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朝贡、和亲类似,互市其实也是一种非常实用的外交手段。不过,互市的效果是隐性而又缓慢的,因此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往往对和亲公主、外交使臣们讴歌不已,却忘记了互市在邦交中的重要意义。所谓“善战者勿赫赫之功,善医者无煌煌之名”,千百年来,这些留存于边塞之地的贸易集市,它们在为民族融合添砖加瓦的同时却没有获得应有的赞誉。不过,有关互市对和平外交带来的濡养补益,我们从各类史书当中也可以探知一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资治通鉴》中晁错对汉文帝的一次建言。
公元前169年,晁错上言:“胡人衣食之业,不著于地,其势易以扰乱边境,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生业,而中国之所以离南畮也。今胡人数转牧、行猎于塞下,以候备塞之卒,卒少则入。”
类似的言语在《汉书》中也有记述,大意是说胡人以游猎为生,食肉饮酪,不事农桑。与中原地区相比,单靠射猎、畜牧是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因此迫于生活需要,胡人部落会剽掠汉族人的村庄。
当然,与中原地区相比,游牧地区也是有自身优势的,这里盛产健壮的马匹,各类珍贵的貂衣、狐裘等土产也异常丰富。如此一来,中原爱名马,北地贵丝绸,南北之间互相觊觎,在购之无门的情况下,你夺我抢的事情也就时有发生了。类似的事情过于频繁,中原王朝就需要发边兵“御寇”,而北方民族需要攫取过冬的口粮,大大小小的战争也就难以避免。
实际上,“御”并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对外政策。早在秦始皇时期,国家就任命蒙恬为大将,统率秦兵30万“斥逐匈奴”,但是到了西汉初年,刘邦还是被匈奴大军所困,差一点丢掉了性命。而且,北方地区出产良驹,游牧民族又擅长弓马骑射,因此在机动性上,游牧骑兵是强于中原骑士的。战事一开,游牧骑兵可以凭借优良的移动能力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中原王朝往往是耗资靡费却疲于奔命。
这样看来,一味地“防御匈奴”“排斥胡人”并不是良好的外交策略,如果能够利用和平的外交手段来加强沟通,让南北之地各取所需,这或许才是更好的结果。
其实,两汉时期的中原王朝就已经与匈奴和南越进行互市贸易了。《资治通鉴》说“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各万骑,击胡关市下”,这里的“关市”指的就是当时汉匈之间的贸易场所。
互市给两国百姓带来了利益,北地胡人认为自己“只用”一块裘皮就换到了过冬的粮食;南方汉族人则为让出几匹布就得到一匹马而欣喜若狂。到了隋唐时期,互市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中原王朝还专门设置“交市监”,将边境地区的贸易正式纳入国家监管的范畴。再往后,随着地理知识的增强以及海运交通的不断完善,海上贸易也登上了历史舞台。
良好的互市贸易从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民族摩擦,当中原的米谷、丝绸、盐铁源源不断地输往异域时,北方游牧民族百姓也就不需要再冒着横死边关的危险剽掠中原;当外域的骏马、毛皮、山参、宝石等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原时,中原王朝也就不需要大动干戈征伐。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秦汉时期政府严禁互市、隋唐时期政府封闭外贸,那它们的边境地区将会变成尸横遍野的古战场。
而且,相比于耕作,经商带来的物质财富更为可观。晁错认为,一个五口之家能耕种百亩土地,但辛勤劳作一年却只能收获一百石粮食。所谓“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一年四季勤勤恳恳才可能勉强温饱。反观那些经商者,巨商大贾放高利贷,小摊小贩倒运商货,他们“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而且“乘坚、策肥、履丝、曳缟”。
这段论述记载在《论贵粟疏》里,《资治通鉴》亦有剖论。其中“采”通“彩”,“文采”的意思就是“绣有花纹的服饰”;“粱肉”指的是“高粱饭和肉类”,在此引申为“精美的食物”;“乘”“策”“履”“曳”都是动词,分别是“乘坐坚固的车马”“骑乘肥壮的良驹”“穿著丝质的鞋子”以及“身穿华美的衣装”。可以说,小商品经济给国计民生带来的补益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以此而论,我们也不应当忽略互市在提升邦国实力、掌握外交主动权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
关于边关互市,史官们几乎不会将它与和平外交等同而论,每每提到边境清宁、民族融合等高光政绩,后世首先想到的是那些牺牲小我而成就大家的和亲公主,甚至连杀人如麻、双手沾满鲜血的御边大将也会成为备受推崇的鹰派雄才。与这些青史留名的人或事相比,互市以及互市的参与者却成了流淌在地下的清泉,很少被人想起。毫无疑问的是,商业贸易才是缓解经济差异的基本方式,如果没有这一股清泉的濡养,缺少衣食的胡匈同胞必然会铤而走险,扰乱边关。孔子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大家都在物质层次得到了相对稳固的保障,又有几个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做声名败坏的强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