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Dombrovskis)与欧盟专员莫斯科维奇(Moscovici)应邀参加《经济对话》,该对话是针对欧盟委员会基于欧盟第473/2013号法规的第7条、第15条,对欧元区成员国《2017年预算草案》所发表的意见。
欧元区未受宏观经济调整计划影响的成员国,应于每年10月15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和欧元集团提交他们下年度预算草案(DBP)。所有18个相关的欧元区成员国已提交2017年预算草案,欧盟委员会随之在2016年11月发布了他们对所有草案的意见及实施概述。本书提供“欧盟委员会意见”概述。
目前只有5个国家的预算草案完全符合《稳定与增长公约》的要求。在立陶宛和西班牙提交的预算草案中,政策没有变动,欧盟委员会要求两国候任政府应尽快提交完整预算草案,按照规定,两国最迟应在国民议会按计划通过预算草案法前1个月提交。德国、爱沙尼亚、卢森堡、荷兰和斯洛伐克5个国家被评定为符合《稳定与增长公约》;法国、爱尔兰、拉脱维亚、马耳他和奥地利五个国家被评定为大致合规;比利时、塞浦路斯、西班牙、意大利、立陶宛、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和芬兰8个国家被认为存在违规风险。总的来说,2017年预算草案相比2016年的实行情况,评价结果变差:比利时、斯洛文尼亚和芬兰3个国家已经从大致合规向违规风险转变,只有奥地利一个国家正好相反,其余国家被评定为合规,结果与2016年相同。
欧盟委员会认为,葡萄牙和西班牙应中止过度赤字计划(EDP),但还不会部分暂停欧洲结构与投资基金。然而,欧盟委员会在评估“有效措施”时认为,“西班牙应向欧盟委员会和欧元集团提交2017年新版预算草案,新草案应符合2016年8月8日理事会决议要求,即原则上至少要在国民议会计划通过预算草案法前一个月提交”。目前,评定结果认为,西班牙与葡萄牙相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为了达到2016年总体赤字目标预期成果,欧盟委员会提议,西班牙在“现阶段”搁置过度赤字计划。考虑到西班牙目前的政府执政事实,预计2017年预算草案政策不会有变化。在西班牙提交新版2017年预算草案后,欧盟委员会将重新审查,确定是否符合2016年8月8日理事会决议要求。
通过对2017年预算草案和2016年欧盟委员会秋季预测的关键特征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大多数欧元区成员国对经济增长、债务、赤字和结构性赤字的预测比欧盟委员会更为乐观。只有德国、爱沙尼亚、马耳他和荷兰比欧盟委员会预测结果悲观,而这些国家都被欧盟委员会一致评定为符合《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
“欧盟委员会意见”还包括对债务规则与减少债务过渡性安排的合规评估。虽然比利时、塞浦路斯、德国、爱尔兰、爱沙尼亚、马耳他、荷兰、奥地利、斯洛文尼亚和芬兰被欧盟委员会评定为合规,但预计意大利在2016—2017年无法被评定为符合债务规则。欧盟委员会还指出,根据爱尔兰、马耳他、奥地利和芬兰的预算草案信息,不足以按照债务规则或过渡期安排被评定是否合规;因此,欧盟委员会将基于2016年秋季预测做出评定。
《稳定与增长公约》在预防和纠错方面特别设置了结构调整要求。虽然结构平衡变化与结构性对比表明,只有德国、卢森堡、马耳他、斯洛伐克、捷克、瑞典和英国符合理事会要求,但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违背了要求。合规性评定除了改变结构平衡,还包括达成名义目标、在一定时期内纠正过度赤字计划、自下而上评估个别措施和谨慎分析等内容。
2016—2017年特殊费用比以前年度多了额外成本。欧盟委员会将在2017年春季逐个对临时偏离要求的国家进行事后评估,因此,在对各国预算草案的意见中,包括一些事实陈述,即纠正不寻常事件影响合规评估,如难民流入与恐怖威胁成本等。许多成员国的预算草案涉及难民异常流入对预算的影响,如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斯洛文尼亚和芬兰等国。有些成员国也在各自的预算草案中提出恐怖威胁之类的附加成本,如比利时、意大利和奥地利。此外,意大利还就近期地震费用提出特别处理要求。芬兰提交了2017年结构改革条款及投资条款申请,而立陶宛也表示有意申请适用该条款。
欧元集团讨论了2017年各国预算草案。欧元集团在欧盟委员会对各国预算草案意见的基础上,于2016年12月5日基本同意欧盟委员会意见。欧元集团要求意大利采取必要措施,还欢迎有关国家做出承诺,确保遵守规则。欧元集团期待立陶宛和西班牙提交新的预算草案,还讨论了欧元区作为整体预算的现状和前景。欧元集团各国部长们强调,在确保财政可持续性和加大投资支持经济复苏的重要性。部长们回顾说,2016年7月他们同意在欧盟委员会分析的基础上,大致中立的全面财政立场在2017年要达到适度平衡。欧元集团还强调,成员国之间财政和预算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部长们进一步强调,增长友好型预算措施具有重要性。
欧盟理事会于2016年12月6日签署协议。该协议旨在提高《稳定与增长公约》的可预见性与透明度:“2016年11月29日,经济与金融委员会就简化《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合规性评定达成协议。该协议涵盖了《稳定与增长公约》的预防与纠正政策,以评估成员国的财政政策与成果。《稳定与增长公约》的立法设想没有改变,关于制定和评估财政政策的设想,要更专注于以支出为基础的指标,降低财政监督框架的复杂性。该指标包括设定政府支出增长率上限,这被认为是易于操作和衡量的目标,可以指导区盟成员国编制和监督自身预算。结构平衡指标仍然是财政监督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期美国机构税收基金会发布了《2016年国际税收竞争力指数》报告,分别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税收制度竞争力的总排名以及公司所得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制、财产税等进行了研究和排序。下文摘录该报告有关OECD国家消费税竞争力的排名情况。
