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治道崇儒术,而兼取佛、道。他论三教,称三教各有用处:“于斯三教,除仲尼之道祖尧舜,率三王,删《诗》制典,万世永赖;其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益世无穷,惟常是吉。尝闻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三教之立,虽持身荣俭之不同,其所济给之理一。然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他所说的三教,是指儒、释、仙。他认为老子不应列入三教之内。他对于老子,给了极高评价。以为老子之道,“乃有国有家者日用常行,有不可阙者是也” 。洪武七年,他注《道德经》,在《序》中说他之所以重视老子之因由:
自即位以来,罔知前代哲王之道,宵昼遑遑,虑穹苍之切鉴。于是问道诸人,人皆我见,未达先贤。一日试览群书,检间有《道德经》一册,因便但观,见数章中,尽皆明理……见本经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而惧之?”当是时,天下初定,民顽吏弊,虽朝有十人而弃市,暮有百人而仍为之。如此者,岂不应经之所云?朕乃罢极刑而囚役之,不逾年而朕心减恐……朕虽菲材,惟知斯经乃万物之至根,王者之上师,臣民之极宝,非金丹之术也。
他是把《道德经》当作君人南面之术来使用的。注完《道德经》,他举老子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与“圣人去奢去甚去泰”,对儒臣说:“老子此语,岂徒托之空言,于养生治国之道,亦有助也。” 对于佛教,他亦从治国之需要着眼。他是信鬼神之实有的 ,他以为信鬼神有益于治道。“假处山薮之愚民,未知国法,先知虑生死之罪,以至于善者多而恶者少,暗理王纲,于国有补无亏,谁能知识。” 信鬼神是使民有所畏惧,为善而无为恶。所以他说信鬼神“于国有补无亏”。他的三教论,并无多少理论之阐释,亦无理论之价值,完全从实用之目的出发,从治术之有用与否去理解三教。并且把此种之理解,变成自己的思想,随意加以发挥。
用《道德经》是用其君人南面之术,用释是用其制约人心,而日常治国,建立各种制度,推行教化,则主要是用儒。还在他取得政权之前,他就开始大批接纳儒士,寻求治国之道。元至正十八年,他征辟儒士范祖干、叶仪,询问治道之要领。祖干推荐《大学》一书,称:“不出此书。”他就召集儒士许元、胡翰、吴沉、戴良等十三人,听祖干讲治道之要 。范祖干是金华学派的重要学者。至正二十年三月,征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应天,宋濂也是金华学派的重要传人。以后朱元璋一再征用儒士,与他们讨论治道。至正二十六年三月,他对刘基、王祎说:“天下兵争,民物伤残……丧乱之后,法度纵弛,当在更张,使纲纪正而条目举。然必明礼义、正人心、厚风俗以为本也。” 立纲纪、明礼义、正人心,就是他开国之后首先要着手的工作。他之以儒治国,主要也在立纲纪与正人心。正人心,他一再提到《大学》的重要。洪武五年,他对礼部侍郎曾鲁说:“朕求古帝王之治,莫盛于尧舜。然观其授受,其要在允执其中。后之儒者讲之非不精,及见诸行事,往往背驰。”“《大学》平治天下之本,岂可舍此而他求哉!” 洪武十七年四月,他又对侍臣说:“朕观《大学衍义》一书,有益于治道者多矣。每披阅,便有警醒。故令儒臣与太子诸王讲说。” 《大学衍义》的作者真德秀,释《大学》四大纲特别阐释正心诚意的重要意义。朱元璋重视《大学》,重要的一点,就是仁政、德治。洪武二十三年七月,他在谨身殿读《大学》,对侍臣说:
治道必本于教化,民俗之善恶,即教化之得失也。《大学》一书,其要在于修身,身者教化之本也。人君身修而人化之,好仁者耻于为不仁,好义者耻于为不义,如此则风俗岂有不美,国家岂有不兴?
