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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求学生涯

来到美国就像获得了新生。虽然我既缺乏先见也不会用英语说出“终于自由了” ,但我那时就已经感受到了自由,直至今日。哈佛大学的科学史学家杰拉尔德·霍尔顿曾指出,对于许多我们这一代维也纳流亡者来说,我们在维也纳受到的扎实教育与到达美国时体验到的自由感结合在一起,释放出无尽能量并激发出奇思妙想。这一点无疑在我身上得到了证实。我在这个国家获得了许多馈赠,其中一件就是在三所各具特色的学校接受了极好的博雅教育,这三所学校分别是:弗莱布许犹太小学、伊拉斯谟堂高中和哈佛学院。

我和哥哥跟外祖父母住到了一起,他们比我们早两个月,于1939年2月抵达布鲁克林。我不会说英语,觉得自己应该尽快适应。于是我将自己的名字埃里希(Erich)稍作调整,采用了现在的拼法。我哥哥的名字更是改头换面,从路德维希变成了路易斯。我的舅舅伯曼和舅妈保拉从20世纪20年代来到美国起就住在布鲁克林,他们把我送进了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的一所公立小学——位于弗莱布许社区的P.S.217小学。我在这所学校只读了12周,不过到暑假离开时,我已经能够用英语表达自己了。那个夏天我重读了埃里希·凯斯特纳的《埃米尔擒贼记》,这是我儿时最爱的读物之一。不过这一次读的是英文版,这让我颇有成就感。

我在P.S.217小学过得并不是很舒心。虽然这所小学有很多犹太小朋友就读,但我当时却没有注意到。相反,由于很多学生都是金发碧眼,我以为他们都不是犹太人,我还害怕长此以往他们会对我产生敌意。因此我欣然接受了外公想把我转到一所希伯来教区学校的劝说。我的外公虽然有些不谙世故,却是个虔诚的饱学之士。我哥哥曾说过,外公是他所知道的人里唯一一个能够说七种语言却没有一种能让人理解的。外公和我感情很好,他很容易就让我确信,他可以在这个夏天教我希伯来语,这样我应该会在秋天拿到弗莱布许犹太小学的奖学金。这所著名的希伯来走读学校用英语教授世俗课程并用希伯来语开设宗教课程,对两种语言的要求都很高。

多亏了外公的教导,我得以在1939年秋天进入犹太小学。到1944年毕业时,我的希伯来语说得差不多和英语一样好了。我读完了希伯来语的《托拉》《列王记》《先知书》,以及《塔木德》的部分卷册。后来我得知,1976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巴鲁克·塞缪尔·布隆伯格也同样从弗莱布许犹太小学的独特教育经历中获益,这让我感到既高兴又自豪。

我父母于1939年8月末离开了维也纳。在他们离开前,我父亲第二次被捕并被押往维也纳足球场,在那里遭到穿着褐色制服的纳粹冲锋队的审问和恐吓。他们得知我父亲已经获得美国签证正打算出国,于是释放了他,逃过一劫。

当我父母来到纽约时,父亲一个英语单词都不会说,他在牙刷厂找到一份工作。作为在维也纳蒙羞经历象征的牙刷,到了纽约却成为他通向更好生活的开端。虽然父亲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他还是凭着惯常的干劲投入其中,很快便由于生产牙刷太多太快遭致工会干事的训斥,因为这样做显得其他工人太没干劲。我父亲没有因此却步。他爱着美国。像许多其他移民一样,他常把美国称作“金色圣地”,一个允诺赐予犹太人安全和民主的黄金之地。在维也纳时,他读过卡尔·迈的小说,故事神化了美国西部的征服史和美洲印第安人的勇气,而我父亲则以他自己的方式保持着这种开拓精神。

