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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缺医少药现象十分严重,需要大批医药卫生人员,中医药教育从中医进修学校开始,以中等中医药教育和短期培训的形式,培养了大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1951年12月,卫生部颁发了《关于组织中医进修学校及进修班的通知》,各地随之建立起中医进修学校17所,中医进修班101个,开展中医药教育,积累了中医药院校教学和管理经验。至1955年,全国已有20所中医进修学校和143个中医进修班。

1956年,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决定“采取带徒弟等方式培养新中医五十万名”。同年,周恩来总理在谈到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时,提出必须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光带徒是不够的,还得办中医学院,先在东西南北各办一所。”在周总理的直接指挥和亲切关怀下,江苏中医进修学校抽调了一批师资支援北京,为北京成立中医学院奠定了师资基础。同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所中医学院宣告成立,开始设立中医学本科专业。从此,中医药教育纳入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现代中医药高等教育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

1958年,黑龙江、山东、天津等地相继成立13所中医学院。

至1965年,全国共有中医学院21所,有3所西医学院设有中医系。

1978年,卫生部党组向中央提交了《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中医政策以及当前中医发展现状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明确指出当时最大的问题是中医人才的缺乏,这是新时期的第一个有关中医政策的重要文件。该报告建议应从重申党的中医政策、办好中医院校、整顿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研究机构建设、继续组织西医学习中医等八个方面加强中医工作。中共中央对该报告批示:“中央认为卫生部党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希望你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加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地有步骤地把这件大事办好。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坚持走中西医相结合的道路,创造中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是伟大领袖毛主席为我们制定的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的正确道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发展时期,在发展西医队伍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发展中医中药事业,特别是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抓紧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1980年,卫生部联合教育部出台了《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1982年卫生部召开了全国中医学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在会议上通过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办好中医学院》的报告,并提出“继承发扬中医药学应是中医医院的一项基本任务,继承和发扬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没有继承,发扬就没有基础。迫在眉睫的是必须着重搞好继承。中医医院要坚持以中医的理论指导医疗、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医医院的院级领导应主要由中医药人员担任。中医院要办成名符其实的中医院,而不是中西医结合医院。高等中医教育要充分按照中医药学的特点办学。在任何时候中医学院都应坚持继承发展中医药学的办学方向,偏离了这一方向,就失去了办中医学院的意义。”文件强调了要尊重中医药的独立地位,中医药实践和中医药教育都要注重中医的自身特色,这种精神是借鉴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是建立在对中医药发展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的基础上的。通过对未来10年中医学院的布局、规模、专业设置、学制、师资、基地等问题的讨论,对中医药高等教育作了明确的规划,中医药高等教育逐步向规范化迈进。

1988年,全国中医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1988—2000年中医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中医药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规划》中提出了中医药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即“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规模适度,专业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有特色的中医教育体系的目标”。

1992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北京、上海等中医学院校举办七年制本科和双学士学位。1993年至1996年,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成都、黑龙江和山东等地将一批师资力量雄厚、设备优良的学院升格为中医药大学,充分体现了国家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精神,向实现建立有特色的中医药教育体系的目标进一步迈进。

至2000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不断完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院校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并存。二是办学形式逐渐多样化,例如与综合大学合作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与西医院校结合,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与工科院校合作培养制药工程人才;与财经院校合作培养管理和营销人才,走学科融合、交叉、联合办学的路子。三是教育层次越来越丰富,中医药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医药本科专业包括2大类5个,研究生专业包括3大类16个,各院校还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开办了若干个专业方向,满足了社会对人才多向性的需求,增强了专业的社会适应性。这个时期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高级专门人才,推进了中医学、中药学的进步,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对中医医疗、中医药教育和科研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做了进一步明确,为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也进一步强调了中医药教育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为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5年到2005年,我国中医药教育规模以本专科增长为主,尤其是中药类增长速度加快,中医类发展相对缓慢,非中药类发展迅速。高等中医药院校设置了102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涉及医、理、文、工、管、法、农等多学科,学校办学资源,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对外交流等合作不断深入。

2006年,教育部批准湖南、天津、辽宁、长春、浙江中医学院更名为中医药大学。

2009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方向,提出“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与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学人才增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教育改革的重点转向以提高质量为主体,以转变高等教育发展方式为主线,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2010年,教育部批准福建、湖北中医学院更名为中医药大学。

2013年,教育部批准江西中医学院更名为中医药大学。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推动高校设立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着力培养中医临床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和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加强中药材高层次和国防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进一步扩大了中医药高等教育的功能。

2015年,教育部批准甘肃、安徽、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中医药大学。

2016年,教育部批准河南、陕西中医学院更名为中医药大学。

2017年,教育部批准山西中医学院更名为中医药大学。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不断深入实施以及中医药要为生命全周期提供服务的国家需求,中医学类专业分化发展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2017年,教育部批准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设置中医养生学专业;安徽中医药大学设置儿科学专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设置中医康复学专业。这是继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传统专业后首次分化出来的新专业。

2018年,教育部官方网站已经完成贵阳、云南中医学院以及西藏藏医学院的大学更名公示,如获得正式批准,则全国独立建制的25所中医药院校(含藏医)除了河北中医学院之外,全部完成大学更名工作。99.6%的中医药院校包括民族医药院校更名为大学是一件意义重大的工作,进一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高等教育的重视,体现了中医药院校多年的建设成果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意味着中医药高等教育步入了全新的发展时代。 CLxDEmXBp71JmZzFepPPvy/+Hp5G6C8yURhxKBv6sFh9jHr5bHmCFPR6yC3j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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