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在《经济学》里曾引用美国总统约翰·卡尔文·柯立芝的话,“The business of America is business”,意思是“美国的事业是企业”。在我看来,中国的事业也是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一大批优秀的本土企业脱颖而出,尤其是其中的大企业,它们对中国经济总量的贡献度不断提高,全球影响力日益提升。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榜单中,中国企业已超过100家。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已进入大企业时代,进入大企业生成、大企业引领行业、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时代。
企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社会的财富源泉,是国民就业的主要渠道。过去,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为企业成长提供了沃土,而企业的不断涌现与发展壮大,不仅支持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带来了社会经济的繁荣,也带给了人们富足与财富。举个最直观的例子,无论在哪座现代城市,那些高耸入云、令人惊叹的地标性建筑无不是由企业投资和建设的。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比如通信领域的通用公司贝尔实验室,汽车领域的福特汽车公司,计算机领域的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英特尔、微软公司等。正是由于这些大企业在技术领域的创新和领军作用,开创了工业化的新时代,也创造了世界范围内的现代物质文明。
从更高层面来看,企业的整体实力代表着所在国家的经济实力。国与国之间的竞争,究其根源是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拿日本和韩国来说,一提到它们,大家马上就会想到丰田、三菱或三星、现代等知名企业,没有这些企业,很难想象这两个国家会是什么样。记得十几年前国家计委组团去韩国学习,韩国政府部门的人员介绍,韩国实施的是大企业战略,资金和税收政策都向大企业倾斜,也支持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所以韩国才有了一批世界知名企业。中国也是一样,如果没有众多的世界500强企业,没有正在蓬勃发展的大企业,中国经济又会是什么样的呢?我主张,大企业战略应成为我们的国家战略。
企业是国之重器,国之根本。企业强则国家强,企业兴则国家兴。反之,企业弱则国家弱,企业衰则国家衰。中国要从世界经济大国变成世界经济强国,道路只有一条,就是培育和锻造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以企业的崛起、实业的振兴扩大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使中华民族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节选自2015年2月7日在哈佛校友读书会上的演讲
2009年刚到国药集团任董事长时,我发表了任职演讲,核心是“企业的逻辑是成长的逻辑”。当时国药集团规模偏小,因而我认为企业首先要把规模做大,转动资本运营和联合重组两个“轮子”。为什么先做大规模呢?因为企业成长有其内在的逻辑。
企业就像一棵树,不同的阶段会经历不同的成长,也会有不同的需求:先生根,需要肥沃的土壤;再长高,需要更多的阳光和雨露;再长粗,需要具备抵抗风雨的能力;最终枝繁叶茂、硕果累累,长成参天大树。企业何尝不是如此?一般也会先经过快速成长期,之后进入稳定期与成熟期,最后成为百年老店。企业成长的逻辑就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强到优。
企业的发展是分阶段的。成长期最重要的事就是迅速做大,这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工业的最基本规律。有了规模才可能有更好的效益,就好比要增产一万斤粮食,种100亩地比10亩地更容易实现这个目标。所以,央企最初的目标是做大,不进入行业前三名就会被淘汰。但做大是基础,不是最终目的,做企业不能“贪大”,否则一味追求规模,很容易走上盲目扩张之路。前几年,中国企业有过一轮疯狂的“跑马圈地”运动,不少“巨无霸”企业轰然倒下。因此,在做大之后,企业进一步成长的目标就是做强,即提高核心竞争力。