消费税是对个人购买商品及服务进行征课。消费税有不同形式,在OECD成员国和世界大部分地区,增值税(VAT)是最普遍的消费税。为了更合理地定义消费税税基,大多数消费税不会对中间业务投入(intermediate business inputs)进行征税,或为已缴税款提供优惠。正是由于排除了经营投入(business inputs),才使消费税成为增加税收收入最为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但是,许多国家没能正确地定义其税基。这些国家常常将太多需征更高税率的商品和服务排除在外,这就要求制定更高的税率,才能获得足够的税收收入。有些国家没能将经营投入合理排除,比如,美国的一些州常常对器械和设备征收销售税。
消费税税制得分被拆分为3个子项目进行相关计算。即①边际税率;②税基;③复杂程度。表1-1为消费税类别下的排名和得分情况。
表1-1 消费税竞争力排名和得分情况
续表
如果税率相同且结构合理,那么增值税和零售税税收收入大致相同。在理想情况下,无论是增值税还是销售税,尽管实现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均需要对所有最终消费征税。若具有足够而广泛的消费税税基,征税的税率则无须很高。低税率和中性的增值税或零售税将限制经济扭曲,同时增加税收收入。
但是,许多国家的消费税排除了应该征税的商品和劳务。这就要求这些国家提高税率,以获得足够的税收收入。如果税收缺少中性结构,那么高税率将不利于购买高税负商品和劳务,而有利于购买免税的自助商品与劳务,进而就会扭曲经济结构。
消费税税率低的国家得分高于消费税税率高的国家。这是因为较低的税率将会减少对经济活动的抑制,同时鼓励未来消费与投资。OECD成员国消费税平均税率为19%,其中:匈牙利的最高,为27%,美国的最低,为7.25%。
在理想情况下,应该对所有最终消费征收增值税或销售税。换言之,政府财政收入应该等于经济中的消费量乘以销售税税率或增值税税率。然而,许多国家的消费税税基与理想情况相差甚远。这些国家要么把需要征收更高税率的商品和劳务排除在外,要么对经营投入征税增加了资本成本。
增值税或销售税税基得分是以一国的增值税或销售税所能征收的税收收入与所有最终商品和服务征收的增值税或销售税的潜在税收收入的比例来衡量的。比如,如果一国的最终消费为100美元,该国对所有商品和劳务征收10%的增值税,那么纯税基即增加10美元。低于10美元的税收收入反映了税制里存在大量税收免除或税收遵从水平较低,或兼而有之。税基是通过纯税基和实际税收收入的比率来表示的,税基比率接近1的国家,税收就更接近纯税基,故得分更高。
根据这种测量方法,没有哪个国家保持了完美的增值税或销售税税基。卢森堡的税基比率为1,具有最广的税基;墨西哥税基比率最低,为0.31。OECD成员国的平均税基比率为0.55。
当企业在计算其应付的增值税时,可以将之前对投入品已付的增值税扣除。比如,一家木制品企业从一家木料厂购买了价值110美元的木材,以100美元为木材价格,加上10美元的增值税之后,该木制品企业制作了一把椅子,并以132美元的价格出售,即120美元的售价外加12美元增值税。当该木制品企业向政府缴纳增值税时,要扣除购买木材时已缴纳的10美元增值税。于是,该木制品企业只需要再缴纳2美元增值税。在木料厂和木制品企业的交易中,价值120美元的椅子需要缴纳的12美元增值税已经缴过。只要每个企业扣除其购买原材料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那么税基就将保持中性。
然而,有些国家对企业购买特定商品和劳务缴纳的增值税扣除有限制。这些限制旨在防止企业将消费归为经营成本,最常见的例子是餐厅用餐和用车。虽然这些限制防止了潜在消费,但企业购买的受限商品往往都是经营投入,而这些限制导致了重复计税,造成产业间不均匀税收负担,扭曲了企业结构,损害了经济效益。没有限制企业扣除已缴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的国家得分更高。
共有29个OECD国家有扣税限制,6个国家允许企业扣除所有增值税,分别是以色列、日本、墨西哥、新西兰、瑞典和瑞士。虽然美国不实行增值税,但是美国的销售税面临着由于扣税限制造成的类似问题,美国有部分州对经营投入征收零售税,这同样导致了重复计税。
大多数OECD成员国设定了增值税或销售税的起征点。这意味着当企业的应缴税项目销售额达到特定数值后,才需要对其生产进行增值税或销售税的注册缴纳。尽管这将节约中小企业的税收遵从时间与资金,但是设定不必要的较高起征点,将会使小型企业而非大型企业更多受益,进而造成了扭曲。
起征点较低的国家得分更高。英国的增值税起征点为118841美元,该项得分最低。智利、墨西哥、西班牙、瑞典、土耳其和美国6个国家因没有一般增值税或销售税起征点,在该项目得分最高。OECD成员国的平均起征点约为39521美元。
尽管与其他税种相比,消费税更具中性,但实施起来同样复杂。复杂的增值税与销售税给需要向政府缴纳税收的企业带来了较大的遵从成本。从生产性活动中重新分配资源以遵从税法,增加了纳税总成本。根据由世界银行发布、普华永道完成的《2016年企业经营缴税报告》提供的测量方法,一国消费税的复杂度用企业遵从税制所需小时数计量。
一国遵从税制所需时间越短,得分越高。智利该项得分最低,其税收遵从所需时间为125小时。瑞士得分最高,其消费税每年的税收遵从时间仅为8小时。OECD成员国的平均税收遵从时间为55.7小时。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收益直接征收的税。所有的OECD成员国都对企业所得进行征税,但是税率和基准因国家而异。企业所得税减少了企业投资的税后所得,这就提高了资本成本,进而降低了投资和经济产出水平。此外,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导致员工工资降低,投资者回报降低,以及消费者支付价格的上涨。
尽管企业所得税对一国经济非常重要,该项目占大多数国家政府税收收入的比例却相对较低。ITCI股票系统将企业所得税所涵盖的项目划分为3个子项目。
表1-2为根据子项目排名和得分情况汇总得出的各国企业所得税项目排名和得分。
表1-2 企业所得税排名和得分情况
续表
成本摊销:设备、建筑,以及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最高边际税率度量了企业新增1美元利润中税收所占的比例。高边际税率会阻碍资本形成,减缓经济增长。实行高于OECD平均企业所得最高边际税率水平的国家比实行较低边际税率、更具竞争力的国家的得分要低。
美国的企业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位于首位,为39%,位列其后的依次是法国(34.4%)、比利时(33.9%)和意大利(31.3%)。OECD成员国中企业所得最高边际税率最低的国家是爱尔兰(12.5%),最高边际税率低于20%的国家共有5个,分别是捷克(19%)、匈牙利(19%)、波兰(19%)、斯洛文尼亚(17%)和拉脱维亚(15%)。OECD成员国的平均企业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24.7%。
