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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快乐

柏拉图指出,快乐的虚幻性和主观性还有一种更深层的表现。他认为,并非只有快乐和痛苦这两种相互明显对立、互为否定的状态,而是有三种:快乐、痛苦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状态。事实上,我们处于这第三种中间状态的时间是最长的,这是一种安静或不被打扰的状态,它不是绝对的快乐,也不是绝对的痛苦,而是既没有快乐,也没有痛苦。

最显而易见的答案就是“快乐”,这也是许多人给出的答案,这其中既包括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包括当今迷惘的一代。当然,快乐并不一定指快快活活、狂吃海喝,虽然普通的享乐主义者能想到的确实只有这些;事实上,或许是因为将它作为生活主要目标的人群的堕落,古往今来,这个词语经历了可悲的衰变。一个人欣赏画作和诗歌时,甚至是表演数学魔术时获得的快乐,与另一个人品尝鱼子酱或鸡尾酒时获得的快乐一样多,这就足以使他们打消将快乐作为人生最主要的最终目标的念头。一个如此因人而异,甚至对于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下变化如此之大的东西,如何能够作为人生最主要的最终目标呢?我在天气晴好的夏日傍晚打网球,可以说是追求快乐,这样,网球这项运动就可以说是令人快乐的。然而,如果我一个人连打了五场,我是否会马上觉得其他运动比网球更让人快乐呢?也就是说,网球不再令人快乐,我现在最想要的是狂饮一顿冷饮。然而,六个月前的冬天要我喝冷饮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感到快乐的。同样,有些人觉得打板球快乐,有些人觉得作诗快乐,也有些人觉得骑行快乐,它们之间有什么共同因素吗?在这些完全不同的活动中,是什么使它们都能被冠以同一个形容词——令人快乐的呢?很简单,在这个特定的时刻,它显然正好是我最渴望的。然而,到底是因为它令人快乐,所以我才会有渴望,还是因为我这个特定的时刻最渴望它,所以它才会令人快乐?如果我们坚持一个事物使人渴望是因为它令人快乐,那就意味着,这个让人产生渴望的东西本身含有一定量的被称为快乐的东西,能够让每个有思想的人来汲取。然而,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公认事实:人们渴望的事物不同,而且人们对同一个事物的渴望程度也有所不同。 如果人们渴望的事物具有固定的特性——快乐,那它们的吸引力就应该是普遍且永恒的,然而,事实上它既非普遍,也非永恒。 一个事物让我觉得快乐,依然是由于我渴望它。由于我渴望打一场网球,所以打网球才令人快乐;由于我恰好想要听音乐或聊天来打发时间,所以听音乐和聊天才让人快乐;由于我渴望特别的感觉,所以我才对新的鸡尾酒产生兴趣。如果真如前面所说,抛开我的瞬时喜好,快乐将没有意义,也不存在独立于我的个人倾向和渴望的客观的“快乐”。快乐变成了完全取决于我的一种十分主观的东西,用来表示欲望满足后的各种各样的感觉。这样,这个词就是一个危险的词,而它的字面意思——一种独立存在的特质或实体,就成了一种误导性的抽象概念。所以,当我渴望打一场网球或泡个热水澡时,我渴望的不是快乐本身,而是打网球和泡热水澡。

无论我们所说的快乐是指我们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其实都没有差别。完全的利己主义和极端的利他主义,最终的结果其实非常相近,因为无私和利他往往暗示着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到底是为了什么?”利己主义的原则很好理解,尽管快乐不断变化,使它难以在实际中实施。然而,只要谁声称,或代表谁声称他的行为都是为了别人的快乐,那么就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他怎么知道他的行为会带来想要的结果?第二,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要确保一个人的行为能给自己带来快乐已经很不容易,把这样一个不可靠的目标作为使他人快乐的计划注定会失败。即使这种关心他人的行为是可能的,我们这样做的理由又是什么呢?除非一个人可以从他人的快乐中获得快乐,否则他为什么试图使他人快乐?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试图使他人快乐的行为和追求财富和权力的行为一样,都只是一种附带的行为,因为它只是为了一个更高的目标,即从他人的快乐中获得快乐。认为烈士壮烈牺牲是因为他们享受这样,这或许会令人觉得很荒谬,但是,最终对于他们的行为我们确实没有其他解释。这种享受不是当时的享受,它是可以延迟的。然而,如果对这种享受的兑现没有把握,他们就不会这么做了。

柏拉图指出,快乐的虚幻性和主观性还有一种更深层的表现。他认为,并非只有快乐和痛苦这两种相互明显对立、互为否定的状态,而是有三种:快乐、痛苦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状态。事实上,我们处于这第三种中间状态的时间是最长的,这是一种安静或不被打扰的状态,它不是绝对的快乐,也不是绝对的痛苦,而是既没有快乐,也没有痛苦。然而,这样问题就出现了。较之于其紧随的状态,这第三种状态则会显得要么是快乐的,要么是痛苦的。痛苦的停止似乎就是快乐,快乐的状态结束了,似乎就会显得痛苦;事实上,它们都属于二者皆非的中间状态。从牙疼中解脱出来并不会进入一种绝对快乐的状态,仅仅是痛苦的停止,从一种极端痛苦的状态转变到一种中间状态。这种中间状态是如此受欢迎,因此使人产生了一种绝对快乐的假象。同样,绝对快乐的状态的结束,也会制造出绝对痛苦的假象,尽管停止一项令人愉快的活动,比如沐浴在温暖的海水中或享受美味的晚餐,与遭受剧烈的疼痛确实存在很大差别。一切都取决于之前的状态,取决于中间状态源自的方向。正如地表高度对于从地下上来的人来说似乎高高在上,而对于一个从高山上下来的人来说,则显得低矮,因此,中间状态对一个刚刚结束快乐状态的人来说,就会显得痛苦,而对于一个刚刚摆脱巨大痛苦的人来说,则令人无比愉快。中间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历者的态度,以至于同样的情形可能因为经历的人之前的状态正好相反,而呈现出完全相反的状态。这样一个不确定的状态,还能够作为人类活动的目的吗? A4nBvvG1hK77yJbPR2y/FJP9HJsxTcKqUQXTEGMZoO6FBpaS1ypgADk4QIWHeS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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