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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丧与买水

周作人

英国茀来则博士著《普许嘿之工作》(F.G.Frazer Psyche's Task)第五章云,野蛮人送葬归,惧鬼魂复返,多设计以阻之。通古斯人以雪或木塞路。缅甸之清族则以竹竿横放路上。纳巴耳之曼伽族葬后一人先返,集棘刺堆积中途,设为障碍,上置大石,立其上,一手持香炉,送葬者悉从石上香烟中过,云鬼闻香逗留,不至乘生人肩上越棘刺而过也。《颜氏家训》卷二云,“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咒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燃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今绍兴回丧,于门外焚谷壳,送葬者跨烟而过,始各返其家,其用意相同,即防鬼魂之附着也。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云,“钦人始死,孝子披发顶竹笠,携瓶瓮,持纸钱,往水滨号恸,掷钱于水而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今钦人食用以钱易水以充庖厨,谓之沽水者,避凶名也。邕州溪峒则男女群浴于川,号泣而归。”今绍兴人死将敛,孝子衣死者之衣,张黄伞,鼓乐导至水次,投铜钱铁钉各一,汲水归以浴尸,亦名买水,盖死者自购水于水神也。俗传满洲入关,越人有“生降死不降”之誓,故敛时束发为髻而不辫,又不用清朝之水,自出钱买之,观《岭外代答》所记则此风宋时已有之,且亦不限于越中一隅也。绍兴转煞之仪式亦颇郑重,煞即起于倾浴尸水之地,状如流星,本为死者之魄,唯又别有煞神,人首鸡身,相传旧有牝牡二神,赵匡胤未遇时投宿人家,值回煞,攫得其一食之,以后世间遂只有雌神云。

以上是张辫帅复辟的那几天,在会馆破屋中看书遣闷时随笔的一则,前后已有十年,那时还写的是三脚猫的文言,但内容还有点趣味,所以把它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野蛮思想怎样根深蒂固地隐伏在现代生活里,我们自称以儒教立国的中华实际上还是在崇拜那正流行于东北亚洲的萨满教。有人背诵孔孟,有人注释老庄,但他们(孔老等)对于中国国民实在等于不曾有过这个人。海面的波浪是在走动,海底的水却千年如故。把这底下的情形调查一番,看中国民间信仰思想到底是怎样,我想这倒不是一件徒然的事。文化的程度以文明社会里的野蛮人之多少为比例,在中国是怎么一个比例呢?

(选自《自己的园地》,岳麓书社1987年版) 0uUfC65r5UnHnPwVGkn/iJ5dCNkpPn1qSsPqhAb+yelCm/SSSVUMukT+ghRwaO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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