对于企业而言,收入等于收益(企业通过销售所得)减去成本(经营所需成本)。企业所得税是对于收入而征收的税,如果一种税收制度没有将企业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成本纳入考虑范围,那么它将导致企业应纳税收入增加,进而增加企业的税收支出。这增加了资本成本,从而减少了资本需求,导致了投资和经济增速的减缓。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计算其应纳税收入时,采取的是收益减去成本(比如,工资支付和原材料)的计算方法。然而,在考虑资本投资(房屋,设备及其他)时,计算公式更为复杂。大多数国家的企业不会将它们的资本投资成本立即扣除,相反,它们会被要求根据资产类型在未来几年或数十年的时间里冲销成本。
折旧计划表规定了企业合法冲销的数额,同时也规定了资产需要被冲销的期限。比如,政府可能要求企业在7年期限内等比例扣除设备成本。在折旧期的最后,企业需要扣去全部的资产原始成本金额。然而,归因于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实际收益加上通货膨胀),后期的冲销在实际价值上不如早期。正因为如此,企业实际上失去了扣除其投资成本全部现值的能力。这种计算资本费用的方式低估了企业的实际成本,高估了现值基础上的需纳税收入。
一个国家的成本摊销得分是由3种资本类型的资本减免所决定的:设备,工业建筑,无形资产。资本减免用企业在资产寿命内冲销的现值成本的百分比表示,100%的资本减免是指企业有能力扣除一项投资在其生命期内的所有成本。能提供更快的资本投资冲销的国家将在ITCI中获得更高的得分。
平均来讲,OECD成员国里,企业能冲销83.3%的设备成本,45.6%的工业建筑成本和74%的无形资产成本。
爱沙尼亚的企业所得税仅仅针对已分配收益,其税法允许企业的资本投资现值被完全冲销,因为企业的已分配收益是由现金流决定的。
与资本投资情况类似,存货成本无法在购置当年被冲销,而是在被售出时扣除。因此,政府有必要定义存货售出的全部成本。政府允许企业采用以下3种方法来计算其存货:后进先出法(LIFO),平均成本法,先进先出法(FIFO)。
允许企业采取后进先出法的国家在该项目的得分最高,允许采取平均成本法的国家得分居中,而只允许采取先进先出法的国家得分最低。15个国家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的会计计算方法;14个国家采取平均成本法的计算方法;6个国家限制企业只能采用先进先出的计算方法。
在大多数国家,企业被允许采取从未来收益里扣除当下损失或者从过去收益里扣除当下损失的方法来获得多付部分的税收回扣。损益相抵规则指出了企业被允许净营业损失亏损抵免的年数。
企业营业收入亏损抵免的能力保证了企业征税是建立在其长期平均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的。这种方法更有效地反映了企业经营的真实成本和收益,而针对既定年份所获收益的征税方法容易受经济波动的影响。限制亏损结转和亏损抵前给易受经济周期影响的产业增添了更多的平均税收负担。
在35个OECD成员国中,有14个国家允许企业无限期地亏损结转。在给出了限制的国家中,平均亏损结转周期是19.4年。匈牙利和波兰的亏损结转周期限制最严苛,为2.5年。在ITCI排名时,拥有无限期亏损结转周期的国家比限制了企业结转周期年数的国家排名靠前。
对于亏损抵前的限制比亏损结转的限制更为严格,仅有2个国家(爱沙尼亚和智利)允许无限制的亏损抵前。在允许有限制的亏损抵前的9个国家中,平均的周期是1.3年。在ITCI排名中,不允许任何亏损抵前的24个国家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好的税收政策对经济决策保持中立,不鼓励也不阻碍某项活动。税收激励是指税收优惠、税收减免或者只为特定经济活动而设立的特惠税率。提供税收激励或者征收特定的税收准备金会扭曲经济决策。比如,当一个产业在生产某一特定产品时享有税收优惠,那么它可能会选择过度投资到该项活动中,否则就不能盈利。此外,特定的税收准备金产生的成本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征收更高税率的方式将税收负担转嫁到其他纳税人身上。
另外,享受税收激励的可能性会增加保护这些税收优惠的行为的出现。比如游说,它将造成额外的无谓经济损失,因为相较于生产产品,企业将资源更多地用于影响税收制度上。2012年,美国因税收遵从和游说而造成的无谓损失在2150亿~9870亿美元。这种因游说以及税收遵从而产生的开支已被证实会挤出潜在的经济活动,从而减缓了经济增长。
ITCI将国家是否提供了激励机制纳入了考察范围,如研发抵减和专利盒子限制等,这些机制降低了对从国家专利技术或程序获得的收入的征税。实行这些激励机制的国家比没有实行的国家得分要低。
研发税收优惠没有采取全部费用化的方式,而是为企业的投资成本提供了部分福利补贴。不幸的是,研发税收优惠政策很难保持中立——它们通常将具备资格的活动定义得十分具体——因此常常实施起来很复杂。
与其他激励机制一样,研发优惠政策扭曲了投资决策,进而导致了资源配置无效率。此外,想要享受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意愿鼓励了游说行为,这种行为消耗了资源,减损了投资和产出。比如,在意大利,只要相应的激励机制获得了欧盟的同意,企业就能参与诸如普通的定期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的商议过程。
国家可以将这些花费在特定税收激励政策上的收入更好地用于提供更低的企业所得税,或者提高资本投资待遇。
在OECD成员国中,有21个国家制定了研发税收优惠政策。剩下的14个国家不仅没有提供具体的待遇,也不允许企业消耗研发投资。提供研发税收优惠的国家在ITCI中得分更低。
随着全球化不断深入,各个国家已经着手寻找防止企业向其他地区再合并、转移技术或利润的方法,其中一种方法便是设置专利盒。
专利盒子为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所获的收入设定了更低的税率。知识产权极具流动性。如今,一个国家可以利用专利盒所提供的更低税率来吸引企业将知识产权留在境内。这种策略给国家带来了收入,一旦将专利转移到其他地区,国家将无法得到这项收入。
