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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耕耘

六月的荒野,摇曳着那黄色和浅紫色的外衣,在风中瑟瑟低语。黄色是盛开的金雀花,浅紫是尚未怒放的石楠花。克丽丝·格思里就躺在这片土地之上。东方钴蓝色的天空下,闪烁着北海的微光。北海流经贝维,或许一个小时左右,风就会在那里转向,从海上带来一股凉意,让你感受到生命的无常和世事的漫不经心。

但现如今,风在南方滞留已久。它在荒野上摇晃着、嬉戏着,又在寂静的格兰坪山区闲逛。它的手拂过湖边的灯芯草,它们便轻轻地颤动。但风带来的更多的是炎热而不是凉爽。所有的庄园都被烤焦了,吸干了。布拉威里的红色粘土干裂开来,盼望着那似乎永远也不会到来的雨水。高处丘陵的美景在酷热中尤为壮观,但干草地全都干裂了,在建筑那边的土豆园,杂木林也已经晒得发红,萎靡不振。人们说自83年以来还没遇到过这么严重的干旱。磨坊的长腿罗伯说不管怎样,你都不能把它算到格莱斯顿 头上。大家都笑了,除了父亲。天知道是怎么回事。

有人说,北边阿伯丁方向,那里雨水充沛。一阵大雨过后,小孩们在迪湖的浅滩钓搁浅的鲑鱼,那一定很不错。可是这样的天气没有丝毫要越过丘陵的迹象。南接金莱迪铁匠铺,北连丹柏恩河的道路晒得要起泡,路上满是尘土,呼啸而过的汽车,就像蒸汽水壶。

人们说,得当心这些车,那些开车的混蛋,才不管他人死活。两个星期前,有一辆车险些从小沃特·斯特罗恩的身上压过去,车最后尖叫着砰地一声停在佩西纳普前面。沃特像只尾巴底下扎了根刺的猫一样嚎啕大哭。阿才大步走出来,一把抓住司机的胳膊,问他:“该死的,你到底在干嘛?”这位司机,是位裹着绑腿的有钱人,帽子歪戴着,斜在眼睛上,他说:“让你那倒霉孩子以后离马路远点儿。”“你记着嘴巴放干净点儿”,阿才说着,朝着司机的耳朵就是一拳,司机砰的一声摔倒,扬起一片灰尘。斯特罗恩夫人,也就是老尼德山的女儿,把两个人拉开,尖叫道:“天啊,你这个残暴的人,你会杀了他的!”而阿才只是笑笑,说:“该死的怕什么!”之后就扬长而去。

斯特罗恩夫人把这位有钱人扶起来,晃了晃他,帮他掸掉了身上的灰,还特别有礼貌地替阿才向他道歉。而她得到的感谢却是阿才被斯通黑文传唤,理由是袭击他人,还被罚了一英镑。他走出法院时说:“资本主义无公正,不久就会有一场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堕落的傀儡。”或许吧,但事实是,几乎没有一点革命的迹象,磨坊的长腿罗伯说,就像毫无一点下雨的迹象一样。

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豪镇一半的人都脾气暴躁。每条路上都有农民伙计趴在道口栏杆上,他们愤怒地瞪着这天气;养路工人,可怜的人儿,在远远的山丘上晒得皮肤都裂开,汗如雨下。而唯一过得自在的要数山上的牧羊人。但是当人们为此冲他们抗议时,他们却发誓说他们非常缺水,牧群所到之处,周围的山泉一个小时后就会干涸或漏光,而离队的羊叫和狗吠声能让人发疯,直到牧羊人疲惫地把它们带到几英里外最近的溪边。每个人都非常急躁地凝望着着天空。豪镇所有的牧师,会在为军队和威尔士亲王的风湿病祈祷之余,祈求天降雨水。但是这么做对求雨几乎无益。磨坊的长腿罗伯说他听说军队和风湿病也几乎还是老样子。

要是父亲能记住说话要讲究分寸,那么他可能会继续留在阿伯丁的埃赫特,生活会过得更好些。那里雨水充沛,土壤肥沃。你能看见雨水日日夜夜盘旋在巴默金和法尔山上,滋润着那里的土地。母亲会叹着气从布拉威里的窗子向外张望,这里没有阿伯丁那样的沃土,这里的人也没有像住在东河的人那么好。

母亲一辈子都住在东河,她出生在科勒达米,他的父亲是那儿的一位农夫,每星期只挣十三个先令,家里却有十三口人,算起来刚好一人一个先令。不过母亲说大家过得很好,那些日子是她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光。她光着脚丫走在上学的路上,小学校坐落在令人愉快的丘陵之下。九岁时,她离开了学校,他们给她包好一个篮子,她向她母亲说了声再见,就出门去做她的第一份工作了。即使是那是,她还是光着脚,她直到十二岁才穿鞋。她的第一份工作也算不上真正的工作,她只是在一个年老的小农民的地里帮忙赶乌鸦,她睡在阁楼里,不过她很喜欢这份工作。她一直记得她年轻时,那田野里风儿的歌唱,她养的小羊羔欢乐的啼叫声,还有她双脚踩着土地的感觉。“哦,克丽丝,我的小姑娘,有比书本、学习、爱情和睡觉更好的东西,那是你的乡村,是你不再是个孩子,但还未成为女人时的乡村。”

那时候,母亲在庄园里工作,她愉快而活泼,你知道的,当你逆着光看她时,仿佛是在远远地透过时光隧道凝视她。她的第二份工作持续得比较久,在那做了有七八年,直到她在皮托德里的耕作大赛中遇到约翰·格思里。她不时把这事情讲给克丽丝和威尔听,她说那比赛没什么了不起,马匹很差,耕作的水平更差,冷冽的风在田埂上飒飒作响,比赛进行到中途,简·默多克就决定回家。

而就在这时,轮到一位年轻勇敢的公子上场了。他头发是红色的,有着你所见过的最强健的双腿。他的马系着丝带,潇洒而漂亮。他一开始播种,你就知道他赢定了。年轻的约翰·格思里,他获了奖,但他收获的还不止这个。他从庄园来,骑着一匹马,轻拍着另一匹马的马背,冲着简·默多克喊道,“你要愿意的话就跳上来。”他阴郁而又敏锐的眼神里闪着光。而她回答说非常愿意,随即抓住马的鬃毛,她摇摇晃晃,直到格思里抓住她的手,让她稳稳地坐在马背上。于是两个人一起骑着马,离开了皮托德里的耕作大赛。简坐在她那长长的金色秀发上,对着格思里那张倔强而聪明的脸庞大笑。

从此,他们开始一起生活。她温柔善良,但他却不肯碰他,她的温柔诱惑着他,让他心动,脸色气得发紫。然而两三年之后,他们辛勤劳作攒下了足够的财物。最终,他们结婚了,后来生下了威尔,又生下了克丽丝。格思里在埃赫特的凯恩图租下了一个农场,一家人在那里住了很多年。

在巴默金,东去春来,夏逝秋至,开云见日。生活在田埂上耕耘着,推动着世代繁衍生息,而土地变得越发贫瘠。在简·格思里的男人心里,那份阴郁变得更加坚硬,冷酷无情。但是她闪亮的秀发仍能令他激动。晚上,他们在床上时,克丽丝能听到父亲痛苦地哭泣。母亲的表情变得反常,开始面带疑问,多年前的那些夏天,她那可爱而愉快的眼神,如今再看不到了。那时,她还会独自和克丽丝或威尔相处片刻,亲吻他们,静静地抱着他们。后来有了多德,又有了亚力克。母亲和蔼的表情变得更加严厉。有一天晚上,他们听到她哭着对约翰·格思里说有四个孩子就够了,不要再有了,而父亲对她怒吼道:“这就够了吗?不管上帝恩赐予我们什么,我们都要接受,婆娘,你得当心点!”