后来,我父母存够了一笔钱,租下并开设了一家服装店。他们一起工作,出售朴素的女式连衣裙和围裙,以及男士衬衫、领带、内衣和睡衣。我们还租下了这家位于布鲁克林教堂大街411号的服装店楼上的公寓。我父母赚的钱多到不仅可以养活我们,而且不久之后还买下了店铺和公寓所在的整栋楼。此外,他们还能供我上大学和医学院。

我父母全身心地投入到店铺工作中——这是为他们和孩子提供稳定收入的关键——以致于没有享受过纽约的文化生活,而我和哥哥则开始乐在其中。尽管平常都在忙工作,但他们也总是对我们保持乐观和支持,从来不会对我们的学习或消遣横加干涉。我父亲是个极其诚实的人,他要求自己从供应商那里拿到货后总是立即付款,还常常在找钱给顾客时把钱点两遍。他希望哥哥和我处理金钱问题时也能像他那样。但他除了大体上希望我们做出合理正确的行为,从未对我走学术这条路或是其他人生路施加任何压力。反过来,由于他的社会和教育经历有限,我也从不认为他适合在这些事情上给我建议。我通常会求助于母亲,更多时候则是请教哥哥和老师们,而最经常的则是向我的朋友们寻求建议。

父亲于1977年去世,享年79岁,直到去世前一个星期,他仍在店里工作。在那之后不久,母亲卖掉了店铺以及整栋楼,搬进了海洋公园大道拐角处一间更舒适雅致的公寓。她于1991年去世,享年94岁。

当我1944年从弗莱布许犹太小学毕业时,它还没有后来建成的高中部 ,因此我进入了伊拉斯谟堂高中,这是本地一所学术实力雄厚的公立学校。在那里,我开始对历史、写作以及女孩子产生兴趣。我参与了编写校报《荷兰人》 的工作,并当上了体育新闻版的编辑。我还踢足球并担任田径队队长(图3-1)。副队长罗纳德·伯曼是我高中时最亲密的朋友,他尤其擅长长跑,曾赢得市锦标赛半英里跑冠军,我则名列第五。罗恩 后来成为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莎士比亚学者和英国文学教授。他还在尼克松执政期间担任国家人文学科基金会的主席。

图3-1 1948年宾大接力赛的冠军队伍。宾大接力赛是每年举行的面向高中和大学田径运动员的全国性赛事。我们获得了高中组一英里跑冠军。左二是我,右二是罗恩。(承蒙罗恩·伯曼惠允)

在历史老师、哈佛毕业生约翰·坎帕尼亚的鼓励下,我向哈佛学院提交了入学申请。当我第一次和父母讨论申请哈佛的事情时,父亲(他和我一样对众多美国大学的差异并不熟悉)劝阻了我,因为再申请一所大学需要花钱。而我已经申请了布鲁克林学院,我哥也在这所优秀的学院就读。坎帕尼亚先生在听到我父亲的顾虑后,自掏腰包给我付了申请所需的15美元。我是我们这一届1150名学生里被哈佛录取的两名学生之一(另外一位是罗恩·伯曼),我俩都拿到了奖学金。获得奖学金后,罗恩和我体会到了哈佛校歌的真谛:“公平的哈佛。”确实是公平的哈佛!

虽然沉浸在自己的好运及对坎帕尼亚先生的无尽感激之中,我还是对离开伊拉斯谟堂高中感到忧虑,因为我觉得,自己再也体会不到那种由社会接纳、学术和体育成就所带来的纯粹欢愉了。在弗莱布许时,我是个有奖学金的学生。在伊拉斯谟堂高中,我是个学者运动员 。这两者对我来说有着天差地别。在伊拉斯谟堂高中,我才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从哥哥的影子里走了出来,在维也纳读书时我曾觉得这个影子非常伟岸。这是第一次,我有了自己的兴趣爱好。

