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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大事要禀告

爱情到底是个人的事情,还是整个家庭的事情?婚姻到底是自己做主,还是跟全家人都有关系?很多人觉得像西方人那样,自己恋爱的对象自己找,要不要约会自己决定,结婚也不必请示父母,是很现代很进步的表现。产生这种想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忽略了东西文化的诸多差异。每个社会有不同的背景,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恋爱观念、不同的婚姻原则,我们不必学也无法学。

西方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称为人际关系,强调众生平等。因为西方相信人是由上帝创造的,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儿女,这样一来儿子女儿父亲母亲祖父祖母都变成了一种兄弟姐妹关系,所以说“人人平等”。中国社会没有人际关系,因为我们重视伦理,所以我们是人伦关系,而并非人际关系。中国人告诉你,人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谁跟你平等,你又跟谁平等?人类不可能绝对平等,只有相对的平等,也就是合理的不平等,这便是伦理。西方人儿子可以叫爸爸的名字,你回家也叫爸爸的名字试试看,他一定不高兴。

在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差别的影响之下,西方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个人,称为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中国人不是个人主义,那你会不会想我们一定就是集体主义(collectivism)?很多人受“二分法”思维的毒害,认为不是黑就是白,不是好就是坏,不是这样就是那样。世界上的事情会那么简单吗?除了德国和日本,世界上集体主义的国家也不多。就以我们比较熟悉的日本为例,他们一切都是团队行动—平时工作在一起,下班喝酒还是在一起,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一点个人自由都没有,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是最不主张学习日本人的。

中国人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集体主义,但我们既有集体主义,也有个人主义。说得再明白点,个人主义有利的时候,我们就采取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有利的时候,我们就采取集体主义。有人说这样是“骑墙派”,这样的人是投机分子。那我们换两个字好了:个人主义在这个时候合理,就采取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在这个时候不合理,需要集体主义,就采取集体主义。一切以合理为标准,这不是投机取巧,而是随机应变。

中国人的这种思想,是一种非常少有的“交互主义”(mutualism),我们主张对“和”的达成,依赖于双方符合“礼”的互动。中国人常说“彼此彼此”“礼尚往来”“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不仁别怪我不义”,都是交互主义的形象说法,我们一切根据对方的表现做出相应的反应。说得再简单点:你看得起我们,我们就看得起你;你看不起我们,我们也不见得看得起你。你对我好,我就没有理由不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干吗要对你好?

每个人作为家庭中的一员,在对外活动中的代表性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家庭参与和个人参与。西方人受个人主义的影响,在个人与家庭之间比较而言,偏重个人参与。他们认为每一个人自己的所言所行所作所为与家庭无关,纯属个人的事情,由个人决定也由个人负责。这使得西方的家庭制度好比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开始由父母子女共同组成,但是子女成长到十八岁以后,就要离开家庭自食其力独立生活。就算子女不想离开家门,父母也会把他们赶出家门。如此一来,恋爱结婚的事情当然不受任何约束,可以独立做主,就算想受约束也没有人管。

西方人看到一个小孩子,会问他是谁,是叫Tom还是Jack。而中国人一定会问这是谁家的孩子,不会先问他是谁。因为中国自古以来最基本的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我们任何一个人出去,都代表着整个家庭,称之为家庭参与。这使得我们的家庭比较接近无限责任公司,强调一家人血浓于水,父母子女长久地相互依赖,任何事情由家人决定如何参与,结果也由家庭共同负责。家庭中任何一员在外面的言行举止,都会被当作一家人的表现。如果涉及财务或法律问题,也会要求这一家人共同负责。

当今社会,采取哪种参与方式更为合理?我们认为最好是家庭参与和个人参与兼顾并重,从而使两种方式的优势都能得以发挥。通过家人共同商议,建立家庭共识,只要是家人所认可的独特家风,就可以顺利地延续下去。家庭的代表者不一定限于父母,也可以因时因地因事制宜,推举出合适的代表人选。需要家庭参与的时候,便发挥全家人的力量;需要个人参与的时候,便充分发挥个人的专长。这种观点,再一次证明中国人是合大于分、和合性大于分离性的民族。