上帝的任何旨意,他都不会违背,任何事情他都会遵从。在生下亚力克后,时隔七年一对双胞胎又诞生了。在他们出生之前,母亲四处走动着,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她那甜蜜的无忧无虑早已不在。有一次,她好像是生病了,当父亲提到请医生和其他安排时,她对他说:“不用管那个。你的朋友耶和华会搞定的。”父亲听后好像呆住了,他的脸色发黑,再也没说一句话。克丽丝对此感到吃惊,因为就在一周以前,当威尔轻率地说出那个词的时候,父亲可是勃然大怒。

威尔是在埃赫特的教堂听到这个词的。教堂里的老人们,下巴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膝盖上放着布施袋,等到布道结束,他们就缓慢有序地穿过一排排长凳,把钱投到箱子里。钱币叮叮作响,和富人的三便士相比,穷人的一便士的响声听起来有些害羞。一个星期天,在威尔坐着快要睡着的时候,他从牧师嘴里听到了耶和华这个词,它是如此美丽,威尔将它珍藏起来,留给那个他将来遇到的外形好看的东西、重要的人或是漂亮的牲口。

夏天到来了,田野里都是跳蚤、马蝇和昆虫,原本打着瞌睡反刍的小牛会突然跳起来,没精打采得乱跑一通。马蝇穿过毛发叮咬它们,藏在尾巴下面的皮肤里。那一年,畜群的吼声、门破裂的劈啪声、小牛在湖水里的扑腾声令埃赫特充满生机,最后还有格思里的那匹老马妮儿的呻吟声。一个愚蠢的高地人开车犹犹豫豫,把它绊倒了,一个长长的弯曲的号角击中了它的肚子,它的肚子被撕烂了,像是一个腐烂的瑞典甘蓝。

在高处的庄园里,人们割干草,再垛成圆锥形的干草堆。父亲在那里目睹了此事的发生,他咒骂道该死的,见鬼!像飞了起来似的奔跑向蹒跚呻吟着的妮儿。他跑的时候顺手捡起了一把大镰刀,当他靠近妮儿的时候他把刀片从钩子上取下,他哭喊道“可怜的姑娘!”妮儿呻吟着,流着血,还淌着汗,它转过头,父亲把镰刀刺进它的脖子,看着她死去。

妮儿就这么死了。父亲等垛完干草,就迈着沉重的脚步到阿伯丁买了一匹新马,名叫贝丝。傍晚时分,他骑着贝丝回家,威尔看见马,十分欢喜。他牵过马,喂它喝水,把它带到妮儿睡过的畜棚,给了它一些干草和一把玉米,然后就给它梳理毛发,从头到脚,它的肚子圆鼓鼓的,它的尾巴又长又卷。贝丝站着,吃着玉米,而克丽丝则靠在门柱子上,手里拿着她的拉丁语法书。威尔细致、用力地给贝丝梳洗,他很高兴,还帮它梳理了尾巴,然后他用刷子拍了拍它的侧腹,让它挪到畜栏的另一边,好给它进行最后的梳洗。这时,那个他视如珍宝的美好的词突然在他脑海中闪现。“过来,耶和华!”他喊着,用力地拍着它。约翰·格思里隔着院子听到了这个词,就立马从厨房出来,抹去胡子上的燕麦饼,快速穿过院子,冲进马厩。

他本不该打威尔的,但还是打了。威尔摔倒马蹄边,贝丝扭过头,嘴里塞着玉米,低头看着满脸是血的威尔,它甩了甩尾巴,静静地站着。约翰·格思里把他的儿子拖到一边,不再理会他,而是捡起了刷子和梳子,喊着“咳,姑娘”,就继续给它梳洗。原本埋头哭泣的克丽丝,此时又接着看父亲给马儿梳洗。威尔慢慢站起来,脸上带着血。约翰·格思里没有跟他说话,也没有看他,只是继续给贝丝梳理。

“记住,小子,我要是再听你随随便便说造物主的名字,我要是再听你说那个名字,我就把你阉了。记住了,把你像个羊羔子一样阉了。”

威尔因此记恨父亲,那年他十六岁,差不多是个男人了,但是父亲仍能让他哭得像个小孩。晚上,他和克丽丝躺在各自的床上,他会向克丽丝小声嘀咕他对父亲的厌恨。他们的床在房子上面的阁楼里,从那里可以看到秋分前后的满月在巴默金上空掠过,听到田凫在埃赫特的土地上方啼叫。克丽丝会闭上眼睛聆听,在床上翻来覆去,她也讨厌父亲,但是她并不厌恶这片土地和这土地赋予的生命。只是当时的她并不知道!

因为她接触了书本,她走进了书里的一片的神奇的土地,那土地远离埃赫特,在遥远的南方。在学校里,人们说她很聪明,约翰·格思里说她要是坚持上课,就能获得她需要的教育。到时候她可能会成为一名教师,给他增光。父亲格思里这样悄悄对她说,真好,默多克则笑得愉快甜蜜。但克丽丝越来越讨厌这种笑容,她变得刚毅,喜欢听与历史和地理有关的东西,那些令全班人震惊的奇怪的名字,和太长或意义过于含糊的单词,在她看来并不怎么有趣。在算数方面,她非常厉害,她在脑子里就能进行大量的运算,因此她在班里总是第一。她被评为班里最优秀的学生,还给她颁奖,四年里她得了四个奖。

有一本书,名叫《爱丽丝奇境记》,她觉得这本书没有什么意思。第二本书,叫《凯蒂在学校做了什么》 ,她很喜欢凯蒂,羡慕她,希望自己能像凯蒂一样住在学校,不用在冬天的晚上踏着泥水回家,帮忙打扫牛棚。那扑面而来的粪臭味令人作呕。第三本书名叫《黎恩济,最后的护民官》 ,这本书有些地方写得好,有些地方非常招人烦。黎恩济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妻子,最后罗马人来杀他时,他正和她睡觉,她白皙的手臂还绕着他的脖子。第四本书,是《苏格兰生活的幽默》,这本书是双胞胎出生前才刚拿到的。这本书,天啊,如果那胡话也算得上有趣,那她一定是天生迟钝。

除了教课书之外,她只有这几本书,这些书也是除了圣经之外,凯恩图仅有的几本书。奶奶给克丽丝和威尔一人留了一本圣经。克丽丝的那一本里写着“给我亲爱的克丽丝:相信上帝,做正确的事。”奶奶是父亲的母亲,不是母亲的母亲。她对宗教虔诚,每个礼拜天,不论雨天还是晴天,都要走到埃赫特的教堂,坐在那儿,听那儿的四五个牧师在上面布道。有一位牧师,她始终不能宽恕,因为他并不像正派的人那样说“上帝”,而是说“尚帝”。幸亏他后来染上了点风寒,卧床不起,然后很快就去世了。或许这是对他的审判。

这就是克丽丝和她阅读和上学的情况。在她心里,有两个克丽丝在争吵,折磨着她。一个克丽丝讨厌这土地和人们讲的粗话,她享受着学习的乐趣,然而第二天,另一个克丽丝就被丘陵对面那田凫的啼声唤醒,那声音在她内心深处呼喊着。扑面而来的泥土的气息,几乎令她为之流泪,苏格兰的土地和天空,是如此的美丽和可爱。在点灯之前,她在火光中看到父亲、母亲和邻居们那带着倦容的和蔼的脸庞,那脸庞多么亲切。她想要说那些他们早在年轻的时候就知道、使用和已经遗忘的词语,那是苏格兰的语言,铭记在她心中。她想知道这些词语是怎样变化、又是怎样被保留的,她想知道昔日人们辛勤的劳作和永无止境的战争。然而下一分钟,这个克丽丝又变成了英国人,讲着清晰、干脆和准确的英语——有那么一会儿,就那么一会儿,直到英语单词就从她嘴里流利地蹦出时,她才知道用英语永远讲不出有价值的话。