我在哈佛主修现代欧洲历史和文学。这个专业门槛颇高,被录取的学生要保证能在大四完成一篇荣誉论文。这个专业的独特之处是,它让学生有机会从大二开始就获得指导,先是小组指导,然后是单独指导。我的荣誉论文讨论了卡尔·楚克迈耶、汉斯·卡罗萨和恩斯特·荣格尔这三位德国作家对待国家社会主义的态度。他们各自代表了知识分子面对纳粹的不同立场。楚克迈耶是一位勇敢的自由主义者,毕生都在批判国家社会主义,很早便离开德国,先是去了奥地利,然后到了美国。卡罗萨是一名医生兼诗人,立场中立并留在德国,不过他表示自己的灵魂已经逃往异乡。荣格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是一位英武的德国军官,歌颂战争和战士的精神价值,是纳粹思想的先驱。

我的论文得出了令人沮丧的结论,即包括头脑如此优秀的荣格尔、伟大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和指挥家赫伯特·冯·卡拉扬 在内的很多德国艺术家和知识分子,都非常急切地委身于国家社会主义的民族主义狂热和种族主义宣传中。弗里茨·斯特恩和其他学者后来的历史研究表明,希特勒在执政的第一年并没有获得广泛的民众支持。如果知识分子能够有效地对大众进行动员和呼吁,希特勒完全控制政府的愿望恐怕就不会实现,或至少能被大大削弱。

我从大三开始准备荣誉论文,当时我打算在研究生阶段研究欧洲思想史。然而,在大三即将结束时我与安娜·克里斯相遇并相爱了。她同样来自维也纳,在拉德克利夫学院学习。那时我正在上卡尔·维埃特开的两门非常优秀的研讨课,一门是关于德国伟大诗人歌德的,另一门则关于现代德语文学。作为一名在美国很有影响力的德国学者,同时也是一名富有洞见和魅力的老师,维埃特鼓励我继续学习德意志历史和文学。他写了两本研究歌德的书,一本讲歌德的青年时代,另一本主要关于歌德成为成熟的诗人之后的记述。他还对格奥尔格·毕希纳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这位原本不太知名的剧作家正是经由他而被世人重新发现的。毕希纳的人生很短暂,他在未完成的剧本《沃伊采克》中倡导现实主义和表现主义的创作手法,这是首部以英雄史诗的维度描绘一个不善言辞的普通人的剧作。在毕希纳因伤寒于1837年(时年24岁)去世后,剧本以未完成形式出版,后来被改编成歌剧《沃采克》,由阿尔班·贝尔格配乐。

安娜很高兴我熟知德语文学,刚开始做朋友时,我俩会在晚上一起读诺瓦利斯、里尔克和斯特凡·格奥尔格的德语诗歌。我打算在大四再修两门维埃特的研讨课,但在我大三结束的时候,他却突然死于癌症。维埃特的去世不仅让我深感悲痛,也使我的计划课程出现了很大空缺。在维埃特去世之前几个月,我见到了安娜的家长恩斯特和玛丽安·克里斯,他们都是弗洛伊德学派杰出的精神分析师。克里斯夫妇燃起了我对精神分析的兴趣,并让我重新规划了我的课程表。

如今已经很难去描述20世纪50年代年轻人对精神分析的那种痴迷了。精神分析提出的心智理论,让我初次领会了人类行为和行为背后动机的复杂性。在维埃特的现代德语文学课上,我已经读过弗洛伊德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以及阿瑟·施尼茨勒、弗朗茨·卡夫卡和托马斯·曼三位作家关注人类心智的内部活动的作品。即便按照苛刻的文学标准,阅读弗洛伊德的文章也堪称赏心乐事。他的德语简洁、明晰、幽默并且不断地自我指涉,他也因此荣获了1930年的歌德奖。 这本书向我开启了一个新世界。

