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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奥立弗徒步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古怪的小绅士。

奥立弗到达小路的栅栏,重新上了公路。眼下是八点钟光景。即使离城已经差不多有五英里了,他依旧有时跑几步,有时躲在路旁篱笆后面去,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抓回去,这样一直折腾到中午。他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歇气,考虑何处谋生为好。

他身边就是路碑,距伦敦七十英里。伦敦,这个地名在奥立弗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联想。伦敦!——那地方大得不得了!——没有一个人——哪怕是邦布尔绅士——能在那里找到自己。过去他常听济贫院里老头讲,在伦敦,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根本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谋生之道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想象不到的。对于一个无依无靠,如果得不到帮忙就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奥立弗想到这儿,他从地上跳起来,继续往前走去。

到伦敦的距离缩短了足足四英里有余,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的念头冒了出来。他顾虑重重,脚步也随着放慢下来,心里老在斟酌自己到那儿去有些什么本钱。他有一片干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有两双长袜,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在一次葬礼后苏尔伯雷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立弗想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双长袜子,打过补丁,也还行,一个便士也挺好。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日里走七十英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但奥立弗的想法和大多数人碰上这类情形时一样,对于自己的难处,心中一点不糊涂,也不是漠然照看,却通常想不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奥立弗想了好半天仍不得要领,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双腿往前走。

一天下来,奥立弗走了二十英里,饿了,啃两口干面包;渴了,喝几口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的水。夜幕降临了,他钻进一片牧场,偷偷钻到一个干草堆底下,决定就在那里过夜。一开始他吓得心惊肉跳,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他又冷又饿,孤独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然而,他始终走得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把烦恼忧愁全都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要冻僵了,也饿得熬不过去了,他只好在经过的头一个村子就用那枚便士换了一个面包。他走了不到十二英里,夜幕就又垂落下来。他的双足肿了,两条腿软得直哆嗦。在阴冷潮湿里度过了又一个晚上,状况更糟糕了,当他天亮以后爬上旅途时,几乎爬着走了。

他在一座陡坡下停住,一直等到一辆公共马车开到跟前。奥立弗求外座上的乘客给几个钱,不过没有几个人理会。有人要他等一会,待马车开上坡了,再让他们看看,他为了半个便士跑得了多远。跑一小段路,可怜的奥立弗竭力想跟上马车,然而由于疲乏,双足肿痛,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几位外座乘客一看,又把半个便士放回钱包去了,并宣称他是不配得到任何赏赐,是一只懒惰的小狗。马车嘎嗒嘎嗒地开走了,只在车后留下一团烟尘。

有几个村子里挂着油漆的大木牌,上边警告说,凡在本地行乞者,一概处以监禁。奥立弗吓坏了,巴不得尽早离开这些村子。在另外一边村子,他站在旅店附近,眼睁睁地盯着过往的每一个路人,老板娘照例要支使某个四下里闲逛的邮差撵走这个陌生的孩子,她肯定这孩子是来偷东西的。若是上一户农家去讨点什么,他十有八九会被别人吓唬,说是要唤狗出来咬他。他刚在一家铺子门口探了探头,就听见里边的人在议论教区干事怎么样怎么样——奥立弗的心仿佛一下子跳到了他的口中——而这通常是一连好几个钟头唯一进到他嘴里的东西。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和一位好心肠的收税员,奥立弗的苦难可能已经结束了,落得和他妈妈同样的下场,换句话说,他一定已经死在通衢大道上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流落他乡,她把这份心情记挂到可怜的孤儿身上,把拿得出来的东西都给了他——不但这样——还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洒下了浸满同情的泪水,此情此景胜过奥立弗以往遭受的一切痛苦,深深地沉入了他的心田。奥立弗离开故乡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马路上清清冷冷,还没有人起来做当天的生意。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五彩缤纷。然而,这个孩子仅仅是看到朝霞,他自己是多么的孤独与凄凉。他坐在一个冰凉的台阶上,浑身沾满尘埃,脚上的伤口在淌血。

沿街的窗板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往往。有几位停下来,打量了奥立弗两眼,有的急忙走过时扭头看看。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他没有勇气去乞讨,便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

