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渊清
傅斯年,1896年出生,1950年去世,仅仅活了55岁,但却是中国近现代思想学术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作为学术组织者,傅斯年对现代社会的职业分工和道德有着清晰的认识和践履, 他创办的史语所是中国现代学术的“路灯”和“指针”(陈槃语),在中国开创了现代的考古学、语言学、人类学等多个学科,并使这些学科迅速走向了国际。作为学者,傅斯年数目不多的论文,如《夷夏东西说》、《大东小东说》、《性命古训辨证》等掷地有声;他提出的“史学即史料学”是一种现代史学的方法理论,傅斯年反对传统,反对疏证,反对“史观”,强调科学精神、实证主义,提倡以史料为导向进入过去事实,主张史学研究应该从事考证和考古,而免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关系的干扰。傅斯年的史学方法理论形成于创建史语所、发起殷墟和城子崖等考古发掘的实践活动,《史料论略》则是其史学方法理论的系统论述。
傅斯年创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是现代中国学术的开始。史语所并列历史学和语言学,是以德意志国家研究机构为模型设立的,当时的主事者蔡元培、朱家骅、傅斯年都曾留学德国,对德国科学研究体系充满敬意。朱家骅《纪念特刊序》说,傅斯年将历史与语言并列是受德国洪堡(Karl Wilhelm von Humboldt)语言历史学派理论影响,并经过详细的考虑而决定的。许倬云探讨当时德国学术发展的方向及其背景,指出“为了解除天主教会的普世秩序,德国学者孜孜努力于建构一个日耳曼民族国家的工作,用实证史学建立俗世历史与民族历史,用语言学确认日耳曼语系的周延,用神话与民族研究追溯日耳曼民族的渊源。凡此学科的工作,当时似乎没有具体的协调,却是齐头并进,集聚学术的力量,建构了‘德意志精神’的理念,由此发展出德国人强烈、浓厚的民族主义”。
傅斯年创建史语所将历史与语言并列,还有对法国汉学成功经验的继承。顾颉刚晚年回忆,“傅在欧久,甚欲步法国汉学之后尘,且与之角胜”。五四时期西方汉学尤其是法国汉学研究给了中国学人深刻的影响。北大《国学季刊》发刊时刊登了伯希和(Paul Pelliot)1911年就任法兰西中亚历史考古学讲座时的讲演辞《近日东方古言语学及史学上之发明与其结论》。伯希和指出,由于古物学和古语学的复兴改变了原来中亚史研究仅仅根据文献典籍的状况,因此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篇演讲辞是王国维在1919年翻译的,王国维称此文“实举近年东方语学文学史学研究之成绩,而以一篇括之”。傅斯年对伯希和和另一位巴黎学派代表人物、瑞典的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十分敬佩,为汉学取得的成绩所激励,他立意要建立“东方学”以取代“国学”和“汉学”,要使中国成为“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
傅斯年在留学归来之时,就有联结语言和历史两门学科的学术理想,欲以文献考据与语言学研究为历史学研究之共同基础,寄希望振兴历史学以抗衡西方日兴的汉学。1927年8月,归国不久的傅斯年就在中山大学创办“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研究所周刊》的《发刊词》强调,语言学和历史学在中国所有学问中成绩最丰富,应该承受现代研究学问的最适当的方法。语言历史学正和其他自然科学同手段,所差只是一个分工。我们要实地搜罗材料,到民众中寻方言,到古文化遗址中发掘,到各种的人间社会去采风问俗,建设许多的新学问。
傅斯年很快就得以在国家最高科学研究机构中推行自己的理想。1928年1月,傅斯年向蔡元培建议在中央研究院下设立历史语言研究所,不久国民政府批准筹办。1928年9月,傅就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10月史语所在广州正式宣告成立。
1928年5月,傅斯年撰写《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10月该文以研究所筹备处名义刊登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分册上。《旨趣》确定了史语所的工作方向、研究方法,也反映了傅斯年的史学思想概要。
在这篇宣言中,傅斯年首先指出历史学和语言学都是很近才在西方发达起来的。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所以近代史学所达到的范域,自地质学以至目下新闻纸,而史学外的达尔文论,正是历史方法之大成。他又说到产生于18、19世纪之交的语言学的发展,已蔚为大观。“本来语言即是思想,一个民族的语言即是这一个民族精神上的富有,所以语言学总是一个大题目,而直到现在的语言学的成就也很能副这一个大题目。”然后他指出中国的历史学、语言学本来发达很早,但近代以来却落伍了。
傅斯年认为就建立科学的历史学、语言学而言,判定学科进步的标准是:
1.“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间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创造之系统,而不繁丰细密的参照所包含的事实,便退步。”