各国应该认识到所有的资本都是流动的,它们应该在全国范围内降低企业所得税,而不是给知识产权提供专利盒。降低企业所得税将会全方位地鼓励投资,而不仅仅是激励企业将其专利限制在特定的国家。
OECD成员国中有10个国家(比利时、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匈牙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国)制定了专利盒子法令,税率和减免政策因国家而异。拥有专利盒子制度的国家得分比没有该项制度的国家要低。
企业所得税税制的复杂性通过测量企业的税收遵从负担来计量,这些税收遵从负担是用企业所得税的支付次数以及遵从税制所需的时间(按照每年所需花费的小时数计算)来度量的。税收遵从会花费本可以用于投资和企业经营的资源。
税收支付要求次数更多和税制更难遵从的国家在ITCI中的得分更低。这个结果是基于世界银行联合普华永道发布的2016税收报告(PWCS PAYING TAXES 2016 COMPONENT OF THE DOING BUSINESS REPORT)中的数据而得出的。
税收支付所需次数最多的国家是以色列,为21次;意大利以13次紧随其后;瑞士为12次。美国要求的征税次数为7次,墨西哥为4次,挪威征税次数最少,为3次。OECD成员国的平均税收支付次数为8.1次。
遵从企业所得税税制需要时间最久的是日本,为155小时;位列其后的是墨西哥,为122小时;以色列需要110小时。税收遵从所需时间最短的是爱尔兰,为12小时;瑞士需要15小时;卢森堡需要19小时。OECD成员国平均税收遵从所需时间为50小时。
欧盟服务委员会和经济政策委员会联合发布《医疗保健和长期护理制度财政可持续性》报告。这份2016年10月7日发布的报告,提出了欧盟在医疗保健和长期护理方面面临的政策挑战,以及如何通过提高财政使用效率,降低财政支出压力,以确保财政支出可持续地为所有人提供优质服务。
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医疗保健和长期护理的公共支出在过去几十年持续增长。根据医疗保健和长期护理制度以及财政可持续性联合报告,2015年这一公共支出占欧盟GDP的8.7%,预计到2060年会达到GDP的12.6%。
老龄化和高昂的技术创新成本会使未来医疗保健和长期护理方面的支出更多。在此背景下,这份由经济与财政事务委员会(ECOFIN)、经济政策委员会(EPC)联合发布的报告,提出了用以确保欧盟医疗制度财政可持续性的可能的政策解决方案。特别是提出,政府应该解决医疗保健和医药支出方面效率低下的问题,医疗支出应重点关注投资于促进健康事业发展,疾病预防和初级保健,以及改善医疗系统的治理。
成本效率对于实现财政可持续性和让所有人获得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的双重目标来说尤其重要。这份报告还从国别来看待如何提高每个欧盟成员国医疗保健制度的成本效率。这份有关医疗保健、长期护理系统、财政可持续性的联合报告将会在欧盟以及欧盟经济与财政事务委员会进行讨论。
社会保障支出在欧盟成员国一般政府支出中占据重要地位。据欧盟统计服务机构欧洲统计局(Euro stat)发布的一般政府支出统计数据,2015年欧盟28个成员国中,社会保障支出占比最多,占GDP的19.2%。其次为健康支出(7.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外部事务和公债交易(6.2%),教育支出(4.9%)和经济事务支出(4.3%)。公共秩序与安全支出(1.8%),国防支出(1.4%),娱乐、文化和宗教支出(1.0%),环境保护支出(0.8%)和住房与社区设施支出(0.6%)的占比则相对有限。希腊与老年人有关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最高,而爱尔兰在这方面的支出相对少一些。
欧洲统计局发现,8个成员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占GDP比重超过20%,它们分别是芬兰、法国、丹麦、奥地利、意大利、瑞典、希腊和比利时。然而,爱尔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和捷克在这方面的支出占GDP的比重低于13%。
对社会保障支出项目进一步细分发现,退休金在各个成员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中占比最大。希腊财政状况不佳,在退休金上的支出比重最高,为15.7%,紧随其后的有意大利(13.8%)、法国(13.6%)、芬兰(13.4%)和奥地利(13.1%)。与此相反,爱尔兰(2.4%)、塞浦路斯(5.8%)和立陶宛(5.8%)的比例最低。
在健康方面的投入比例,丹麦(8.6%)、法国(8.2%)、荷兰和奥地利(同为8.0%)在欧盟内最高。2015年一般公共服务投入比重最高的是塞浦路斯(占GDP的10.2%)和希腊(占GDP的9.9%)。
2015年,在教育方面投入最高的国家是丹麦(占GDP的7.0%)、瑞典(占GDP的6.5%)和比利时(占GDP的6.4%);在经济事务上投入比例最高的国家是希腊(占GDP的8.9%)和匈牙利(占GDP的8.6%);希腊(2.7%)和英国(2.1%)在国防支出方面超过GDP的2%。
在公共秩序与安全上,保加利亚的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最高,为2.8%。马耳他在环境保护上的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最高,为2.0%。在住房与社区设施上,保加利亚的投入力度最高,为2.1%,在娱乐、文化与宗教上,匈牙利(2.1%)和爱沙尼亚(2.0%)的支出比重最高。
2017年3月15日,欧洲议会同意欧盟委员会行政人员为2018年集团预算准备制定的指导方针。欧洲议会议员一致认为,经济增长率与就业率,特别是年轻人的就业情况及处理移民和气候变化方案,必须作为欧盟预算优先事项的重点。
“我愿意提出两项政治优先议题,一是增长与就业,二是安全。”欧盟议会2018年预算主谈判代表西格弗莱德·穆尔森(Siegfried Mure爧an)说,“关于增长与就业,我建议增加对基础设施、创新与研发投资,支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增加创业投资,特别是对高创新性的投资。”预算“必须配套相应的措施,使之能够同时应对各种危机”,也必须能有效解决欧盟公民对安全的疑虑。“就国内治安而言,我建议,我们要加强对那些在社会公平和家庭事务中负有义务的欧盟机构进行管理,包括欧盟边境管理局、环境管理机构、欧洲刑警组织、欧洲检察官组织。就外部安全而言,我们要团结东部邻国及亲欧国家”。
