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早上六点了,在度过了一个不平静的夜晚之后,车夫约翰·戴维斯起床了。他离开自己和妻子及三个儿子居住了大约两个星期的、位于汉伯里大街二十九号的公寓。公寓在三楼。戴维斯下楼到公寓外上厕所。在后门楼梯的左边,他突然看到一具尸体。一名妇女仰面躺在楼梯和公寓楼院子的篱笆之间。她的衣服被拉到头上,下腹部完全裂开,大肠不仅看得见而且被扯出来了,搭在她的左肩膀上。其他居民和过路人很快都聚了过来。戴维斯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去找警察。一个名叫亨利·霍兰德的人在几个街区之外的斯皮多菲尔兹市场找到了一个巡警,但是这名巡警却告诉他,他不能离开那里。这只不过是那时执法部门死板程序的一个例子而已,此种死板程序无数次阻碍了将罪犯交付正义审判的努力。
到现场的第一个高级警官是巡官约瑟夫·钱德勒。当时他正在商业街警察局执勤,突然看到人们都向汉伯里大街涌去。当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后,就马上冲到了谋杀案现场,将尸体覆盖起来,并立即派人找乔治·巴格斯特·菲利普斯医生,他是犯罪现场所在的H区的外科警医。菲利普斯检查了这具惨遭屠戮、似乎被罪犯以宗教仪式处理了的尸体。在调查过程当中,他描述了他所看到的惨景:
左臂被放在了左胸上。大腿曲起,脚板踩在地上,膝盖往外翻。脸肿起来了,歪向右侧。舌头伸到牙齿外,但是还没有超出嘴唇。舌头很明显肿得不行。牙齿非常完好,直到第一颗臼齿都是如此,上面和下面的牙齿都非常完整。尸体被严重毁损……喉咙被深深地切开,切口是锯齿状的,绕了脖子一圈……在发现尸体的那个院子和另外一个院子之间的木栅栏上,死者的头部靠近之处,血迹斑斑。
菲利普斯继续描述说,全部创伤似乎都是用一把锋利的、窄刃的匕首刺出来的,并且从尸体的内脏被取出来这一情况看,罪犯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他继续推断说,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个小时,尽管根据我所接触到的不那么熟练的连环杀手来看,我认为时间可能没有花那么长。就像在玻莉·尼科尔斯案中一样,现场没有搏斗的痕迹。很明显,罪犯也是突袭被害人,不等被害人做出反抗就已经完全制服她了。
苏格兰场H区的巡官弗里德里克·乔治·亚柏林得到了消息,并马上到达现场。亚柏林时年四十五岁,已经二次结婚(第一任妻子在结婚那年就死于肺结核),在警察圈里可是一个传奇人物,尽管有关他个人生活的细节是非常粗略的。他迅速从巡警升到巡佐,再到便衣警探和警探,然后到巡官。亚柏林此后将负责领导参加白教堂连环案件侦查的所有警探。
在等候亚柏林和苏格兰场的其他警官到来的过程中,巡官钱德勒全面搜索了犯罪现场。这名妇女的口袋被撕开了,里面有一些常用物品,如两把梳子、一块细棉布、里面装有两颗药丸的折起来的信封。大约两英尺远,他们发现了一块血迹斑斑的皮革围裙,屠宰工人、皮匠或者皮革工人穿的那种。由于这块围裙上面的血迹都不是新鲜血迹,因此它是否与谋杀案有关,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由于当时没有确定血型的科学方法,甚至也没有确定到底是动物血还是人血的方法,因此现场出现血迹斑斑的衣服,实际可能来自当地无数屠宰场中的一个,也是完全说得过去的。然而,任何潜在的线索都有其“自己的价值”,而此处这个线索当然也有。
菲利普斯医生告诉调查员,他认为有三件个人物品是罪犯有意放在那里的:细棉布和梳子放在被害人的脚下,而信封则被放在了被害人的头上。两个四分之一便士的旧铜币也在尸体附近,尽管警方为了发现嫌疑人而没有披露这个细节。如果这个描述是准确的话,那么这就是罪犯有某种精神疾病和神志不稳定的又一例证了。我们经常发现无条理型的、混合型的罪犯都是如此:他们除了凶残地攻击被害人,还会有其他故意安排的、仪式化的举动,这些举动表明他们有控制或掌握犯罪现场或被害人的一些细微的组成部分的心理需要。