2.“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
3.“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作研究时应用的工具的,则进步,不能的,则退步。”
据此三条标准,傅斯年提出:
1.“保持亭林百诗的遗训”,就是“照着材料的分量出货物”,“利用旧的新的材料,客观的处理实在问题,因解决之问题更生新问题,因问题之解决更要求多项的材料”。
2.“扩张研究的材料”。
3.“扩张研究的工具”。并声明:(1)反对国故。(2)反对疏通。只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就自然显明。(3)反对普及。史语所是科学研究机构,用不着诱导别人爱好它。
1929年6月,史语所迁入北京。史语所成立初,分八个组(《旨趣》上拟分九组):史料学组、汉语组、文籍校订组、民间文艺组、汉字组、考古学组、人类学名物组、敦煌材料研究组。1929年6月,合并保留三个组:历史组(第一组)、语言组(第二组)、考古组(第三组),后来又成立了人类学组(第四组)。史语所的创立,是“无中生有的志业”(杜正胜语)。在实证求真的科学精神引导下,史语所网罗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学者, 短短20年,就享誉世界学林。到傅斯年去世为止,史语所共印行专刊30种,单刊25种,集刊22种,《史料丛书》7种,《中国考古报告集》2种,《人类学集刊》2卷。《史语所研究集刊》最为学界所重,共发表论文448篇。
史语所语言组以现代语言学彻底替代了传统的小学。传统的文字、音韵、训诂本来只是“小学”,是经学的附庸,只能说是语文学(philology),而不是语言学(linguistics)。 一直到民国初年,章黄学派的研究始终还是囿于《成均图》、“一声之转”的旧方法中。傅斯年对这种旧学作了尖锐批评,批评章太炎在文字学以外不过是个文人;而在文字学以内,章太炎不仅不如研究甲文的孙诒让、研究金文的吴大澂,甚至不如阮元。因为章太炎不仅自己不使用新材料,还抹杀别人使用新材料。李方桂后来承认他的研究起始于实在看不过章黄学派那种不科学的研究方法。 傅斯年对语言学有这样的识见,是因他在柏林期间对梵文、藏文、缅甸文等下过功夫。 傅斯年认为语言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是中国境内的各种语言,他开列史语所语言研究对象包括汉语、西南语、中央亚细亚语、语言学。语言组在赵元任、李方桂领导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语言和方言调查,对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等进行了全省性的汉语方言调查,对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等地的僮侗语、苗瑶语、藏缅语等少数民族和其他语言进行了调查。并在南京北极阁建立了语言实验室。比较语言学在非汉语研究方面成就最为显著,不仅成就远超清儒,且在国际上可比肩高本汉和马伯乐(HenriMaspero),在藏文、西夏文、汉藏比较领域成绩显著。在侗台语方面,李方桂是开创者和集大成者。赵元任、李方桂还开启了中国结构主义语言研究方法。 傅斯年本人尤其重视语言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他虽然没有能够完成对语言学、历史学之间关系的论证,但是他的《性命古训辨证》是一种可贵的努力,虽然这种努力还只能局限于思想史,实际上还是乾嘉皖派训诂的延续。
傅斯年要把史料学做成史学的“中央主题”,傅斯年将史语所同道称为中国的兰克学派。史语所强调新史料的开掘和利用,极度重视原始资料,对于原始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不遗余力。李济说,傅斯年告诉史语所同仁一个原则就是找新材料,大家始终坚持这条原则。傅斯年的口号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李济回忆,史语所最初创办的时期,傅斯年全力鼓吹并奖励在所的工作人员扩张研究的材料,他的两句脍炙人口的标语初看是漫无限制的,不知由何处开步,从何处着手,不过在很短的时间,他就为第一组找到了内阁大库的档案,指定了汉简与敦煌材料的范围;为第三组划定了安阳与洛阳的调查。二十年来的工作充分地证实了作这些决定的远见。在他的号召和指导下,史语所抢救收集了大批濒危的文献历史资料,发掘了众多珍贵的地下历史材料,开创了一代学术的新风。
史语所处置材料则存而不补,证而不疏,整理资料时排除任何主观的影响,重视对各种史料的校勘比对。历史组的工作重心是整理清内阁大库档案和整理校勘《明实录》。清内阁大库档案是清政府藏于内阁大库中的明末至清代的诏令、奏章、则例、贺表、案卷、实录、殿试卷和各种册簿等。 1929年9月,傅斯年筹划组织“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史料编刊会”。历史组在清理、分类、编目的同时,还刊布印行《明清史料》。傅斯年在与吴丰培等人商议后决定史语所历史组着手《明实录》校勘整理工作, 傅斯年参与校勘《太祖实录》38卷。此外,史语所购得金石拓片25000多张,33 800多卷;刘半农继续搜集俗曲本子和敦煌卷子;劳榦则对汉晋竹简,尤其是居延汉简进行整理。
