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包括我所讲的和写的关于黑格尔哲学各方面的主要讲稿和文章二十四篇,讲稿大多是经过我修改过的。学生或学生的笔记小组的记录稿占全书的大半,而我亲笔写的那些文章,也有的是先讲后写,或者是先写成,后来又讲述过的,所以书名称为《黑格尔哲学讲演集》。
书中最早的一篇文章,也是我生平最早发表的关于黑格尔的文章,是1930年在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上刊出的《朱熹与黑格尔太极说之比较观》一文,此时我还在美国留学。我写此文用意在纪念朱熹(1130—1200)诞生八百周年和黑格尔逝世(1770—1831)一百周年,着重比较两位讲太极的大师思想异同,以促进相互理解,而启发读者的颖思。这种对中西文化、哲学的比较研究在我还是较早的尝试。
《黑格尔理则学简述》是1944年我在昆明西南联大最初讲授黑格尔《逻辑学》时的记录稿,所以改用“理则学”,盖采用孙中山的译名,他在《孙文学说》(亦称《心理建设》)第三章中指出“以论理学、辨学、名学而译逻辑者,皆以偏概全,未为恰当。吾以为当译之为‘理则’者也。……学者对于理则之学,则大都如陶渊明之读书不求甚解而已”。孙中山指出许多中国文学名家虽不知理则之学,正如其不知文法之学,“惟人类之禀赋,其方寸自具有理则之感觉,故能文之士,研精构思,而作成不朽之文章,则无不暗合于理则者”。中山先生所说,人们内心中的理则之感,能文之士加以发挥,可作成不朽的文章,实具精意。当然他的意思是想证明作成好文章之行为易,知作为科学的理则学和文法学却较难的“行易知难说”,亦有其一定的道理。
我的意思是想说明,Logik一词如果译音则以译为逻辑最好,如果译义,则应译为理则或理则学最好,其他如名学、论理学、辨学等译法均不如它。我最初讲述黑格尔理则学时,由当时在我主持的“西洋哲学名著编译委员会”任“研究编译员”职务的樊星南君作笔记。他后来公费留美。有一个暑期他住在杜威老教授乡间的村舍里三个月,请教有关“教育哲学”的问题。现在他是美籍华人,在美国北喀诺拉多州立大学任教育哲学教授已二三十年。1980年曾回中国一次,在上海、广州、北京各院校都讲过学。樊星南当时所作的笔记,1948年北京大学建校五十周年纪念时,曾出过单行本。解放后,很多人感到这册单行本简明扼要,可以引起进一步阅读黑格尔著作的兴趣。
虽然《朱熹与黑格尔太极说之比较观》与《黑格尔理则学简述》是我最早发表的文章和最早讲授黑格尔哲学的笔记稿,且有相当的重要性,但我并不把这两种著作排列在本书的最前头。我要打破以所写、所讲的时间为准的次序,而要按照理解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逻辑次序为准,加以排列。当然读者本人仍然完全有自由去决定先读某几篇、后读某几篇,或者不读某些篇。
如何按照逻辑次序排列本书各篇章呢?即以《黑格尔的时代》为第一篇,虽然发表于1978年,但其具体内容是介绍黑格尔的时代、社会背景的,如法国革命,拿破仑战争,文化学术的继承与批判,包括黑格尔对莱辛、赫尔德尔、卢梭、狄德罗等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特别是黑格尔对席勒、歌德、康德、费希特、谢林等人的交往、继承与批判等丰富内容。为读者理解本书设想,应先读这一篇,故把它放在最前面。
第二篇文章发表于1983年9月,此文的内容主要介绍黑格尔在瑞士和法兰克福任家庭教师时所写下来的文稿,也有一部分是在耶拿大学初期的讲稿和著作,这些讲稿和著作都在狄尔泰于1907年出版《青年黑格尔的历史》一书以后,才逐渐出版,并引起人们研究黑格尔早期思想的新兴趣。我看到这些早期著作很晚,而这篇讲述黑格尔早期思想的文章也于两三年前才写成。黑格尔的早期著作内容丰富,且有一定的进步性。我这里只简略地谈了三点:1.由于他青年时学习希腊文,翻译希腊悲剧,向往希腊的文化、道德、政治及社会的生活方式,因而反对希伯来传统的基督教,特别反对其出世解脱、权威专制和僧侣牧师的虚伪性。2.在一次旅游到西欧一个贫瘠困苦地区时,他体察到:如果像基督教那样宣扬上帝如何把世界创造得极其完善和谐,自然界能够供人们以很大快乐和幸福,那是谁也不会相信的。——这也可以说是黑格尔在生活体验中,偶尔闪出的一星星接近唯物论的想法。3.在政治学说方面,黑格尔研究过孟德斯鸠,他的君主、立法、行政三权辩证结合的理论,实受孟德斯鸠《法意》一书中所发挥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说的影响。在政治经济学方面,黑格尔早年对于亚当·斯密的《原富》,可说是作过深入的钻研。应该承认,黑格尔看见了资本主义劳动分工、技术提高、机器生产的必然性、进步性及社会性的优点。但是他也看见了伴随而来的阴暗面和病态,黑格尔把这点归结为“非人化”或“人的异化”,他并且说出了“人征服了自然,自然也要向人报仇”的辩证道理。
此后两篇《黑格尔哲学讲稿》和《黑格尔哲学介绍》,讲的时间较早、较接近,约在1954年和1955年,讲的时间也不多,大约4至12小时,内容的侧重点略有不同。这是建国后我最初开始尝试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来讲述黑格尔哲学,因此排列为第三、四篇。
第五篇是《〈精神现象学〉译者导言》,此文长二万五千多字,介绍《精神现象学》一书的性质及其重要性,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此书的重视和评价,也批评了外国许多学者对此书的误解。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整个体系中乃是第一部,也即是导言部分。而他全体系的中坚应是逻辑学(包括大逻辑、小逻辑等)。至于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他叫做“应用逻辑学”。
第六篇到第十一篇主要讲述逻辑学、认识论及辩证方法等问题,所占篇幅也最多,所以把它们安排在中坚地位。我要特别提出的,就是我196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所讲演的《黑格尔小逻辑讲演笔记》。这是由以陈小川同志为首的一个小组进行记录、整理的。当时因该校哲学史教研室教师备课参考,感到迫切需要,推迟了一段时间才寄给我。小川同志信中还说:“小逻辑笔记这份材料,阅过的同志倍加赞许,感到对学习黑格尔的著作,帮助非常之大。”当时他和我都因各自所在的机关未能打印出来而感到遗憾。今我将笔记稿适当修改,正式出版,以供哲学史读者的参考之用。
本书第十二到十九各篇主要是关于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讲稿,亦即黑格尔所谓“应用逻辑学”方面的内容。“因为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中富有生气的灵魂。” 所以这些材料都放在有关逻辑学和辩证法的讲稿的后面。
至于最后五篇文章属于专题研究、教学体会和与自学青年通信解答思想困难等文章。
书中的文章或讲稿最早的写于1930年,最晚的发表于1983年2月,间隔五十多年,其中专门名词如逻辑学与理则学,限有与定在等,前后不相同,思想有错误矛盾之处亦必然很多。对于黑格尔思想的解释、对外国黑格尔学者的批评,均难免不够正确或不甚妥当之处,统希读者勿吝指正。
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辑部诸领导同志对本书及时出版给予很大关心,特别对本书的编排次序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责住编辑宋慧曾同志对此书的出版,作了特多的切实有益的工作。我的助手宋祖良同志协助我整理本书稿件、校对清样,费力很多。均应在此一并致谢。
贺麟
198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