穆尔森就欧盟预算准备的指导方针报告,以445票赞成、134票反对、101票弃权获得通过。欧洲自由民主联盟集团在一份声明中,一致同意将竭力对抗欧洲年轻人失业问题。在有关预算的会议中,来自欧洲自由民主联盟的比利时议会预算协调员杰拉德·德普列斯(Gérard Deprez)表示:“理事会在预算上的吝啬令人不齿。不可否认,伊拉斯谟计划(Erasmus)是成功的,它也必须要有发展途径,不仅对专业学者,对年轻学者和受训的人也要有发展途径。于我而言,我们能做的最佳投资是年轻一代,这就是我为什么呼吁欧洲当局,不要错过欧洲未来发展的机会。”
2015年,在EIB 510亿欧元贷款总额中,73%集中在6个成员国。这表明,并非所有的成员国或地区都能够从投资机会中同等受益。这是欧洲议会专员乔尔吉奥斯·克尔索斯(Georgios Kyrtsos)与那日米·阿里(Nedzhmi Ali)关于2015年度EIB财务活动控制的两份报告的结论。
在与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税务与海关专员皮埃尔·莫斯科维茨(Pierre Moscovici)以及欧洲投资银行总裁沃纳·海耶(Werner Hoyer)的辩论中,欧洲议会委员赞扬了欧洲投资银行,但强调了全欧洲低迷的投资氛围。来自波兰社会党欧洲议会运输委员会的委员博古斯劳·里博拉兹基(Bogusaw Liberadzki)坚持认为,投资的地理分布明显有利于老成员国,2015年只有8%的投资分给了新成员国。沃纳·海耶暗示,这是由于英国脱欧造成的,他表示EIB不可能从同一资源受益。2015年,EIB总共签署了775亿欧元业务(2014年为770亿欧元),其中,697亿欧元流向欧盟成员国,78亿欧元流向欧盟以外国家。
财务活动控制报告呼吁EIB和欧盟委员会,除了提供支持与建议,还要加快发放融资,加大对地方、区域当局和中小企业的项目资金支持,简化EIB融资、混合资助贷款和金融工具申请要求。
财务活动控制报告还呼吁欧洲委员会,支持对潜在受益人培训的计划编制,给予管理层更多实质权力,为最终受益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建议。2014—2015年,暴露的受损贷款合同数量从4.55亿欧元上升到14.1亿欧元,欧洲议会委员对此深表遗憾,呼吁欧盟委员会审查其风险管理与项目的尽职调查程序,确保有效解决这一日益严重的问题,并在2017年欧洲议会上提供更新进展。
近期欧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欧盟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实质反倾销税(AD)遭到中国商务部坚决反对。欧盟2017年1月27日裁定,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口至欧盟的不锈钢管和管材焊接件对欧盟制造业造成了实质伤害。欧盟认为,中国在欧盟市场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销售不锈钢产品的行为属倾销行为。该产品用来连接管道和不锈钢管,在石油化工、食品加工、造船、能源生产以及建筑行业使用广泛。该产品接受的反倾销调查频率为30.7%~64.9%,而中国台湾出口的同类产品反倾销调查频率为5.1%~12.1%。
欧盟贸易保护的对象针对中国。欧盟委员会指出,目前正在进行着史无前例的贸易抵御措施,打击目标就是相应的进口钢铁产品。欧盟目前已制定了39项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政策,其中有17项是针对原产地来自中国的产品。欧盟委员会还表示,已尽最大可能使用适当的贸易保护工具,但也在努力通过参与2016年12月建立的“全球钢铁过剩产能论坛”,找出全球钢铁产业生产过剩的原因。
中国坚决反对欧盟进行贸易保护。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在对欧盟(EC)最近采取的行动评论时表示,此举代表了欧盟对钢铁产业的贸易保护,同时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定。他特别批评欧盟,直到如今仍把中国当成非市场经济体(NME)对待,在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行动中,采取“比对国”政策。中国已经成功地与美国和欧盟开始在世贸组织内进行的磋商,中国坚持认为,世贸组织成员都应该摒弃非市场经济体措施,这种措施不以国内价格为基准与出口价格进行比较。
中国要求欧盟承认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商务部坚持认为,到2016年12月11日,即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后,所有国家都应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王贺军认为,持续采取“比对国”制度既不公平也不合理。他坚信,中国政府将采取必要措施,对抗欧盟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行动,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强调,在全球经济疲软情况下,需求锐减是目前钢铁产业面临困境的根源。各国应该团结协作,克服困难,欧盟不应仅仅依靠谨慎的贸易救济手段。
欧洲北约盟国增加国防支出。2017年3月13日,军事联盟声明,2016年,欧洲北约盟国7年来首次增加了国防开支。2016年,北约国防支出金额占GDP的2.43%,而2015年这一数字只有2.40%。北约秘书长斯托尔滕贝格(Jens Stoltenberg)说:“虽然金额有所增长,但仍远远不够,在北约内部,仍然没有实现公平负担义务。要求所有盟国达到2%的目标是现实的。”“这不只是一个来自美国、来自特朗普总统的电话里要求的……增加国防支出是站在欧洲最大利益高度的考虑。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至少经过了多年国防开支削减后,现在才开始看到增加的苗头。”
欧洲盟国增加国防支出与美国施压有关。据路透社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使北约成员国变得十分紧张,因为他在选举期间批评北约“过时”。大选后还不断声称,他可以兑现美国对欧洲的北约成员国获得安全保障的承诺,但前提条件是,它们必须满足北约的目标要求,即国防支出达到各国经济总量的2%。