史语所最大的成绩就是殷墟发掘。1899年起在河南安阳地区出土的有字甲骨吸引了罗振玉、王国维等参与研究。仰韶村遗址出土的陶制鼎、鬲使中国的历史学家和金石学家们认识到田野考古确是研究中国古物的关键。傅斯年对于西方地质学、考古学有认识,他的观点显然高明,在傅斯年看来,金石学家手中的古器物因为离开了它们的地层,其科学性、可靠性就降低,金石家所注意的只有刻辞铭文,就限制了考古学的范围。现代考古学应该去古遗址实地发掘,要把古人活动的所有遗迹都囊括在研究范围中。1929年,在殷墟发掘开始时傅斯年就作《考古学的新方法》的演讲,对殷墟地层进行了分析,指出除了器物,人骨测定、房屋、铜器模型、安葬方法都值得研究。傅斯年认为,考古学是研究古史最好的入手方法,考古学的价值在于文化的意义。
1928年5月,傅斯年代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立刻就派董作宾去出土甲骨卜辞的安阳进行调查,并最终选定发掘安阳殷墟。同年10月,董作宾进行了安阳第一次发掘。1929年春,李济开始主持对安阳的第二次发掘,董作宾协助参加。董作宾通过对甲骨刻辞及甲骨出土坑位以及共出的遗迹、遗物状况的研究,认定《竹书纪年》相关记载完全正确,小屯一带作为盘庚到帝辛的晚商都城从此被确定下来。从1928年10月开始到1937年夏,考古组共对安阳殷墟进行15次发掘,总面积46 000余平方米,其中12次是对小屯一带的发掘,3次是对侯家庄西北岗王陵区的发掘,另发掘洹水西岸的范家庄等遗址12次。在小屯北地有53座宫殿基址出土,其附近还发现了大量甲骨,尤以乙十二基址旁埋葬着17 096片刻字甲骨的YH127坑最为出名。小屯村北约1公里处的武官村、侯家庄北地出土了商代王陵区,包括10座大墓及一千多座祭祀坑。梁思永在小屯村东南约1公里处高楼庄后岗的发掘中确认了仰韶、龙山和小屯三种文化层的叠压关系,解决了华北地区这三种古文化的相对年代。后岗还出土了殷代大墓。殷墟其他地区,如大司空村等地出土了一批殷代墓葬。殷墟发掘和李济主编的《安阳发掘报告》,对中国考古学的意义在于:第一,首创地层学和考古学文化的研究。第二,首创陶器定名以及遗物的分类研究。第三,首创考古专题研究。第四,首创田野考古作业制度。基本确立了一套完整的田野考古作业的法则。
考古组1930年转向发掘山东章丘城子崖,该项目也出于傅斯年的倡议和组织。傅斯年认为中国古代文化是多元的,起源多处并相互影响,所以想在文献资料之外,通过田野考古找到直接可靠的证据。殷墟发掘之外,考古组先后组织山东古迹研究会在山东章丘县龙山镇城子崖,滕县安上村、曹王墓、王坟峪,日照县王屋村、大孤堆发掘,还组织河南省古迹研究会发掘浚县刘庄、大赉店,辉县琉璃阁、毡匠片,巩县塌坡、马峪沟等多处遗址。另外,在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名义下,史语所还勘测了李三孤堆楚墓并调查了淮河流域多个遗址,董作宾、梁思永、石璋如还指导了浙江杭县良渚镇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
傅斯年不是考古学家,但对中国考古学的建立及其定位有着深刻的影响。中国考古学从开创伊始就形成了鲜明的历史研究的特色和风格。傅斯年在殷墟发掘之初所作演讲中指出:“考古学是史学的一部分”,“在史学当中是一个独异的部分”。为历史的考古学实际上更是中国考古学的基本理念和取向,这种理念和取向根源于这块土地上悠久传承的丰富文化和历史知识的积淀,强烈的活的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始终支撑着中国考古学家的工作。
中国考古学的出现和现代史上的民族主义运动有关。有些外国学者将仰韶文化彩陶的源头向近东文明方向去追溯,中国学者则更重视中华民族文化的本源。山东城子崖的发掘就是民族主义思想指导下的产物,当时的学者迫切地希望找到仰韶和安阳之间的文化缺环。城子崖出土的黑陶不同于仰韶文化的彩陶,证明了本民族独立的文化渊源。1954年,针对C. W. Bishop的研究结论“中国早期的文化,不是来自西方,就是来自北方,没有任何成分是中国人自己发明、发展的”, 李济发表题为《中国上古史重建工作及其问题》的讲演,总结殷墟考古成就,指出除甲骨文字以外,用烧裂的骨头占卜、养蚕和某些特定的装饰风格都是起源于中国的文化,“这三件东西,整个来看,代表一种自成一个单位、具有本体的文化”。
通过创办史语所、倡导殷墟发掘的实践活动,傅斯年进一步将《旨趣》中的一些思想予以理论提升,《史料论略》是傅斯年史学方法理论的充分阐释和总结。 “史学即史料学”标志了中国现代史学方法理论的建立。
史学是史料学的思想方法,实际上就是历史学近代科学化的标志。意大利史学家莫米利亚诺(A. Momigliano)说:“历史研究的整套近代方法,奠基于原始史料与转手史料的划分此疆彼界。所谓原始史料,为目击者的陈述、文献(documents)以及实事自身的遗存,数者皆与事件同时。所谓转手史料,为史学家或编年家论述彼等所未及亲见的事件,仅凭传闻或直接或间接的参稽原始史料而来。称颂原始史料,为其真实可靠。称颂非当代的史学家——或转手史料——为其对资料的解释与评价公正。”傅斯年在《旨趣》中明确要求“不谈史观,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并说这在中国是司马光以至钱大昕的治史方法,在西方这是兰克、蒙森的著史立足点。至于如何整理史料,傅斯年说:“假如有人问我们整理史料的方法,我们要回答说: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说到整理,除了对史料进行比较没有另外法子。”
