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7年的梦魇昙花一现。清醒后,洪秀全记忆尽失,而回归原态,混同常人足有六年。洪仁玕和《太平天日》试图对此加以修饰。洪仁玕告诉韩山文:“秀全之健康,既已恢复,其人格与外表,均日渐改变。” ]《太平天日》亦云:“主自是志度恢宏,与前迥不相同。 皆称经此病梦,洪氏由内及表,已经变成一个新人。但这说法并无事实的支撑,清醒后的洪秀全,只是回到了正常人状态,安安静静,如常度日。在长达六年中,他的真实情状,其实是《太平天日》里梦中上帝所说一语“:尔下去凡间,还有几年不醒。” 此处“几年”,正是指1837—1843六年,“不醒”则恰谓洪秀全其间完全和任何人一样,照常生活。此一笔触无形中透露,所谓洪秀全经此一梦已蜕变为“新人”,有“人格与外表”“迥不相同”的质变,是站不住脚的。
所以非澄清这一点不可,系因关系到事主心灵的一个枢要,也即简又文强调的他梦中所得的“天王意识”。 这个意识骇人听闻,且病中曾以丧心病狂的方式表现出来,以致遭父亲洪镜扬斥叱时,他曾绝情还以“朕不是尔之子,尔骂得朕么?” 设若梦魇醒来,他仍葆有此意识,则断不可能安宁守常如普通人般生活达六年之久。故而,病程甫毕,“天王意识”已被忘得无影无踪,才是正确的解释。而“天王意识”遗忘一空的有力证明,莫过于直到1843年他仍作为学子老老实实跑到广州投考。其间此举必并不止此一回,只是没有资料一一述及罢了。要之,此适足楬橥这时盘桓他心中的,仍是“科举梦”而非“天王梦”。其次,从他循规蹈矩回到应考轨道来看,当初在梦中对孔子的斥骂鞭打、对儒家“差谬”之书的憎恨,显然也一点想不起来,而是一心一意继续做孔家店的诵习之徒。
就此言,到现在为止似乎还应称他“洪火秀”——“洪秀全”虽已得名,他却一时还不曾与之有切实的联系。五六年间,他都过着安静平常的日子,一面继续教书授徒,一面备考,以至时间一划而过,没有人想得起来留下过稍微特别的故事。直到1843年,府试又尝失利,亲戚忆说,“回家之后,怒火不熄,气愤填膺,怨恨谩骂,掷书地上,破唇大叫曰:‘等我自己来开科取天下士罢!’” 然这次好在仅此而已,逞一逞口舌之快,未像六年前那样触发癫狂,恨过骂毕,依旧拾起教鞭,操执塾业,好像彼之一生就将这样作为乡塾先生延续下去。
但教书地点有些变化,从本村移到莲花塘李家设帐。简又文先生认为,那应该是其继母李氏的娘家。时在初夏,距广州落败约二三个月。不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其中表李敬芳到塾访之,偶于其书笥中,捡出其曩年得自广州传教士之《劝世良言》一帙,乃借去阅读,大有所得。归还是书时,语秀全云:“此书内容奇极,大异于寻常中国经书。”秀全于此书久已置之脑后,几忘却了,至是新的兴味忽被引起,遂潜心细读之。
事情又包含一连串偶然。之前洪秀全对于梁发那套《劝世良言》,已全然忘在脑后。设若不到莲花塘教书,设若未尝将《劝世良言》无意识夹在所携书籍中,设若亲戚中没有一个李敬芳,设若虽有这个李敬芳但未曾造访其于塾中,又设若纵然造访却并未从书中独独翻出《劝世良言》借走,再设若李还书之际不曾发其激赏之论从而引起洪秀全注意……总之,若非这许许多多的“设若”,洪秀全的“天王意识”都会仍然封存在已平息枯死六年之久的心井深处,无从唤醒,无从复活,而一场吞噬中国几千万人身家性命的烈焰也就无从点燃。
李敬芳其人,全然属于历史所谓“匆匆过客”。除了将《劝世良言》翻出借走并向洪秀全谈其感受,他在中国历史上没有留下一丁点儿痕迹。不过,此时此地,他是决定性的。《太平天日》写道:
时主适看《劝世良言》一书,看见其书说有一位造天造地造万物大主宰之上帝,人人皆当敬畏他……将此书所说反复细勘,因想起天酉年升天及下天所见所为之情,一一与此书所说互相印证,若合符节。主乃悟当日临下凡时天父上主皇上帝曾吩咐曰:“尔下去凡间,还有几年不醒,但不醒亦不怕,后有一部书畀尔,对 即‘明’,太平天国自造字 此情,既对此情,尔即照这一部书行,则无差矣。”即此一部书也。主此时如梦初觉,乃作感悟悔罪诗曰:“吾侪罪恶是滔天,幸赖基督代保荃。克胜邪魔遵圣诫,钦崇上帝正心田。天堂荣显人宜慕,地狱幽沉朕亦怜。及早回头归正果,敢将方寸俗情牵。”
丁酉一梦突然失而复得,赋予洪氏自我神奇之感。在他因果倒错的脑海里,当年之事非如本来面目是因书成梦,反而变成梦在书前,乃至认为书由梦生。到了这儿,本已从“谵语寓言”脱身六年的洪秀全,瞬间又被施了魔法,重新陷入妄想狂境地。此番较诸前回,更加不可救药,因为他不是在谵妄而是在清醒状态下走入神话,就像《太平天日》所说,“主此时如梦初觉”,对疯魔的忘却被视为“不醒”,再陷疯魔反倒被视为“梦觉”。他就此溺于这白日之梦,以迄其终。
