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紫禁城里的太监最多的时候有十万人。清朝虽然不及此数,但是太监和宫女的总数也有近万人。如此庞大的奴仆群体,他们是“义务劳动”吗?
有人认为,太监、宫女们一进宫,吃穿用都是公家出钱,相当于一生衣食无忧了。也有人认为,太监和宫女也是一种职业,是有固定的薪资报酬的。还有人说,皇宫里那么多太监、宫女,皇帝要发“工资”能发得起吗?
据史料记载,清朝太监的俸禄分为有品级和无品级两个体系。有品级自四品到八品不等,无品级则直接划为三档,按层级不同分领俸禄。
没有品级的太监的月俸禄是这样规定的:一级太监每个月是三两白银、三斗米、公费制钱六百;二级太监是二两五白银、二斗半米、公费制钱六百;三级太监是二两白银、一斗半米、公费制钱六百。如果是有品级的太监,四品宫殿监督领侍一月的俸禄是八两白银、八斗米、公费制钱一贯三百;五品宫殿监正侍每月七两白银、七斗米、公费制钱一贯二百;六品宫殿监副侍每月五两白银、五斗米、公费制钱一贯一百;七品执守侍每月四两白银、四斗米、公费制钱一贯;八品侍监每月四两白银、三斗米、公费制钱七百。不仅如此,逢年过节或喜庆的日子,主子们都会发赏钱。在当时,一个平民一年的生活费二两白银就够了。那么有人要问了,这么说,太监还是一份高薪的职业了?太监一进宫,他们的吃穿用都是由公家提供的,也就是说每月的俸禄除了给家里以外,就没有什么其他花销了,如果他们真的无病无灾熬到出宫,的确能存很大一笔钱,足够他们安享晚年。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太监晚年凄惨,无依无靠,只能依附寺院呢?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在宫中低等级的太监经常受到上级太监的剥削,而且在紫禁城中还为太监们定制了极多的规矩。其中最司空见惯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惩罚。而在这些处罚中,最常见的就是罚俸,所以说他们这些俸禄是远远不够用的。太监们想要过得好,必须自寻门路。因此便有了太监利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现象。
在我们统称为太监的这群人里,其实不仅等级差别巨大,“门第”也很重要。在明朝,太监有专门的机构,共二十四个衙门,分别有十二监、四局、八司。而太监的前途就跟进入哪个机构有直接的关系了。比如,十二监中的司礼监是管理奏章的地方,在明宣宗的时候,因为奏章太多,皇帝没有时间看,就把批阅的权力交给了司礼监的太监们。到了明后期,由于皇帝不理朝政,有些太监就会自作主张,随意乱发旨意。明朝有名的太监刘瑾、冯保、魏忠贤都出自司礼监,他们相当于掌握了整个国家的生杀大权,几乎没有官员敢得罪他们,只好奉承他们。据说明英宗时的大太监王振,死后抄家时抄出金银珠宝无数,宅院无数。
宫女的月钱不多,积蓄的来源大部分是主子们的赏钱。
宫女们不到年龄是不能出宫的。她们大多十三岁左右入宫,二十五岁左右才能被放出宫。
每月初二是宫女见家人的日子,地点在神武门西护城河南岸附近,但宫女不能出宫,家人不得进宫,他们只能隔着栅栏说说话。届时,宫女可以把主子赏赐的衣物、银两送给家人,而家人可以把从家乡带来的特产交给宫女。不能诉苦,不能哭泣,只能尽力微笑,告诉家人自己过得很好。而即便是这样的探亲方式,也不是每个宫女都可以有的。有些宫女终其一生都没有再见过家人。
大多数宫女都是做着烦琐而劳累的工作,主子稍有不快,便被打被骂,有些甚至会被打死,那时候打死一个宫女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清雍正年间(1723—1735年),为彰显德化治世,雍正皇帝规定主子不得随意殴打仆人,如有人命者,将受到罚俸、降职、鞭责的处分。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从来没有主子遵守过。直到乾隆年间(1736—1795年),惇妃因为打死宫女被乾隆降职、罚俸后,这条规定才真的有了它的作用。
可见,太监、宫女是有“工资”的,但是这并不够用,所以受贿便成了出路。到了清中后期,太监受贿已经到了公开的地步。大臣想要见皇帝,要给“红包”,不然不是见不到就是要等很长时间。而皇帝对于这种现象,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给太监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