在《史料论略》中,傅斯年详细列了用作史料比较的八对不同性质关系。
1. 直接史料对间接史料。
2. 官家的记载对民间的记载。
3. 本国的记载对外国的记载。
4. 近人的著述对远人的著述。
5. 经意的记载对不经意的记载。
6. 本事对旁涉。
7. 直说与隐喻。
8. 口传的史料对著文的史料。
在上述八对关系中,直接史料对间接史料的内涵和区分界线迥然不同于后述七对关系,具有方法论的本质意义。根据傅斯年的定义,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在傅斯年看来,直接材料比较可信可靠,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但有时某一种直接材料也许是孤立的,是例外的,而有时间接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直接材料每每残缺,每每偏于小事,不靠较为普遍、略具系统的间接材料先作说明,就不能了解这件直接材料,所以必须靠间接材料“做个预备,做个轮廓,做个界落”。如果不先对间接材料有一番细工夫,这些直接材料的意义和位置也是不知道的。但是直接材料虽然不比间接材料全得多,却比间接材料正确得多。所以,“一旦得到一个可信材料,自然应该拿它去校正间接史料。间接史料的错误,靠它更正;间接史料的不足,靠它弥补;间接史料的错乱,靠它整齐;间接史料因经中间人手而成之灰沉沉样,靠它改给一个活泼泼的生气象”。
傅斯年主张为了探索历史真相,必须不断开拓历史研究的资料来源。史语所的实践特别重视原始史料的发掘,而且在此思想指导下的史语所在创立之初就取得了殷墟发掘的巨大成就。傅斯年在申请发掘殷墟的报告中说:“此次初步试探,指示吾人向何处工作,及地下所含无限知识,实不在文字也。”
傅斯年的理论彻底突破了王国维“二重证据”所理解的“地下资料”的范围。王国维理解的地下材料基本上是指刻有文字的甲骨、金文等,它们来源虽不同于传世文献,但都是文字记载。而傅斯年赋予“直接史料”以更广的内涵。“假如一件事只有一个记载,而这个记载和天地间一切其他记载(此处所谓记载,不专指文字,犹史料之不以文字为限)不相干,则对这件事只好姑信姑疑,我们没有法子去对它做任何史学的工夫。假如天地间的事都是这样,则没有一切科学了,史学也是其一。”傅斯年特别注明对于事件的“记载”“不专指文字,犹史料不以文字为限”。除了甲骨彝鼎等刻有文字的材料之外,傅斯年理解的“直接史料”还包括考古实物,如陶器、铜器、房屋及前人所制造和使用的其他器物。“古代的历史,多靠古物去研究,因为除古物外,没有其他的东西作为可靠的史料。”傅斯年理论在当时的意义在于,它在完全封闭的文字记录的文献资料之外,勇敢地去探寻过去文化的现实遗存,并将所有这些对象资料全部归置于他所致力于建设的历史学的领域之中,以记录文本对应于过去无限信息的求证,这是对王国维史学研究经验方法的理论提升。
傅斯年的史学方法理论受王国维的影响。王国维的学术研究摆脱了传统的古文献学和金石学的框架,地上、地下资料成了互相印证研究历史的资料。对于王国维来说,他所追求的根本不是文献文本的校订互证,无论是简牍的实物形制、青铜器确定的出土地点,还是刻有卜辞的甲骨的实际用途,他都是在竭尽全力地去捕捉过去存留的各种信息,超越文献文本的束缚,而把目光投向过去发生的事实。二重证据法是王国维作为一个近现代的历史研究者而不是传统的古典考据学家提出的。
傅斯年开拓新史料还有一个关键的中介就是顾颉刚的“古史辨”疑古史学。古史辨运动反对六经,摧毁儒学体系,推动学术走向民间,提倡扩大史料范围到民俗歌谣。“古史辨”疑古史学提出“一切历史都是层累伪造”,是彻底的反文本的革命。中国历史学从文本考据到追求历史事实的现代性突破根本上是由古史辨派的彻底反文本而瞬间完成的,直如禅宗的“当头棒喝”,痛快淋漓,不假任何假设推理反驳。从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开始到傅斯年“史学即史料学”方法理论和重建古史,古史辨运动恰是其中至为关键的转折。没有古史辨“层累伪造”的理论,彻底粉碎儒学层层粉饰的古史旧体系,就完全谈不上超越文本的古史重建,傅斯年的重建古史建筑在古史辨派完成的对文本的彻底破坏基础之上。
从傅斯年的实践工作以及《旨趣》、《史料论略》等著述中,我们勾勒了傅斯年史学思想的大致轮廓。“史学即史料学”命题是一种现代史学方法的提出,但傅斯年缺乏有效的核心概念,并用以推演至涵括其宽广丰富的史学思想,傅斯年并没有真正建立起自己完整严密的史学理论体系。傅斯年是中国现代史学的开创者,他的史学方法理论具有开创现代史学的最宝贵价值,值得深入地发掘理解。在今天的知识背景下,笔者尝试对傅斯年的史学方法理论作一些有建设意义的批评和修正。
1. 关于科学思想
傅斯年对乾嘉朴学充满敬意,他认为清代的学问是对宋明学问的一种反动,很像西洋文艺复兴时代的学问,正对着中世的学问而发,可称之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时代”。他以为,宋明的学问是主观的、演绎的,是悟的、理想的、独断的;而清代的学问是客观的、归纳的,是实证的、经验的、怀疑的。清代的学者是“本着亲历实验的态度,用着归纳的方法,取得无数的材料,翻来覆去,仔细考索,求异求同”, “很有点科学的意味,用的都是科学的方法”。 但是,傅斯年又以为,整理国故“若直用朴学家的方法,不问西洋人的研究学问法,仍然是一无是处,仍不能得结果”。所以要研究国故必须引进西方的“科学的主义和方法”,二者应是“一和百的比例”。 乾嘉学者最堪自豪的语文学成就也始终不能发展出现代语言学,所以傅斯年说乾嘉朴学还不是真正的“西洋方法”、“科学主义和方法”。
