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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进一步叙述奥立弗在布朗罗绅士家里的情形,在他外出办事时,一位名叫格林维格的绅士为他作了一番值得小心的预言。

布朗罗绅士忽然发出一声惊叫,奥立弗吓得晕了过去,过了一会他醒了。在之后的谈话中,老绅士和贝德温太太都很谨慎,对画中人避口不谈,也不谈论奥立弗的过去和未来,话题都以让他感到快活同时又不会刺激他为限。他始终很虚弱,不能自己起床吃早餐。第二日,他下楼走进女管家的房间里,第一个举动就是把急切的眼光投向那一面墙,期望能再看看那位漂亮女士的脸。然而他的期望落空了,肖像已经移走。

“啊。”女管家留心到了奥立弗眼睛看的方向,讲道,“你看,没了。”

“我也发现不见了,太太,”奥立弗答复,“他们干吗要把画拿走呢?”

“是给取下来啦,孩子,布朗罗绅士说了,它仿佛会使你挺难受似的,说不定还会妨碍你身体复原,你是懂得的。”

“喔,不,真的,一点也碍不着我,太太,”奥立弗讲道,“我喜欢看,我可喜欢呢。”

“行了,行了。”老太太乐呵呵地回答着,“你尽早把身体长结实,孩子儿,画就又会挂上去的。嗳,我回答你。对了,我们还是谈点其他事情吧。”

此刻,有关那张肖像的状况,奥立弗所能知道的就是这些了。他想到,在生病期间,贝德温太太对自己那样好,便打定算盘眼下再也不去想这件事。他专心致志听她讲了很多故事,说她有一个又可爱又漂亮的女儿嫁了一位又可爱又漂亮的丈夫,女儿女婿都住在乡下。一个儿子在西印度群岛,在贸易行当职员,儿子也是个挺好的年轻人,很孝顺,一年要给家里写四次信。说到那些信,泪水便涌上她的双眼。老太太一五一十说了半天儿女们的长处。另外还谈到,她那体贴温柔的丈夫也有优点无数,他已经去世,真可怜啊。整整二十六年了。喝茶的时间到了。喝过茶,她开始教奥立弗玩克里比奇牌戏。奥立弗学得很快,一点也没叫她费心。两个人兴致勃勃地玩,毫无倦意,一直玩到该给病人来上一点兑水的暖和红葡萄酒外带一片烤面包的时候才罢手,接着他才满足地睡觉去了。奥立弗恢复健康的那些日子是多么幸福啊。附近的一切都是那么宁静、整洁、井井有条——每一个人又都那么和蔼可亲——他从来就是在喧嚣扰嚷中生活,在他看来,这里仿佛就是天堂。他刚恢复到能自己动手穿衣裳,布朗罗绅士便叫人替他买了一套新衣裳、一顶新帽子和一双新皮鞋。奥立弗得知自己可以随意处理那些旧衣服,就把它们送给了一个对他很关照的女仆,要她拿去卖给一个犹太人,钱留下她自己花。这事她很快就办妥了。奥立弗打客厅窗户里望出去,看见那犹太人把旧衣裳打成一卷,放进袋子里离去了。他满心欢喜,心想这些东西总算妥善处理了,自己如今不可能碰到得重新穿上它们的危险。说实话,那都是些烂得不成模样的破布条,奥立弗还从来没穿过一套新衣裳。

一天晚上,大约一个星期之后,他正坐着和贝德温太太聊天,布朗罗绅士传下话来,说要是奥立弗·退斯特精神很好的话,他期望能在自己的书斋里见见他,和他谈谈。

“哎哟,你洗洗手,真没办法。我来替你梳一个漂亮的分头,孩子。”贝德温太太说,“真要命。早知道他要请你去,我们该给你戴一条干净的领子,打扮你和六便士银币同样漂亮。”奥立弗按照老太太的嘱咐做了。即使那功夫她一个劲地惋惜,来不及在他的衬衫衣领的边缘理出一条小小的波纹,即使少了这样重要的一大优势,他的模样还是很清秀,招人喜爱。老太太很满足,一边把他从头打量到脚,一边讲道:哪怕是早就接到通知,恐怕也不能把他打扮得更精神了。