她参加了大学奖学金的考试,并且获得了奖金,她开始学习拉丁动词变位。只有一开始很简单,”Amo, amas”,意思是“我爱一个姑娘”,当老师说这话时,她大笑,他喊道“安静,安静”,但是他很高兴,对她微笑,而她感觉很好,有些兴奋,有种优越感,其他那些没有学习拉丁文也没有学别的什么东西的女孩,她们天生就是厨房的女仆。接下来是法语,非常难,u是最难的。有一位督学员来到埃赫特,当他让克丽丝站在全班面前说”o-oo,o-oo,o-oo-butin”的时候,她羞愧得几乎要钻进教室的地板缝里。他说“把你的嘴摆成好像要吹口梢的形状,但是不要吹,然后说‘o-oo,o-oo,o-oo’”,她按他讲的说了,她觉得自己像是喉咙里卡了块石头的母鸡。检察员是一位英国人,挺着可怕的大肚子,口哨两个字都说不清,只能说吹口扫。

督学后来离开了,他走向一辆双轮马车,这马车正等着载他去车站。他离开时把他漂亮的皮包落下了,老师看到了皮包,就喊道:“嘘,克丽丝,带着检查员的包去追他。”她一直追到操场边才赶上他,他盯着她说“什么?”,笑了笑,又说“哈?”,然后说了声“谢谢”。克丽丝回到老师的房间,老师在等着她,他问督学有没有给她什么东西,克丽丝说没有,老师看起来非常失望。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英格兰人非常小气,不讲道理,是一群懦夫。他们抓了华莱士,背信弃义地杀了他。但是他们在班诺克本惨败后,爱德华二世马不停蹄地逃到了邓巴 。在那之后,除了弗洛登 之战,他们输了其他所有的战争,而弗洛登之战,正如《丛林之花》里讲述的那样,也是他们背信弃义才赢了的。在埃赫特的一个教区音乐会上,当这首歌响起的时,很多人齐声合唱,克丽丝听了总是想哭。这是首悲伤的歌,少年再也不会回到他们的姑娘身边,谷堆边的姑娘,终身未婚,只是坐着,眼望南方,在那英格兰的边境上,她们的小伙子们成堆地倒在血泊和泥土里,他们的苏格兰裙沾满血迹,盔甲残破不堪。克丽丝就此写了一篇文章,告诉大家这是怎样发生的,老师说她写得很不错,说她应该尝试着写诗,就像赫曼斯夫人 那样。

可是就在她写完这篇文章时候,双胞胎出生了。母亲和以前生孩子时一样,非常难过。她躺到床上时,呜咽着,非常难受。克丽丝连着几个小时用水壶烧着水,之后毛巾被递下来,毛巾上粘着脏东西,她看都不敢看就迅速地把它们洗干净,然后挂起来晾干。到了晚上,医生过来了,他呆了一晚上,多德和亚力克一直在他们的房间里颤抖着哭泣,直到父亲进去,狠狠地给了他们一巴掌。这时他们有了哭的理由,但是他们却不敢哭了。父亲又走下楼,和往常一样快,虽然他已经四十个小时没有睡觉了。他关上了厨房的门,双手抱着头坐着,他叹息着,说他是一个悲惨的罪人,祈求上帝原谅他的淫欲。他还说了她那头美丽的头发,然后又说了更多关于肉欲的事情。他抬起头看到克丽丝在看他,但他没打算让克丽丝听到这些,他冲她发火,告诉她去给医生在客厅准备一桌早饭,还要给他煮一个鸡蛋。

就在那时,母亲开始尖叫了,医生冲着楼下喊道“伙计,这真是一个棘手的活,我觉得我需要你的帮助”,一听这话,父亲的脸色变得像纸一样灰白,他又捂着脸,哭喊道“我不敢,我不敢!”。这时,医生又喊他“格思里老兄,你听到了没有?”,于是父亲愤怒地跳起来,喊道“该死的,见鬼!我没聋!”,然后就和往常一样迅速地跑上楼,又迅速地关上了房门,克丽丝就什么都听不见了。

其实并不是她想听,她自己也觉得很不舒服。她一边煮着鸡蛋,一边在客厅摆放早餐。绿色的长毛绒面上面铺着一块白色的布,所有的家具在都黑暗和阴影里,静静聆听着。这时威尔走下楼,因为母亲的叫嚷,他睡不着。他们一起坐着,威尔说“老头子真的是头野兽,母亲不应该再生孩子了,她太老了不能再生了”。克丽丝瞪着他,脑子里想着恐怖的画面,当时她还不太清楚,她那英国人的一面感到很难受。她悄声问道“真跟父亲有什么关系?”,威尔也瞪着他,一脸害羞的说“你不知道?一头公牛跟一头母牛是怎么干的,你这个傻瓜?”

这时,一声恐怖的尖叫让他们吓得跳起来。母亲听起来好像是在被撕扯着,被野兽的牙齿撕扯着,她再也忍受不了了。这声尖叫之后,就是一声细小的尖叫,像是小猪发出的声音。他们试着不再去听到楼上的声音了。克丽丝把鸡蛋煮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它硬得像块铁。母亲又叫了。哦,天啊!这声音能让你心跳停止,而就在此时,双胞胎出生了。

接下来是一片安静,他们听到医生走下楼梯。清晨就要来临,它惊恐地悬在安静的庄园外,聆听着,等待着。医生喊道:“热水,多拿几壶,再给我倒一盆水,克丽丝,在旁边放几块肥皂。”克丽丝回应着:“好的,医生”。但是她声音很轻,他没有听到,于是又生气地说:“你听到了吗?”威尔对着楼上喊道:“是的,医生,她只是有些害怕。”医生说:“等她自己生孩子的时候,会有糟透了的事情,她会更害怕。把水倒了,快点!”于是他们倒了水,穿过客厅,医生经过他们的时候,他的手远远地搁着,但他手上那恐怖的味道仍折磨了克丽丝一天一夜。

双胞胎就这样来到了凯恩图,在那之前,一家人勉强挤在房子里,而现在他们不得不过得像吉普赛人。但那是个非常好的农场,约翰·格思里很不情愿地离开,不过租约也马上要到期了。两个星期之后,母亲下床了,她可爱的秀发依然金闪闪的,她的眼睛又明亮起来,而父亲,当母亲和他讲话的时候,他会愤怒地咒骂。“更多的房间?我们有了房间,我们还想要什么更多?你以为我们是贵族吗?”,他大声喊着,又继续讲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在匹图德里,他的母亲家里有九个孩子,房子只有内外两室,他们的父亲只是个农民。但是他们过得很好,他让他们敬畏上帝,举止得体。如果简·默多克能有一个孩子像那样一半好,那么她就不会红着脸提出那令人不齿的要求了。母亲嘴上挂着微笑,看着他说:“好了,好了,那我们就在这呆着?”父亲冲她耸着胡子,喊道:“唉!我们就是这样,知足吧!”