傅斯年留学欧洲英国、德国长达七年,接受数学、心理学、物理学等现代科学训练。但傅斯年肯定清代学者的归纳方法,而批评宋明学者的演绎方法,他认为的史学就是“史料编辑之学”, 只要不断地开拓新史料,非常奇特地表现出综合归纳式思维。其中固有传统文化和国学背景深厚的原因,更与傅斯年对统计学有特殊偏好直接相关,傅斯年在中山大学承担的课程是《统计学方法导论》,在《史学方法导论》中有《统计方法与史学》的拟目。乾嘉考据学不是现代科学,根本原因在于乾嘉朴学使用的不是演绎推理,而是综合归纳方式,归纳无法推理而产生系统新知,也难于接受批评校正。傅斯年未刊稿《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中言:“近代史学,史料编辑之学也,虽工拙有异,同归则一,因史料供给之丰富,遂生批评之方式,此种方式非抽象而来,实有事实之经验。” “因史料供给之丰富”,如何“遂生批评之方式”?有唯科学主义倾向的傅斯年却未能加以说明。
傅斯年反对疏证,反对史观。无论是传统经学的疏证,还是唯物主义的史观,针对的都是被抽象的价值而不是事实。对于传统文化,是圣人设定的关于总体文化的“道”、“理”在前,为六经疏证,“求的是孔二先生、孟老爹爹的真话”。“所以他要求诸六经,而不要求诸万事万物”。 傅斯年反对“国故”,并坚决反对复兴国学。 对于唯物史观,是马克思关于整体历史的“客观规律”在前,应用整体历史的“客观规律”来解释历史现象。傅斯年说,“历史这个东西,不是抽象,不是空谈”, 傅斯年不赞同“史观”,他在《史料论略》中主张,“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傅斯年认定,“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 实际上,历史只有无限的、具体的过去事实,根本无法抽象出所谓规律来,历史的主体是创造文化的人,而不是外在的规律。只有历史具体事实的真,不存在关于人类整体历史的超越文化的所谓真理。
20世纪初,帝国崩溃,经学没落,史学因为可以“经世致用”而被赋予了往昔经学的使命, 中国学人表现出易于接受社会发展规律的整体历史观,处于民族文化存亡之际,民族主义的盛行也促进了社会进化论思想的传播,中国史学社会科学转向。唯物史观的社会进化论被尊奉为唯一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历史规律,是历史具有整体性以及认识整体历史的“神目观”造就的。历史学走“社会科学”或“国史”(正史)的路,就不可避免化约论、目的论、决定论的危险。 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梁启超、胡适、傅斯年等开始讨论历史研究法,这是在历史科学研究中彻底放弃信仰“规律”,致力于切实地探寻各种有效的研究方法以理解过去无限的、具体的事实。但处于紧迫社会行动的革命热浪之下,这个有科学进步意义的转变并没有完成。
傅斯年的思想是科学实证主义, 他坚持“有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史语所工作始终致力于建立中国的科学的历史学。 傅斯年对集兰克学派史学方法之大成的伯伦汉(Ernst Bernheim)的《史学方法论》,曾反复阅读,以致这部书被翻烂不得不在1937年重装。兰克(Leopold Von Ranke)以为历史研究承担的责任只是揭示“往事的真相”(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what actually happened,how things actually were)。兰克学派的要旨是:高度重视第一手资料,用审查、批判的眼光对待史料,强调据实直书的态度,提倡要弄清提供史料者的身份、性格、环境等,然后确定其价值的方法。
傅斯年强调:“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许冠三以为这句话可能典出英国史家屈维廉(G. M. Trevelyan),“Collect the fact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Youmust go down to Hell and up to Heaven to fetch them.” 但显然,这句话的真义不在于“上”“下”去的地方,而在于动手去做。傅斯年归国前的一本笔记本其中有言:“若不去动手动脚的干——我是说发掘和旅行——他不能救他自己的命。”王汎森认为这就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初稿。 这句话的语义“动手动脚的干”,即发掘和旅行。再进一步,“找东西”,找的是各种各样的“东西”,不管是发掘和旅行,都是摸索寻找的,并没有指定最终唯一的目的地。从这里我们看到傅斯年的科学求真是要求不断地尝试,去寻找各种新材料,这个思想其实很接近实用主义哲学,即科学是可错的、猜想性的知识, 科学知识是因为人类积极的探索试验而不断增长的。
2. 关于“史料”
“史学即史料学”对历史研究有着向各种信息开放的极为有利的一面,这种开放,是史学现代化的表现,也促使了中国考古学的形成,并且实在提供了证明过去历史事实存在的物质遗存及丰富信息。成熟的现代考古学更提供理解人类过去的社会和文化的独立的视角。但傅斯年这个方法理论本身存在着缺陷。傅斯年自己对此有所意识,他一面主张运用考古成绩做治史的材料,一面则揭示考古只是局部,关照全体仍必须靠文献材料。对王国维运用甲骨文整理出来的商代世系,傅斯年说:“假如王君不熟习经传,这些材料是不能用的;假如熟习经传者不用这些材料,经传中关涉此事一切语句之意义及是非是不能取决的。” 傅斯年对自己的“史料”的问题有所意识,并在历史研究中尽可能地予以使用的约束。虽然局部和全面、偶然性和概要性等等可以视为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的一些区分指标,但两者的实质区别并非在此。
