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友作荆州从事,桓宣武为王车骑集别。友进,坐良久,辞出。宣武曰:“卿向欲咨事,何以便去?”答曰:“友闻白羊肉美,一生未曾得吃,故冒求前耳。无事可咨。今已饱,不复须驻。”了无惭色。
——《世说新语·任诞》
虽然孔老夫子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孟子》中也说“食色,性也”,可“食”与“色”既是“人之大欲”,同样也是人之“大忌”——大家总以“好学”“好礼”来恭维人,谁愿意被别人说成“好吃”“好色”呢?
“学”与“礼”都非人的本性,所以必须“劝学”和“崇礼”,没有劝勉和推崇的助力,没有利益或名誉的激励,大概没有多少人喜欢艰苦的学习和刻板的礼义。古人早就知道“困然后学,学以致荣;计而后习,好而习成”。“学”与“礼”都违反人的本性,违反了自己的本性还能爱好它,所以值得大加表彰。“食”与“色”是人的本能,越是压抑就越是“好吃”“好色”,“偷吃”“偷窥”乃至强奸,通常都是人们过分“饥渴”所致。“性饥渴”与“口饥渴”同样让人难以忍受,食与性两方面长期过度的饥渴,不是伤身就是丧命。“食”“色”既是“人之大欲”,人们对它们就有极强的占有欲,屯集食品和包养二奶都是多占或强占。这方面不仅不需要任何鼓励,就是不断劝说、警告和惩治,还是有人难免贪食和贪色。人们把贪食者蔑称为“饕餮”,把贪色者贬斥为“色鬼”。饕餮是传说中一种凶恶贪婪的怪兽,鬼更是大家又害怕又讨厌的阴魂。
人之所恶偏大肆颂扬,人之所欲却压抑贬斥,这种与人性“对着干”的文化,很容易造成全社会的道德虚伪,色鬼装得像是坐怀不乱的圣人,吃货在人前也得假装斯文君子。
这里和大家介绍一位率真的吃货罗友,他贪吃从来不扭扭捏捏——贪得既很爽快,吃得也很痛快。罗友是湖北襄阳人,此公胃口实在太好了,从小对所有美食就来者不拒。可家中无钱,自己又无权,他为自己解馋的高招是蹭饭。小时候,一听说哪里有祭祀活动,他就跑到那里去讨祭品吃。有一次得知有家人祭神,他去得太早人家还没有开门,主人出门迎神发现了他,问他为什么一大早就待在这儿,他说打听到你家要祭神,不过是想来求一顿饭吃而已。于是,他藏身在主人家门后,等天亮后饱吃一餐抹抹嘴便心满意足地离开,脸上没有半点羞愧之色。
常言道“江山易老,本性难移”,罗友做官后仍旧贪吃,贪吃的方法还是蹭饭,只是蹭饭的对象稍有变化——小时蹭乡邻的饭,做官后蹭上司的饭。桓温做荆州刺史时引荐他为荆州从事,这篇小品就是记述他任从事期间蹭饭的趣事。桓温有一次为王导三公子王洽饯别,陪客中本来没有邀请罗友。罗友听说上司请客便不招自来,借故说有公事要请示桓温,在宴席上坐了很长时间后,又一言不发便转身告辞。桓温问他说:“你刚才还说有公事要问,怎么就这样走了呢?”罗友从实回答道:“听说白羊肉味道鲜美,有生以来从未尝过,有人告诉我说,您宴席上备有这道佳肴,便找个由头前来讨吃。原本没有公事要请示您,现在已经吃饱了,用不着再在您这儿待下去。”说罢便转身离去,和以往一样脸上依旧没有半点羞惭。
桓温对他蹭饭的方式大不以为然,曾直言劝这位下属说:“想食也得讲究一下身份,怎么能像你现在这个样子呢?”罗友对上司的劝告“傲然不屑”:“就公乞食,今乃可得,明日已复无。”言下之意是说在您这儿乞食,瞅着什么时候有就什么时候来,今天不吃明天可能就没有这道菜了——吃饭还讲究什么派头?