做大做强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没有规模和实力,企业在行业里就不会有话语权和影响力,不可能去影响别人,更谈不上拥有综合竞争力。不过,企业只做大做强还不行,还要重视业绩和利润。2010年,在部署“十二五”发展规划时,国资委提出“做强做优”的目标,即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配置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人才队伍强,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社会形象优。从做大到做强,再到做强做优,这并非文字游戏,而是与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企业成长的规律、国际竞争的要求相吻合的。这其中既有继承关系,也有发展关系,是一个连续成长的过程与逻辑。没有之前的做大,就没有后来的做强;没有做强的基础,就不可能提出做强做优。就像邓小平讲的“台阶式”思路:发展要争取隔几年有一个飞跃、上一个台阶,到一个台阶后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整,夯实基础再前进。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把“做大”放在“做强做优”之后,不是说做大不重要,而是更强调竞争力和质量效益,这也是新常态下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对于企业目标的深刻思考。企业如不能做强做优,宁可不要做大,大而不强、大而不优是很危险的。
做强、做优、做大是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互为关联,不可拆分。三者都重要,关键要看企业处在什么发展阶段。企业成长应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是协调均衡的有机成长。成长是企业的根本,任何战略的制定和调整都取决于企业的成长需求,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实现企业的成长。
——节选自2015年11月7日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讲课
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过程中,我们对企业使命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归纳起来,大企业有5个鲜明、不可推卸的使命。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从全球平均水平来看,一个国家的世界500强企业占该国GDP总量的比例为35%~45%。是否有一定规模的大企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实力的关键指标之一。德国西门子与美国通用电气、日本的小松机械与美国的卡特彼勒、法国施耐德与瑞士ABB、美国苹果与日本丰田,无一例外地体现出代表国家竞争力的大企业的角逐。
大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平台。相对于美国成熟的风险资本市场和多元化人才市场,中国的创新重担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将主要由大企业担负,因为大企业能为创新持续投入规模资金、为新技术孵化和试验提供平台。即使在创新和创业资本丰裕的美国,许多大企业也都是通过持续并购中小型创新企业以及自身平台的完善和推广,实现重大的技术和产品创新。比如,谷歌公司花了5 000万美元收购的安卓操作系统,成为全球占有率第一的智能手机操作平台。国家的重大创新应当以大企业为主体,中小科技企业为大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或外部协助,在优势互补中建立中国独特的创新平台。
大企业是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引擎。一个大型制造企业,在物流、后勤、小配件供应、远程客户服务等方面,都带动着一大批中小企业乃至微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例如,一个汽车制造商至少需要260家各类配套和外协企业,一个民用飞机制造商则需要几千家外协、外供企业的配合。美国苹果公司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成功,正是依赖于“应用商店”调动数万个小公司为其提供应用程序,承担每年数亿次的客户端下载任务。
大企业是“走出去”的主要力量。大企业可以联手中小企业,共同参与国际市场和资源配置。小企业在开拓市场方面具有灵活性优势,但面对复杂的国际市场,小企业的劣势很难靠自身解决。比如,进入发达、成熟的欧美市场后,法律、财务、销售渠道控制、人工成本等高额费用让小企业难以承受;进入不规范和欠发达的地区后,像部分非洲国家和南美国家,运营风险控制、外交和政府资源的支持等成为中小企业的软肋。因此,中小企业可利用其灵活性为大企业打前站,大企业可带动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大企业是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中国大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管是在税收、就业、节能减排、环保治理,还是在突发性灾难的处理和救急中,大企业都是主要力量。
大企业是国家经济的脊梁,是参与国际竞争的主体,是带领中小企业发展的火车头。从产业的联合重组、优化结构,到重大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再到战略性新产业的形成,大企业都承担着领军者的使命。
