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梁和时,正是三年前的初夏。
大不列颠经常阴雨绵绵,来自大西洋的一尾海风更为这个夏天增添了一抹凉意。
彼时陆承汶正值毕业,因为优异的成绩,伦敦几家公司已经向他抛来了橄榄枝,其中不乏他想要进一步去接洽的。只是正在这个时候,他接到了来自学校人文艺术学院终身教授的邮件,以及普利策奖委员会的贺电——他参与编写的美国历史作品,获得了普利策奖的创作奖。
整个学校因为这个奖项一下子都沸腾了,本身低调的陆承汶因为这个而成为学校的明星,更有不少国内新闻媒体机构闻讯发来了就职邀请,这让他一时间选择陷入两难的境地。如果要继续与他专业相关的工作,那就要留在英国;如果接受了国内的邀请,必然就要回国。为此他远在中国的父亲特意致电,希望他能够认真考虑。
接到父亲的电话,他有些许意外。在他看来,选择出国读书的那一刻,父亲已经对他失望透顶。父亲是行伍出身,年轻时候打过仗,立下过赫赫战功。背了一身荣誉的同时,也养成了武断专制的脾气,对待妻子尚且做不到七分温柔,更不要提他这个儿子。从小到大,父亲都是把他当做兵来养的,准备年龄到了就直接送进部队。
对于父亲的这一想法,他是一直都知道的。但他也清楚地明白,自己不想进部队。因为成为军人,他的人生就没有了选择的权利,只剩下服从和责任。他不想为自己的人生树立如此严格的条条框框,最后成为跟他父亲一样冷冰冰的人。这不是他要的人生。
所以他坚持上完了高中,在母亲跟父亲为了他的未来大吵一场过后,他终于出了国。因为与父亲的隔阂,这四年他都不曾回过家。所以,接到父亲电话的当晚,他失眠了整整一夜。
就在这个时候,布里斯托尔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气球节。
节日当天,他的室友早早地出去狂欢,唯独他一个人,在临近傍晚的时候才踏入埃文河。那一天,整个布里斯托尔的上空都是绚烂多彩的,天空中有许多色彩缤纷的热气球,还有一些小气球,它们尾巴上绑着五颜六色的纸带,上面写满了愿望。
不熟悉的人接踵而过,到处都是拥有深蓝色、浅蓝色或者灰色瞳仁的人群,他放眼望去,异国他乡的感觉体会很是深切。
忽然有一个小小的紫色气球飘落在他的脚下,他俯身捡起,不经意间看见下面系着的纸带,稍稍惊讶了一下,因为纸带上的愿望,是用中文写的:“希望上帝保佑我的一家,外婆,爸爸和妈妈。”
他笑了,真是一个质朴的愿望。多少人假着愿望之名向上帝大开狮口,虽然知道最终不太可能实现,却总是抱着美好的期望。
“抱歉,这是我的气球。”
一道甜美的女低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标准的伦敦腔。他侧目望去,一个女孩儿正眼眸含笑又含羞地看着他,琥珀色的眸光让他的眼睛微微眨了眨,一时间他认定这个女孩儿是中国人。
她穿着白色的T恤,低腰的仔裤,微卷的长发随意扎了起来,整个人透着一股子慵懒,但是眼眸中的笑意却是清晰可见,嘴角微微一弯,笑容绽放。他良久的凝视让面前这个女孩儿面露疑色,耳根泛上来一点点红。
他笑了笑,将手中的气球递还了回去。
“希望你的愿望能够实现。”
一字一顿,标准的普通话,字正腔圆。女孩儿先是愣了一愣,接过气球之后又是甜美地一笑。
“谢谢。”
他也笑了笑,与她擦肩而过。
经过一周的思考,他决定回国。他的导师替他惋惜,他浅浅一笑,将行李托运之后准备开车去伦敦。
车子驶到校门口,他放慢了速度,视线不经意地一转,在某一处停了下来。还没细想,嘴角已经微微弯起。
那个在气球节偶遇的中国女孩儿,他们又见面了。
她正提着行李箱,有些笨拙地向前走着,看样子她不是很应付得来,于是他将车子停好,稳稳地向她走去。
“你好。”他用中文向她打招呼。
女孩儿回过头来,看到他时不由得一愣。他也是一愣,因为面前这个女孩儿的眼眶微红。
沉吟片刻,他决定不过问,只是指了指她的行李箱,问道:“需要帮忙么?”