然而就在第二天,他驾车从市场回来,拉车的是老鲍勃。在绕过巴默金的一个拐角的时候,迎面开来一辆汽车,汽车一边吐着气,一边像只吉普赛狗一样不高兴地叫着。老鲍勃猛地跳起来,差点把马车拉到沟里。然后它吓得呆住了,像块石头一样一动也不动,马车横在路面上,把路堵得严严实实。父亲设法把这头犟畜生拖到一边。这时,一个脸上涂着胭脂擦着粉还落着灰的女人从车窗里探出她的小脑袋,并喊道:“你把路给挡上了,兄弟。”约翰·格思里像头狮子一样怒吼道:“谁是你的兄弟,幸亏我不是,否则我会用牛栏刷子把你脸上的灰擦干净,再用清洁剂好好洗洗。”女人听了这话几乎要大发雷霆,她坐回到车里,说:“你听到没有他最后说的那句话,记下他的名牌,詹姆斯,你听见了吗?”司机伸出头,他看起来非常羞愧,偷偷看了看鲍勃马车架子下的名牌,颤抖着说了声“好的,夫人”,然后他们就掉头开走了。这就是贵族对付无耻之徒的方法,当父亲想要再申请续约的时候,就被告知他不能再租了。

于是他查了查《人民新闻》,穿上他最好的西装,克丽丝为他抖掉放在里面的樟脑丸,又找来硬领和宽宽的白色大硬衬胸,用来遮住他工作时穿的衬衣。约翰·格思里徒步走到阿伯丁,坐上了开往班科立的火车,去那儿看地。那块地很小,但是租金高得吓人,他发现几乎整个地区的土地都像是大农场,要是租下来,他非得被榨干,他不可能租的。不过那土地真不错,这让他差点动摇。那土地好得让人恨不得用手摸一摸。代理人喊他“格思里”,他冲他发火:“你格思里格思里地叫个不停,你到底在叫谁?叫我格思里先生。”代理人看了他一眼,脸色发白,然后大笑道:“好吧,格思里先生,恐怕你不适合我们这里。”约翰·格思里说:“是你的地不适合我,我告诉你,你个舔屁股的小职员。”也许他很穷,可这个家伙还没有资格在约翰·格思里面前摆架子。

于是他回了家,开始继续寻找。第三天他从很远的南方回来。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租下了一片土地,那是布拉威里,在梅恩思的金莱迪。

那年一月,天气十分恶劣。在一个令人窒息的雨雪交加的夜晚,格思里带着家人从阿伯丁动身出发,踏上斯勒格路,前往梅恩思。他们的车架子套在马车上沙沙作响,架子是九月秋收的时候编好的,但架子散架脱落了两回。他们一路飘泊,在洞穴里安家,直到连马都不愿意再走斯勒格的上坡路。黑夜像一条湿毯子,盖在疲倦的人身上。双胞胎的哭声令约翰·格思里十分恼怒。母亲坐在前面的车里,她在角落里给两个孩子轮流喂奶,她白皙的皮肤裸露着,变得冰冷。她的脸藏在黑暗中,一缕锈金色的头发散落下来,垂进提灯摇曳的灯光里。她对父亲说:“我们最好在波特莱森休息一下,晚上不要走斯勒格。”

但父亲却咒骂道:“该死的,见鬼。你觉得我是银子做的,能在波特莱森过夜?”母亲叹着气把小一点的罗伯特挪开,乳汁像奶油一样从他那柔软可爱的小嘴儿里滴下来。“不,你不是银子做的,但我们也许会掉进泥沼里,今晚就全死了。”

可能约翰·格思里自己也觉得害怕,他为晚上而发愁,这担忧变成了愤怒。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就听到路上响起一声巨吼。微弱的月光洒在长着泥炭藓的蜿蜒的路上,原本急行的畜群停下来聚成一堆,尾巴顶着风,拒绝走斯勒格,害怕挨雨夹雪的飘打。小多德哀嚎着,对着家畜大哭,那无角的安格斯,短角牛,还有高地混血的小牛犊,它们长得肥壮,招人喜欢。它们热爱埃赫特的平原,然而穿过崎岖的山丘,就是阴冷不幸的南方。

不过约翰·格思里把挡着妻子、两个双胞胎、家里最好的家具和器皿等的防水布严严实实地塞紧,迅速地跑过最前面的马,来到畜群聚集的地方。他一巴掌把多德打到水沟里,大喊道:“你这个娇生惯养的小子,你疯了吗?”然后从手里抽出一块细长的兽皮,当作鞭子。鞭子的噼啪声咆哮着穿过刺骨的冰雹,畜群背上的毛竖着,呈长长的锯齿状。不一会儿,一头高地小阉牛开始哞哞叫着向前小跑,而其他的牲畜紧随其后,它们的蹄子在雪地里笨拙地打滑,它们的粪便臭味刺鼻,在这个折磨人的雨雪之夜,让人感到痛苦。亚力克在前方看到它们跑来,连忙又转过身去,沿着斯勒格,领着它们小步跑向梅恩思和南方。

马车架子在重压下咯吱咯吱得叫着。危险的地方已经过去了,马车又开始了沉重缓慢的行进。第一辆马车配有罩灯和马具,母亲在里面给双胞胎喂奶。克莱德拖着第二辆马车,马车里装着种子、土豆、玉米和大麦,还有好几袋工具、器物和三齿叉。叉子用细茎针草搓成的细绳紧紧地绑着。还有两把很好的犁,一个钻机,一些挤牛奶的用品,和带着锯齿的萝卜切割机,切起东西来像断头台一样。一路迎着风,克莱德的缰绳松了,它漂亮的皮毛被冰雹弄得斑驳。它漂亮、干净又健壮,这工作对它来说毫不费力。它一路跟随着约翰·格思里的车前行,没有什么东西或精神指引,只是听着格思里时不时地兴奋地呼喊着:“很好,克莱德,很好,继续走,姑娘!”

十五岁的克丽丝和十六岁的威尔坐在最后面的车里。道路连续不断地蜿蜒向上,有时他们走到背风处,雨雪就在左右两边呼啸着,在黑夜里,雪花洁白而光亮;有时他们从老鲍勃吃力拖着的车架子上爬下来,跑到鲍勃身边,一人一边地跟着它前进,跺着脚取暖。身旁白色的山丘爬满黑压压的荆豆,遥远的荒野那头闪着光,那儿的人正躲在温暖的被窝里。上坡路弯弯曲曲,一会儿向左拐一会儿向右拐,转向陡峭的突出的岩石,迎面而来的风令他们气喘吁吁,他们爬回车架子上。威尔的手脚都冻僵了,雨雪打在他脸上,像针刺一样。克丽丝的情况更糟,她浑身都觉得越来越冷,冻得发麻,膝盖、大腿、胃和胸部都很不舒服。她的乳房疼得厉害,把她疼得都快哭了。但她没有吭声,在寒冷中打着瞌睡,还做了一个怪梦,就在他们缓慢沉重地穿过古老的山丘时。

夜晚结束时,有个男人迎面向他们跑来,父亲没有看到他,也没有注意他,不过在克丽丝的睡梦中,老鲍勃打了个响鼻,惊跳了一下。那个男人跑近时,绞扭着双手,疯疯癫癫地唱着歌。他是个外国人,黑色的胡子,半裸着身子。他用希腊语大声喊着:“皮西亚斯之船!皮西亚斯之船!”然后就走进了格兰皮恩斯山脉那令人窒息的雨雪风暴中,克丽丝再也没有见到他,那是一个奇怪的梦。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不由自主地搓着眼睛,她如果不是在做梦,那她一定是疯了。他们走过了斯勒格,下面就是斯通黑文和梅恩思,更远的地方,穿过豪镇几英里,那旗杆上闪着光的,就是金莱迪。