在我早期接触过的重大犯罪行为侧写案件之中,一个二十六岁的残疾儿童教师被谋杀了。这个教师自己也是残疾,她脊椎弯曲。当时,她是被勒死的:遭受了严重的殴打并遭受了性虐待,死在她与她父母共同居住的、位于纽约市布朗克斯区佩勒姆公园大街公寓的楼梯间顶部。她四肢张开,手腕和脚踝被罪犯用她自己的皮带和尼龙丝袜捆起来了。验尸员认定,在被捆之前她就已经死亡了。她是被罪犯用她的手提包背带勒死的。纽约市警察局的照片显示,现场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而这就将罪犯的许多东西告诉我了。让我知道更多的是,她的乳头是在她死后被割下来然后再放在胸脯上的,梳子则被放在她的阴毛上,两个耳环很对称地放在了她头部两侧的地上。在如此没有条理的谋杀中,罪犯竟还能如此不由自主地进行这么奇怪的仪式般的活动,这告诉我,罪犯的精神问题很严重,而且时间很长了。罪犯将被害人的雨伞插到她的阴道里,这种性侵犯的方式又告诉我,这个人的性功能有问题。并且,尽管罪犯可能已经二十多岁了,但是他几乎还处在青春期之前或青春期早期的对女性身体的性幻想、性试验和性好奇之中。把这些因素同他极度反社会的敌意结合起来考虑,不难看出,我们要对付的将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因此,当我们能够搜寻并最终抓捕到罪犯时,我感到非常满意。正如我所预测的,罪犯住在附近,处在半失业状态,没有汽车,甚至也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工作,并且其有亲属在被害人所住的公寓楼内居住。
至少部分根据菲利普斯医生对汉伯里大街上的犯罪现场的描述来看,我认为警方要对付的正是一个类似的罪犯。但是,他们当时可能是无法认识到这一点的。尽管还没有获得所有证据,我已经开始分析认定这是一个非常不成熟的罪犯了。就像九十年后纽约市的那个杀人犯一样,他异常暴力、性不成熟、有性格缺陷。
菲利普斯医生命人将已辨认出来的尸体搬运到伊戈尔大街上的白教堂医务所停尸房内。下午他还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验尸,证实了他开始的一些想法,包括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脸部瘀伤。脖子上的切口表明,在她死后,谋杀犯企图将她脖子中的几根骨头切断。我认为,此种变态的解剖欲望,和前面提到的那宗谋杀案中的罪犯试图将尼科尔斯的头颅切下来的情形是一样的。
但是还不止这些。罪犯不仅将被害人的大肠完全从小腹中扯出来并将之搭在她的肩膀上,而且她的子宫、阴道的一半以及膀胱的大部分都已经不见了,这显然是被罪犯小心翼翼地切割下来的。死者体内没有发现这些器官。尽管如我们以前所说,街头妓女谋杀案并不鲜见,但是在死后还进行如此毁损,这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来说,基本上还没有见过呢。
不幸的是,对我们来说却不是如此。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不仅是一个疯狂的杀人犯,而且可能是一个收藏被害人器官作为纪念品的变态。从子宫和阴道被切走来看,我认为罪犯是一个既憎恨妇女又可能很害怕妇女的人。将被害人的内生殖器切走,罪犯实际上是在阉割她,将他认为的对他有性威胁的东西取走。再加上这里没有什么一般意义上的强奸证据,因此,有很强的理由认为罪犯确实是对妇女以及她们的性能力有极度的恐惧。
被害人的一个朋友、名叫阿米丽亚·帕尔默的洗衣女工认出了她,说她是安妮·查普曼。查普曼原名艾莉莎·安妮·史密斯,身高五英尺二英寸,褐色头发、蓝眼睛。在所有被害人当中,她是最悲惨的。尸体解剖表明,在将近五十岁时,她出现了营养不良的征兆,并且肺部和脑膜染上了慢性疾病,就算罪犯不将她杀死,她也将不久于人世了。她曾经嫁给约翰·查普曼,他靠为伦敦上流社会梅费尔地区的富裕人家做马车夫谋生。他们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女儿幼年夭折,另外一个女儿则有身体残疾。这对于穷人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她的婚姻,就像玛莎·塔伯拉姆和玻莉·尼科尔斯的婚姻一样,据称是因为她酗酒而破碎的,但是从她丈夫约翰在四年之后死于肝硬化来看,婚姻破碎之过并非全在于她一个人。无论如何,她靠耍些骗人的小计谋过着日子,并且靠在大街上卖火柴、花和自己编织的物品赚些钱;而她在斯皮多菲尔兹市场附近卖淫所得的收入,比这还要少。在死之前,她住在多塞特大街上的克劳欣汉姆简易旅舍里。在那里,她因为脾气暴躁、经常和其他妓女吵架而臭名昭著。据称她还是一个狡猾的小偷,她的前夫至少有一次是因为她的偷窃行为而丢了一份在梅费尔地区的工作。