全世界只有中国人的亲属范围最广、亲属称呼最多,如舅舅大伯小叔表叔堂叔等,而西方人只有一个“Uncle”,因为他们没有中国人这么强烈的家庭观念。很多人批评中国人家庭包袱太重,好像整个人都为家庭所束缚,失去了自我发展的空间。中国人向来什么事情都会兼顾,我们是把个人跟家庭结合在一起,在家庭中发展自我,既考虑到家庭,也考虑到自我。因为家庭中只要有一个人有了成就,会带动整个家庭的声势,所以他在家庭中会得到家人共同的支援,所得到的成就也一定要跟家人分享。这便是在家庭中发展自我。中国人为什么这样?因为个人的力量非常有限,我们希望通过家庭得到更多人的帮忙,得到更多人的关怀,同时也请更多人予以督促,借助全家人的力量来成全个人。日本人有家庭没有自我,美国人有自我没有家庭,像这些文化的差异要去慢慢体会。

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明白,中国人不能是个人主义,心中一定要有家人的存在。同时,对于中国人而言,爱情和婚姻也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全家人共同的事情,需要个人和家庭的共同参与。我们不反对人要相当程度的独立,但是独立到孤家寡人无依无靠实在没有必要。什么是好父母?心中有子女,常以子女为重。什么是好子女?心中有父母,常以父母为重。这两点是不能割裂的。现在的父母,在子女择偶问题上坦白讲都是很寒心的。很多做子女的心里都有一个相同的声音:你们已经过时了,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不用你们管……或许子女嘴上没有讲出来,但是父母都感受到了,因为子女在行动上就是这样表现的。

有的年轻人对象确定了,但是准备结婚的时候才去告知父母,要这样的子女干吗?还有根本连说都不说就结婚了的,这样做父母的心里会舒服吗?婚姻的事情,做子女的只能禀告,而不能告知。禀告是说“我还没有决定,现在把情况说出来,请示一下你们的意见”;而告知完全是“我已经决定了,现在告诉你们,这就是我的决定”。这样,父母就算有意见,常常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干脆没有意见了。

我们可以告知一个朋友,却没有权利告知自己的父母,但是今天很多人都这样做了。有些人觉得父母越来越冷漠,不如以前那样替子女着想了,这其实是子女自己造成的。子女不尊重父母,父母为什么还要替他/她操心?这些观念跟传统不传统、保守不保守没有关系,而是身为子女基本的修养和孝道。

子女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四处去打听,拜托别人给子女介绍对象。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有什么不好,自己去找不也是这样子吗?如果子女心目当中有人选,就提前禀告父母,让他们帮忙打听打听。若是双方的父母本来就认识,那不是更加方便?只要是合理的意见,又何必拒绝呢?总比自己去摸索,然后陷入情网丧失理性,最后任人摆布强得多。若是一味地自作主张,将来发生什么问题怎么办,自己有能力去面对吗?

现在很多家庭因为子女恋爱结婚的问题,闹得一家人离心离德。当一家人的心不能结合在一起,家庭就开始分裂了。如果每一个人都是个人主义,都变成独立的个体,家人之间彼此不信任不能交心,家就变成了旅馆,还能有什么温暖呢?这样的家庭还值得我们留恋吗?坦白讲,恋爱双方如果都是个人主义,自我意识太强,最终很难走到一起,也不可能长久相处。个人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把恋爱看成个人的事情,就必须自己挑起很大的责任,因为将来全家人都会把她当陌生人看待。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个人参与和家庭参与兼顾,父母和子女彼此尊重,相互商量,才不会自己在那里晕头转向。 FkNb1F+3fdB3JjpLoBJn7E9zt748sVL+Jx5yp0JBtVKUGhfOINXvoL/9B3JUlc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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