《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记述了一系列奇闻轶事,它们已经深深融入了我们的文化,以至于这些轶事如今可以写进伍迪·艾伦电影的脚本或者单人喜剧的台本。弗洛伊德在书中详细记述了那些最平常、乍看上去无关紧要的事情——口误、难以解释的意外、物品放错位置、拼写错误、遗忘,并通过它们来展示人类心智是由一套精确的规则控制着的,而这些规则大多数是无意识的。从表面上看,这些疏忽像是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日常失误和小意外,它们也确实在我身上发生过。但弗洛伊德让我明白,所有这些疏忽全都不是意外。每个疏忽都与一个人的精神生活的其余部分有着连贯且意义明确的关系。特别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弗洛伊德居然在没有见过我的小姨明娜的情况下就能写出全部这些内容!

弗洛伊德进一步指出,心理确定性是指一个人精神生活中的事件几乎不会随机发生,每个心理事件都由在它之前发生的事件决定,这不仅是正常精神生活的核心,而且是导致精神疾病的关键。无论某种神经症状看上去如何怪异,从无意识活动层面来看都是可以理解的。这些症状与先于它发生的其他心理过程相关。口误与引起口误的原因之间的联系,或症状与其深层的认知过程之间的联系,被自我防御机制(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动态的、无意识的心理过程)所掩盖,从而导致了自我揭露和自我保护两种心理事件之间持续的斗争。精神分析理论承诺,通过分析无意识动机和个体行为背后的防御机制,人们可以实现自我理解,甚至能够治疗精神疾病。

精神分析之所以对当时读大学的我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是因为它兼具富有想象力、通俗易懂,并以经验 作为根据的特点——至少当时天真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再没有其他关于精神生活的观点能在广度或精细程度上与精神分析媲美。更早的心理学理论要么太玄乎,要么太狭隘。

实际上,直到19世纪末,揭示人类心智之谜的唯一途径还是内省式的哲学思辨(受过特殊训练的观察者对自己的思维模式进行反思),或来自简·奥斯汀、查尔斯·狄更斯、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列夫·托尔斯泰等伟大小说家的洞见。我在哈佛读大一时受到过这些作品的启发。然而,我从恩斯特·克里斯那里学到,内省法和富有创造性的洞察力都无法使我们系统积累掌握心智科学基础所需的知识。打好基础不仅需要洞察力,更需要实验方法。因此,天文学、物理学和化学等实验科学取得的非凡成就,激励着心智科学的研究者去设计用于研究行为的实验方法。

查尔斯·达尔文认为人类行为都是从我们动物祖先的行为库进化而来的观点,是这趟征程的出发点。该观点引发了用实验动物作为模型研究人类行为的想法。俄国生理学家伊万·巴甫洛夫和美国心理学家爱德华·桑代克的动物实验扩展了由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后来被约翰·洛克详细阐述的哲学观念,这种观念认为我们是通过联结各种想法来进行学习的。巴甫洛夫发现了经典条件作用 ,这种学习方式教会动物将两个刺激联结到一起。桑代克发现了工具性条件作用,这种学习方式教会动物将一个行为反应与它的后果联结到一起。上述两种学习过程不仅奠定了利用简单动物进行学习与记忆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也适用于研究人类的学习与记忆。学习是通过联结两种刺激或者联结一种刺激跟一种反应而发生的,这个经验性事实取代了亚里士多德和洛克认为学习是通过联结各种想法而发生的说法。

在研究经典条件作用的过程中,巴甫洛夫发现了两种非联结形式的学习:习惯化和敏感化。在这两种方式中,动物只学习单一刺激的特征,而不会将两个刺激联结到一起。在习惯化中,动物学习忽略一个无关紧要的刺激;在敏感化中,动物学习注意一个重要的刺激。