他们就这样来到了布拉威里,疲惫不堪,到达时夜晚已经快要结束了。第二天上午,他们睡到很晚才起床,贝维的海风伴着毛毛细雨,吹来阵阵寒意。一整晚,他们听着海浪拍打着的人烟罕至的金内夫悬崖,轰轰地呻吟着。约翰·格思里没有听到这讨厌的声音,但是克丽丝和威尔在屋子里听到了。他们在屋子里临时搭了床。陌生的坏境,寒冷的天气和远方大海的叹息令克丽丝难以入睡,直到威尔轻声对她说我们一起躺着吧!于是他们就躺在一起,他们相互抱着,直到暖和起来。但是天一亮,威尔就溜回他自己的床,他担心父亲看到他们这样会说些什么。克丽丝觉得困惑而又生气,很快那个英式的克丽丝又迷糊睡去了。兄妹俩睡在一起就会出什么事吗?再说,她也不懂得事怎么回事。

威尔回到自己的床上之后,片刻都没有暖起来,也没有睡着。约翰·格思里起床后,四处走动,把他们全都叫醒。双胞胎也醒了,哭着要吃奶。多德和亚力克试着生火。父亲指天画地地咒骂着布拉威里奇怪的楼梯,挨个敲门,“他们在床上躺一上午,就不羞愧得难受吗?”然后他出了门,门被砰得关上了,房子顿时安静下来。他又回头喊道要去山坡上,看看布拉威里荒野上的那个湖。“出来,吃完早饭,在我回来之前把你们的活干完,否则我就让你们尝尝耳光。”

父亲那个时间打算上山坡,还真是奇怪。当他穿过金雀花从的时候,他听到一声枪响,那枪声打破了昏暗得像铁一样的清晨,他受了惊吓,呆站在那里。难道布拉威里不是他的吗?他不是布拉威里的佃户吗?然后一阵怒火涌上他心头,他不再闲逛,像只野兔一样飞快地穿过枯萎的金雀花,向山上走去。映入眼帘是那片湖水,湖边野草丛生,湖面上有一群野鹅,正往东游向大海。冬日的清晨,湖水透着阵阵凉意。野鹅在青灰色的天空下挥动着光洁的翅膀向东飞去,除了其中一只鹅,翅膀耸拉下来,又猛地栽到地上,扑腾着它那光洁的翅膀。约翰·格思里看到它的羽毛落了一地,它像晚上被毯子捂得要窒息的小孩一样,疯狂地哭嚎着。它重重地摔在湖边,而在距它不到十码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

于是,约翰·格思里小心翼翼地穿过草丛,走向这个人。他裹着漂亮的绑腿,一张红脸。他是什么人,如此想当然地站在格思里的地盘上。他听到格思里走过来,吓得轻轻跳了起来,然后犹豫着从他那愚蠢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格思里没有冲他笑,而是悄声地,静静地说:“唉,老兄,你在打猎。”那个人说:“是的,只是打猎。”然后约翰·格思里说:“唉,那你是个偷猎者喽?”那个人说:“不,我不是,我是梅特兰,是主农场的工头。”约翰·格思里又低语道:“就算你是大天使加百利,你也不能在我的地盘上打猎,你听到了吗?”

在他们身后,是高耸的巨石,巨石上撒着泥灰,边缘覆盖着白雪。在这种特别冷的天气里,他们站在那里怒视着对方,一阵风吹来,冷得叫人马上长出冻疮来。梅特兰咕哝道主农场的埃里森会看着办的,随后就匆忙离开了,好像害怕约翰·格思里会冲他屁股猛踢一脚似的。他想得没错,格思里很想朝他那漂亮马裤的正中间踢上一脚,但是很机灵地克制住了。因为那只鹅还躺在湖边,它抽搐着,嘴里淌着血。它看着他,那灰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恐惧。而他狡猾地等待着,直到梅特兰走出了视线,然后拧断了鹅的脖子,把它带回了布拉威里。他把遇到梅特兰的事告诉了大家,让他们一旦听到这土地上有枪响,就立刻跑去告诉他,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该死的偷猎者——犹太人、非犹太人、连威尔士亲王本人也不例外!

这就是父亲和巨石的第一次接触,但是他不喜欢这些石碑。一个春天的傍晚,在一天的劳作之后,父亲带着点儿倦意,外出闲逛。他走过山坡,来到湖边,看到克丽丝躺在那儿,就像她现在在炎热的夏天里躺着一样。虽然父亲很疲惫,但他还是迅速地来到她的身边。他挺着肩膀,用令人恐惧的眼神看着她。她来不及合上故事书,他一把抢过来,看了看,大喊道:“真无耻!你更应该待在家里帮你母亲洗尿布。”他面带怒容,瞥了一眼巨石,这时克丽丝想到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父亲有些颤抖,他好像是害怕了。他可是什么都不怕,不惧生死,不怕显贵或平庸。不过他颤抖或许是因为春寒料峭。他站在那儿看了一会石头,说它们粗野、愚蠢,说立起这些石头的人都在地狱里被烧死,那些穿着兽皮的野人再也没有皮肤来保护他们了。他说克丽丝最好回去工作,问她那晚有没有听到枪声。

但是克丽丝说没有。后来的几天晚上,她也没有听到。直到有一天约翰·格思里自己拿着枪,一把他从斯通黑文捡来的二手前膛枪,在回布拉威里的路上,经过磨坊时,罗伯走出来,看到它,大喊道:“唉,伙计,我没注意到你是个一八四五年的老兵。”而父亲则喊道:“哎呀,罗伯,你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在磨坊里骗人了吗?”父亲有时是会开些玩笑,但是从来不对家里人。他带着这把老枪回了家,给枪上了小子弹,又用推弹杆往里塞了填充物。等到天黑时,他就狡猾地出门,去打长耳兔和野兔。除了他自己,其他人都不能碰这支枪。在他去劳伦斯柯克赶集之前,也没有人试图去碰那支枪。而那天,威尔拿出这支枪,取笑它,给枪上了膛,出去冲着柱子顶上鲱鱼箱上的一个标记开了几枪,直到他几乎命中目标才停手。但是他倒宁愿他没动那枪,因为那天晚上,父亲回到家,数了子弹的个数后,气得要发疯。直到母亲受不了他了,冲他喊道:“你和你的枪都给我安静点。威尔用了一下能有什么害处?”

父亲听到这话时正坐在角落里烤着火,他像只猫一样立刻站起来,他看着威尔,克丽丝觉得她血管里的血都变冷了。然后父亲开始悄声地讲话,当他打算抽他们的时候他就用这个腔调。他说:“跟我去畜棚,威尔。”母亲笑了,那听起来奇怪但愉快的笑声从科勒达米的那些春天起,就一直伴随着她。她叹了口气,和蔼而又奇怪,她同情地看着威尔。但是克丽丝为他羞愧得愤怒起来,威尔已经长大了,不能再用这一套对他,她喊道:“父亲,你不能那么做!”

