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得学术之源也就易于判明簿录之体,因为学有所本,类有相仍,百家学派既不可凭空产生,各种典籍也渊源有自。阐述了《汉志》溯学术之源后,我们再来论析它“明簿录之体”这一层面。
郑樵在《校雠略》中说:“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观图谱者可以知图谱之所始,观名数者可以知名数之相承。谶纬之学盛于东都,音韵之书传于江左,传注起于汉、魏,义疏成于隋、唐,睹其书可以知其学之源流。” 如果不明“传注”“义疏”簿录之体,自然就无从区分二者的“类例”,也无法辨别二者的源流,分其类例与明其簿录必须相互补苴相辅而行。《汉志》明簿录之体就正好体现在以类相从上。如《六艺略》中《春秋》类,首列“《春秋》,古经十二篇”,再列“《经》十一卷(原注:公羊、穀梁二家)”。当原经有古文和今文异本时,班固序次六艺通常先列古文经后列今文经,《尚书》类也同样先列《尚书》古文本后列今文本,前面论及的《论语》类也同样如此。假如经的古文本后出则按时间先后登录,如《诗类》便鲁、齐、韩三家今文经居前,而《毛诗》二十九卷古文经在后。经文列完后再列解经著作。这里不妨以《春秋》类为例,在古文经和今文经后面,依次列出的书籍是:“《左氏传》三十卷(原注:左丘明,鲁太史) 、《公羊传》十一卷(公羊子,齐人)、《穀梁传》十一卷(穀梁子,鲁人)、《邹氏传》十一卷、《夹氏传》十一卷(有录无书)、《左氏微》二篇、《铎氏微》三篇(楚太傅铎椒也)、《张氏微》十篇、《虞氏微》二篇(赵相虞卿)、《公羊外传》五十篇、《穀梁外传》二十篇、《公羊章句》三十八篇、《穀梁句》三十三篇、《公羊杂记》八十三篇、《公羊颜氏记》十一篇。”班氏完全按簿录体例来部次群书,先列“传”,次列“微”,再列“章句”,最后列“记”。这四种体例都是古代释经的注述文体。“传”或论本事以明经意,如《左氏传》,或阐明经中大义,如《公羊传》和《穀梁传》;“微”是阐释经中的微言大义,唯治《春秋》用这种体式,由于《春秋》经文旨意隐晦难明,只好根据经文微言以揭示经中奥义;“章句”和“传”一样也是释经体式,但“传”在经之外或附于经之后阐明经义和经意,“章句”则是随文施注以分析经文章节和句读;“记”是疏的意思,也就是疏通经文大意。《汉志》把同一体例的书籍进行归类,将体例分类、图书分类与学术分类、知识分类统一了起来,显得井井有条,秩然不乱,真正让读者“睹其书可以知其学之源流”。
《汉志》将每一种汇编和摘抄之书各归其本类。经书与子书同为立言著作,经文隐约玄远,子部深博繁芜,释经博士解说多歧,各派传人百家异趣,很早就有群经总义汇编和诸子摘抄一类著述出现。如《诸子略》中,儒家有《儒家言》十八篇,道家有《道家言》二篇,阴阳家有《杂阴阳》三十八篇,法家有《法家言》二篇,杂家有《杂家言》一篇,小说家有《百家》百三十九篇,这些都是诸子摘抄一类书籍。又如《六艺略》中《尚书》《礼记》《春秋》《论语》各有《议奏》数十篇,《易经》有《古杂》八十篇,《诗经》有《齐杂记》十八卷,这些都属于经义注解汇编一类书籍。《汉志》把经义注解汇编和诸子摘抄一类典籍附载于各本类之末,说明《汉志》编撰者洞悉学术源流和深明簿录体例。
秦汉古籍往往所涉多方,包容至广,常常理有互通而书有两用,遇到这种情况时,《汉志》有时采用互著的方法,完全不以重复为嫌,使一书在两类或数类中分录。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互著》中说:“古人最重家学,叙列一家之书,凡有涉此一家之学者,无不穷源至委,竟别其流,所谓著作之标准,群言之折衷也。如避重复而不载,则一书本有两用而仅登一录,于本书之体,既有所不全;一家本有是书而缺而不载,于一家之学,亦有所不备矣。” 据张舜徽先生统计,“《汉志》儒家有《景子》《公孙尼子》,而杂家亦有《公孙尼》,兵家亦有《景子》;道家有《伊尹》《鬻子》《力牧》《孙子》,而小说家亦有《伊尹说》《鬻子说》,兵家亦有《力牧》《孙子》;法家有《李子》《商君》,而兵家亦有《李氏》《公孙鞅》;纵横家有《庞煖》,而兵家亦有《庞煖》;杂家有《伍子胥》《尉缭》《吴子》,而兵家亦有《伍子胥》《尉缭》《吴起》;小说家有《师旷》,而兵家亦有《师旷》” 。对于《汉志》是否自觉地使用了互著法,现代目录学家王重民先生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兵书略》与《诸子略》常常一书重录,是由于负责校兵书的步兵校尉任宏,与负责校经传、诸子、诗赋的刘向、刘歆没有很好协调,各自根据他们“专官典守的现实传本”,却没有发觉重复登录的问题,于是出现一书而两类分录,在他看来,互著法的产生完全是歪打正着的结果。 但是王先生的猜测不能解释同是在《诸子略》中,为什么儒家类收有《公孙尼子》,杂家类也收录了《公孙尼》,道家类收有《伊尹》《鬻子》,小说家类也收录了《伊尹说》《鬻子说》这一现象,总不至于刘氏父子两人没有很好协调,以致都没有发觉自己重复登录吧?退一万步说,即使刘氏父子二人都忽略了重复登录的问题,到东汉的班固编《汉志》时,还看不出《兵书略》与《诸子略》以及《诸子略》同一略中大量的一书两录和一书多录这一现象吗?除了肯定刘氏父子或班固自觉地运用互著法部次群书外,我们找不出解释《汉志》中频繁使用互著法的其他理由。与互著法相辅而行,《汉志》中还自觉地采用了别裁法。别裁与互著功用相近而用法不同,互著是根据学术源流将一书两类或多类分录,别裁是把一书内的部分内容裁篇别出,收录在与此相关的另一类里面。如《中庸》及《孔子三朝记》都是“七十子后学者所记”(《汉志》原注),收在《大戴礼记》或《小戴礼记》中,《汉志》《六艺略》中《礼》有《记》百三十一篇,同时又收录《中庸说》二篇,《论语》类收录《孔子三朝》七篇,这两种书显然是从《礼记》中裁篇别出的。章学诚认为只有在如下情况才可用别裁法:“盖权于宾主重轻之间,知其无庸互见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耳。” 互著和别裁使涉及一家之学的典籍穷源至委,书之体用既明,学之源流自显,学者既可以即类而求其书,也可以因书而明其道。
总之,从目录学的角度看,《汉志》为“治学之纲领,群书之要删” ,从学术史的角度看,《汉志》则为“学术之宗,明道之要”。它是一部最早由书籍编成的学术史纲,对它在学术史上的意义和地位无论怎样高估都不会过分。
原刊武汉大学《图书情报知识》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