桑代克和巴甫洛夫的发现对心理学产生了巨大影响,导致了行为主义的诞生。行为主义是研究学习的第一个经验主义学派,它主张可以像自然科学那样严格精确地研究行为。我在哈佛读书时,行为主义的领袖是B.F.斯金纳。通过与上过他的课的朋友们进行讨论,我接触到了他的观点。斯金纳遵循了行为主义开创者定下的哲学轨迹。总之,他们将行为的概念缩窄了,坚持认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心理学必须仅限于研究那些可以公开观察和客观量化的行为。内省法也就毫无用武之地了。

因此,斯金纳等行为主义者完全只关注可观察的行为,而将所有与精神生活相关或涉及内省法的东西排除在他们的研究之外,因为这些东西不可观察、测量或用于推导得出人类行为的一般法则。感受、思维、计划、欲望、动机和价值观——这些使我们成为人并被精神分析置于显要位置的内部状态和个人经验——被实验科学视为是不可研究的,而对行为科学来说则是多余的。行为主义者相信,我们所有的心理活动都不需要考虑这些心理过程就能得到充分解释。

我通过克里斯夫妇接触到的精神分析与斯金纳的行为主义截然不同。事实上,恩斯特·克里斯尽心竭力地讨论两者的差异并在它们之间搭桥。他认为,与行为主义一样,精神分析的魅力部分来自于它试图追求客观,拒斥通过内省法得到的结论。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不能通过审视自身来理解自己的无意识过程,只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外在中立观察者,即精神分析师,才能够看清另一个人的无意识世界。弗洛伊德也青睐可观察的实验证据,不过他只将外显行为看作考察有意识或无意识内部状态的诸多手段之一。弗洛伊德不仅对一个人在特定刺激下做出的反应感兴趣,而且对导致这一反应的内部过程同样感兴趣。追随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家则认为,行为主义者在把研究限制于可观察和测量的行为的同时,却忽视了关乎心理过程的最重要问题。

让我对精神分析的兴趣进一步加强的原因是,弗洛伊德既是维也纳人也是犹太人,并被迫离开了维也纳。阅读他的德语著作唤起了我对曾经听闻但未曾经历的学术生涯的向往。比阅读弗洛伊德更重要的是我与安娜父母针对精神分析进行的讨论,他们非常风趣且热情洋溢。与玛丽安结婚并从事精神分析工作之前,恩斯特·克里斯已经是一名艺术史学家并担任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应用艺术与建筑部门的策展人。他培养出来的人才包括伟大的艺术史学家恩斯特·贡布里希,后来两人还一起合作,各自对现代艺术心理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玛丽安·克里斯是一名杰出的精神分析师和教师,也是一个非常热心的人。她的父亲奥斯卡·瑞是一名杰出的儿科医生,是弗洛伊德最好的朋友,也是弗洛伊德孩子们的医生。玛丽安是弗洛伊德的女儿、成就卓著的安娜·弗洛伊德的挚友,并且因此将自己的女儿也取名安娜。

跟对待他们女儿的所有朋友一样,克里斯夫妇对我非常慷慨并时常予以鼓励。通过与他们的频繁交往,我和他们的同事、精神分析学家海因茨·哈特曼和鲁道夫·鲁文斯坦也有了一些接触。他们三人已经开辟了精神分析的一个新方向

哈特曼、恩斯特·克里斯和鲁文斯坦移民美国后,合力写就了一系列开创性论文,他们在论文中指出精神分析理论过于强调自我发展中的挫折与焦虑(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自我是心理结构中与外部世界进行交流的成分),应该更多地将重点放在正常的认知发展的研究上。为了检验他们的观点,恩斯特·克里斯极力主张对正常儿童发展进行经验性观察。通过在精神分析与20世纪50至60年代刚刚兴起的认知心理学之间搭建桥梁,他促使美国精神分析向更加实证性的方向发展。克里斯本人则加入耶鲁大学儿童学习中心担任教职,并参与到他们的观察性研究中。

