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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帝纪
——性格懦弱,宽仁之主难作为

【原文】

孝惠皇帝 [1] ,高祖太子也,母曰吕皇后。帝年五岁,高祖初为汉王。二年,立为太子。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太子御骖乘赐爵五大夫,舍人满五岁二级。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视作斥上 [2] 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减田租,复十五税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 [3] 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 [4] 。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 [5] ,皆耐为鬼薪、白粲 [6] 。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 [7] 之。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 [8] ,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注释】

[1]孝惠皇帝:刘盈,刘邦之子,吕后所生,公元前195—前188年在位。[2]斥上:圹上,墓穴。[3]宦皇帝:指中都官的官吏,以别于王国之官吏。[4]颂系:散禁,关押而不上刑具。颂:同“松”。[5]上造:爵名。第二级。内外公孙:国家公室及外戚之孙。耳孙:曾孙。城旦、舂:秦汉刑名,四岁刑。男筑城,女舂米。[6]鬼薪、白粲:秦汉刑名,三岁刑。取薪给宗庙为鬼薪,坐择米使正白为白粲。[7]完:完刑。不损肉体的刑罚。[8]同居:指父母妻子之外,如兄弟及其子等同居共业者。

【译文】

汉惠帝,是汉高祖的太子,母亲是吕后。在他五岁时,汉高祖开始做了汉王。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他被立为太子。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四月,高祖驾崩。五月十七日,太子即皇帝位,尊母吕后为皇太后。赏赐臣民爵位一级。中郎、郎中官任职满六年的加爵位三级,满四年的加爵位二级。外郎官任职满六年的加爵位二级。中郎任职不满一年的加爵位一级,外郎任职不满二年的赏钱一万。宦官的俸禄与郎中相同。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骑等皇帝侍从人员的俸禄与外郎相同。太子御骖乘赏赐爵位为五大夫,舍人任职满五年的加爵位二级。赏赐那些为高祖办丧事的,俸禄二千石的赏钱二万,六百石以上的赏钱一万,五百石以下至佐吏赏钱五千。为高祖建造陵墓的,将军赏钱四十金,二千石赏钱二十金,六百石以上的赏钱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吏赏钱二金。减少田租,恢复十五税一的制度。凡爵级在五大夫、六百石以上以及曾经侍奉过皇帝,皇帝也知其姓名的人,犯了罪应当披枷戴锁的,可以放宽为软禁而不投入监狱。对官职在上造以上及皇家内外公孙或曾孙等,犯罪当刑的,或应判四年徒刑的,减至三年。百姓年过七十与不满十岁的有罪当刑的,都免予肉刑。皇帝还在令中指出:“官吏的职责就是为百姓办事,能努力把事办好就会得到百姓的信赖,之所以提高他们的爵禄,就是要求他们把百姓的事情办得更好。凡是官吏的俸禄在六百石以上,与其父母妻子及兄弟仍在一起居住的,以及已不在职的曾佩将军印、都尉印领过兵的或曾佩二千石官印的,只需要缴纳军赋,其他徭役皆免除。”

【原文】

令郡诸侯王立高庙。

元年冬十二月,赵隐王如意薨。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赐民爵,户一级。

春正月,城 [1] 长安。

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献城阳郡以益鲁元公主邑 [2] ,尊公主为太后。

春正月癸酉,有两龙见兰陵家人 [3] 井中,乙亥夕而不见。陇西地震。

夏旱。郃阳侯仲薨。秋七月辛未,相国何薨。

【注释】

[1]城:筑城。[2]益:增加。邑:汤沐邑。[3]见:通“现”。家人:百姓。

【译文】

下令各郡的侯王建立高祖宗庙。

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冬十二月,赵隐王刘如意去世。规定臣民犯罪,可以出买爵三十级的钱以赎死罪。赏赐百姓爵位,每户一级。

春正月,下令修筑长安城。

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冬十月,齐悼惠王前来朝见,献上城阳郡以增加鲁元公主的汤沐邑,并尊鲁元公主为齐太后。

春正月初四日,有两条龙出现在兰陵一百姓家的井中,六日晚不知去向。陇西发生地震。

当年夏,发生旱灾。郃阳侯刘仲去世。秋七月五日,丞相萧何去世。

【原文】

三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

夏五月,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

六月,发诸侯王、列侯徒隶 [1] 二万人城长安。

秋七月,都厩 [2] 灾。南越王赵佗称臣奉贡。

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后张氏 [3]

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 [4]

三月甲子,皇帝冠 [5] ,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长乐宫鸿台灾。宜阳雨血。

秋七月乙亥,未央宫凌室 [6] 灾;丙子,织室 [7] 灾。

五年冬十月,雷;桃李华 [8] ,枣实 [9]