他以家贫乞食,也“以家贫乞禄”。桓温起初只欣赏他的才华学问,但觉得他过于放纵荒诞,不是当官治民的那种料子,口头上虽应允了他,却又迟迟没有任用他。有次府上有一下属被举荐到一州郡任职,桓温特地设宴为他送行,罗友故意很晚才来赴宴,桓温询问迟到缘由,罗友一脸委屈地说:“小民自小就好吃,昨天接到大人的请帖,我一大早便出门赴宴,不料半路上遇到一鬼挖苦我说:‘我只见你送别人做官,怎么不见别人送你做官?’开始我大为恐怖,后来又非常惭愧,于是我反复琢磨鬼的话,不知不觉犯下迟到之罪。”这回反而弄得桓温满面羞惭,不久便推荐他去做襄阳太守。
做了荆州从事还到别人家里乞食的确失格,可当时士人却认为“罗友有大韵”,所谓“大韵”就是极有格调风度。罗友的“大韵”来自何处呢?他嘴馋则去乞食,遇上美食便快意大嚼,酒足饭饱便马上告退,从不找任何借口,更不装什么清高。苏轼在《书李简夫诗集后》说:“陶渊明欲仕则仕,不以求之为嫌;欲隐则隐,不以去之为高,饥则扣门而乞食,饱则鸡黍以延客。古今贤之,贵其真也。”这则评语移来评罗友也大体合适,他的“大韵”就在于其适性任情,在于其坦然率真。
阮仲容步兵居道南,诸阮居道北。北阮皆富,南阮贫。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裈于中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
——《世说新语·任诞》
“视金钱如粪土”这种豪言壮语,“说起来”比“做起来”要容易得多。“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曹雪芹倒是道出了实情。钱不仅决定你物质生活的丰俭,还决定你社会地位的高低,甚至决定你个人心情的好坏。“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少有例外。晋朝鲁褒在《钱神论》中诅咒金钱说:“钱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钱之所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是故忿诤辩讼,非钱不胜;孤弱幽滞,非钱不拔;怨仇嫌恨,非钱不解;令问笑谈,非钱不发。”读读莎士比亚的《雅典的泰门》就知道,钱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比一千多年前的魏晋更加管用,它能“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
鲁褒和莎士比亚所痛骂的这种情况,后世似乎越来越变本加厉。俗话说“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即使在今天,钱不一定是万能的,但没有钱肯定是万万不能的。
“人穷气短,马瘦毛长”是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一掷千金”的豪爽,“捉襟见肘”的窘迫,连蠢驴也能看出谁更有气派。
不过,任何通例总有例外。今天我们来见识一位人穷气不短的名士。
文中的阮仲容就是竹林七贤之一阮咸,“步兵”是指阮咸叔叔阮籍,他曾出任过步兵校尉。据史载,阮籍这个家庭世代崇儒,只有阮籍、阮咸叔侄这一脉弃儒崇道,看重个人精神的自由,而不太在乎世俗的利禄,这样家道就慢慢衰落下来。阮咸和叔父阮籍在道南住,其他诸阮都住在道北。道北的那些阮家都很阔绰富有,道南的阮家大多家境贫寒。古代民俗七月七日那天,家家都要晒衣服、书籍以防虫蛀。道北阮家晒出来的都是绫罗绸缎,一家比一家的衣服华贵,这哪是在晒衣,分明是在炫富。道南的阮咸看到道北诸阮竞相晒衣比富,他便用竹竿挂一条像犊鼻一样的短裤,人们见了觉得又搞笑又奇怪,问他为什么要晒这条犊鼻短裤丢人现眼,阮咸满不在乎地说:“七月七日既然都得晒衣,我家既未能免俗,那就晒晒这条犊鼻短裤应景吧。”