通过聆听这些激动人心的讨论,我转而认同了他们的观点,认为精神分析为理解心智提供了一条迷人的、也许是唯一的途径。精神分析不仅在动机的理性和非理性方面以及无意识和有意识的记忆领域开启了一个卓越的观点,也在知觉和思维的认知发展的有序性上开辟了新天地。对我来说,这个研究领域开始显得比欧洲文学和思想史更加令人兴奋了。

在20世纪50年代,要成为一名执业精神分析师,最佳途径通常是进医学院深造,成为一名医师,再到精神科培训。这条路我先前从未考虑过,但卡尔·维埃特的去世让我空出整整两年的课程。于是,1951年夏天,我几乎是凭着一时的冲动修了医学院要求学习的化学导论。我的想法是,大四学习物理和生物,同时完成我的论文,然后,如果我没有改变这一计划,从哈佛毕业后我会学习有机化学,这是医学院要求的最后一门课。

1951年的那个夏天我与四个人同处一室,他们都成了我一辈子的朋友:著名精神分析师赫尔曼·纳伯格的儿子亨利·纳伯格(安娜的表哥)、罗伯特·戈德伯格尔、詹姆斯·施瓦茨,还有罗伯特·斯皮策。几个月后,基于那一门化学课和我在大学的总体表现,我被纽约大学医学院录取,附带条件是我需要在1952年秋季入学前修完其他要求的课程。

我进入了医学院,致力于成为一名精神分析师,并在我作为精神科的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期间坚持着我的职业规划。不过,我念到医学院第四年时,开始对医疗实践的生物学基础非常感兴趣。我决定学习一些关于脑的生物学知识。原因之一是,我在医学院第二年修脑解剖学时很喜欢这门课。教授这门课的路易斯·豪斯曼让我们每个人用彩色黏土做了一个有正常人脑四倍大的人脑模型。正如我的同学后来在我们的年鉴中所说:“这个黏土模型激起了我们处于休眠状态的创造力,甚至我们之中最木讷的人也做出了一个色彩斑斓的脑。”

图3-2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 中枢神经系统由脑和脊髓组成,双侧对称。脊髓通过支配皮肤的长轴突束接收来自皮肤的感觉信息。这些神经束称作周围神经。脊髓还通过运动神经元的轴突将运动指令发送到肌肉。这些感受器和运动轴突是外周神经系统的一部分。

制作这个模型让我第一次有了脊髓与脑如何一起组成中枢神经系统的三维概念(图3-2)。我发现中枢神经系统是一个左右基本对称的结构,由名称奇特的不同部分组成,比如下丘脑、丘脑、小脑、杏仁核。脊髓则包含了做出简单反射行为所需的结构。豪斯曼指出,通过考察脊髓,一个人可以窥斑见豹地了解中枢神经系统的总体作用。这一作用就是通过称作轴突的长神经纤维束从皮肤接收感觉信息,并把信息转换成协调的运动指令,再通过另一束轴突传给肌肉发出动作。

脊髓向上延伸至脑的部分形成脑干(图3-3),这一结构将感觉信息传递到脑内高级区域并将这些区域发出的运动指令往下传递到脊髓。脑干还调控注意。在脑干的上方有下丘脑、丘脑和两个大脑半球,半球表面覆盖着一层高度褶皱的大脑皮层。大脑皮层参与知觉、运动、语言和计划等高级心理功能。位于大脑皮层下深处的三个结构分别是基底节、海马体和杏仁核(图3-3)。基底节帮助调控运动表现,海马体涉及记忆存储,杏仁核则在情绪状态下协调自主和内分泌反应。

图3-3 中枢神经系统。

哪怕只是看着一个脑的黏土模型,也很难不去思索弗洛伊德所说的自我、本我与超我分别位于脑中何处。作为一名敏锐的脑解剖学家,弗洛伊德曾在著作中反复提到精神分析与脑生物学的关联。例如,弗洛伊德在1914年的文章《论自恋》中写道:“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所有关于心理学的现行观点有朝一日都可能会找到其器质性亚结构。”在1920年的《超越快乐原则》一书中,弗洛伊德再次写道:

