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田辉最近的资金往来里,有好几笔是来自于千贺九。
“原本以为是借了这个王八壳藏起来,没想到原来王八也和他们有一腿,查查这个家族,我到是要看看,这个小家族到底有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几次三番杀我老婆。”
苏韵从楼上下来的时候,正好就看到了陈阳在地上擦地。
“苏总,早安,昨晚睡得好吗?”陈阳笑着和她打招呼,露出自己的那口大白牙。
苏韵看着他这身万年不变的白背心,又看了一眼他胳膊上的伤口,想到他舍身为自己挡下的一刀,心里不由的很不是滋味。
一时之间,她竟然觉得自己有些残忍。
“那什么,今天不用你擦地板了。”
“没事,还差一点,我就把它擦完了,早饭我已经准备好了,快去吃吧。”
“要你别擦,你就别擦,少废话,今天跟我去逛街,我给你买几身衣服,你看看你身上穿的都是些什么?不伦不类!”苏韵的语气不容反驳。
“遵命,苏总。”陈阳立马答应。
这种被包养的滋味真是不错啊,有人给自己花钱什么的。看样子,这世上的软饭男越来越多,不是没有原因的。
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正大光明的站在苏韵的面前,给她花钱买买买呢?
毕竟,相比于她给自己花钱,他更喜欢给她花钱!
两人到了车库,韩瞬卿已经等候在那里,苏韵在几辆豪车中,挑了一辆看起来比较低调的商务豪车。
她看了一眼韩瞬卿,想起昨晚的事情,不由得回头问了一句:“陈阳,只带一个保镖出门,要不要紧?要不要多找几个?”
“没事。最近整个市的治安已经加强了,各地都有巡逻,再猖狂的匪徒也不敢在这个时间点出来作案。”
能不加强吗?再不加强,总局局长的脸都要被丢尽了。再过两年,他可就要退休了,结果出了这事。虽然消息已经被封锁,但是,他还是感觉自己像是被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
苏韵点了点头,余光一瞥,看到了睡在车库角落里挤满灰尘的自行车,不由得皱了皱眉。
“陈阳,你这破自行车到底还要不要?你自打来我们家,我就没见你骑过,你要不要,干脆把它扔了,省得在这里积灰!碍眼。”
“不要了,我今晚回来就把它扔了。”陈阳立刻保证。
韩瞬卿使劲眨了眨眼睛。
她没听错吧?
那可是什么国际有名饿设计大师造出来的自行车,他说不要就不要了?
这玩意,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拍卖价可是天价,足以抵得上好几十辆顶级豪车。
“陈先生,你不再考虑考虑了吗?这自行车看起来好像还能用。”
“不考虑了,苏总说什么就是什么,回来记得提醒我把它扔了。”陈阳摇着头,如同拨浪鼓。
韩瞬卿对此,差点惊掉下巴。
谁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负数?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好不到哪里去啊!
……
购物广场内。
苏韵带着陈阳挑了好几套的西装,除此之外,还给他挑了几套日常穿的一些衣服。
要不是陈阳觉得这些衣服都够了,可能她还会继续买买买。
购物中的女人总是疯狂的,陈阳看着苏韵买衣服的这股热情劲,不禁觉得,创造出‘血拼’这个词的人,果然是对购物文化有深入了解。
不过,也没什么,他还养得起。
只是有一点小麻烦,就是他每次进店前,都需要事先找机会和导购沟通,在刷卡的时候,换成自己的卡。
“苏韵?”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男声。
他的声音里带着惊喜,还有很多的不确定。
苏韵微微一愣,随后,亲密的挽起陈阳的胳膊,转过身来看他,冲着他礼貌性的笑笑。
“真的是你!苏韵,我就说嘛,绝对是你,我肯定没认错。”
长着一张奶油小生脸的男人,身穿条纹黑色西装站在那里,手腕上的名贵腕表,彰显他的身份不凡。
“他是章楚。”苏韵向陈阳介绍他,“他是我的…我的一个朋友。”
被苏韵逼着穿上新西装的陈阳,站在她的身边,看起来器宇轩昂与众不同。
和章楚相比,不光是外貌还是气质,都高出他一大截,这让章楚感到有些不爽。
“前男友。”章楚补充了一句,向陈阳宣示自己的主权。
苏韵的眼中闪过些许厌恶,又转过头看了一眼陈阳,陈阳一脸平静,就仿佛没有丝毫情绪波动,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再看向章楚的时候,如同看陌生人一样。
陈阳当然不介意章楚的前男友身份,他又不是那种毛头小子,会在意那种事情,再说了,章楚这人几斤几两,他早已经知道的一清二楚,他压根不把他放在眼里。
“嗯,前男友,渣男前任。”苏韵也补充了一句。
“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了嘛。”章楚面露尴尬,他当初怎么知道苏韵是超级富二代,要知道的话,他会跟着那个穷鬼女友跑去国外?
他打量着陈阳,即便心中一句大概猜出他是谁,却仍然不放心的问一句。
“这位是……?”
“他是我丈夫,陈阳。”
眼尖的章楚,终于在陈阳身上找到了唯一一处不如自己的地方。
哼,穷鬼!
“你好。”章楚伸出手来,递给陈阳。
握手的时候,他刻意让自己手腕上的腕表,照射到光线,在光线的照耀下,显得异常夺目,几个路过的女人看到他的腕表,都朝他投去异样的目光,他暗自窃喜,脸上却不动声色。
这点小把戏,当然没逃过陈阳的眼睛,他有些不屑于这种小孩子的把戏。
“你好。”陈阳伸手回握。
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章楚率先发力。
这人居然要跟他比试谁力气更大?他确定脑子没病?
陈阳不客气的回握,不出三分钟,章楚的脸色就变了,急急忙忙的挣脱他的手。
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他手上的淤青,他把手放回裤兜藏起来。
半响,手指还在颤抖。
这人的手真是肉做的吗?为什么力气这么大?但转念一想,这不正好说明他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那他追回苏韵的机会岂不是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