欧洲盟国的国防负担高低不一。北约表示,2016年美国国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61%,而2015年则为3.58%。相比之下,欧洲的北约盟国国防支出占比仅为1.47%与1.44%。2016年仅4个欧洲北约成员国,即爱沙尼亚、希腊、波兰和英国,达到了2%的标准要求。在另一份报告中,彭博社指出,德国2016年国防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18%增加到了1.20%,而西班牙则从0.93%下降到了0.90%,法国从1.80%下降到了1.79%。
欧元区和欧盟政府赤字和政府债务双双下降。2016年与2015年同期相比,欧元区政府赤字的GDP占比从2015年的2.1%降至2016年的1.5%,欧盟则从2015年的2.4%降至2016年的1.7%。欧元区政府债务的GDP占比从2015年末的90.3%降至2016年末的89.2%,欧盟则从2015年的84.9%降至2016年的83.5%。
欧盟统计局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数据将被用于“过渡赤字程序”(EDP)。2016年,以下国家实现财政盈余:卢森堡(+1.6%)、马耳他(+1.0%)、瑞典(+0.9%)、德国(+0.8%)、希腊(+0.7%)、捷克(+0.6%)、塞浦路斯(+0.4%)、荷兰(+0.4%)、爱沙尼亚(+0.3%)和立陶宛(+0.3%)。保加利亚和拉脱维亚实现财政平衡。政府赤字占GDP比重最低的3个国家是:爱尔兰(-0.6%)、克罗地亚(-0.8%)和丹麦(-0.9%)。有4个成员国赤字占GDP比重大于3%:西班牙(-4.5%)、法国(-3.4%)、罗马尼亚(-3.0%)和英国(-3.0%)。2016年底,政府债务占GDP比重最低的6个国家是:爱沙尼亚(9.5%)、卢森堡(20.0%)、保加利亚(29.5%)、捷克(37.2%)、罗马尼亚(37.6%)和丹麦(37.8%)。
有16个欧盟成员国政府债务的GDP占比重高于60%。其中,最高的是:希腊(179.0%)、意大利(132.6%)、葡萄牙(130.4%)、塞浦路斯(107.8%)和比利时(105.9%)。
最近欧洲议会智库欧洲议会研究局(EPRS)发表了由伊萨贝尔·艾恩尼兹(Dr Isabelle Ioannides)与西蒙娜·瓜葛利亚多(Simona Guagliardo)共同发表的有关“欧盟与美国贸易与投资关系”深度分析的报告,题目是《避税、洗钱与税收透明度效果》,以下是报告摘要。
这份事后影响评估报告分析了欧盟—美国贸易与投资关系,评估了这一关系是否对逃税、洗钱和税收透明度产生影响,如果存在影响,又在多大程度上产生了影响。欧盟经济与美国经济高度关联,双方GDP总和占全球GDP的一半,双边贸易总额超过全球的30%。总的来说,欧盟与美国的贸易与投资关系似乎并没有对美国打击逃税、强化反洗钱立法和执行以及提高税收透明度产生影响。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TTIP)旨在开展金融服务监管方面的合作,尽管正在进行的谈判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远远难如人意。美国已经建立了与欧盟成员国进行信息交换的机制,它几乎与所有欧盟成员国签订了税收协定,发展了稳健的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筹资的法律框架。尽管双方的关系建设基本上遵从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但是在受益所有权、跨国信息交换、隐私事项和特定非金融企业与行业上,仍然存在挑战。
欧洲议会研究局(EPRS)近期发布了《欧盟成员国海外属地逃税、洗钱与税收透明度:后期影响评估》报告,作者是伊萨贝尔·艾恩尼兹(Dr Isabelle Ioannides)与简·提莫斯基(Jan Tymowski)。
这一报告旨在介绍欧盟成员国海外属地(OCT)管理离岸事务的法律、政治与机构框架。这些海外属地涉及4个欧盟成员国(丹麦、法国、荷兰和英国)的主权。海外属地与有关欧盟成员国的体制安排直接影响到包括税收、洗钱等政策制定、措施采纳的可能性。不论欧盟成员国对其海外属地的控制程度如何,英国和荷兰的个别海外属地的地方机构的法律执行情况都备受关注,不仅包括其结构弱点,还包括有限的财政和人力资源。而法国对海外属地不完善的监控和信息缺乏,使财务监管活动困难重重。该报告首先比较分析了法国、荷兰与英国在打击逃税、洗钱和提高税收透明度方面的案例,然后探讨了格陵兰的情况,并就欧盟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些海外属地的杠杆作用得出结论。该分析报告所依据的是外部专家撰写,包括法国、荷兰、英国控制下的海外属地的详细说明材料。其所做的后期影响评估是欧洲议会研究局应欧洲议会关于打击洗钱、避税和逃税问题调查委员会(PANA)要求进行的,以协助欧洲议会正在进行的相关工作。
大多数欧洲企业(53%)支持全欧盟实施单一企业税率。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调查,尤其是意大利(70%)、西班牙(66%)、法国(64%)和希腊(62%)等国商界领袖对此支持率特别高。尽管最近意大利、法国和德国的税率在削减,但仍高于欧洲平均水平。调查显示,在爱尔兰、爱沙尼亚、荷兰和立陶宛,分别只有6%、10%、28%和30%的企业支持这项涉及全欧盟成员国的税制改革。
减企业税是重振政治需求与刺激投资的时尚路线。Grant Thornton全球税务服务负责人弗朗西丝卡·拉格贝里(Francesca Lagerberg)表示,将(企业)税率降至15%,是美国总统特朗普的重大经济承诺之一,这令人惊讶。欧元区国家税率很低,大多数企业并不希望提高企业税率以达到欧盟标准。不过,她还指出:“我们的数据告诉大家,企业领袖希望未来有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欧盟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度税收趋势报告》。这份报告覆盖2015年度,同时提及2017年需改革税率。根据该报告,欧盟28个成员国税收收入作为GDP的一部分,在2015年处于稳定水平。欧盟税收收入占GDP的38.7%,税负水平比起其他发达经济体都偏高,如美国、日本、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
