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腹水原因不明,性质难以确定;腹部疾病诊断不清。
(2)疑有闭合性腹部损伤者。
(3)原因不明的休克、昏迷、急性贫血、腹膜炎。
(4)腹腔内肿块行细胞学检查。
(5)建立人工气腹行检查、治疗或手术。
(1)严重腹水,影响心肺功能,需放腹水者。
(2)脓肿穿刺引流。
(3)腹腔内灌洗。
(4)腹膜透析。
经腹腔给予抗生素、抗肿瘤药物、防止肠黏膜连药物等。
1.广泛腹膜黏膜连、肠胀气明显者。
2.有肝性脑病先兆、包虫病及巨大卵巢囊肿者。
3.大量腹水伴有严重电解质紊乱者禁大量放腹水。
4.妊娠期、凝血机制不良、严重恶病质者。
5.精神异常或不能配合者。
1.向患者解释操作目的、简单过程和术后注意事项。测量生命体征、腹围并做好记录,清洁腹部皮肤,术前排尿。精神过于紧张者给予适当镇静剂。
2.准备一次性无菌腹腔穿刺包、无菌手套、局麻药、将要注入的药物、多头腹带等。
3.减少探视人员,关闭门窗,室温适宜。
1.协助患者取半卧位或平卧位,腹水量少者可取侧卧位。暴露腹部,注意保暖。
2.穿刺过程中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注意患者反应,如出现头晕、恶心、心悸、脉速、出汗、血压下降等应中止放液,并作相应处理。
3.放腹水速度不宜过快,量不宜过多,需根据病情而定。
4.穿刺后自上而下逐层包好腹带,嘱患者卧床休息,宜卧向穿刺点的对侧。
5.协助取标本并记录放腹水的量,腹水的颜色、性质。
1.术后嘱患者行侧卧位4小时。
2.继续监测生命体征,观察患者反应。
3.观察穿刺部位有无渗血、渗液,保持穿刺点干燥。
4.放腹水者术后再次测量腹围,并与术前的数值作比较。
(王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