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让女人为之疯狂一生的也许只有两样东西,那便是爱情和衣服,女人常常会执著在这两件事情上,总是不由得不爱,不由得不拥有。的确,爱情和衣服都会让女人盲目冲动地付出,那诱惑仿佛带着某种邪气。
对现代女性而言,服饰更是一门温温婉婉的功课,说不完,道不尽。每拥有一件漂亮的衣服,都是对生命美丽的一种认可与赞赏。一个有品位重形象的女人对装束的细致和敏感,常会在悉心与无意之间表露无遗。
在社交活动中,女人们通过精心的服饰打扮给人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艺术知识的更新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也有了新的变化与发展,由此也导致了服饰中某些具体细节的变更。女人的服饰也是礼仪的一种需要,它告诉我们处于不同的具体环境中,穿着打扮应遵守不同的规范。服饰礼仪还提醒着我们:个人的穿着打扮是与对他人的尊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不仅仅是自己的私事。在社交活动中要想成为最受人瞩目、最具魅力的焦点,要想穿出自己的品位和个性,了解服饰打扮的礼仪规范就成了很有必要的一件事情。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关于装束方面的TOP原则,帮助你在社交活动中做到穿衣打扮得体大方,秀出美丽,秀出自我!
TOP即英文中时间(Time)、场合(Occasion)、地点(Place)三个单词的首字母缩写,也就是说着装应该与当时的时间、所处的地点和场合相协调,根据“TOP”原则来决定自己的装束。
时间原则要求着装考虑时间因素,做到随“时”更衣。这里的“时”既包括每年春夏秋冬的季节更替,也指一天早、中、晚三个时间段,以及人一生中的不同年龄阶段。
伴随四季更替、温度变化,夏季着装应以凉爽、轻柔、简洁为着装格调,在使自己的身体感到凉爽舒服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服饰的色彩与款式给予他人视觉上的美感以及心理上的好感。冬季应以保暖为主,在保暖的同时也应遵循轻便的原则,尽量避免臃肿不堪的装束,但是万不可为了形体上的视觉美观而着装单薄,让自己楚楚“冻“人。
清晨起来人们在家中盥洗用餐,或到户外进行跑步健身等活动,着装以方便为主,可适当随意。白天处于工作时间,着装应根据工作的特点和性质来决定,以端庄大方、便于工作为原则。到了晚间,宴请、舞会、音乐会之类的正式活动在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频繁,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距离相对缩小,此时装束给予人们视觉和心理上的感受程度则相对增强。因此,晚间在这些活动中的穿着应精致讲究一些,以晚礼服为宜。
场合原则要求着装与特定场合的气氛相一致,与不同场合相融洽的服饰,才能让人产生和谐的审美效果,从而实现人景相融的最佳效应。
比如,与朋友聚会或是郊游,着装应轻便;出席晚宴或聚会应穿礼服裙或是旗袍;与客户会谈、参加会议装束应简洁、端庄。
地点原则要求装束根据地方、场所、位置的不同而变化,不同的环境应配以与之相适应、相协调的装束,才能给予自己也给予他人视觉和心理上的和谐美感。
比如,在自己家里接待客人,可以穿自己感觉舒适且整洁的休闲服;去教堂或寺庙等场所,则不能穿过露或过短的服装,也不宜打扮得过于华丽。
除了我们以上讲的TOP原则,装束的美观与否与自身体形也有着极大的关系。形体着装的总体原则是视觉上给人匀称和谐舒服之感,应针对自己的体形特征,分析具体的优势和劣势,通过着装扬长避短穿出最美的效果。通过不同的装束最大限度地体现出自身的魅力、性格特征和职业特点。
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三分长相七分打扮”。组成个人气质风度美的主要元素就是由服装和饰品所产生的装束美。在我们的交际场合,美丽的衣着、优雅的款式、合理和艺术的搭配,不仅可以体现出一个女人对服饰审美独到的品位,更能体现出其良好的修养。
现代社会,我们不但要“衣装”,更要“精装”。“精装”有两层含义:一是精神的精,二是精致的精。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美学,但至少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倾向,有自己的品位。要想达到穿衣的高境界,就必须在装束中体现自己的个性,而个性则融合了个人的气质、涵养和风格,在自己所欣赏的审美基调中加入时下的时尚元素,就可以融合成独具特色的个人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