各欧盟成员国2015年税负升降不一。其中,有22个欧盟成员国在2015年税负提高,特别是立陶宛、爱沙尼亚、斯洛伐克等国,税负占GDP比重上升。而有6个成员国税负下降,其中爱尔兰和丹麦下降幅度最大。丹麦、法国、比利时占比最高,爱尔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占比最低。《2017年度税收趋势报告》阐述了成员国税收的不同结构。直接税占总税收收入比重最高的是丹麦(65.8%),接下来是爱尔兰、英国、瑞典、马耳他。该报告表明,直接税占比较低的国家被占比高的间接税抵销,例如,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与匈牙利。
2015年劳务所得税是欧盟成员国税收收入的最大来源。欧盟28个国家的劳务隐性税收占比35.9%,自2012年起,这个占比一直在36%上下浮动。比利时的这项隐性税收占比最高,马耳他占比最低。消费税收入占总税收比重从2014年的28.5%提高到2015年的29.7%。《2017年度税收趋势报告》还指出,欧盟公司所得税平均税率从2016的22.5%降到2017年的21.9%。各欧盟成员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不同,保加利亚公司所得税税率最低,马耳他、法国、比利时、德国设定的是最高税率。自2009年起,欧盟15个成员国降低了最高税率,3个成员国则提高了公司所得税税率。
EESC新近发布政策报告。欧盟成员国的国际税收政策应定期进行标准审查,其中良好的税收管理条款应纳入欧盟与第三国间协议,确保欧盟国家的税收政策支持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EESC最新报告指出:“近年来,国际税收体系引起了广泛关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双重征税协定(DTAs)的公平性,以及DTA对发展中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遭受质疑。”“发展中国家似乎至少因某种程度上资本外流而失去资源,因而无法进行可持续发展。在OECD层面,欧盟成员国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合作,旨在遏制活跃的企业避税,特别是通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滥用税收协定’。联合国论坛围绕解决这些问题展开了持续不断的辩论,发展中国家从一开始就参与了谈判。”联合国研究发现,“欠发达国家似乎受跨国公司避税影响更多,这与普遍观点一致,即发展中国家的财政能力较低”。此外,由于公司转移利润的机会增加,税率上调导致收入增长太小,与之不成比例。
发展中国家缺乏足够的资源来处理BEPS问题。这些国家可能是最容易受BEPS影响的,因此,其最有兴趣打击BEPS行为,在富裕的二十国集团要求下,OECD努力应对BEPS,但个别欠发达国家认为,这项议程不符合它们的最佳利益。EESC认为,发展中国家实施所得税与销售税制度困难重重、在公司税方面面临全球税收竞争,而且由于DTA的设计通常遵循OECD模式,而没有按照联合国税收协定的示范,他们可能会蒙受收入损失。
EESC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新观点。这个在2017年10月全体会议上就欧盟发展伙伴关系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挑战的新观点指出,需要评估国际税务改革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影响。阿尔弗雷德·加季多斯克(Alfred Gajdosik)的报道指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在税务问题上协调一致,联合国需要更多支持才能发挥作用”。
欧盟增值税标准税率现已呈现稳定状态。欧盟委员会表示,欧盟增值税在过去几年快速上升之后,2017年只有两个成员国调整了标准增值税税率,其中,希腊从23%提高到24%、罗马尼亚从20%降低到19%。2017年7月13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的《2017年税收趋势报告》显示,2017年欧盟28个成员国的平均标准税率依旧维持在21.5%,2016年也是如此。
欧盟标准增值税税率急剧提高的趋势到2014/2015年度似乎已停止。《2017年税收趋势报告》指出,目前欧盟成员国最高增值税标准税率是匈牙利的27%,接下来是克罗地亚、丹麦和瑞典的25%;最低税率是卢森堡的17%、马耳他的18%。然而,包括增值税和货物税在内,通过消费税所征得的税收收入,2015年占GDP的比重上升,消费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与2014年的28.5%相比较,略有提高,达到了28.7%。
隐性消费税税率(ITR)主要衡量特定管辖区有效平均税负。据欧盟《2017年税收趋势报告》显示,自2009年起,欧盟27国税负逐渐增加,到2015年已达20.5%。其中有20个国家ITR都增加了,另有7个国家降低。税负增加最多的国家为捷克(提高1.6%)、保加利亚(提高1.2%);税负降低幅度最大的是卢森堡(降低2.3%)。该报告显示,增值税占ITR的比重在2/3~3/4之间,增值税所占比例最高的国家是瑞典,超过75%。希腊的增值税占比属欧盟最低水平,只有54%。
欧盟成员国增值税预期收入与实收税款之差是欧盟增值税缺口。欧盟委员会称,2015年欧盟增值税缺口为1520亿欧元,可见欧盟需要强化反避税、失误和逃税改革。
欧盟2015年的增值税缺口在2014年1600亿欧元基础上下降了。值得注意的是,自2015年1月1日起,欧盟针对以B2C方式(由企业到用户)提供电信、广播和电子服务的纳税人,制定了更严格规定,要求纳税人在消费所在地纳税,此举提高了企业遵从的比例。欧盟的研究包含了纳税人的遵从数据。
欧盟《2017年税收趋势报告》关注了各个成员国的具体情况。增值税缺口最大的成员国是罗马尼亚(37.2%)、斯洛伐克(29.4%)和希腊(28.3%);增值税缺口最小的成员国是西班牙(3.5%)和克罗地亚(3.9%)。从绝对数字来看,增值税缺口最大的是意大利,为350亿欧元。多数欧盟成员国的增值税缺口有所下降,其中马耳他、罗马尼亚和西班牙改善最大。有7个欧盟成员国增值税缺口小幅增长,即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希腊、卢森堡、芬兰和英国。欧盟委员会表示,税收缺口的规模“显示出需进行重大改革,这样成员国才可充分利用预算增值税收入”。
