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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1日

亲爱的保罗:

对体育再做点评论:在英国,大多数主要的体育运动——那些能够吸引众多观众、能够激起大众热情的项目——大概是到19世纪末期就已经被选定和固定下来了。我感到惊奇的是,要发明和推广一项全新(而不是在旧有项目之上的变种)的体育项目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啊,或许我应该说,推广一种新的游戏(体育运动就是从游戏的保留剧目中选出来的)是多么困难啊。人类是具有创造性的动物,但在众多合理的游戏中(身体对抗的游戏,不是大脑对抗的游戏),好像只有少数最终流传下来。

我一直在读雅克·德里达 的一本论母语的小书(《他者的单一语言》,1996)。有些部分是高度的理论概括,有些地方近乎是自传,谈论的都是德里达与语言的关系,那是他1930年代在阿尔及利亚的孩提时代,在犹太裔法国人或者说法国犹太裔或者是讲法语的犹太裔社区。(他提醒了我们,犹太裔的法国公民曾经被维希政权 剥夺了公民身份,因此,事实上他们多年都处于无国籍的状态。)

让我感兴趣的是,德里达宣称,尽管他是/曾经是单一语言——法语——的使用者(单一语言是他自己的标准——他的英语极好,我可以肯定,德语也很棒,更不必说他的希腊语了),但法语不是/过去不是他的母语。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想到,他简直就像是在写我与英语的关系一样;一天之后,我进一步想到,无论是他还是我,都不是特例,许多作家和知识分子都与自己所言说、所写作的语言有着一种疏离的或是质疑的关系,事实上,把一个人使用的语言当作其母语(langue maternelle) 的观点已经变得非常落伍了。

于是,当德里达写到,尽管他热爱法语,也是正规法语的坚定使用者,但法语并不属于他,不是“他的”语言。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和英语的关系,特别是我小时候的情形。那个时候,英语不过是学校里的一门科目而已。到高中的时候,科目很多,包括英语、南非语、拉丁语、数学、历史、地理等,而英语恰好是我很擅长的一科,而地理则是我最糟糕的一科。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去思考一下,我擅长英语是因为英语是“我的”语言;自然我更没有想到过要去询问一下,如果一个人的母语是英语,那么英语怎么会糟糕呢(数十年之后,直到我成为了——在众多身份中的一个特别的身份——一名英语教授,我才开始对英语历史做了一点深入的思考,我也问过自己:在英语国家中使英语成为一门学科,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就目前我所能还原的自己小时候的思维方式而言,我那时是把英语当成了英国人的财产,所谓英国人是指居住在英格兰的人,但他们派出了自己部落中的一些人来到了南非,并暂时统治着这里。英国人制定了英语的规则,他们可以反复无常地随意选用,包括那些语用规则(在哪种情形之下该使用哪种英语的惯用语);像我这样的人远远地跟在后面,依照别人的指示行事。这个时候,擅长英语也变得像地理糟糕一样无法解释了。那是性格上,精神特质上的某种怪癖。

到二十一岁时,我到英格兰去生活了。那时我对语言的态度在现在看来真是相当的奇怪。一方面,我很肯定,依课本之标准,我要比绝大多数的当地人说得要好,或者至少写得比他们强。可另一方面,一旦开口说话,我是一个外国人的面目就暴露无遗,换句话说,我是一个标准的既不懂本地语言也不懂本地人的外人。

我通过区分两种不同知识的方式解决了这种悖论。我告诉自己,我学习英语的方式与伊拉斯谟 学习拉丁文无异,全都来自书本;而我周围的人习得语言的方式则是“深入骨髓”。英语是他们的母语,但不是我的;他们从吮吸母亲的乳汁时就开始接受语言训练了,而我却没有。

当然了,对于一个语言学家来说,特别是对于乔姆斯基 学派的语言学家来说,我的态度属于绝对的执迷不悟。你在自己早年接受时期所内化了的语言,就是你的母语,仅此而已。

正如德里达所说,一个人怎么能够把一门语言视为自己的语言呢?英语可能终究也算不上英格兰的英国人的财产,但它也决无可能是我的财产。语言总是他者的语言。徜徉于语言之中常常是一种僭越。如果你的英语特别出色,好到你听到的每一句话,落在你的笔下时都能让你想起前人的用法,令你想起使用这些语句的那些人,那该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啊!

一切顺利!

约翰 t5JBFGhG7rvyTU+UWLY+pEUERRL/++BK4ph1YZc14tTpG8JXYdWz5U7JzWDj3g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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