《论语·子罕》记孔子的话说:“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孔子很少表扬他的学生子路,这次称赞子路穿破旧衣服,站在穿名牌的人旁边而不觉羞耻。对人不以衣着分贵贱,于己也不以衣着论高低,像子路这样的人的确十分难得。可子路毕竟是一条莽汉,孔子一直责备他勇敢而无礼,他穿破衣站在穿名牌者中间毫无耻色,多半可能是他粗豪勇敢的个性使然,不见得是他有多么超脱。
阮咸是著名音乐家,可不是子路那种粗人,他在道北诸阮家晒衣比富时挂出犊鼻短裤,可不是因为他无知者无畏。这位“一醉累月轻王侯”的名士,已臻于“视金钱如粪土”的境界。我们不妨想象一下道北与道南晒衣的场面——
道北阮家陈列着五颜六色的“纱罗锦绮”,像在搞名贵衣服展览似的一字排开,让观者目迷五色啧啧称奇,而道南阮咸家在旧竹竿上,挂出一条破犊鼻短裤,贫富反差是如此强烈,这场面看上去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我们知道,七月七日晒衣只是当时的民间风俗,并不是晋朝的皇家法律,法律必须强制执行,民俗则悉听尊便——阮咸可以晒也可以不晒衣服。说实话,他那条破犊鼻短裤没有晒的必要,这种粗麻布织品不晒也不至于生虫,他故意用竹竿挂出破旧的犊鼻短裤,是以一种恶作剧的方式,嘲讽道北诸阮家摆阔炫富的丑陋观念。在红红绿绿的绫罗锦绣中,迎风招展的粗麻布犊鼻短裤丝毫也不显得寒酸,反倒是耀眼的绫罗锦绣显得那样珠光宝气,俗不可耐。
是什么原因让阮咸不怕“丢丑”呢?主要是阮咸在人生境界上远高于时辈,他摆脱了贫富之累和穷达之忧,所以敢于戏弄道北富有的阮家,让那些热衷炫富的家伙在精神上显得极其寒碜。
假如没有精神上的超越,谁敢在锦绣绸缎之中挂出“大布犊鼻裈”?谁还会有“未能免俗,聊复尔耳”这种人生的幽默?
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王右军闻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犹当无一豪可论,况蓝田邪?”
——《世说新语·忿狷》
文中的“王蓝田”即王述,出身于魏晋豪门太原王氏,袭父爵蓝田侯,官至散骑常侍、尚书令,地位和声望都让人仰视。曾祖父、祖父、父亲及其子王坦之,也都是魏晋“一流人物”,父亲王承(字安期)被誉为“中朝名士第一”,王坦之(字文度)与谢安、郗超齐名,东晋有谣谚说:“盛德绝伦郗嘉宾,江东独步王文度。”
可是,以魏晋品藻人物的价值标准衡量,王蓝田兴许还够不上一个“雅士”。
魏晋士人以从容不迫为雅量,以恬淡豁达为超旷,以不露喜怒为修养。即使用上最先进的显微镜,你在王蓝田身上也找不到这三条。
单说修养吧。要叫王蓝田做到喜怒不形于色,那你除非让他彻底断气。这篇小品就是描写他易于发火的急性子,堪称一篇通过细节刻画人物性格的杰作。作者只用五十多个字,就把王蓝田的“性急”写得活灵活现。
一起笔就交代全文的主旨:“王蓝田性急。”一个人性急会表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一个人性急也可以从很多方面着手,作者只选择吃鸡蛋这一日常琐事展开——