——节选自2011年10月《财富》杂志之《大企业的使命》一文
多年来,一些人习惯于把大企业和小企业对立起来,忽而全力支持大企业战略,忽而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殊不知,大企业和小企业同处于不可分割的市场整体系统中,两者不可能泾渭分明,各走各路。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就好比大河与小河,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大企业的强大是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小企业生存得好,大企业才能有良好的服务和外包并最终获得丰厚利润和健康发展。对银行来说,它更希望把资金贷给大企业以减少风险,大企业又会把一部分订单和资金交给中小企业,这是更合乎逻辑的资金流向。在现实中,我们发现了一个规律:当小企业遇到问题时,经常是因为大企业遇到了困难,导致小企业失去了订单。
关于大企业与小企业的关系,很多例子可以说明问题。比如,韩国三星的销售收入占韩国GDP的20%左右,带动了一大批中小企业的发展。曾经制造了世界车坛神话的大宇集团,一度解决了韩国10%的就业问题。虽然它后来因资不抵债而破产,但当初服务于它的中小企业却迅速被世界其他汽车巨头看中。在大小企业共同发展方面,日本和中国台湾有过深刻的教训。日本经济泡沫破灭以后,大企业外流,产业空心化,中小企业可以用“哀鸿遍野”来形容。中国台湾实行加工基地方针,大力发展加工型中小企业。但我前几年去参观台中工业区时发现,由于没有大企业的带动,工业区呈现出一派凋零的景象。这些都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大企业与小企业是带动与被带动的关系,是相互协作的关系,是产业链上互相帮助的关系。实际上,现代市场经济应倡导分工,各自把各自的事情做好,不要总抄别人的后路,让大家都没有安全感。所以,对于企业做全产业链,我是持保留态度的。现代市场是个相互服务的市场,谁也不能大包大揽,谁也不能不让别人挣钱,任何企业在产业链中只能占据一部分。比如,北新建材的石膏板业务全球第一,但其销售额是靠上千家遍布全国的经销商实现的。从一开始,我就制定了“让利经销”的制度,而且20多年来始终坚持,才有了今天的成绩。
任何一个有使命感的大企业都应正确认识发展小企业的重大意义。尤其在当前的经济转型期,大企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小企业的生存也更加艰难。因此,我们非但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反而应该提倡国家支持大企业,大企业支持小企业。大企业要留一部分市场给小企业,自己则要在战略上集中精力,凸显自身的强项和不可替代的价值创造功能。比如,在原料供应、公共服务、系统集成等影响面广、拉动力深的领域,打造和小企业互利共赢的牢固的产业链;在产业链上,专心做强核心业务,逐渐从中低端退出并向高端延伸,在上下游做集成商;在结构调整中,充分照顾小企业的利益,将其纳入大企业的市场体系,共同发展。
——节选自2014年3月22日在中国建材集团高科技人才培训班的讲课
大企业战略的核心有两点:一是目标,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发展;二是途径,通过资源整合、国民共进的方式迅速形成大企业,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大企业成长道路。
中国的大企业要怎样快速建成?还得靠联合重组,靠资源整合。像在建材行业里,丹麦的史密斯公司有130多年的历史,100多年前就在唐山建了启新水泥厂的回转窑,启新由此成为中国第一家出口水泥的工厂。与发达国家的百年企业相比,中国企业尚处在起步阶段,等着小企业一家一户地发展起来再到市场上竞争,就会失去先机。中国建材集团和国药集团之所以用联合重组的方式做大做强,也跟规模经济有关。在国际竞争中,如果我们连“大”这个实现规模效益的基础都没有,连“望其项背”的资格都没有,又何谈与跨国公司对标,甚至赶超呢?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发展沿革,经历了不同的大企业成长和培养的过程,中国大企业的崛起形成了央企占主导的特点。央企能够成为大企业先锋,究其原因,一是具备跨区域经营的优势,多数央企是由过去的工业部、工业局转化而来的,企业领导者往往对行业的全国布局和资源情况很了解,能通盘考虑战略问题,这是很重要的思想基础。二是在我国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中,过去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和外贸窗口公司基本都留在了央企,这些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三是在高度市场化的进程中,央企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地承担着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由此可见,在中国的经济结构中,央企在科技研发、国际化能力、工业化基础、管理实力等方面确实有独特优势,这些恰恰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的重要因素。