如果我们已经达到可以用生理学或化学术语来取代心理学术语的地步,那么我们描述中的不足将很可能得到弥补。……

虽然20世纪50年代的大多数精神分析学家还在运用非生物学术语来思考心智,但当时已经有一些人开始讨论脑生物学及其对精神分析的潜在重要性。通过克里斯夫妇,我遇见了三位这样的精神分析学家:劳伦斯·库比、西德尼·马戈林和莫蒂默·奥斯托。在和他们三位分别进行讨论之后,我决定于1955年秋季到哥伦比亚大学选修神经生理学家哈里·格伦德费斯特的一门课。当时在美国的很多医学院,脑科学研究都不是一个重要学科,纽约大学连一个教基础神经科学的老师都没有。

我的这个决定得到丹尼丝·贝斯特林的强烈支持。她是一个极具魅力且智识过人的法国女人,那时我正开始和她约会。我修豪斯曼的解剖课时,安娜和我的关系渐渐疏远。同在剑桥 时,我们的关系非常亲密,可这种关系在我离开剑桥来到纽约时没能延续。此外,我们的兴趣也开始变得不同。于是在安娜从拉德克利夫学院毕业后不久的1953年9月,我们分手了。安娜现在是剑桥一名非常成功的执业精神分析师。

随后我有过两段认真但短暂的恋爱,每段都只维持了一年。在第二段关系破裂时,我遇见了丹尼丝。我从一个共同的朋友那里听说了她,然后给她打电话想约她出来。随着谈话的进行,她在电话中明确表示自己很忙,对跟我见面没有特别的兴趣。但我仍然坚持着,想出各种说辞让她同意。不过这些都是徒劳。直到最后,我抛出了自己来自维也纳的老底。突然间,她说话的声调就变了。想必她是觉得跟一个欧洲人交往也许并非是完全浪费时间,于是同意和我见面。

我从她位于西区大道的公寓把她接出来,问她是想去看电影还是想光顾城里最好的酒吧。她说愿意泡吧,于是我把她带到我位于第31街的公寓,这里离医学院很近,是我和朋友罗伯特·戈德伯格尔合租的。当我们搬进公寓时,鲍勃 和我把它翻新了一下并搭了个各种设施一应俱全的吧台,当之无愧为我们朋友圈里最好的酒吧。鲍勃是品鉴苏格兰威士忌的行家,他藏有不少好酒,其中甚至有几瓶单一麦芽苏格兰威士忌。

丹尼丝对我们的木工手艺(大部分是鲍勃做的)印象深刻,但她不喝威士忌。于是我开了一瓶霞多丽葡萄酒,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傍晚。我给她讲了医学院的生活,她给我讲了她在哥伦比亚大学所做的社会学领域的研究生工作。丹尼丝钟情于运用量化方法研究人们的行为如何随时间而改变。很多年后,她将这种方法应用到研究青少年如何陷入毒品滥用的课题上。其中的流行病学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发展成为门控假说的基础,这种假说认为某些特定的发展顺序导致了人会逐步吸食危害性更大的毒品。

我们的恋爱进展得出奇顺利。丹尼丝集智慧与好奇心于一身,还有使日常生活变得无比美妙的高超能力。她厨艺精湛,穿衣打扮品味绝佳——她的衣服有些是自己做的——还喜欢用花瓶、灯具和艺术品装饰房间,这让她住的地方充满生机。正如安娜影响了我对精神分析的认识那样,丹尼丝影响了我对经验科学和生活质量的看法。

她还强化了我身为犹太人和大屠杀幸存者的意识。丹尼丝的父亲是一位天才的机械工程师,出生在一个祖上好多代都是拉比和学者的家族,并在波兰接受了成为拉比所需的训练。他在21岁时离开波兰前往法国诺曼底的卡昂,在那里学习数学和工程。虽然他成了一名不可知论者并放弃了犹太教信仰,但他在自己的大型图书馆里还是收藏有很多重要的希伯来宗教文献,包括《密什那》和一套维尔纳版的《塔木德》。