凭着老太太这番话的激励,奥立弗敲打了下书房门。布朗罗绅士要他进去,他便走了进去。他发现这一间小小的里屋整个就是一座书城。屋里有一扇窗户,正对着几个精美的小花圃。临窗放着一张桌子,布朗罗绅士正坐在桌前看书。一见奥立弗,他把书推到一边,叫他靠近桌旁坐下来。奥立弗照办了,心里感到挺疑惑,不清楚上什么地方才能找到要读这么多书的人,这些书仿佛是为了叫全世界的人都变得聪明一点才写出来的。这一点在很多比奥立弗·退斯特更有见识的人看来,也始终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一桩难以想象的事情。

“书可真多,对吗,我的孩子?”布朗罗绅士留意到了,奥立弗带着明显的好奇心,打量着从地板一直垒到天花板的书架。

“好多书啊,绅士,”奥立弗说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书。”

“只要你规规矩矩做人,你也可以读这些书,”老绅士和蔼地说,“你会很喜爱它们,而不光是看看外表——这是,在某些状况下,因此有些书的精华仅仅是书的封底封面。”

“绅士,我猜准是那些厚的。”奥立弗说着,指了指几本封面烫金的四开本大书。

“那倒不一定,”老绅士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微微一笑。“还有一些,同样也是大书,即使篇幅要小得多,怎么样,想不想长大了做个聪明人,也写书,嗯?”

“我恐怕更愿意读书,绅士。”奥立弗答复。

“什么!你不想当一个写书的人?”老绅士说。

奥立弗想了一会儿,最后才说,他感觉当一个卖书的人要好得多。一听这话,老绅士开心地大笑起来,说他讲出了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奥立弗很高兴,即使他一点都不清楚这句话妙在哪里。

“好啦,好啦,”老绅士平静下来,讲道,“你别怕。我们不把你培养成一个作家就是了,只要是正当功夫都可以学,或者改学制。”

“绅士,谢谢您。”奥立弗回答时那种一本正经的神气又引得布朗罗绅士大笑起来,还提到一种奇怪的直觉什么的,奥立弗对此一点也不懂,也没大在意。

“唔,”布朗罗绅士尽可能想说得温和一点,然而在这一时刻,他的脸色依旧比奥立弗一向所熟悉的要严肃得多。“孩子,我期望你认认真真听我下边的话,我要和你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因为我完全相信你能够懂得我的意思,就像很多年龄大一点的人那样。”

“喔,绅士,别对我说您要把我打发走,求您了。”奥立弗叫了起来,老绅士这番开场白的严肃口吻吓了他一跳。“别把我赶出去,叫我又流浪到街上去,让我留在这儿,当个仆人。不要把我送回原来那个鬼地方去,绅士,可怜可怜一个苦命的孩子吧。”

“我亲爱的孩子,”老绅士被奥立弗突如其来的激奋打动了。“你不用紧张,我不会抛弃你,除非是不得已的理由。”

“我不会的,决不会的,绅士。”奥立弗抢着说。

“但愿这样吧,”老绅士回答道,“我相信你也不会那样。从前,我努力接济过一些人,到头来上当受骗。不管怎么样,我始终由衷地信任你。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关心你。我曾记挂满腔爱心的那些人已经长眠于黄泉之下,我平生的欢乐与幸福也埋在了那里,不过从内心感情上说,我还没有把我的这颗心做成一口棺材,永远封闭起来。切肤之痛只是使这种感情越发强烈越发纯净罢了。”

布朗罗绅士娓娓而谈,与其说是对那位小伙伴讲的,不如说是对他自己。接着,他稍稍顿了一下,奥立弗默不作声地坐在旁边。

“行了,行了。”老绅士终于开口了,语气也显得比较高兴。“我只是说,由于你有一颗年轻的心,如果你知道我以往曾饱受辛酸苦痛,你就会更加小心,可能不会再一次刺伤我的心了。你说你是一个孤儿,没有双亲,我多方打听的结果都证实了这一点。让我也听听你的过去吧,说说你是哪儿人,是谁把你带大的,又是怎么跟我见到你时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伙人搞到一起的。什么也别隐瞒,只要我活在世上一天,你就不会是无依无靠的。”

奥立弗抽抽搭搭地哽咽起来,好一会儿说不出话。他刚准备开始叙述自己是怎么样在寄养所里长大,邦布尔绅士又怎么样把他带到济贫院去的,大门口却响起一阵颇不耐烦的“砰砰、砰砰”的打门声,仆人跑上楼报告说,格林维格绅士来了。