查普曼戴了三个廉价戒指,但当时却不在她手指上。一定是杀人犯或者其他某个亡命之徒把它们拿走了,要么是为了用它们换钱,要么是为了当作纪念品。
她在头天晚上的经历和玻莉·尼科尔斯的同样悲惨。下午还早的时候,她告诉朋友阿米丽亚·帕尔默说自己生病了,不准备干活了,但是还必须做些什么才付得起当晚的床位钱。克劳欣汉姆旅舍的另外一个住户看见她曾出现在厨房里,已经醉醺醺了,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取出两片药片服了下去。她把盒子扔在地上,盒子摔成碎片。这时,她把剩下的药片放在地板上一个已经破破烂烂的信封里。当晚,也就是9月7日(星期五)凌晨直到9月8日(星期六)她都一直在喝酒,然后大约在凌晨一点三十五分的时候返回旅舍。这时旅舍的夜间看守人约翰·伊万斯要她付四便士的床位钱。
她答道:“我没有。我身体虚弱,生病了,一直住在医务所里面。”但是,就像尼科尔斯一样,她补充道:“不要把我的床位租出去,我马上就会回来的。”然后,她就上楼对副经理提墨西·多拿万重复了一遍,恳求他让她先赊账,住一晚上。多拿万拒绝了,把她架出屋外,让她出去把床位钱挣来再说。她离开的时候,还大声对伊万斯说:“我马上就回来,布鲁米。告诉提姆给我留着床位。”当晚据称见过查普曼喝醉酒的所有目击证人可能都搞错了,她确实已经病得不轻了,但尸体解剖发现她体内几乎没有什么酒精。
从这时开始,人们的叙述就有些混乱了。有个人说,在斯皮多菲尔兹市场对面的十铃酒馆凌晨五点开张不久,看到她在里面,但是这个人似乎认错了人。伊丽莎白·达芮尔,也叫伊丽莎白·朗,在大约半个小时之后,看到一个妇女在汉伯里大街上,当时这个妇女正在和一位男子说话,她认为这个妇女就是安妮·查普曼。达芮尔说,这个男子看起来是个外国人,在东区所谓的外国人不过是对某个看起来像犹太人的居民的委婉称呼罢了。根据达芮尔的说法,这个男的问道:“你同意吗?”查普曼答道:“同意。”
住在汉伯里大街二十七号的年轻木匠阿尔伯特·卡多契说,他似乎听到隔壁二十九号的院子里面有激烈的打斗,并且有人大声呼喊:“不!”但是警察无法断定他所听到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并且就像这个案件中的其他许多事实一样,这一点一直也是含混不清。
在苏格兰场的巡官亚柏林和他的同僚们看来,结论是必然的。杀死安妮·查普曼的男子就是杀死玛丽·安娜·尼科尔斯的凶手。
伦敦东区弥漫在恐怖之中,有人在谋杀妇女,但是警方似乎束手无策。几乎什么事情都被联系在一起了。杀死尼科尔斯和查普曼的那个凶手是不是也杀死了玛莎·塔伯拉姆呢?起初,警方似乎认为很可能是和她在一起的那个士兵把她杀死的。但是如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有另外两个谋杀案发生在附近,那么,玛莎案的凶手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干的。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说没有如下这种可能性:杀死玻莉·尼科尔斯的人实际上是在模仿玛莎·塔伯拉姆谋杀案。
而有些人甚至认为杀害玛莎并不是这个人第一次作案。1888年4月2日,另外一个妓女,名叫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住在斯皮多菲尔兹,遭人抢劫、强奸,并且阴道内还被插入一个粗壮的物体,或许是一个瓶子。三天之后,她在伦敦医院死于腹膜炎。当时,警方认为她是被当地一个流氓帮派害的,但警方没有为之逮捕任何人。现在,在恐惧不安的居民看来,她不过是白教堂谋杀犯的热身活动的牺牲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