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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华夏文明体系
——西周封建与“三代”观念

公元前11世纪,在陕西关中的一个周国,击败了强大的商王国,代之而为中国的主人。周代的建立,并不只是后世中国历史上常见的朝代递嬗,也是整个文化体系与政治秩序的重新组合,并且从此奠定了中国文化系统的一些基本特色。

西周战胜商王国,在当时的形势言,毋宁是出乎人们意料的奇迹。周人起源何处,至今诸说纷纭,未能有十分肯定的答案。不过,周人扩张为强大族群的过程中,无疑吸纳了不少不同的分子,而其文化渊源,也是多源的。以目前可知的考古资料言,所谓“先周”时期,狭义的解释是周人居住在陕西岐山一带,粗具规模,未成大国的阶段。不过,在他们定居岐山以前,周人已有一段公刘以下移徙的历史。他们从陕北南下,与关陇一带的土著相处,而且也接受了西邻与东方的文化影响。周人自己的传说,叙述祖先后稷发展农业,后世忘了农业,在北方畜牧为生了几个世代,然后在公刘的时代,他们才重新务农。这一段周折,必然也有过不短的迁移,其起点及路线,未易确认。我的意见,周人大约是在山西西南起家的农业族群,沿黄河移徙,一度进入河套地区,在此地改营畜牧,然后在公刘的时代由北向南,在泾水流域恢复农业,再南下进入土厚水丰的岐下。因此,周人族群的成分及文化渊源,不仅在岐下时是多元与多源的;在此以前,他们早已接纳了来源及性质各异的族群成员及文化因素。

周国由岐下发展,逐渐成为商王国西方的一股力量,但当时商人的文化水平,非周人能见其项背。考古资料显示,周人铸造铜器的工艺,深受商人影响。周人祭祀,不仅使用商人的文字记载占卜,甚至还奉祀商人的祖神。商人卜辞中,周人似是西方的一个方国,周、商王室之间也有婚姻关系。凡此,其实是小国毗邻文化优势大国时的常见现象,人类史上屡见不鲜。周人以这样一个地位,经过古公、文王、武王三世的经营,居然击败了商王国!周人没有为轻易的胜利冲昏了头,《尚书》中的几篇周初文献,处处都在检讨这一历史发展的原因。最后,他们认定了“天命靡常,惟德是亲”的理论,将商人的失国归咎于商人德行的败坏,其罪名包括酗酒、荒淫、不恤民力、收纳逃亡……这些罪名是否完全属实,以及是否足以拉垮一个强大的王国,都还有讨论的余地。然而,周人提出的“天命”观念,可以引申为两点:第一,统治者的治国必须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第二,超越的力量,亦即上天,对于人间秩序有监督与裁判的权力。这些观点,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见的突破。某一政权的合法性,是基于道德性的价值判断,而上天有裁判权,这种观点摆脱了宗神与族神的局限,转化为具有普世意义的超越力量!统治者承受天命,即须负起天命赋予的道德责任,而上天只以道德的要求,裁决统治者是否称职。这是高超的理想,很难在真实的人生完全实现;但是,正由于有此理想,人间秩序的境界得以提升!周人悬此理想,可谓中国文化上划时代的大事,不像别处以神意喜怒为标准的文化,要经过长时间的演变才走到这一步。

周人小国寡民僻居西部,面对东部的广土众民,不能不设计一套统治机制——“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制度。这一封建制度,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分封子弟与亲戚,在紧要的地点戍守,彼此援助,构成一个庞大的控制网络;二是笼络不同文化的族群,寻求合作。

西周文、武、周公、成、康等几代统治者,不断分封自己姬姓亲族、同盟的亲戚姜姓,以及一些结为亲戚的东方贵族,建立封国。除了军事与经济资源的互为挹注,这些封君与周王室之间,也依仗宗族纽带,用祖先崇拜的繁缛礼仪,以朝贡、觐见、馈赠、通婚、封赏等不断加强亲戚之间的关系。西周封建将中国北方许多新国与故国的统治阶层,都编织为一个亲缘网络,彼此之间,不是大宗、小宗,就是甥舅(姑侄)。亲缘网络的伦理要求,是敦睦亲戚的孝道。于是,周人统治的机制,取得了道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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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重要封国位置图

周人分封的子弟,通常率领姬姓的军队(王人)若干,加上一些殷人遗民(所谓殷遗)和专业的技工(如陶匠、乐师),一同住在封国城市内,谓之为“国人”。封地所在的一些土著族群,住在城外或自己的城市内,其首领及上层则与封君及国人互通婚姻。还有一些不在这一体制内的土著,则因居住郊野,称为“野人”。其实,这些野人往往是东部古老的族群。西周封国之内,至少有两三种,甚至更多不同文化的人群,构成一个多元的复杂社会。经过西周的封建体制,中国经历了为时数百年的文化融合过程。大致言之,东部各地上层社会,经过封建礼仪的制约,西周以后,上层文化已呈现相当的同质性;然而各国民间,则异质文化共存,有多元的地方色彩。

在天命观念的大框架下,周人不能仅仅谴责商人失德,也不能仅仅不时地告谕自己后代,而必须要建立一套历史教训,以为警惕。在《尚书》中,时时提到以殷坠其命为鉴;在《诗经·大雅·荡》中也有传诵至今的名句:“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这是周人在商代以前找到了商王国覆亡的前例,于是夏、商的末世统治者,其行为宛然是复印的同一模式(如《召诰》《多士》《多方》《立政》诸篇)。《尚书》之中,周人的告诫,时或引夏人为自己西土的先民。傅孟真(斯年)提出夷夏东西对立的观念,以为周人认同于夏人,自认是“夏”,而视商人为东方的夷人。傅氏由于20世纪30年代考古资料呈现东部与西部的分歧,而创此二元文化对立及交替之说。若由此说延伸,则周人认同于夏,未尝不可能是为了建立周王朝政权的合法性,援引商王国以前的夏后氏政权,作为姬周的远祖,而将商王国政权列为其间的闰统。

如果由上述角度看历史,则夏商周三代嬗替的秩序,毋宁是周人的历史观。考古资料至今不能十分肯定夏文化的时空据点,更不能认定夏的政治体或社会体的内容,且夏文化于同时侪辈中,未必有十分凸显的水平。“夏”之地位提升为三代统绪之首,未尝不可能是由于周人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几个古国之中,特别表彰夏人的地位而造出“三代”之说。到了东周,“三代”更成为古代黄金时代的代号。“三代”作为专用名词,似在东周始出现,即以《左传》所见,凡有五次(成公八年、昭公七年与二十八年、定公元年、哀公六年),都已在春秋晚期。其中缘故,可能是周人自居为正统,向古代投射为三个连续的朝代;可能是西周已亡,可以将三代当作一贯的朝代系列;也可能是春秋时世不宁,时人遂投射其理想于遥远的过去,缅怀一个已离去的好时光。例如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即有歌颂“三代”的观念,其怀古之情,美化了西周开国时文、武、周公呈现的普世意识及道德观念,遂将三代认作一贯的统绪,代表美好的过去。 52vKJZSP04F5ZEaXJnAqgYWFYlVXVbsYcto17XHK+TIGD35/8MvnTWrfzxt5bu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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