傅斯年虽然已经敏感地意识到历史文献资料的语言属性,但处在当时的知识状态下,刚起步的考古发掘完全沉浸于有文字的殷墟卜辞,对考古学本身的性质还未作深入思考,在“史料”这个概念下也无法建立考古资料和文字资料的相互关系。如果作为历史学研究对象的“史料”从文字文本无限扩展到任何实物及相关信息,并且,就在“直接史料”这层意义上,等同使用考古物质遗存与原始档案来研究历史,那么,“史料”这个概念本身就已不再是可以分析的概念工具了。傅斯年这样的“史料”观,一直到70年代法国年鉴学派的“新史学”还在提倡,勒高夫说:“一个统计数字、一条价格曲线、一张照片或一部电影、古代的一块化石、一件工具或一个教堂的还愿物,对于新史学而言都是第一层次的史料。” 历史研究的是事实变化之过程,这种一去不返的唯一的“真”只存在于经历事实并得以实时认知记录的原始记注,所有的物质遗存只能呈现物体自身存在的性质,而无法表述事实变化的过程。没有原始记注关于真实“事件”的叙述,考古遗存完全无法自主描述“事件”过程。历史知识的基础始终是文字的叙述文本。文字文本材料和非文字文本材料是异质的,对于作为原子事实的历史的“事件”而言,非文字文本材料能够提供促进这种知识增长的无限信息,但却始终不能独立构成历史知识本身。对于历史研究,叙述事件的文字文本和物质遗存及其他信息完全不等价。傅斯年比附性地把考古发掘的物质遗存和原始档案并列作为直接史料,以笔者现在看来是个自行消解“史料”概念的错误。
傅斯年要扩张史料到一切范围,这个范围当然包括语言文字本身在内的各种文献资料。在《旨趣》中,傅斯年说:“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所以近代史学所达到的范域,自地质学以致目下新闻纸。”傅斯年承认语言学和自然科学一样,能够为历史学提供工具。在具体到研究学问必须工具的进步问题时,傅斯年专门讨论了语言学,他认为中国历来研究音韵学的学者都审不了音,西洋人知道梵音,所以容易入手,中国人本没有这个工具,又没有法子。西藏、缅甸、暹罗等语,实在和汉语出于一语族,将来以比较言语学的方法来建设中国古代言语学,取资于这些语言中的印证处至多,没有这些工具不能成这些学问。傅斯年的这个说法很值得注意。语言不仅本身是研究的资料,而且傅斯年还将语言比较作为了研究的工具。语言比较工具表明傅斯年心目中真正的区别和研究的对象是文化。
3. 关于历史学和语言学的关系
傅斯年做《性命古训辨证》,是试图证明历史学和语言学关系的一个努力,但傅斯年的这项研究“用语学的观点所以识性命诸字之原,用历史的观点所以疏性论历来之变”,仅仅是思想史研究。
傅斯年研究过丢勒的《形式逻辑》、耶方斯的《科学原理》,对于字和词区分清晰。尤其重要的是,傅斯年对乾嘉吴派惠栋通过“求古”而求真与皖派戴震重视“裁断”而“求是”的不同和短长,曾有非常精彩的辨析,“清代朴学家中惠栋、钱大昕诸氏较有历史观点,而钱氏尤长于此,若戴氏一派,最不知别时代之差,‘求其是’三字误彼等不少。盖‘求其古’尚可借以探流变,‘求其是’则师心自用者多矣”。
十分可惜的是,在接近历史学和语言学关系问题之症结处,傅斯年止步了,《性命古训辨证》使用的还是乾嘉皖派语词训诂的方法。作为被抽象的价值,词汇概念所表述的观念当然是思想史研究的好对象, 但是,概念名称在历史文化的变迁中、在不同的使用者中是在转移、扩张、分离,发生着各种变化的,对于追求事实之真的历史学研究来说,概念分析确认的困难不言而喻。文本意义的基本单位不是概念而是命题,命题由一个或一组内部逻辑结构的陈述句所构成。命题是句子的谓述与真之间的关系,如果不理解谓述,我们毕竟不理解任何句子是如何工作的,因此也就不能说明语言可表达的最简单的思想结构。傅斯年无法用《性命古训辨证》来证明历史学和语言学关系,根源于没有受到分析哲学的训练。更深层次说,傅斯年的思维方式是综合归纳的而不是分析演绎的。
乾嘉吴派和皖派都是囿于经学的考据学,两派的区别,在于吴派从事的基本是文献学研究,皖派从事的基本是语文学研究。在笔者看来,皖派倾向于把“真”建筑在语词,吴派倾向于把“真”建筑于句子。
历史学研究过去的事实,语言学研究句子的形式,两者之间的联结点在于确定一个事件为“真”的命题陈述。历史研究是为了解人在过去的社会行动而展开的研究。过去的行动事实是用陈述句表达的,而不是可用“应该”引领的祈使句、命令句,也不是感叹句。历史研究的初始基本单位是事件。事件由在现实生活中感知记忆并实录了事态变化或发生过程的历史记注者所定义,历史记注是关于社会行动事实的实时记录。事件由这样三项所共同决定:(1)人的社会行动;(2)记注者的实时记录;(3)前两者共处的文化所赋予的真实意义。事实的真,是由共享同一种语言的行动者和记注者的文化所赋予的。原始实时的记注是该文化确定的意义的真,在人类文化中,我们视原始记注的事件和事件的意义为同一,记注的语言和所记注的言语行为最紧密关联。依靠理解而认识的我们再也不能更进一步地质疑它们之间的联结,分离它们就意味着彻底反对我们用作表征同时也用以思维的语言,而成为完全的神秘主义者。