西方领军企业大多是优胜劣汰形成的,相比之下,如何看待中国央企的领军地位?其实,市场竞争并非越自由越好,西方所谓的自由市场国家,其竞争也是有序的。在国际金融危机里,西方国家的主流意识是用实用主义代替市场原则,用贸易保护主义代替全球化。美国政府为什么要救通用汽车?为什么雷曼兄弟公司破产了不让中国的银行去收购?尽管我们不能用金融危机的理由去否定市场化和全球化的理论,但国际竞争是客观的,国家之间的竞争是通过大企业进行的。这也教育了一些完全崇拜西方自由经济的人,我们要有鉴别地学习西方市场经济,要结合自身实际,不能全盘照搬。
央企的领军地位是历史形成的,这是特色,也是现实,我们应坚定支持我国大企业的发展,支持央企在大企业进程中的成长。央企目前有能力、有责任成为大企业集群的骨干力量,把我国的企业组织起来参与国际竞争。这是央企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把央企发展起来,通过市场化改革来提升其活力、做强做优,实现中国大企业的形成和崛起,这是大的战略。其实,民企愿意进入国企,并不是看中国企所谓的垄断地位,而是因为国企遵循了做大规模的市场规律。我国有央企、地方国企、民企,央企进一步公众化、市场化,和民企高度合作,这是形成大企业的捷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国企和民企是一个有机体,在国际舞台上,它们是一个团队、一个集体,它们共同的名字是“中国企业”,代表着中国的国际竞争力。我们今天不能再狭隘地看问题,应该在中国经济崛起和中华民族复兴这样一个大的环境、大的国家战略里,看待我国的各种经济成分和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发展。
——节选自2012年7月10日在“央企市营”成长模式暨新书发布会上的讲话
近几年,我国大企业应运而生,但一些专家和媒体却形成了一些迷思:中国的大企业大而不强、大企业垄断、大企业妨碍中小企业发展、大企业不创新。对大企业进行反思是好事,但也不能以偏概全。
迷思一:大企业大而不强。大企业形成和发展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形成主要是靠三种方式:内生式成长、兼并重组、集成创新和互联网能力。但无论何种形式发展起来的大企业都有它强有力的核心专长。世界500强榜单上确实有一些亏损企业,但作为大企业的阶段性亏损可能有多种原因,可能是因为经济周期带来的,也可能是自身的结构性调整,当然也有管理和技术创新上出了问题的,但也不能因为一个大企业暂时亏损就认为它大而不强。
迷思二:大企业垄断。企业是否垄断和企业规模大小、市场占有率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关键在于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今天我国产业的主要矛盾是治理过剩。关于治理过剩,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制定了企业合并的重构法,并明确在重构法下企业合并反垄断法不适用。随着经济发展,近年来西方各国也对兼并重组审查有所放宽,先是美国修改了相关法律,欧洲也效仿美国,目前企业合并申请否决率极低。这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在今天的经济结构调整中,不能动辄就给企业合并戴上垄断的帽子。
迷思三:大企业妨碍中小企业发展。这些年总围绕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关系有些争议。其实,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如中国建材集团数千亿的销售收入不是我们独自做出来的,在供应、运输、服务等方面,许多中小企业为我们承接了外包业务。关于银行贷款,由于大企业信用等级高,还本付息能力强,所以银行愿意贷款给大企业,而大企业的贷款很大一部分则流向了配套的中小企业。说句公道话,这些年银行是把部分给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转嫁给了大企业。关于扶持政策,我主张既要培植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也要发展好与之配套的中小企业群体,形成强有力的根植海内外两个市场的工业体系。
迷思四:大企业不创新。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菲尔普斯在著作《大繁荣》中认为大企业不创新,创新主要靠草根创新。而德鲁克先生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则认为,说大企业不创新是错误的,尽管许多重大创新不发生在大企业中,但一些大企业靠不断创新得以持续发展。创新需要基础和实力,像编软件可能有个电脑在宿舍和车库里能搞出来,但要生产大飞机、研发航空发动机、冶炼特种钢材还要由大企业完成。当然,从大企业来看,应克服一些惯性思维和阻碍创新的内部机制,在持续性创新的同时,增加对颠覆性创新的敏感性。
——节选自2016年10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新媒体平台《关于大企业的四个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