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11月15日,哈尔科夫)
亲爱的同志:
我曾在舍佩托夫卡[近郊]上班,在伊贾斯拉夫市委搞共青团工作。
根据医[疗]委[员] 会的决定,我得到两个月的假期,由区党委上报省党委,以便获得治疗。由于省保健局的疗养地缺少床位,省委让[共青]团委上报乌克兰[共青]团中央,后者通过卫生人民委员会,把我送往哈尔科夫的医疗器械研究所附属医院 。我必须在此处住一年左右,接受治疗。获悉自己得在此处度过这么多的时日,我便通过同志们要求在哈尔科夫的省党委登记,但我作为并非工作而是治病的临时居住者,党委没让我登记。因此,得到了在哈尔科夫的省党委的答复后,我向您提出,自己应当保留在舍佩托夫卡区党委的登记,使我在你们那儿的手续完备。我已给团区委书记尼基金寄去两份关于我治病期限的证明,并要求把其中一份转交给您,这样我在这里住下的手续才算办妥。目前我上着石膏,绑着绷带,行走不便,所以请您函告结果。如果出现什么困难,请来信告知,我可以请求中央[委员会]或省委解决此事,而不至于让我在治病期间不由自主地游离于党团组织之外 。附上写好地址的信封,请立刻回信给我。对您还有一个要求:请在复函中附寄给我一份临时证明,写清我是党员。我将迅即把我的候补党员卡挂号寄给您。由于我的假期早已过了,请对我所提的一切作复。
地址:哈尔科夫市普希金街72号,医疗器械研究所附属医院21号病房。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收。
1924年11月15日 哈尔科夫
请告诉我,是否收到了医疗器械研究所共青团委的证明文件——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