但这就如同在金纳夫对着海浪说离陆地远点一样徒劳,父亲这会儿正火在头顶上。他轻声说:“安静点儿,姑娘,否则我也把你带出去。”然后他和威尔径直走向畜棚,他脱下了威尔的马裤,虽然他已经快十七岁了,父亲还是抽打他,打到他的屁股上留下一道道青痕。那天晚上,威尔疼得睡不着觉,把头埋在枕头里哭。直到克丽丝悄悄爬到他的床上,把他揽入怀中,抱着他,把手伸到他衣服里,手指轻轻地在伤口处来回抚摸着,使他舒服些。过了一会儿,他不哭了,他抱着她睡着了。当时,这对克丽丝来说似乎有些奇怪,因为虽然她知道威尔的年纪和个头都比她大,但是不知为何,皮肤、头发和身体都比以前更奇怪了,仿佛他们已经不再是孩子了。

这时她想起了玛吉特·斯特罗恩的故事,在黑暗里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因羞愧而变红,但她停不下来,还想得更多了,她睡不着,望着窗外。时间慢慢流逝,还未到午夜,一片淡紫色和金色的微光蔓延在天际,轻轻摇摆着,那是夜晚在格兰坪怒放的金雀花。第二天早晨,她困得几乎穿不上衣服,她穿过田野,来到车站,乘坐学院列车前往敦凯恩。

在埃赫特上了高年级之后,她发现这所学院很奇怪。这个学院在敦凯恩车站下边,地方又小又丑,“丑得成了一种罪过,但丑得以此为傲”,这是布拉威里的克丽丝,来自小地方的克丽丝如是说。在学院的主建筑里,有一座雕刻,看起来像是一头得了疝气的小牛,但是人们发誓说那是头狼,能驱散这里所有的残暴之人。

大概每个星期,美术老师,老金洛克先生,会把学生带到操场上,来到这匹狼跟前。他们随身带着椅子,就地坐下,尝试着画这头野兽。金洛克非常喜欢贵族,你要是身着精致的女装,头发梳的很别致,你的父亲又令人瞩目,那么他会坐在你身旁,抚摸着你的胳膊,他说话时那缓慢的歌咏似的腔调令他成为所有人背地里的笑柄。“不——不,那并不很对”,他像吹笛子一样地说,“恐——怕比起纹纹纹纹纹纹章上的动物,这更像克丽丝父父父父父父父亲养的猪。”

金洛克先生喜欢贵族,但是他确实和学校里的其他老师没什么两样。大多数的老师都来自贫穷的小农和渔民家庭,攀上贵族让他们觉得安心,不用担惊受怕,远离那个自小生活过的可怜小窝,在那儿他们吃的是麦片粥、喝的是清汤、睡的床也没有床单。克丽丝是卑微农民的女儿,因此在她面前,他们有种优越感。克丽丝对此倒不在乎,她告诉自己她是和蔼可敬通晓事理的。父亲不是说过在上帝眼中,诚实的人和学校老师一样好,而且通常要更好看吗?

但是像福代斯家的这种女孩竟能被金洛克先生亲热地拥抱着,这还是会让人有点生气。那女孩的脸长得像碎了的麦片碗,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像是用指甲在划石板。那小小的拥抱,可不光是因为福代斯画得好,这和她父亲的银子有很大关系。克丽丝也能画得像个艺术家一样,拉丁语、法语、希腊语和历史可都是她的闪光点。英语老师让他们班写一篇关于《伟人之死》的文章,她写得非常好,老师不得不在全把面前大声朗读她的文章。福代斯小姑娘则吃吃地窃笑,吸着鼻子,嫉妒得要发疯了。

默吉逊先生是那儿的英语老师,他本人不是英格兰人,而是来自阿盖尔 ,他讲话拖长腔,嗓门又尖,有着高地人那种滑稽的腔调。男生们发誓说他和高地奶牛一样脚趾缝里长毛。当他们看到他从走廊里过来时,他们就围在角落里顶着头像一群牛一样哞哞地叫着。这叫他怒火冲天。有一次他们这样做了之后,他走进教室,克丽丝还在那儿等着上课。他站在教室里咒骂着,十分吓人。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把黑色的尺子,怒视四周,看样子像是打算杀人。要不是漂亮勇敢的法语老师傻笑着走进来,他可能真会杀人。他放下了尺子,撅起嘴唇咕哝道:“怎么了,混蛋?”法语老师又傻笑了一阵,说了句“先森”

这就是敦凯恩的学院,每天早晨,克丽丝的两个人格来到这里。一个认真勤勉,另一个游手好闲,狡黠地嘲笑着老师们滑稽的动作,脑袋里想着布拉威里的山坡,马儿咯吱咯吱的咀嚼声,粪便的味道,还有他父亲粗糙的棕色的手,想着想着,她又对回家感到厌烦。她和阿才·斯特罗恩的女儿玛吉特·斯特罗恩是好朋友。玛吉特身材修长,长相甜美,有着浅色的头发,是个不错的人。不过她讲的东西,乍一听,非常可怕,可后来就一点也不吓人,你还想要听她说更多。玛吉特会笑着说,那是阿才告诉她的。她提到他时总是直呼阿才,这样称呼父亲好像有点奇怪,不过或许是因为她父亲是个社会主义者,他认为富人和穷人应该平等。但是相信这个,却又把女儿送去接受教育,成为一个有钱人,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但是玛吉特大喊说那不是阿才的目的,她学习是为了有一天会到来的革命。如果革命永远不会到来,那么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寻求财富的,她要去接受训练,成为一名医生。阿才说生命穿过痛苦的隧道,从女人的身上诞生,要是上帝打算不让女人做别的事情,光是生儿育女,做医生准能拯救她们。

玛吉特有着一双深邃的蓝眼睛,看着它们时,像是窥见了一汪泉水,那双眼睛让人越看越觉得深遂、黑暗,而她甜美的脸庞也会因此变得非常严肃,让克丽丝都自觉严肃起来。但是过不了一分钟,玛吉特就笑着开起玩笑,她想吓唬她,给她讲男人和女人的故事,说他们光着身子的时候有多傻;孩子怎么来的,人们是怎么有孩子的;还有阿才在非洲黑人的小屋里见到的事情。她说有个地方,人们的尸体被放在一个大石桶里用盐腌得发白,等医生需要的时候就去割一点下来,那些都是穷人的尸体。“小心你死的时候可别是个穷人,克丽丝,我可不想有一天我摇一下铃,他们给我从大桶里捞出你赤裸的尸体,又老又皱,还结着盐霜,我看着你那张奇怪的死人脸,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把解剖刀,嘴里嚷道‘可这是克丽丝·格思里呀!’”

那真是恐怖,克丽丝越想越觉得恶心,她在半路上停下来。这条闪闪发光的路穿过田野,通往佩西纳普。那是三月的一个傍晚,尼德山的人们在庄园里劳作了一整天,傍晚时分,被翻过的土地的气息飘然入鼻,干净,浓郁,狂野又清澈,你张开嘴时,气息又飘入嘴里。克丽丝觉得这气味奇怪,却又可爱亲切。

克丽丝一想到她的尸体送到玛吉特跟前,就觉得恶心,她看着玛吉特,还发现了别的东西,那是玛吉特喉咙上跳动的血管,蓝色的血管里是缓慢的静静流淌的血液,而当一个人死的时候,血液就停止流动了,而躺在草地下,埋在土里,那好闻的气味就再也闻不到了;或者被放在冰冷黑暗的大桶里,再也看不到荆豆燃烧时的火光,听不到山那边北海的轰鸣,那轰鸣声打破转瞬即逝的晨雾。只有这些才是真实的,除此之外你能获得的只有那寂静黑夜里奇怪的梦。哦,只有傻子才喜欢活着!

玛吉特说这话的时候搂着她,还用她那红得像山楂果一样的柔软嘴唇亲吻了她。她说这世界上有令人愉快的事情,愉快却不长久,但正因短暂而更加令人愉快。“等你发现自己在丰收时节躺在你的小伙子怀里,你们身边是稻草堆,当他不再跟你开玩笑——他们不会,你知道的,就是那时他们的血压发生改变——他会这样抱着你——等一下,没有人在看我们!——这样抱着你,手这样放着,像这样亲你!”

这一吻如蜻蜓点水,羞涩,很快就结束了。尽管如此,兴奋、怪异和羞愧的感觉还是交织着。那天晚上,在她和玛吉特分开很久之后,她转过头凝视着佩西纳普,脸又红了起来;突然间,她好像看到布拉威里所有的小伙子,他们仿佛是刚从海里光着身子出来的陌生人。每次她看到父母就感觉不舒服。可是这样的感觉一两天也就过去了,因为没有什么能持久嘛!