春正月,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注释】

[1]徒隶:有罪之人。[2]都厩:皇室的马厩。[3]张氏:张敖之女。[4]孝弟力田:这里是指汉代选举的科目名。复其身:免除其服役。[5]冠:古时贵族男子二十岁成年时加冠,举行冠礼。[6]凌室:藏冰之室。[7]织室:汉代掌管皇室丝帛织造的官府。[8]华:开花。[9]实:结果实。

【译文】

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春,征发长安六百里之内的男女民工十四万六千人筑长安城,工期三十天。

将刘氏宗室之女作为公主,嫁给匈奴单于。

夏五月,封闽越君刘摇为东海王。

六月,征发各侯王、列侯治下的罪犯两万人到长安筑城。

秋七月,皇室的马厩发生火灾。南越王赵佗称臣进贡。

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冬十月,立张敖之女为皇后。

春正月,在各地选拔孝悌力田的贤者,免除其徭役负担。

三月十七日,皇帝举行冠礼,大赦天下。简化妨害吏民的法令,废除藏书有罪的秦律。长乐宫鸿台发生火灾。宜阳地区出现血雨。

秋七月二十日,未央宫凌室发生火灾;二十一日,织室发生火灾。

惠帝五年(公元前190年)冬十月,雷声隆隆,桃李开花,枣树结实。

春正月,再次征发长安六百里以内男女民工十四万五千人到长安筑城,工期三十天。

【原文】

夏,大旱。

秋八月已丑,相国参 [1] 薨。

九月,长安城成。赐民爵,户一级。

六年冬十月辛丑,齐王肥薨。

令民得卖爵。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2]

夏六月,舞阳侯哙 [3] 薨。

起长安西市 [4] ,修敖仓 [5]

七年冬十月,发车骑、材官诣荥阳,太尉灌婴将。

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夏五月丁卯,日有蚀之,既 [6]

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宫。九月辛丑,葬安陵 [7]

【注释】

[1]参:曹参。[2]算:一算合一百二十钱。[3]哙:樊哙。[4]长安西市:长安立九市,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5]敖仓:在荥阳东北敖山上的大粮仓。[6]既:尽。[7]安陵:惠帝陵,又县名。在今陕西咸阳市北。

【译文】

当年夏,发生大旱。

秋八月,丞相曹参去世。

九月,长安城全部竣工。赏赐百姓爵位,每户一级。

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冬十月,齐王刘肥去世。

下令百姓可以出钱买卖爵位。女子年龄在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不出嫁的,罚款六百钱。

夏六月,舞阳侯樊哙去世。

兴建长安西市,修建敖仓。

惠帝七年(公元前188年)冬十月,派车骑、材官到荥阳,由太尉灌婴率领。

春正月初一日,出现日偏食。夏五月二十九日,出现日全食。

秋八月十二日,惠帝驾崩于未央宫。九月五日,葬于安陵。

【原文】

赞曰:孝惠内修亲亲,外礼宰相,优宠齐悼、赵隐 [1] ,恩敬笃矣。闻叔孙通之谏则惧然,纳曹相国之对而心说 [2] ,可谓宽仁之主,遭吕太后亏损至德 [3] ,悲夫!

【注释】

[1]齐悼:齐悼惠王刘肥。赵隐:赵隐王刘如意。[2]说:通“悦”。[3]吕太后亏损至德:指吕后杀赵王刘如意,戮戚夫人,致使惠帝忧愤而死。

【译文】

班固评论道:汉惠帝内亲宗室,外礼宰相,对齐悼王、赵隐王都予以优宠,可谓恩敬笃厚。听到叔孙通的谏言就自感惭愧,接纳曹相国的建议就深为喜悦,可谓仁德宽厚。可惜由于母后吕太后所为而有亏圣德,可悲啊!

【简析】

汉惠帝性格懦弱,即位后,由吕后掌握大权,因对吕后毒害戚夫人及刘如意不满,纵情酒色,不理朝政,以致忧郁病死。本篇叙述了汉惠帝减民租、筑长安以及自然灾异等史事,文字虽简,但内容重要。从体例的角度来看,完全是为刘家无能的惠帝圆场,填补帝系的空白点。班固给予惠帝“宽仁之主”的评语,有过誉之嫌。但惠帝因遭吕后挟制,确也难以有所作为,这不能不说是其一生的悲剧。 LEZUkvQSJDqjIk573OJdkDlyTi0f5bEbR7mMa5AxjQmvnxasZvqMFGtGAmU5zG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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