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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要走上抄袭的邪路

模仿是正当的,但模仿不是肆无忌惮的,更不能走向抄袭的邪路。

记性好的同志或许还记得几年前那波县委书记文章抄袭新华时评的舆情。细心的网友在阅读2017年6月23日《延安日报》第二版倒头条一篇题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时发现,该文章与2015年5月14日新华社记者在新华网刊登的时评文章雷同。

再看《延安日报》刊登的这篇文章,最后作者竟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志峰”,故网友认为该文章涉嫌剽窃,遂在网上举报。

石头仔细对比了两篇文章,简直一模一样,确属抄袭无疑。办公室诸君相信也心知肚明,文章署名虽是县委书记,但这种发表其实就是职务行为,文章肯定不是书记动笔写的,顶多审过一遍。

这一事件,相信最终板子挨得最重的必然是县委办写稿的某位同志,发展前途必然断送,搞不好饭碗不保。

县委办写手原封不动抄袭确实愚蠢、可恨,但相信不少办公室的同志也会心有戚戚焉,整天那么多话要写,脑子里哪有如此多好话可说呢?

借鉴学习难以避免,但下面几个雷区写手们要时刻记取,否则,掉下去就是粉身碎骨。

第一,结构不能抄

结构和逻辑一定是要从需求和实际出发,自己思考得来的。李书记的文章一眼被认定为抄袭,关键在于结构完全跟新华时评一样,每一段第一句都照搬过来,这样一下就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第二,原话不能抄

除了引用的诗词名句,其他论述绝对不能照搬原话。可以学习叙述方式、论证逻辑、个别词句、关键观点,可以拆开、打散、重组,用自己的话说出来,但绝对不能直接把原话复制粘贴过来。

第三,不能只盯着一篇文章

县委办的同志也真是懒得可以,上网搞调研没啥,只看了一篇文章就觉得抓住了救命稻草,这绝对行不通。上网搜集文章,一篇是不够的,至少要有个几十篇,看完以后才能有点感觉,将他人精华的部分吸收,为己所用。

总之,写文章之前上网收集资料、模仿借鉴没有任何问题,不但不应贬斥,而且应当提倡和发扬,因为只有善于学习借鉴,才能写出内行文章。 不能照搬,而要吸收、消化、创新,在前人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特色、写出自己的东西。 voeRszdvBz56lQJsr+a9M3wXO4UmTvRseT7LWRWDmEmI9/broYtGrPq2O5CMUp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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