虽然往事已逝,但记注在文化中传递了意义。笔者相信对历史事件的“真”的研究就是对它所存在的文化的理解。若某一语句为真,则必定存在某种与之相应的事实,否则它就没有意义。如果我们宣称某一语句表达了事实陈述,而不了解当该语句为真时的实际情况可能如何,那么,这一语句(对我们来说)就是无意义的。历史研究者从文献文本中寻找、萃取出原始记注的事件,并将记注放到其所生成的文化的意义之网中予以深入的理解,探索事实真相,就是理解文化。由于语言意义的文化传递,这种理解成为可能。历史研究是科学批判的文本考据和阐释性的文化理解的交叠不断的深入。
人类历史并不是事件因果相连的线性联系,而是绵延的文化之网。历史学家安置串联各种事件、建立自己假设的形形色色的长时段历史,目的正是叙述自己对历史的理解。在年鉴学派看来,“事件”应该让位给社会、经济、心灵的深刻历史。不存在整体的唯一的历史,也没有观察所有事件的上帝之眼,长时段历史撰述的意义在于对人类知识谱系的无限探索。历史撰述是历史研究者选择对象事件进行研究的心理和知识背景,历史研究的无数新成果则被不断出现的新的历史撰述吸收安置。历史研究和历史撰述互为基础,不断增进人类的历史知识。
4. 关于考古学
考古学提供了历史学作为知识存在的独立证明。 考古学独立发展了判断历史遗迹和遗物的先后关系秩序的考古学年代学,依靠地层学和类型学,考古学建立起遗迹和遗物的相对年代,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测定考古发掘物更可以测得考古遗存的绝对年代。由此,在历史学依靠文献记载和历法学研究之外,考古学独立建立了关于过去历史年代的新标尺,提供了历史“时间”最有力的实证支持。
傅斯年认识到,“中国人考古的旧方法,都是用文字做基本,就一物一物的研究。文字以外,所得的非常之少。外国人以世界文化眼光去观察,以人类文化做标准,故能得整个的文化意义”。 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文化”这个概念正是考古学最伟大的贡献。 在科西纳(G. Kossinna)提出的考古学文化概念的基础上,柴尔德(V. Gordon Childe)将“考古学文化”系统运用于考古学分析,《欧洲文明的曙光》运用“考古学文化”作为一个基本单位来从时空上编排考古学材料,利用文化遗存来建立一个地区文化发展的历史,成为考古学上的一场革命。
发掘过去的遗物是考古起始时的工作。遗物是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生产工具、武器、日用器具及装饰品等,一般都指经过人类有意识的加工和使用,反映了古代人类的活动。傅斯年说:“周朝钟鼎文和商代彝器上所刻的文字去纠正古史的错误,可以显明在研究古代史,舍从考古学入手外,没有其他方法。” “我们从陶器的变化可以知道古代文化的变迁,所以沙锅陶器等等,是研究古史唯一的好史料。” 遗物并不是语言文字提供的认知线索,而是关系人类过去生活的物质遗存。在特定区域的考古学文化的同一地层中,物质遗存及其组合关系提供了一套关于人类文化行为的符号系统,对这套符号系统的深入研究和解释可以理解这个特定的文化,理解这个文化中的人及其社会行为,理解文化的价值观和信仰。
考古发掘揭露出来的是古代文化的地层。这个地层中的物质遗存是真实的历史遗存物。傅斯年虽然不是考古学家,但对考古学还是相当理解:“古代史的材料,完全是属于文化方面,不比现代材料,多可注意于人事方面,因为文化史,特别是古代史的着意点,不是单靠零碎的物件,一件一件的去研究,必定有全部的概念方可。用一件一件的东西去研究,固然有相当的结果,所得究竟有限,况其物的本身,间有可怀疑之处,所以应当注重整个的观念。” 文化,究其本质是借助符号来传达意义的人类行为。语言、人造物和技术,是文化的不同符号系统。文字记录了语言,工具物化了技术,考古遗存的人造物组合也独立构成文化符号系统。
殷墟发掘从开始时收集有字甲骨到收集各种遗物,并从遗物收集渐渐转向对遗迹的关注。最初的殷墟一次、二次发掘都只是以点为单位的挖坑,在遗迹方面难有收获,在第十三、十四、十五次发掘中,揭露的基本单位是完整的遗迹现象,无论是窖穴、墓葬还是基址,都是找出整个轮廓后予以整体发掘。以10米见方为一个小单位,40米见方为一个大单位,在每个大单位中央安置一架平板仪和一条30米长皮尺,发掘中如有重要遗物出土均直接绘入总图。这三次发掘总面积12 000平方米,前九次殷墟发掘总8 000余平方米。中国最早的田野考古发掘,是按深度计层划分层位的,这样的方法不利于揭示堆积间的关系。董作宾主持的殷墟第一次发掘配备了测绘员,绘制了殷墟附近及发掘分布图、发掘殷墟分坑次平面图,并有简单照相,对收集物造册登记。李济批评就地掘坑,直贯而下,只重视有字甲,地图简略,地层紊乱。 李济主持的第二次发掘虽然注意地层,但也只是细化了出土物和地层资料记录,扩大遗物收集范围,并没有本质改进。1931年梁思永主持安阳后冈发掘时改变了过去的水平层位法,而去揭露自然层的叠压状况。在这次发掘中,梁思永根据土色掌握了单纯的“仰韶文化”的堆积。在整理过程中,他又清除了混入晚期地层中的早期遗物,使各时期遗存的本来情形准确清楚地显示了出来,正确地解决了堆积实际存在的层位关系问题,使考古学获得了一个可靠的科学基础,标志着现代考古学在中国的建立。
遗迹是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痕迹,包括遗址、墓葬、灰坑、岩画、窑藏及游牧民族所遗留下的活动痕迹等,其中遗址包括城堡废墟、宫殿址、村址、居址、作坊址、寺庙址、矿穴、采石坑、仓库、水渠、水井、窑址、壕沟、栅栏、围墙、烽燧、长城、界壕等,遗迹能够反映当时人类的活动。一个古代文化的居住遗址,包括住房、宗庙、作坊、墓葬、道路、水渠、水井、壕沟等,因为考古地层的整体发掘,它们的形态、功能、组合、分布、位置和空间关系,就这样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古代真实的景观图像,这幅景观图像提供了古代社会生活最直观、最完整的资料。这种真实表现人类活动的地貌景观就如图画、摄影照片(考古现场也要求保存各种绘图乃至航拍照片)。