洪秀全记忆颠错所带来的因果颠错,不但使他自己对神迹笃信甚坚,亦转而成为慑服他人的利器。他把整个事情,依先得梦后读书的顺序,讲给李敬芳听,后者立即陷入膜拜敬惶,洪氏遂“首与莲花塘李敬芳在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悔罪” ,得到他第一个信徒。又讲给家里人听,“主家人初不信,乃将升天时叱其父兄等语晓其家人曰:‘朕升天时所语老亚公,即是天父上主皇上帝;所话有些食同别人饮了食了,就是敬邪魔;所话尔们无本心丢却老亚公同别人较好,就是不敬天父上主皇上帝,反敬邪魔。’历历互证一番,其家人方醒。 家人怎能不信?当初洪秀全梦呓之语,俱为彼等亲耳所闻;眼下,他们瞬间变成神迹的最好证人。又讲给洪仁玕听,“主有族弟干王洪仁玕,颇有信德见识,主将此情对他说明,他即醒悟”, 这是洪仁玕在《太平天日》叙事中首次露面,清楚显示他此时才获闻其事,换言之,六年前的事情他并不知详,《亲笔文书》“无暇观览”的说法非为亲见,而只是1843年由洪秀全根据其错误记忆所告诉他的。
归结起来,神话是这样成立的:六年前洪秀全读《劝世良言》入梦,并在梦中发出来自此书的诸多呓语,然而除他本人,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曾读过此书;六年后李敬芳偶然翻出此书,此时洪秀全却已全然忘记自己读过,重读后忆起梦中种种,遂自我引为神奇而道与诸人,“历历互证一番”,这时,六年前曾亲睹且认他为疯癫的亲友,反而成了所谓奇迹的有力证人。
饶为讽刺的是,洪秀全神迹虽以“丢却一切邪魔” 面目出现,其所成立,却恰恰得力于神魔迷信甚多。中国南方,自先秦楚国起便神巫文化盛行,后一直持此传统,尤以两粤突出。清代笔记《咫闻录》,慵讷居士撰,作者是浙江人氏,游幕各处而久居羊城,里面载述不少广东一带的神鬼之俗,其自序云作于“道光癸卯岁”亦即1843年,刚好是洪秀全重读《劝世良言》那一年,对我们了解背景民风,颇具实录之效,权引其一小片段:
从化县,在广东省北,地僻山深。有某布客过之,至更许,欲止宿,苦无旅店。忽见林薄中,灯火荧煌,有人衣绯衣,戴金幞,仪仗鲜明,前呼后拥,队伍整齐, 舆而出。客讶不知是何官。客惧不敢行,伏于林中。比晓,问诸土人,皆曰:“山中虎神也。欲食人,则脱衣变为斑虎,大声哮吼而前。行旅戒途,子其幸免!” 客人自非真的夜遇虎神,只是正好撞见一次村社神戏。可以想象,类似的装神扮鬼活动,在广东城乡十分普遍、无奇不有。同是广东人的简又文先生,深有体会地说:“谚云:‘南人信鬼’。由来,粤人事鬼神与尚迷信之颓风陋俗最盛。多神教浸透社会里的各层。” 所奉神明五花八门,祖宗灵位、玉帝天官、观音菩萨、财神门神、土地灶君、散仙祖师……不胜枚举,自然界举凡风电云雪、山川湖海,莫无神祇,而在日常生活中,亦为谶纬卜兆所充斥,如看相、求签、问卜、占卦、堪舆、驱邪、捉鬼、放生、禳灾……不一而足。“结果:人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想一念,以至凡百事为,如婚姻、丧葬、生子、出行、谋事、建屋、动工……以至种切 疑为‘种’ 日用细行,无一不受超自然界之宰治,无时而不受超自然力的恐吓与威迫。”
所以我们所述之事,截于眼下,可以说是神巫文化的大杂烩。洪氏的托梦与梦启,既为浓厚迷信氛围所诱发,亦非一颗深受愚弄的灵魂所不能至,至于仗剑逐妖以及阎罗妖、东海龙妖、“四方头红眼睛之妖魔”、大蛇、“虽狗虱之小亦能变焉”“三十三重天”“十八重地狱”、赵玄郎、下凡等观念形象,一一有其民俗来源和典例。从洪秀全本人到他的诸位亲友,所谓觉醒或信仰其实和基督教毫无关系,而是借了上帝、基督名头将古老神巫思维转化于一种新的个体神迹。他们心里的崇拜情绪,与所发誓攘除的“敬邪魔”实出一辙。此一神巫文化的性质或本质,贯穿太平天国宗教视野始终,不曾稍稍跳出,太平天国之所以“未得到基督教仁爱、同情、宽大、忍耐、克己、牺牲、服务……崇高伟大的精神道德” ,洵非偶然;不但如此,太平天国事业成功的基石,即是“事鬼神与尚迷信之颓风陋俗”,其具体体现,俟后结合杨秀清、萧朝贵的天父天兄附体,我们再作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