“他上楼来了?”布朗罗绅士问道。

“是的,绅士,”仆人说道,“他问家里有没有松饼,我告诉他有,他说他是来喝茶的。”

布朗罗绅士微微一笑,转过脸对奥立弗说,格林维格绅士是他的一位老朋友,切不可对他举止稍有些粗鲁耿耿于怀,那位绅士其实是个大好人。布朗罗绅士这样说是有依据的。

“要不要我下楼去,绅士?”奥立弗问。

“不用,”布朗罗绅士答复,“你留在这儿。”

此刻,一个体格魁伟的老绅士走了进来。他一条腿略有些痛,拄着手杖,身穿蓝色外套,条纹背心,下边是淡黄色的马裤,打着绑腿,头上戴一顶宽檐的白色礼帽,印着绿色徽章的边沿向上翻,衬衫领绉从背心里伸出来,领子上的沼边很细密,下边晃荡着一条长长的怀表钢链,表链末端上挂的是一把钥匙。白围巾的两头绞成一个球形,和一只橘子差不多大小。他扭动面部,脸上做出各种表情,让人根本形容不出来。他讲话时老喜爱把头扭到一边,同时两只眼睛打眼角里往外看,难免使看见他的人联想到鹦鹉。他一进来就定在那里,摆出那种姿势,手臂伸得长长的,拿出一小块橘子皮,忿忿不平地吼了起来。

“看看。看见这个了吗?真是邪门,我每次去拜访一户人家都要在楼梯上发现这种东西,莫非是那个穷大夫的朋友干的?我已经让橘子皮弄病了一回,橘子皮总有一天会害了我的命。会的,绅士,橘子皮会叫我送命的,要是不是的话,叫我把自己脑袋吃下去我也心甘情愿,绅士。”

格林维格绅士最后夸下了这一句海口,他每次提出一种建议,几乎都要用这句话作为后盾。以他的具体状况而言,这一点就更难以想像了,因此即使是为了作出这种论证,承认科学上可能出现的种种进步已经到了一位绅士能够在本人有这种意愿时吃下自己的脑袋的程度,但格林维格绅士的头硕大无比,就是世间最自信的人也不敢指望一顿把它吃下去——姑且完全不考虑上边还抹着厚厚的一层发粉。

“我可以把脑袋吃下去,绅士,”格林维格绅士重复了一句,一边用手杖打了打地板。“嗳,这是什么。”他打量着奥立弗,向后退了两步。

“这就是小奥立弗·退斯特,我们前次谈到的就是他。”布朗罗绅士说。

奥立弗鞠了一躬。

“你该不是说他就是那个患热症的小男孩吧?”格林维格绅士说着退了几步。“慢着。别吭声。停——”格林维格绅士继续讲道。猝然间,他又有了新发现,不禁得意起来,对热症的满腹疑惧顿时化为乌有。“他就是吃橘子的那个孩子。如果不是这个孩子吃了橘子,又把这一片橘子皮扔在楼梯上的话,老兄,我可以把我的脑袋和他的一道吃下去。”

“不,不,他没吃过橘子。”布朗罗绅士大笑,“行了。摘下帽子,同我的年轻朋友谈一谈。”

“我对这个疑问深有感慨,绅士,”这位容易上火动怒的老绅士一边把手套脱下来,一边说,“我们这条街人行道上老是多多少少有几块橘子皮什么的,我知道,是拐角上那个外科大夫的儿子扔在那儿的。昨晚上有一位年轻妇女就在上边滑了一跤,撞在我家花园的围栏上。她一爬起来,我看见她一个劲地往他那盏该死的红灯瞅,那整个就是马戏团的灯光广告。‘你别到他那儿去,’我从窗户里往外喊,‘他是凶手。专门坑人。’事实也是这样。假若他不是——”说到这里,暴躁的老绅士又用手杖使劲在地上顿了一下,朋友们从来就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每当话不达意的时候,这句口头禅就会被他搬出来。于是他依旧握着手杖,坐下来,打开一副用黑色的宽带子挂在身上的眼镜,看了看奥立弗,奥立弗见自己成了审查对象,脸唰地红了,又鞠了一躬。

“他就是那个孩子。对吗?”格林维格绅士终于问道。

“是那个孩子。”布朗罗绅士答复。

“孩子,你好吗?”格林维格绅士说。

“好多了,绅士,谢谢你。”奥立弗说道。

布朗罗绅士仿佛意识到了,这位脾气古怪的朋友就要说出一点不中听的话来,便打发奥立弗下楼去告诉贝德温太太,他们准备用茶点。奥立弗一点也不喜欢客人的风度,便高高兴兴地下楼去了。

“这孩子很漂亮,是不是?”布朗罗绅士问道。

“我不清楚。”格林维格绅士没好气地说。

“不清楚?”