有一次王述吃鸡子——现在叫鸡蛋,他用筷子去叉鸡蛋,一下没叉着,马上就大发脾气。如果是用一只筷子,“刺”鸡蛋是指戳或叉鸡蛋,如果是用一双筷子则是指夹鸡蛋。我们吃煮鸡蛋的时候,通常是用手拿起来剥蛋壳,用一只筷子扎鸡蛋容易滚,用一双筷子夹鸡蛋也容易滑。王蓝田“刺”一回鸡蛋“不得”,“便大怒”,因这一点小事马上就大发脾气,说明他性子非常暴躁,暴躁的人没有一点耐心,稍不如意就会火冒三丈。“举以掷地”四个字写了两个细节:先把鸡蛋高高“举”起来,然后再死劲扔下去,是想把鸡蛋砸得粉碎,可见他对“不听话”的鸡蛋多么“痛恨”。哪想到鸡蛋煮得有点“老”,摔到地上后不仅没有碎,还在地面旋转不止,好像在向王蓝田示威,于是他下地用木屐齿去“碾”鸡蛋。“仍”是“乃”的通假字,“碾”字表示“踩”“踏”后还要搓揉几下,看来他与鸡蛋已经“不共戴天”。哪知“碾”鸡蛋“又不得”,于是新仇又加上旧恨。为什么木屐齿没“碾”着鸡蛋呢?木屐就是一种以木做底的鞋子,木屐齿就是木底的鞋跟,木屐分有齿和无齿,即有鞋跟和没鞋跟。魏晋人穿的木屐大多有齿,而且是有前齿与后齿,也就是有前后跟,鞋底前后跟中间自然就是空的。王蓝田以木屐齿去“碾”鸡蛋,鸡蛋正好滚到木底前后齿中间,所以才“碾”不着鸡蛋。没有“碾”到鸡蛋他的火气更大了——“瞋甚”,“瞋”是发火时怒目圆睁的样子。看着这枚鸡蛋他不禁怒火中烧,为了发泄胸中的怒气,只好从地上拿起鸡蛋放入口中,使劲把鸡蛋嚼碎,嚼碎后立即吐出来。文中的“内”通“纳”字,此处是指王蓝田把鸡蛋放进自己口里。
作者通过细节描写主人公的心理,并进而刻画他急躁火暴的性格,展现了极其高明的艺术技巧:每前一细节是后一细节的“因”,后一细节则是前一细节的“果”,就文章结构而言层层递进,就性格刻画来说又入情入理。如,“刺”没有刺着,于是便“举以掷地”;可“掷”又没有掷破,于是便“以屐齿碾之”;可“碾”又没有碾成,于是便放进口中“啮破”,主人公的情绪也从“大怒”变成“瞋甚”。盘中煮熟的这枚鸡蛋,已经不再是他用餐的食物,而成了他眼中“狡猾”的“敌人”。此时他对鸡蛋已恨得咬牙切齿,最后从地上拣起鸡蛋放进口中嚼碎,不是要咽下鸡蛋填饱肚子,而是“啮破即吐之”,一解心头之恨。另外,作者巧妙地运用动词来生动描写一系列的动作,如“刺”“举”“掷”“蹍”“啮”“吐”,用“大怒”“瞋甚”表现神态的变化,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文章结尾引用了王羲之对这一事件的评价:“王右军闻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犹当无一豪可论,况蓝田邪?’”王右军听到这件事以后大笑道:“即使王安期有这样急躁的坏脾气,也没有一丝一毫值得称道的,更何况等而下之的王蓝田呢?”“一豪”就是“一毫”的意思。王安期是西晋享誉士林的大名士,王羲之自然不敢公开不敬,对于同辈人王蓝田则不妨借此贬损。我们对王羲之的话要大打折扣,首先,太原王氏和琅邪王氏是魏晋两个显赫的家族,这两个王氏既都人才辈出,又都各据要津,所以两王难免暗暗较劲。其次,王右军与王蓝田极不投缘,所以右军看蓝田总不顺眼,《世说新语·仇隙》载:
王右军素轻蓝田。蓝田晚节论誉转重,右军尤不平。蓝田于会稽丁艰,停山阴治丧。右军代为郡,屡言出吊,连日不果。后诣门自通,主人既哭,不前而去,以陵辱之。于是彼此嫌隙大构。后蓝田临扬州,右军尚在郡。初得消息,遣一参军诣朝廷,求分会稽为越州,使人受意失旨,大为时贤所笑。蓝田密令从事数其郡诸不法,以先有隙,令自为其宜。右军遂称疾去郡,以愤慨致终。
右军的书法极尽其潇洒高雅,但与蓝田相处却显得狭隘庸俗;蓝田虽然脾气急躁火暴,但对人对事却十分大度。王蓝田吃鸡蛋气急败坏当然不足为训,但也不是王右军说的那么不堪——他吃鸡蛋那个样子,尽管可笑,但不可厌。我觉得王蓝田吃鸡蛋的行为,比当代喜剧演员王景愚表演的小品《吃鸡》,更加逼真,更加自然,也更加具有喜剧性。
谢安对王蓝田屡屡称赏备至,他认为王蓝田“掇皮皆真”(《世说新语·赏誉》),剥掉王蓝田的皮全都刚直率真。晋简文帝对王蓝田也有类似的评价:“才既不长,于荣利又不淡;直以真率少许,便足对人多多许。”(《世说新语·赏誉》)的确,王蓝田也许算不上雅士,也许还够不上能臣,但他无疑是一位真人。
你欣赏故作清高的“雅”,还是喜欢剖肝露胆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