他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一阵子,街对面有那么多的酒馆,他感到有些疑惑(在巴涅特,每隔一个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马车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决心和勇气,走了足足七天的路,马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就在此刻,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倒转回来,这会儿正在街对面仔细地打量自己。奥立弗起初一点没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看,奥立弗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眼光回敬对方。那孩子见了,就走过马路,慢慢靠近奥立弗,讲道: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奥立弗年龄相仿,但模样很古怪,奥立弗从来没有见到过。他额头扁平,长着一个狮头鼻,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少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气派。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怪怪的,帽子很潇洒地扣在头上,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常常掉下来,他偶尔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模样是为了能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事实也是这样。他整个是一个气派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左右,脚上穿一双高帮皮鞋。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对奥立弗讲道。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奥立弗答复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小绅士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见奥立弗显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清楚铁嘴是怎么回事吧。”奥立弗温驯地答复,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

“看看,有多嫩。”小绅士大叫一声,“嗨,铁嘴就是治安推事,铁嘴要你开步走,并不是一直向前,那不过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踏车?”

“什么踏车?”

“什么踏车。嗨,就是踏车——就是石瓮里的那种,用不了多大地方就能开动起来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倒是蛮兴旺,如果老百姓还过得去,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嗳嗳,你想吃东西,我包下了。我只有一个先令——手头也不宽裕,外带半便士。不过,管他呢,我请客了,站起来吧。起来。开步走。孩子。”

小绅士扶着奥立弗站起来,一起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好些熟火腿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四便士麦麩”。小绅士露了一手,他把面包心掏了一点出来,挖成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进去,这样火腿既保持了新鲜,又不会沾上灰尘。小绅士把面包往胳肢窝下边一夹,带着奥立弗钻进一家小酒馆,到里边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接着这位神秘的少年叫了一罐啤酒,奥立弗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眼光很专注,偶尔落到他身上。

“打算去伦敦?”小绅士见奥立弗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找到住处了没有?”

“还没哩。”

“钱呢?”

“没有。”

古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努力摆脱肥大衣袖的牵绊,把手插进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立弗问。

“对。只要不出远门,就住在伦敦,”少年讲道,“我斟酌你今儿晚上还想找个地方睡觉,是不?”

“是啊,真的,自从我离开家乡以来,就没睡过好觉。”

“你也别为这点小事揉眼睛了,”小绅士讲道,“今儿晚上我得去伦敦,我知道有一位体面的老绅士也住在那儿,他会给你安排一个住处,一个钱也不收你的——就是说,如果他认识的随便哪一位绅士介绍的,都行。他是否认识我?喔,不。不认识。门都没有。肯定不认识。”

小绅士笑起来,仿佛想暗示末了几句说的是反话,是说着玩的,他一边说,一边喝干了啤酒。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太诱人了,叫人无法谢绝,尤其是紧随着又来了那位老绅士提出的保证,可以断定,他会毫不拖延地为奥立弗提供一个舒适的位置。接下来的谈话进行得更加友好,更加推心置腹,奥立弗从中了解到,这位朋友名叫杰克·达金斯,乃是先前提到的那一位绅士的得意门生。

只看达金斯绅士的外貌,并不足以说明他的恩人替那些受他保护的人谋取到了多少福利。不过,达金斯的交际方式倒是相当轻浮油滑,进而又承认自己在一帮亲密朋友中有个更出名的绰号,叫“逮不着的机灵鬼”,奥立弗得出结论,对方由于天性浪荡不羁,把恩人在道德方面的训诫早就抛到脑后去了。出于这种印象,他暗暗下定决心,尽早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如果机灵鬼大致上应了自己的猜测,真是无可救药的话,就一定要敬而远之。

约翰·达金斯反对天黑以前进入伦敦,所以当他们走到爱灵顿税卡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经过安琪尔酒家到了圣约翰大道,又快步走过到沙德勒街泉水戏院就到头的那条小街,通过伊克茅士街,柯皮斯路,走下伦敦穷人院旁边的小巷,再经过以前叫“绝境中的哈雷”的古迹,过小红花山,到了大红花山。机灵鬼嘱咐奥立弗一步也别落下,自己飞一般往前跑去。即使奥立弗一心盯住自己的向导,却依旧好几次情不自禁地往经过的马路两侧偷眼望去。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比这儿更加肮脏或者说更加破败的地方。马路很狭窄,满地泥泞,空气中充满了各种污浊的气味。小铺子倒是不少,仅有的商品仿佛只有一群群的孩子,那些孩子这么晚了还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是在屋里哇哇哭泣。在这个一片凄凉的地方,看起来景气一点的只有酒馆,一帮最下层的爱尔兰人扯着嗓子,在酒馆里大吵大闹。一些黑洞洞的过道和院落从街上分岔而去,露出几处挤在一起的破房子,在那些地方,喝得烂醉的男男女女真是在污泥中打滚。有好几户的门口,一些凶相毕露的家伙正很小心地往外走,一看就知道不是去干什么好事或者无伤大雅的事。