“是啊,我不清楚。我从来看不出小毛孩子有什么两样的。我只知道有两类孩子。一类是粉脸,一类是肉脸。”

“奥立弗是哪一类的呢?”

“粉脸。我认识一位朋友,他儿子就属于肉脸,他们还管他叫好孩子——圆圆的脑袋,脸蛋红扑扑的,一双眼睛也挺亮,可根本儿就是一个可恶透顶的孩子,身体和手脚四肢像是快把他一身蓝衣裳的线缝都撑破了,嗓子跟领港员差不多,还有一副狼的胃。我认识他。这个坏蛋。”

“行了,”布朗罗绅士说,“小奥立弗·退斯特可不像那样,不会激起你的火气来啊。”

“是不像那个模样,”格林维格绅士答复,“没准还要坏。”

谈到这里,布朗罗绅士有点不耐烦地咳嗽起来,格林维格绅士看来却感到有说不出的欣慰。

“没准还要坏呢。”格林维格绅士重复了一遍。“他姓什么叫什么?打哪儿来?是干什么的?他得过热症,那又怎么样?热症不是只有好人才会生,不对吗?坏人偶尔也会染上热症,对不对,啊?我认识一个人,他在牙买加由于谋杀主人给绞死了,他就患过六次热症,并没有因此得到宽恕。呸。那是胡说八道。”

当时的状况是,从内心深处说,格林维格绅士很想承认奥立弗的仪表举止都很讨人欢喜,不过,他生来喜爱抬杠,这一次由于拾到那块橘子皮,就更要抬抬杠了。他暗自打定算盘,谁也别想对自己发号施令,说什么一个小孩漂亮还是不漂亮,打一开始他就决心跟自己的朋友过过招。布朗罗绅士承认,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疑问他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他已经把考察奥立弗以往经历的事搁到一边,等到他认定那孩子经受得住的时刻再说。此刻,格林维格绅士冷冷一笑,不无嘲讽地问,管家有没有晚间清点餐具的规矩,因此,只要她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没发现有一两只银汤匙不翼而飞的话,嗨,他甘愿——云云。

即使布朗罗绅士本人也是一位急性子绅士,可他深知朋友的怪脾气,对这一切他还是带着少有的好兴致照单全收。喝茶时候,格林维格绅士满面春风,对松饼大加赞许。气氛很融洽。奥立弗也在座,他逐渐感到自己不像刚见到这位凶巴巴的老绅士时那样紧张了。

“你什么时候才能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听到关于奥立弗·退斯特的生活遭遇的故事呢?”吃过茶点,格林维格绅士斜着眼睛盯住奥立弗,这件事被重新提起了。

“明天上午,”布朗罗绅士答复,“到时刻我期望就他一个人在我这儿。明天上午十点钟到我这里来,亲爱的。”

“好的,绅士。”奥立弗说道。由于格林维格绅士老是盯着自己,眼光又是那样冷峻,他有点心神不定,答复起来难免有些犹豫。

“我跟你说句话,”格林维格绅士低声对布朗罗绅士讲道,“明天上午他不会来找你的,我看他还没打定算盘,他在骗你呢,我的好朋友。”

“我可以起誓他不会的。”布朗罗绅士温和地说道。

“假若不是的话,我甘愿——”格林维格绅士的手杖又打了一下。

“我敢拿我的生命担保,这孩子很诚实。”布朗罗绅士说着,敲了下桌子。

“我敢拿我的脑袋担保他会说谎。”格林维格绅士应声讲道,也打了一下桌子。

“走着看好了。”布朗罗绅士强压住腾起的怒气讲道。

“我们会看到的,”格林维格绅士带着一种气人的笑脸答复,“我们会看到的。”

