长最快的时候,社会对劳动的需求快速增加,所雇用的劳动量每年都大幅增加,这就是劳动者工资达到最高的时候。如果社会的真实财富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工资很快就会降低,劳工阶级的收入仅仅能够养家糊口、维持生存。当社会陷入衰退的时候,劳动者的工资就会下降到上述限度之下。当社会繁荣发展时,劳动者享受不到地主阶级那么大的利益;当社会陷于衰退时,他们却要承受其他阶级体会不到的苦难。虽然劳工阶级的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的关系是那样密切,但是,因为他们缺少了解社会普遍利益的能力,也不能正确理解本阶级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的关系,故而陷入上述状况。他们的处境决定了他们没有时间去收集必要的有利信息,即便有时间,因受限于教育与习惯,他们也不能对繁多的消息做出合理的判断。因此,他们在公众集会上很少发言。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会出来发表意见,但多半是受雇主鼓动和支持。劳动者的这种发言表达的是雇主特殊意图,而不是劳工阶级自身的利益。除此之外,很少见到劳动者发言,至于其言论受到尊重,更是闻所未闻。

第三个阶级是雇主,他们靠利润为生,为追求利润而投入使用的资本,是促使社会有用劳动活跃的真正推动力。劳动者的所有重要活动都是在资本家规划设计的支配和指导下进行的。但是,资本家所有规划与设计的目的都是获取利润。地租与工资会随社会繁盛而上涨,随社会萧条而降低。资本利润率却与之相反,在富裕的国家低,在贫穷的国家高,在快速走向衰败的国家里最高。所以,雇主阶级的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的关系,与上述两大阶级迥然不同。该阶级中的商人和企业主拥有和使用的资本量最大。他们是最富裕的两个阶层,所以在社会上最受尊重。因为每天都忙于规划和设计,所以他们的理解力比大多数乡绅地主更加敏锐。通常,他们只会为自身的特殊利益而盘算,而不会为社会普遍利益而谋划,因此,即便是他们眼里最公平的建议,也都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很少是对社会普遍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比地主更高明,与其说他们对公众利益理解深刻,毋宁说他们对自身特殊利益的理解更深刻。靠着这种高超的理解能力,他们常常去欺骗宽厚的乡绅,使他们笃定地相信,地主阶级的利益并非社会普遍利益,雇主的利益才是社会普遍利益,并诱导地主确信这样简单而错误的观念,进而放弃自身和公众的利益,并去迁就雇主阶级。事实上,不管是商人还是企业主,他们的诸多利益大部分与公众利益不一致,有时甚至背道而驰。例如,扩展市场和缩减竞争是商人确信无疑的利益,扩展市场固然有利于社会大众,但缩减竞争却会损害公共利益。缩减竞争能使商人获得超过自然率的高利润,而其他的居民却要为此付出不合理的代价。所以,雇主阶级提议的任何一项新的商业规则,都必须审慎地加以分辨。如果不是极其用心,并保持怀疑态度进行长时间的认真考察,决不可轻易采用。因为这些人的利益很少与公众利益完全一致。通常情况下,他们欺骗大众,甚至是压榨大众,实际上,大众也常常被他们欺骗和压榨。

下面的表格是温莎市场上最上等小麦每夸脱的价格。各个年度的价格,是1595年到1764年之间,各年度报喜节与米迦勒节这两个节日最高价格的中数。 BZPcF8Fn0pxT1cuYkejfyJiRB4oNfC0XNb04wMkEmGivHWcxfYUeru45WlEctE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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