他强调修身,他自己常常以正心警惕自己。他尝对部臣说:“人心操舍无常,必有所警,而后无所放耳。”他命礼部铸一铜人,手执简书曰“斋戒三日”。“凡致斋之期,则置朕前,庶朕心有所警醒而不敢放也。”他又对李善长说:“人之一心,极难点检。朕起兵后,年二十七八,血气方刚,军士日众,若不自省察,任情行事,谁能禁我者?因思心为身之主帅,若一事不合理则,则百事皆废。所以常自点检。……盖防闲此身,使不妄动,则自信己能。若防闲此心,使不妄动,尚难能也。” 他论正心,不仅在治己,更重要的是治人。他多次与侍臣论及此一点。洪武十八年五月,他对朱善说:“人心道心,有倚伏之机。盖仁爱之心生,则忮害之心息;正直之心存,则邪诐之心消;羞恶之心形,则贪鄙之心绝;忠慤之心萌,则巧伪之心伏。故人常持此心,不为情欲所蔽,则至公无私,自无物我之累耳。” 他在《拟问心》中,说心之运,有君子小人之别。若如君子之运心,则当世世为王侯、为巨富,即使贫穷,亦必无罪;若如小人之运心,则必世世诛戮 。他重视《大学》的另一点,是重其执中之道。《大学》讲执中之道,是讲无过与不及,而他对执中的理解,其实是指张弛并用。这在他立国以后的行事中,处处可以得到说明。他施政,有时严刑峻法,有时又宽容舒缓,都不是无过不及之本义。从此一点,我们亦可见朱元璋之崇尚儒术以治国,完全是按他对儒术的理解加以发挥。他之所取,主要是重忠孝,而不重仁,不重对君权的制约。此一点,我们后面将会谈到。
他一再提及尊崇孔子,多次提到孔子为万世帝王师。但他尊孔,主要在于建立严格的礼制,强化王权。制礼作乐,为洪武前期之主要工作,中心是严格制定尊卑等级。洪武元年,诏定乘舆冠服之制。洪武二年八月,诏儒臣修定礼书。三年八月,谕廷臣:“古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制礼以明贵贱,明等威……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僭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而奴仆贱隶,往往肆侈于乡曲,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失政也。中书其以房舍服色等第明立禁条,颁布中外,俾各有所守。” 于是省部会议,制定职官自一品至九品房舍、车舆、器用、衣服之等差。规定庶民房舍不得过三间,不得用斗栱彩色,男女衣服不得用金绣锦纻丝绫罗,首饰不得用金玉珠翠。连服饰的颜色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洪武五年,进一步规定,庶民妇女袍衫不许用大红、雅青、黄色,带则只能以蓝绢布为之 。洪武六年重申服色器用等第,而更加严格,连帽子的形制、酒器、伞、床榻、帐幕、舟楫都有等级规定,违者给予治罪 。洪武二十八年胡惟庸案之后,由于胡惟庸的罪名之一是僭越,于是又命翰林学士刘三吾重加考定官民服舍器用等第,编成《礼制集要》,颁布中外,申明禁制,使各有遵守,敢有违者,必置之法 。对于社会生活行为之此种规定,不仅以礼之名义强化行为的等级差别,而且以礼之名义强化尊卑贵贱之等级观念,使此一种极端之尊卑贵贱观念,成为强化王权之思想基础。
其实他尊儒,心态是复杂的。一方面他时时警惕自己,不要安于逸乐,要对民施仁政;另一方面则是尊儒要有利于他强化王权,而且这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凡是有碍于此一点的,无论是何种之思想,都必在他清除之列,儒家思想也不例外。最能说明此一点的是他让侍臣刘三吾等人删节《孟子》事件。洪武五年,有命罢祀孟子,因廷臣之谏诤而复祀,虽复祀,而对于孟子之反感并未消失。洪武二十七年,又命刘三吾等人删节《孟子》中于他有干碍之部分言论,成《孟子节文》一书 。
据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编写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删除那些有碍君权的论说:
引文王灵台之事,善矣;《汤誓》时日害丧之喻,岂不太甚哉!雪宫之乐,谓贤者有此乐,宜矣;谓人不得即有非议其上之心,又岂不太甚哉!其他或将朝而闻命中止,或相待如草芥,而见报施以仇雠;或以谏大过不听而易位;或以诸侯危社稷则变置其君;或所就三,所去三,而不轻去就于时君。固其崇高节抗浮云之素志。抑斯类也,在当时列国诸侯可也。若夫天下一君,四海一国,人人同一尊君亲上之心,学者或不得其扶持名教之本意,于所不当言不当施者,概以言焉,概以施焉,则学非所学,用非所用矣。
根据此一编写原则,《节文》删去了《孟子》一书中的八十五章 ,并明言此删去之八十五章,“课试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容肇祖先生归纳所删为十一个不许说。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思想专制,是维持王权的绝对化。凡有触犯王权的绝对权威者,均在删去之列。略举其删去之数章,即可明此一点:
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池台鸟兽,岂能独乐哉?(《梁惠王》上)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闻诛一夫纣也,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