真仿佛是命中注定一样,就在这会儿,贝德温太太送进来一小包书,这是布朗罗绅士当天早晨从那位已经在这部传记中露过面的书摊掌柜那里买的,她把书放在桌子上,便准备离开房间。

“叫那送书的孩子等一下,贝德温太太。”布朗罗绅士说,“有东西让他带回去。”

“他已经走了,绅士。”贝德温太太说道。

“把他叫回来,”布朗罗绅士说,“这人本身就不富裕,也真是的,他这些书都还没付钱呢。送回去这几本书。”

大门打开了,奥立弗和女仆分两路追了出去,贝德温太太站在台阶上,高声呼唤着送书来的孩子,然而连人影也没见到一个。奥立弗和女仆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回报说不清楚他跑到哪儿去了。

“啧啧,太遗憾了,”布朗罗绅士多有感慨,“这些书今天晚上能送回去就行了。”

“叫奥立弗去送,”格林维格绅士脸上挂着讽刺的笑脸,讲道,“你心中有数,他会平安送到的。”

“是啊,绅士,要是您同意的话,就让我去吧,”奥立弗请求道,“绅士,我一路跑着去。”

布朗罗绅士正要开口,说奥立弗在这种情形下不管怎么样是不宜外出的,格林维格绅士发出一声饱含恶意的咳嗽,迫使他决定让奥立弗跑一趟,由他迅速办完这档子事,自己就可以向格林维格绅士证明,他的种种猜疑是不公正的——最低限度在这一点上——并且是马上证明。

“你应该去,我亲爱的,”老绅士讲道,“书在我桌子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去拿下来。”

奥立弗见自己能派上用场,感到很高兴。他胳臂下夹着几本书急忙走下楼来,帽子拿在手里,听候嘱咐。

“你就说,”布朗罗绅士目不转睛地盯着格林维格绅士,“你是来还这些书的,并且把我欠他的四镑十先令交给他。这是一张五镑的钞票,你得把找的十个先令带回来。”

“要不了一刻钟我就回来,绅士。”奥立弗急不可待地说,他把那张钞票放进夹克口袋,扣上扣子,很小心地把那几本书夹在胳膊下边,恭恭敬敬鞠了一躬,离开房间。贝德温太太随着他走到大门口,给了他不少嘱咐,最近的路怎么走啦,书摊老板的姓名啦,马路名称啦,奥立弗说他一切都清楚了。老太太又添上了很多训诫,路上要当心,别着凉,这才准许他离去。

“看在他漂亮小脸蛋的分上,可别出事啊。”老太太目送他走到门外。“不管怎么说,我真不放心让他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

此刻,奥立弗高高兴兴地扭头看了一眼,转过街角之前他点了点头,笑吟吟地老太太还了个礼,便关上大门,自己回房间去了。

“我看,最多二十分钟他就会回来,”布朗罗绅士一边说,一边把表掏出来,放在桌子上。“到那个时刻,天也快黑了。”

“噢,你真以为他会回来,是不是?”格林维格绅士问。

“你不这样看?”布朗罗绅士笑着反问道。

存心闹别扭的劲头在格林维格绅士的胸中本来就难以按捺,看到朋友那副蛮有把握的笑脸,他更来劲了。

“是的,”他用拳头捶了一下桌子,讲道,“我不这样看,这孩子穿了一身新衣服,胳膊下边夹了一摞值钱的书,兜里又装着一张五镑的钞票。他会去投奔他那班盗贼老朋友的,反过来笑话你。绅士,如果那孩子回到这房子里来了,我就把自己脑袋吃下去。”

说罢这番话,他把椅子往桌旁拉了拉。坐在那里,两个朋友一言不发,各自怀着心事,表放在他俩之间。

为了举例说明我们对自身作出的判断有多么看重,作出一点极为鲁莽轻率的结论时又是多么自负,有些很值得小心,那就是,即使格林维格绅士绝非心术不正的坏蛋,看着自己尊敬的朋友上当受骗,他会真心诚意地感到难过,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却由衷而强烈地期望奥立弗不要回来。

天色已经很暗,连表上的数字也几乎辨认不出来了。两位老绅士始终默不作声地坐在那儿,表放在他俩中间。 l21sMi52v1kRxUCzLyZKhKK+QVa8Xb9RxkFYuiXE6lYEZuLpavMHlIDNsxziNt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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