奥立弗正在考虑是否溜掉为好,他俩已经到了山脚下。他的那位向导推开菲尔胡同附近的一扇门,抓住奥立弗的一条胳臂,拉着他进了走廊,又随手把门关上了。

“喔,喂。”随着机灵鬼的一声口哨,一个声音从下边传了过来。

机灵鬼说道:“李子全赢。”

这看来是某种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者暗号什么的。走廊尽头的墙上闪出一团微弱的烛光,从一个旧厨房的楼梯栏杆缺口露出来一个男人的脸庞。

“你是两个人来的?”那个男子把蜡烛挪远一点,用一只手替眼睛挡住光,讲道。“那一个是谁?”

“一个新伙伴。”杰克·达金斯把奥立弗推到前边,说道。

“从哪儿来?”

“生地方。费金在不在楼上?”

蜡烛缩了回去,那张脸消失了。“在,他正在挑选手帕。上去吧。”

奥立弗一只手摸索着,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同伴,高一脚低一步地爬上又黑又破的楼梯,他的向导却上得轻松利落,眼见得他对这一路相当熟悉。他推开一间后室的门,奥立弗被拖着走了进去。

这间房间的墙壁和天花板因年深日久,满是污垢,黑黝黝的。壁炉前边放着一张松木桌子。桌子上有一个姜汁啤酒瓶,里边插着一支蜡烛,还有两三个锡铅合金酒杯,一只碟子,一块奶油面包。一口煮着几段香肠的煎锅架在火上,一根绳子把锅绑在壁炉架上。一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手拿烤叉,站在旁边,一大团乱蓬蓬的红头发掩住了他脸上那副令人恶心的凶相。他脖子露在外边,身上包着一件油腻腻的法兰绒长大衣。看来他既要兼顾炉子上的煎锅,又要为一个衣架分心,衣架上挂着很多丝手绢。几张用旧麻袋铺成的床在地板上一张挨一张排开。桌子附近坐了四五个比机灵鬼小一点的孩子,一个个都摆出中年人的架式,一边吸着长长的陶制烟斗,一边喝酒。机灵鬼低声向犹太老头嘀咕了几句。这帮孩子围了上去,跟着又一起把头转了过来,冲着奥立弗嘻嘻直笑,犹太老头也不例外,一只手握着烤叉,转过头来。

“费金,就是他,”杰克·达金斯说,“我朋友奥立弗·退斯特。”

老犹太笑了笑露出大牙,向奥立弗深深鞠了一躬,奥立弗的手被握住,说自己期望有幸和他结为知己。小绅士们一见这光景,也都叼着烟斗,过来围着,和他使劲握手——尤其是他们之中替奥立弗接过小包袱的那一位。一位小绅士极为热心地替他把帽子挂起来,另一位来得更是殷勤,竟把双手插进他的衣袋里,为的是省去麻烦,让他睡觉时掏空腰包,因此他已经很累了。要不是费金的烤叉大大方方地落在这些热心小伙子的头上、肩膀上,这一番殷勤可说不准会献到哪儿去。

“见到你我们很高兴,奥立弗——非常非常,”费金讲道,“机灵鬼,把香肠捞起来,拖一个桶到火炉边上,奥立弗好坐。啊,我亲爱的,你是在看那些手帕吧,哦。这地方手帕可真不少,是不?我们正在选一选,打算洗一下。就这么回事,奥立弗,没其他。哈哈哈!”

后边几句话引来一阵喝彩,快活老绅士的那班得意门生高兴的大喊大叫。吆喝声中,他们开始吃饭。

奥立弗吃了分得的一份,费金给他兑了一杯热乎乎的掺水杜松子酒,让他赶忙喝下去,还有一位绅士等着要用杯子。奥立弗照办了。顿时,他感到自已被人轻轻地抱起来,放到麻袋床铺上,不一会儿就陷入了沉睡。 5zq8PGtDABlzWQf2QVTWiTB0f0pjleGgPPbvVLdSuaUpP7t5+waGP7/e/QKc9M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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