傅斯年在《考古学的新方法》中,不仅讲到了人骨测定,还讲到了箭头形制、铜器模型和治龟技术。殷墟发掘的陶器、青铜器乃至卜龟的钻凿等等都是技术的表征。技术是物质遗存内含的文化的另一套符号系统,最近二十年来,更多的学者开始将技术当作自身就是一个认知系统(cognitive system)来研究。各种遗存的人工制品都是技术的物化表现,工具是最典型的物化技术。能够使人成为人的语言、工具、形象同时产生,也就是说,人同时具备三种基本的行为形态:认知、制造和表现。山田庆儿定义,人是利用工具制造工具的动物。 在头脑中“制造”一次性工具和反复使用工具方法根本不同。打算制造反复性使用的工具,事先在头脑中不仅要描绘出在“此时此地”由这个人来砍倒这棵树的方便的特定工具,而且还必须能够描绘出在其他时间、其他场所、由具有平均气力的人砍倒别的树木也都能使用的工具,也就是必须具有区别于具体的一般性概念“斧子”。因为人的语言和工具是超越了“此时此地”这样一种狭窄的框架,并且以图像即观念为中介相互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它们肯定是同时出现的。当获得了这种“二级特性”的时候,人类就诞生了。 傅斯年说:“在古代的坟墓中,掘出许许多多的铜器,制造亦很进步。铜器模型,是占这些铜器中间一大部分。” 以铜器模型为例。济南大辛庄贵族墓M 139出土的商代青铜器,发掘者认为属于二里冈文化时期, 但大辛庄M 139鼎一周有6组兽面纹,表明它年代不早于中商文化时期。中商文化开始加强青铜器装饰性,容器的合范技术为满足装饰而复杂化,许多鼎一周用6块外范,因此在一些鼎上出现6组纹饰;而此前的鼎3组纹饰,对应的是3块外范。
因为考古学的出现,历史学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考古学的分析概念工具“断代分期”的基础上, 福科(Michel Foucault)提出了“断裂”的概念,形成了“知识考古学”:起决定作用的是历时间断性(非线性连续性或横断空间系统),而不是历时连续性(线性连续性)。 福科在其后期将“知识考古学”改为“谱系学”。“整个历史传统(宗教的或理性的),目的在融单一的事件于理想的连贯(continuity)之中。……然而‘实际的’(effective)历史,只涉及事件最独特的特征,最敏锐的表现。” 根据笔者的理解,由断裂共时层面的文化的理解即知识考古而回复到寻求文化延续的历史线索,人类知识迄今为止对历史学的最清晰简明的定义是“知识谱系学”。语言文字传递的历史知识之外,考古学给了我们新的认识,相对于人之成为人同时产生的语言、工具、形象,知识谱系也可分为思想观念、技术、图像三类。
5. 关于证据法
傅斯年将地下材料扩充到了文字之外,却也给“史学即史料学”命题带来了困境。兰克学派的史料是指原始档案,兰克著《1494—1514年的拉丁和日耳曼民族史》几乎遍访欧洲的国家档案馆和私人藏书楼,使用的史料包括“回忆录、日记、信函、外交报告、见证者的叙述”。稍后另一位德国史家蒙森搜集汇编《拉丁文铭刻集成》,并写了《罗马史》。但他们使用的始终是文字材料。“史料”英语是sources,source本意是“源”,兰克学派秉笔直书,主张恢复到史料生成的环境,考察分析史料提供者的身份、性格、环境等。但是,当直面考古发掘揭露的古代文化地层,我们就可以凭借遗迹的景观图像,想象古代的生活场景,理解古代文化。1950年,荷兰历史学家雷尼埃(Gustaaf J. Renier)就已经指出,应该用存留至今的过去的“遗迹”(traces)的观念取代“史料”(sources)的观念。
傅斯年理解考古学的新材料不止于文字,但对于历史研究的目的,傅斯年难以明确。考古新材料,可以在某些地方实证传世的文献,甚至可以对传世的文献提出质疑和批评,但是,就如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这样做的目的始终还在于“证”史,而不是就新材料而提出关于历史的新知。关于利用考古遗物对传世文献提出批评,可以举一例,《考工记》被认为可信文本,其“六齐”条提供了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一份青铜合金配制表, 但根据对先秦青铜器合金成分分析,从目前所搜集的979个样品1 040组数据看,先秦青铜器的锡含量集中在4%~20%,只有“钟鼎之齐”、“斧斤之齐”在这个范围内,先秦青铜合金的实际含锡量远远低于文献记载。
历史研究的对象“史”不是文本上的“史”,而是过去真实的历史,历史研究的目的因此不是为了“证”史,而是为了探索发现关于真实历史的新知。对于考古的遗物遗迹,我们不断对它们做出阐释性解释以理解古代文化。同时,我们对一个单位的遗物、遗迹内涵进行分析,可以产生古代文化的确定的新知,比如,一个整体发掘揭露的村落遗迹,有道路、宗庙、住房、作坊、水渠、水井、墓葬,墓葬中有棺椁、人骨、兽骨、陶器、珠串等,就可以用技术的、图像的分析来探讨这个社会的形态、经济的状况、生产的水平、宗教的信仰等等。这种封闭的分析要比拼合各种来源不一的文献史料要精确、可靠的多。假设窖藏里还有铸刻铭文的青铜器,那么这更是当时的史料(contemporaneous historical sources),完全不受污染的,当然,需要运用传统的文献来理解铭文的语词,但那不过是辅助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