贝斯特林一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直待在法国。丹尼丝的母亲帮助她的丈夫逃出了法国集中营,他们瞒过纳粹躲在西南部的一个小城圣塞雷,最终幸存下来。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丹尼丝和她的父母分离,独自一人躲在50英里外卡奥尔的一座天主教女修道院里。丹尼丝的经历虽然更加艰辛,但在很多方面都与我相似。多年以来,我们各自还一直对希特勒统治欧洲期间的经历记忆犹新,这也让我们的关系更加亲密。

丹尼丝曾经遭遇的一件事给我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她躲进修道院的那几年,只有修道院院长知道她是犹太人,却没有任何人给她施加过压力,让她信仰天主教。但由于自己与其他修行者表现得不一样,丹尼丝常常感到尴尬。她既不进行告解,也不参加每个礼拜天举行的弥撒圣餐礼。丹尼丝的母亲萨拉对女儿表现得这么出格感到不安,担心这样会暴露她的真实身份并招致危险。萨拉与丹尼丝的父亲伊瑟尔讨论了这一窘境,他们决定让丹尼丝受洗。

萨拉通过步行和坐汽车跋涉了50英里,从他们藏身的地方来到卡奥尔的女修道院。到达修道院后,她站在厚重的深色木门前,正打算敲门叫人,就在这最后一刻,她感到自己不能执行这样重大的决定。她没有进入修道院,而是转身走回了家,想着自己的丈夫一定会因为她没能减轻女儿处境的危险而发怒。她回到圣塞雷的家后,伊瑟尔如释重负。原来,在萨拉离开期间,他一直对自己同意丹尼丝改变信仰这一错误做法无法释怀。尽管他不信神,但他和萨拉都以身为犹太人而自豪。

1949年,丹尼丝、她弟弟和父母一起移民来到美国。丹尼丝在纽约的法兰西高中读了一年,17岁进入布林茅尔学院读大三。19岁从布林茅尔毕业时,她申请了哥伦比亚大学的社会学研究生。我们1955年相遇时,她已师从现代社会学的重要贡献者、科学社会学的创始人罗伯特·K.莫顿,开始了医学社会学博士论文的研究工作。她的论文是通过经验性纵向调查来研究医学院学生的职业决策。

图3-4 1956年,婚礼上的丹尼丝。她当时23岁,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社会学研究生。(来自埃里克·坎德尔的个人收藏)

从医学院毕业没几天,1956年6月,我和丹尼丝结婚了(图3-4)。我们在马萨诸塞州的坦格伍德度过了一个短暂的蜜月,在那期间我仍然在为国家医学委员会做研究——丹尼丝永远不会允许我忘掉这一点。接着我开始在纽约市的蒙蒂菲奥里医院做为期一年的实习医师,丹尼丝则继续进行她在哥大的博士论文研究。

丹尼丝可能比我更深地感觉到,我关于考察心理功能的生物学基础的想法是原创而大胆的,她催促我进行研究。但我颇有顾虑,因为我们两人都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于是我想着有必要开个私人诊所来维持生活。丹尼丝对这种财务问题毫不在意,她坚持认为这不重要。她的父亲在我们结识之前一年去世,他建议她要嫁给一个清贫的知识分子,因为这样的男人会把学识看得高于一切并奋力追求激动人心的学术目标。丹尼丝觉得她遵循了这一建议(她确实嫁给了一个穷人),她总是鼓励我去做出大胆的决定,开展一些真正新颖和原创的工作。 7zYf61ptDkXYiEw/ycaq1nLzHi2F1JzdLZXkB0+V/UwSWWUBUIUbAJDsLj9T57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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