公孙丑曰:“……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尽心》上)
此数章,都是说君如不仁,则可诛可放的,这正是朱元璋之大忌。此下数章,则言君臣关系:
不同道,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进,乱亦进,伊尹也。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皆古圣人也。吾未能有行焉;乃所愿,则学孔子也。(《公孙丑》上)
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蔽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离娄》上)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离娄》下)
在孟子的思想里,君臣之关系,是互为前提的。君如果不尽君道,则臣也可不尽臣道。君有道则仕,君无道则可以不忠。正是此一点,对朱元璋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删此数则与君臣关系有关之论说,似还有一更为深层之原因。何以洪武五年拟罢孟子配享,而至洪武二十七年才令刘三吾等删《孟子》?盖君臣关系实为朱明王朝建立以来长期困扰朱元璋之一大问题,至此必须从思想上给予一个严格规定。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谋反案发。洪武十七年曹国公李文忠卒。王世贞据野史称李文忠多招纳士人门下,上大怒,尽杀其门客。钱谦益以为文忠之卒,淮安侯侍疾进药,“胡惟庸之毒诚意也,奉上命挟医而往;淮安之侍药,岂亦传上命耶?”他为此发为感慨:“若乃中山马肝之谤,开平杜邮之疑。汲冢之科斗,与孔壁而并传;隐桓之异辞,征宝书而莫辨。悠悠百世,可为陨涕者也。” 刘基是否为朱元璋假胡惟庸之手所毒杀,当然尚可讨论。而文忠与元璋,亲为甥舅,而又为大明之立国立下那样大的功劳,尚生疑似之二心。洪武二十三年,有国老太师李善长逆党案。洪武二十六年,有凉国公蓝玉谋反案。此数案诛杀者至四万余人。不断出现的臣下之不忠,对朱元璋当是极大之刺激。史家对朱元璋之诛杀功臣,甚有微辞。诛杀功臣,或有其家天下传至永久之一考虑。然防止臣下之反叛,当亦一极为重要之原因。从此一层面,理解何以洪武五年谋罢祀孟子,而至二十七年才下决心删《孟子》,君臣关系之考虑似为一重要之原因。从此一点理解,则删《孟子》之一重要目的,在于清除一切臣可以视君如寇仇之思想依据,而建立君权绝对之观念。删除之此下数则,属于行仁政与爱民的: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
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离娄》上)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
朱元璋从一个贫苦农民,登上帝位,他一方面深知民间疾苦;一方面他也深知载舟覆舟的道理。删去此一部分言论之目的,显然是要淡化民贵君轻之观念。从他的种种严格管制措施中可以看到他对于覆舟的高度警惕。他规定“今后天下内外城市乡村,凡我良民,无得交结官吏”,“僧尼、道士、女冠,敢有不务祖风,混同世俗,交结官吏,为人受寄生放,有乖释道训愚之理,若非本面家风,犯者弃市”(《大诰》)。对佛道二教进行严格管理,严禁秘密宗教。洪武十五年,他让礼部颁发学校禁例十二条,其中一条是“军国政事,生员无出位妄言” 。为了加强管制,洪武十八年、十九年、二十年先后颁布《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昭示全民,“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观为戒”。在颁发《大诰续编》时又明示:“今朕复出是诰,大播寰中,敢有不遵者,以罪罪之。”“朕出斯令,一曰《大诰》,一曰《续编》。斯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宝,发布天下,务必户户有之。敢有不敬而不收者,非我治化之民,迁居化外,永不令归。”在《大诰三编》中再次重申:“此诰前后三编,凡朕臣民,务要家藏人诵,以为戒鉴。” 四编《大诰》,要做到户一本,刊刻规模之巨大,在中国印刷史上,虽非绝后,实为空前。第一次刊刻之后,有御史奏:有些地方的刊印本“字多讹舛,文不可读”。朱元璋认为是字太小,故容易差讹,遂命中书用大字重刻颁行。户户藏,人人读,学校作为课本,农人挂于牛角,劳作之间隙亦读。要使全国人民,人人以《大诰》为行为规范。洪武二十四年,十一月,又诏礼部谕天下学校生员兼读《诰》、《律》。“命赏民间子弟能诵《大诰》者。先是,上令天下府州县民每里置塾,塾置师,聚生徒讲授御制《大诰》,欲其自幼知所循守。阅三岁,为师者率其徒至礼部背诵,视其所诵多寡,次第赏之。” 这一年,赏民间诵《大诰》子弟十九万三千四百余人 。将皇帝一人的见解等同于法律,人人诵读,人人遵守,其普及之规模,自非绝后,亦实属空前。仅此一点,亦可看出朱元璋对思想行为的严格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