“流失的税款还是太高,令人无法接受。”欧盟经济与财政、税收和海关专员莫斯科维奇(Pierre Moscovici)声称,“尽管增值税收入表现出改善迹象,但是成员国们不应容忍如此之高的增值税流失。虽然欧盟委员会一直支持改善全欧盟内的税款征收,但是现行增值税规定始于1993年,已经过时。我们不久将建议修改增值税跨境销售规则,改革将使增值税跨境税务欺诈减少80%,让急需的税款回到成员国国库。”
欧盟委员会近期提出了25年来对欧盟增值税制度进行深远改革的建议。改革将使处理增值税欺诈更加容易,增值税税款征收更有效率。现在欧盟跨境欺诈每年造成的税收缺口达500亿欧元,在新制度下税收缺口将减少80%,约为400亿欧元。欧盟委员会从2016年起就已经着手,针对“欧盟内部货物B2B交易的明确增值税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现行解决办法使增值税规则既复杂而又支离破碎。根据欧盟现行增值税过渡制度,不同成员国的企业之间发生的跨境货物交易货物在出发国免缴增值税,此举构成欧盟内部免税政策,但消费者需对所获产品在货物到达国缴纳增值税。这给欧盟贸易企业带来了很高的遵从成本,造成公司与税务机关行政负担加重,还会带来跨境货物贸易欺诈风险,损害了单一市场运行。因此,欧盟委员会正在准备立法建议,根据目的地原则,盯住货物供应方,使增值税制更简单、更有助于防止税务欺诈。
欧盟增值税制度很难说完美无缺。事实上,根据欧盟委员会的统计数据,从税收角度看,欧盟增值税制度像筛子一样遗漏税款,这主要是因为它存在一系列缺陷。加入欧盟新近制定的反增值税欺诈计划,可能才是通过共同努力、解决税收欺诈及其复杂性问题的最佳途径。增值税收入缺口等于增值税预计收入与实际征收额的整体差异,据欧盟委员会称,2015年欧盟增值税收入缺口达1520亿欧元,低于2014年的1600亿欧元,但是它“表明了改革的迫切性,各成员国应充分利用增值税收入平衡预算”。“虽然增值税收入的征收显示出改善迹象,但损失数额仍然高得令人无法接受”。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增值税制度不健全是造成增值税缺口的主要原因之一。
欧盟增值税规则十分复杂而且零散。在现行“过渡性增值税制度”之下,不同欧盟成员国的企业之间进行跨境商品销售交易时,如果商品离境的成员国(免税的欧盟内部供应国)免征增值税,那么客户就必须在商品抵达欧盟内部购买国后,自行评估并支付应纳增值税。这一制度导致欧盟企业产生了很高的贸易合规成本,并给公司和税务部门带来了沉重的行政负担,还诱发了商品贸易中的跨境欺诈风险,危害了单一市场正常运作。因此,欧盟委员会自2016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制定“欧盟内部企业间(B2B)商品交易统一增值税制度”。欧盟委员会表示,这将是简化与防范欺诈的统一增值税制度,并将坚持消费地征税原则。据此,欧盟委员会于2017年10月4日发布了近25年来最大的增值税改革方案,以解决增值税欺诈问题。该方案除了将防范增值税欺诈作为目标外,还着眼于减少欧盟内部跨境贸易成本,其中的合规成本,据估计比在单一成员国境内市场进行的贸易高出11%。欧盟委员会宣称,该方案在推动制度现代化进程中,将减少10亿欧元的企业合规成本。
欧盟委员会对现行增值税制度提出了根本变革方案,即欧盟跨国商品销售征税应与在某个成员国国内销售商品一样。欧盟委员会将在2018年提出立法建议,要求成员国在统一的欧盟增值税4项基本原则或“基石”之上达成如下一致:①为解决欺诈行为,需对企业间跨境贸易征收增值税。目前,因这类贸易不征增值税,为不良企业提供了便利的漏税渠道。②扩大“一站店”。小型迷你“一站店”在2015年推出,以支持欧盟委员会年度工作,要求增值税注册人在企业对消费者供应广播、电信和电子服务的消费场所,向消费者征收增值税。根据计划,从事跨境交易的企业,履行增值税义务将更容易;贸易商可使用本国语言,按照与其母国相同的规则和管理模板,使用统一在线端口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纳。接下来,成员国直接相互支付增值税,就同电子服务销售一样。③欧盟增值税法应遵循消费地原则,即要求增值税最终数额始终被支付给最终消费者所在成员国,并按照成员国税率征收。④发票规则应简化。允许卖方根据本国规则开具发票,即使在跨境贸易时也是如此。公司将无须为其税务局预备跨境交易清单,即所谓“概括性陈述”。
欧盟的改革方案还引入了“注册纳税人”制度,即值得信赖的企业将适用更简单、更省时的规则。欧盟委员会还提出,在2019年前生效的4个“速效对策”。这些短期的措施是为了改进现行增值税制度,在统一增值税制度全面实现一致同意并得到落实前,由欧盟成员国明确请求实施的。其中包括:①简化欧盟成员国企业在另一成员国储存商品,并直接向当地客户销售的增值税规则。这项简化措施仅限于注册纳税人,当他们在另一成员国储存商品时,无须重新注册并支付增值税。②简化未实际运输商品的“链式交易”要素。例如,商品通过几个贸易商出售,但实际上商品直接从原始卖方转移到最终买方。这项简化措施也仅限于注册纳税人。③为注册纳税人提供统一的新规则,确保他们更容易地提供商品从欧盟成员国已运至另一成员国的证据。④阐明在现行跨境免税规则下,除了运输证明,还需要商业合作伙伴记录在欧盟增值税号码电子验证系统(VIES)中的增值税号码。
新制度将减少80%的跨境欺诈,约合400亿欧元。欧盟委员会表示,这项立法提案将提交欧盟理事会各成员国征求意见,并提交欧洲议会进行咨询。欧盟委员会将根据倡议,在2018年提出更详细的法律提案,在技术层面上修订《欧盟增值税指令》,以便统一的增值税制度提案得到平稳实施。过渡措施与所谓“速效对策”将于2019年1月生效,统一增值税制度预计于2022年生效,为此欧盟委员会证实,将在2017年11月发布以下提议:①增值税率制度实现现代化,给予欧盟成员国设置增值税率更大灵活性;②加强欧盟成员国间的行政合作;③简化中小企业增值税规则,这将取决于如何缓和中小企业的增值税义务。
欧盟委员会现行时间表有点野心勃勃。上述提议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大幅减少增值税欺诈,还是为了形成更加一致的欧盟增值税制度,从而减轻纳税人行政负担。但是,未来仍有可能面临实质性挑战。正如欧盟委员会观察到,提议是自实行单一市场以来,对欧盟增值税制度的最大冲击,如上文所述,纳税人将面临重大增值税合规调整。改革方案在政治层面也会面临挑战。立法提案必须得到一致通过才能正式提出,而且考虑到讨论改革所涉及的规模之大,政治协议不可能轻易达成。尽管如此,即便尚不清楚最终措施以及何时付诸实践,欧盟成员国企业仍需做好准备,因为欧盟增值税规则正在经历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