女孩儿依旧怔怔地看着他,没过多久,眼泪便啪嗒啪嗒地落下。长发柔柔地垂下,泪水打湿她的手背,她哭得很压抑,整张脸因为这种压抑而泛着些微粉红。此刻,他竟觉得她哭泣的样子很美丽。
转念,他微笑。这样子是很美丽,但是她不能再哭了。
“你去哪儿,我送你一程。”
后来他载着她到希斯罗机场,她是准备回国的,而他因为要转飞巴黎去看望一位朋友,无法同行,只好道谢过后分道扬镳。
进安检门的时候他偏头回望了一下。这个动作对于他是不甚熟悉的,他同行的一个室友读心理学,告诉他,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你留恋了。
陆承汶当时笑着不置一词,而室友却继续说:“你可以尝试着把这种感觉发展下去,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变成爱恋。”
爱恋。
他笑得更无所谓,他是不大信任这种感觉的。在他的人生哲学当中,爱情乃至婚姻这种需要押上一辈子做赌注的事,是非常冒险的。所以,他是能避则避。
许是为了惩罚他的这种心态,老天让他在回国两年后,再一次遇到了梁和。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她,并且有些失神。
为此他大早上拨电话给远在伦敦的心理学室友,不顾那边是凌晨一点钟的时间,只为了询问一句话:“或许,发展下去真的会变成爱恋?”
而被打搅了睡眠的室友,只回复了他一个词:“Nonsense。”
他也笑着摇了摇头,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或许真的是鬼迷心窍了。
他想试一试,但结果有些不尽如人意,因为梁和似乎已经不记得他了。偶然一瞬间的对视,他看到的是全然的陌生。
诧异过后,他决定不去在意。他想他可以理解,毕竟两次见面都是在她非常匆忙的时候,她不记得他也属正常。而且,他的性格使然,越是有挑战性,他越有兴趣。
不过,最让他意料不到的是,就在他不动声色准备出击的时候,她竟然出乎意料地准备结婚了。这让他感到有些失控和烦乱,尤其是在看到她向他请假时,那满脸的小心翼翼,这让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失败。
如他所料,梁和的婚礼并没有邀请他去。得知她的丈夫是名军人,也是后来的事了。
这让他感到有些不解。军人的婚姻,有一大半都是以两地分居的方式度过的。这种自己顶起门户过日子的生活,他眼看着母亲过了大半辈子,自是知晓其中的辛苦。在他看来,像梁和那种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人,怎么可能过得惯!
难道是因为她的丈夫?同为将门之后,只不过那人在高中毕业之后就入了伍,从部队考上了军校,是部队年轻军官中前途最为光明的一批。
这样的对比让他忍不住失笑。那是他曾经最讨厌成为的一种人,如今倒成为了她最属意的选择。不过没关系,他相信,有一天她会明白,选择一名军人做伴侣会带给她什么。
十一月校园招聘的时候,招进来一批新人。他细细看过所有新人的简历,忽然视线停在某一张新人的证件照上。这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头发高高束起,白色的T恤干净整洁,像极了在布里斯托尔的她。
于是他亲自把这个名为李嘉的女孩儿交给她来带,他想看看,她会不会从这个女孩儿的身上,看到曾经的自己。
他冷眼旁观那个女孩儿陷害她,在她无助的时候向她提出那样的建议,其实问题很好摆平,只是他忽然不愿意罢了。
他想告诉她,不是她就该无依无靠,只因为她选择了一个军人。选择一个军人的同时也选择了寂寞,很多事情需要自己扛起来。他想让她明白,到头来,她能靠的只能是他这样一名外人。
他计划得很好,可到来他还是错了。
事实证明,她的丈夫,那名前途光明的军官,是在乎她的。那人像是洞察了他所有的心机,用顾全了所有人面子的方式来护住她的周全。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表妹陆时雨说过的一句话。她是一名军人,从高中时期就喜欢他面前的这位陆军中校,尾随他入了军校,当了兵,却始终得不到他的爱情。他听了她的故事,还来不及感叹际遇的奇妙,就听见她一声叹息:“那样一个男人,得到他的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因为他一旦认定了,便就是一辈子。”
所以说,他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
他以为她选择了那样一个人,便是选择了与寂寞为伴,殊不知,她选择的是,爱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