没有一件事能持久,虽然你太年轻,不该去想这些事情。上课和学习的时候,是那个英式克丽丝,而生活、吃饭、睡觉时,又是另一个克丽丝,在夜深时拉扯着你的脚趾,对你耳语着“我就是你”,催你入眠。但你或许还是忍不住要想,有一天,已长成你生活一部分的玛吉特,在你快走到纳普的时候,挥着手走向你,告诉你她要搬去阿伯丁的阿姨那儿——“那地方更适合学习,阿才说,我能更早接受训练了。”

三天之后,阿才·斯特罗恩和克丽丝开车送她去车站,他们把她送到站台,她向他们招手,她是那么的年轻漂亮。阿才表情呆滞,克丽丝也感觉麻木。阿才把克丽丝从车站顺道载了回去,在路上他只讲了一次话,似乎还是自言自语,不是对克丽丝说的:“哎,玛吉特姑娘,你会过得很好,只要你别让海湾的小伙子们亲吻你那美丽的胸脯。”

你的玛吉特就这样离开了,金莱迪似乎没有一个人能取代她的位置,和克丽丝年纪相仿的女佣们不过是些呆子和傻瓜,在夜里,她们在农庄的谷仓周围尖叫吵闹,农夫们在她们身后窃笑着。约翰·格思里不把她们看在眼内,敦促自己的女儿:“交朋友?专心学习,让我看到你出人头地,你没有时间交朋友。”

母亲抬头看了一眼,样子很亲切,她一点都不怕他,从来都没有怕过。“小心她被书本和那些不正经的东西弄傻了,据说古蒂斯通的那个红毛小疯子就是这么沦为笑柄的。”父亲冲她吹着胡子,“说什么?你是宁愿看她因为读书而沦为笑柄,还是……”他没讲完就停下了,开始对多德和亚力克发火,他俩正在厨房的角落里吵吵嚷嚷。而克丽丝,正在石蜡灯下钻研她的书,她看到凯撒来到高卢,引起了那里的骚乱。她非常清楚父亲打算说什么,他可能想说的是“欲望”。她翻过了令人厌烦的凯撒这一页,想到了有一天疯子安迪在金莱迪的路上和森林里横冲直撞的事。

这事发生的时候,玛吉特才刚离开,事情发生在四月初,已成了这里人的谈资。播种的时节即将到来,约翰·格思里给两个庄园种上了草和玉米,他两手摆动着,边走边播种。威尔站在对面打镶着绳索的麻袋把玉米递给他。克丽丝会在一大早上起来帮忙,清晨的露水蒸发得很快,新鲜的空气让人感到轻松而愉快,画眉鸟在布拉威里树丛间啼叫着,豪镇另一边的海面上波光粼粼,风拂过山坡带来清新的田野的气息沁人心脾,让人不禁深吸一口气。在太阳刚刚探出地平线时,世界是如此安静,那个时候你仿佛能清楚听见响亮的脚步声,他从一块地走向另一块地——远处那太阳照着的一个影子,阿才·斯特罗恩,在佩西纳普农场后面的庄园里播种。

克丽丝记得,那个清晨有百灵鸟飞来,它们唧啾得啼叫着,在耀眼的阳光下它们显得模糊,叫人看不见。一会儿一只,一会儿又一只,直到那甜美的唧啾声让你晕眩,你提着重重的装着玉米的桶蹒跚着,父亲吹着红色的胡子,冲你咒骂道:“见鬼,丫头你真的傻了吗?”

就是那天早晨,疯子安迪偷偷溜出古蒂斯通,在金莱迪开始了他那令人震惊的暴行。磨坊的长腿罗伯说他曾经有一匹马,在早春的时候,要是它听到有漂亮的小母马经过,它会跳过栅栏、沟渠和所有的东西,去做那种事。那马虽然被阉了,但它还是会发情。可怜的安迪和阉马比起来,又好到哪里去呢?可是埃里森夫人并不这么认为,真的!

据说,在她遇到这个疯子之后,她跑得飞快,她发现自己都瘦了两英石。那个粗野的人追她几乎追到了农庄,然后又爬到了收费高速公路那边的一块崎岖不平的地里去了。

埃里森夫人很早就出门,她正沿着马路走向福敦时,安迪突然从树丛间跳了出来,他那张放荡的脸上带着犹豫,他的眼神很激动,眼眶湿润。她一开始以为他受了伤,然后她看到他试图摆出笑脸,用力撕扯她的裙子,大喊道:“你过来!”她差点昏过去,可她没有,她用手里的伞敲打他的头,打得伞都折了,接着她转身逃跑,他沿着马路跳跃着追赶她,跳得像只大猴子,还冲她喊着可怕的话。当看到农庄的时候,他不再追她了,他一定是在山里踌躇了一个小时左右,他看到了芒罗夫人,那个鼬鼠一般的女人,在通往农庄、佩西纳普和布拉威里的路上乱窜,严厉地质问路人,声音要多大有多大,“你看见过安迪吗?”好像这不赖她而是别人的错。

当她走向布拉威里时,他一定是穿过古蒂斯通之上那高高的山丘沿路返回,一直到走到高山。因为后来有个农夫觉得他见到过安迪,他脚步踉跄地走向天边,手里拿着一大束酸果,边走边吃。然后他走进高山的树林里,在那儿候着,玛奇·珍·戈登会在九点钟的时候穿过树林前往车站,茂密的落叶松树林里有一条小路,那里几乎不见光,松树球果在脚下被踩的稀烂,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有时一丛绿色的荆豆壁垒爬上木质的沟渠望着你,在冬天的时候,鹿群会从格兰坪山下来,在此过冬。

但是四月是不会有鹿出来吓玛奇·珍的,即使是疯子也吓不倒她。他一直在树林的高处等着抓她,可能在抓到她之前,他跑到她走的那条路旁边,躲着不让女孩看见,因为她时不时会听见细小的劈啪声。她觉得奇怪,记得松鼠这时候出来还太早。虽然说她是来自戈登的姑娘,但仍难免会害怕。她是个快乐的人,身材单薄,有着漂亮的棕色头发,她走路时挺得笔直,看东西时目不斜视,她的笑声招人喜欢。

她穿过树林,正好落到疯子的手里,他双手把她举起来,即使那时,她也不害怕,甚至是他把她带回森林的时候,她也不害怕。金雀花的枝杈抽打着他们的脸颊,潮湿的露水洒在他们身上。他们来到了一片金雀花环绕的小地方,阳光如同长长的手指伸入这片昏暗之中。他把她放下,她站起身,抖了抖,然后告诉他她不能再玩了,她必须得赶快走否则就会误了火车。但是他没有理会她,他单膝蹲伏着,东张西望,身子扭来扭曲,他仔细地听着,弄得玛奇·珍也开始聆听,她听到农夫们冲着他们的马喊叫,她母亲那时在给母鸡喂食——咯咯哒,咯咯哒——“我必须得走了”,她跟他说,然后抓起了手里的包,可还没走出一步就被他抓住了。过了一分钟左右,虽然即使是那时她还是不怕他,可她不喜欢他,她请求他让她离开。她抬头看着他,把他推开,他的头真是疯狂可怕。他开始像个大野猫一样发出咕噜咕噜声。他那样子和声音一定很恐怖。

只有上帝知道他接下来打算做什么,但就在那时,在那个从未如此明亮晴朗的早晨,一个男人的歌声从远处的田野传来,歌声遥远但非常清晰,他唱着令人愉悦的轻快的调子。他顿了顿,用口哨吹着歌曲,接着又唱道:

漂亮的小东西,

快活的小东西,

可爱的小东西,

你是我的

我会把你抱紧

拥你入怀

唯恐我的珍宝

我会把她丢失

疯子听到这个,伏在地上聆听着,他放开了玛奇·珍,自己开始唱起来,然后又搂住她,轻轻地搂着,他抱着她,好像她是只猫。他把她扶起来,把她的小裙子整理好;他站在她旁边,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回到落叶松树林里的小路上。她继续走了,留下他一人。她回了一次头,看到他在身后热切地注视着她,因为看到他在哭泣,所以她跑了回去,这个善良的人儿,她拍了拍他的手说“别哭了!”她看到他的脸像个饱经折磨的野兽,之后她又继续赶路,去了车站。只有晚上回家的时候她才讲了她遇到古蒂斯通的安迪这件事儿。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在山丘上的那块闲置的土地上劳作的长腿罗伯,依旧唱着歌,流着汗,咒骂着他的马。一定是他的歌声把安迪从落叶松林吸引了下来,他沿着树篱蹑手蹑脚地从庄园里的高山人眼前溜走。有一回,罗伯抬起头,觉得自己看到在那闲置土地边上的沟渠那儿有个影子在移动。但是他以为那是一只狗,就扔过去一块石头,以防那是只发情的野兽或是来吃鸡的畜生。那个影子因此叫喊咆哮着,但是当罗伯捡起另一块石头时,他就离开沟渠了;于是罗伯继续工作;而疯子沿着金莱迪大道,狂奔向桥头,他那悲伤地脸上鲜血直流,但他却视若无睹。

在接近普蒂家的地方有个急转弯,就在靠近拐弯处,他差点和克丽丝撞了个满怀,克丽丝正从奥欣布莱过来,母亲派她去捎口信。她胳膊上挂着篮子,出神地想着以“are”结尾的拉丁动词。他淌着口水,跑向她。虽然她不是特别害怕,但她还是尖叫了;她把整个篮子扔到他的头上,然后朝普蒂家跑去。她跑过去时,普蒂正坐在门里面,那个畜生一蹦一跳地紧随其后,她能听到他喘气的声音,后来她时常对自己当时的冷静感到惊讶。她像只鸟一样飞奔进大门,在疯子面前把门砰得关上,放下门闩,门外的疯子用身体不停地撞着门,门上的木板被撞得鼓起来,噼啪作响。

普蒂对着她张着嘴结结巴巴的,不知所云。但是当他知道怎么回事之后,他变得非常勇敢。他把他那两把补鞋刀磨得非常锋利,在窗户间颤栗地踱来踱去——疯子并没有碰窗户。这时,克丽丝从一个窗户向外偷看,又看到他。他在克丽丝扔向他的那个篮子里胡乱翻着,直到他发现一大块肥皂,然后他开始吃起来,真恶心!他自己一人又哭又笑,然后跑回去,又再一次用身体撞普蒂家的门。他仍旧吃着那块肥皂,他吃啊吃啊,黄色的泡沫从他的胡子里喷出来。

但他很快就渴了,于是他朝溪边走去。普蒂和克丽丝站在原地看着他,然后古蒂斯通本人来到路上。他看见了安迪,冲着他大吼,安迪跳过小溪,逃走了。在古蒂斯通后面跟着嘁嘁喳喳说笑的芒罗,他们沿着路走向桥头,消失在视线中。克丽丝拔下门闩,尽管普蒂还吓得结结巴巴的。她走出去把小篮子重新装好,其他的东西都在,除了那块肥皂,它在安迪的肚子里。

除了肥皂,那天他没吃别的东西,他眼看无路可走了。虽然他跑起来像只兔子,他后面的古蒂斯通腿脚也不赖,偏偏这时碰到桥头的马奇正带着他的人穿过马路,准备去田里耙地,他田里的农作物已经是第二次成熟了。这两个像疯子一样的人正好跑过来。安迪弓着身子跑着,脸上是肥皂还有愚蠢的泡沫,身后跟着古蒂斯通。

马奇让他的人走慢点,他对着安迪喊道:“唉,老兄,别跑那么快。”然后当安迪跑到他跟前时,他伸出一只脚把他绊倒,安迪跌到地上,扬起一片灰。古蒂斯通立马压到他身上,打他的脸。但是亚历·马奇只是站在一边观看,或许他正扣着他的大耳朵,这可不关他的事。巴掌打过来的时候,疯子用手捂着脸,然后古蒂斯通紧握着他那脆弱的私处,他尖叫着松懈下来,好像成了古蒂斯通手里的一个麻袋。

安迪的闹剧就这样结束了,他被赶回了古蒂斯通,据说芒罗夫人脱下了他的马裤,狠狠地抽了他一顿。但是你永远也不知道那是不是人们在说谎,因为又有人说是她打的是古蒂斯通本人,是他在那天早晨让疯子跑了出去,让他那粗俗的行为玷污她的名声。但是安迪再也没有机会那样做了,可怜的人儿,第二天,收容所就来人用马车把他带走了,他的手被紧紧地绑在身后;这是人们最后一次在金莱迪看到安迪。

父亲听了克丽丝的事非常生气,反常得生气。他把她带到畜棚,听她讲那件事,她讲的时候,他上下打量着她的裙子,这让她觉得不舒服,很奇怪。“他当时羞辱你了吗?”他低声说道;克丽丝摇了摇头,父亲见状好像一下子松懈下来,他的眼神变得迟钝。“啊,好的,在不敬神的教区才会发生这种事。在尊敬的吉本牧师的管理下,这种事是很难再发生的。”

有三位牧师来到金莱迪,想要填补教士这一空缺职位。第一位在三月初的时候来此讲道,你从没见过这么麻烦的人,他身高不过五尺,看起来就不高。他穿着带有紫色风帽的华丽长袍,像个天主教徒。他绕着讲坛神气活现地走着,像只摇摇摆摆的沙锥鸟。他激动地讲着苏格兰教会近日的猜疑。但是金莱迪从来没有猜疑过他,克丽丝和威尔还有父亲从教堂出来的时候,听到阿才·斯特罗恩说他宁愿坐在下面听老母鸡咯咯叫也不愿意听那个牧师的。第二个人是个来自班芙的小老头,他上了岁数,颤颤巍巍。有人说他是最好的,他这个年纪的人不浮躁,即不求供职于大教堂,也不贪图高薪俸,因为这世上要是有人会去骗流浪汉的衬衣,为了钱而在炼狱中讲道,那个人准是个老牧师了。但是这个来自班芙的可怜的老畜生似乎已经精疲力竭了。他花了好几年写书和其他的东西,他的精气神儿都流入了他的笔尖,除此之外他还布道;这确实能让他一开始就气焰大减。

几乎没有人注意他的朗诵,除了克丽丝和他的父亲,她觉得他讲的很好,因为他讲了苏格兰消亡已久的野兽,那时树丛繁茂,森林遍布豪镇,红日从热腾腾的地面上升起,而人们的双脚仍踏在土地上;他描述了迟钝的黑人部落跨过北海的低地,向着大熊星座的方向漂泊,他们狩猎、捕鱼、相爱、死去,他们是破晓时分上帝的孩子;他呈现了第一批航海者沿着轰鸣的海岸航行的情景,他们带来巨大的石环,那是异教徒的圣像,黄金年代结束了,贪欲和残暴践踏着这世界;他讲述了基督的复活,在遥远的巴基斯坦,来自宇宙的一束细光,蔓延着,摇曳着,它不会熄灭,当太阳升起照亮世界的时候,这光依旧闪耀着,照耀着苏格兰的山谷冈峦。

他认为的自从树丛枯萎后,金莱迪就是一片荒蛮之地,除此之外你会怎么理解这事?他的祷告词短得如你所愿,对于国王或王室,他也几乎只字不提。这让埃里森和马奇对他非常生气,因为他们俩完全忠于国王,他们准备在平常任何一天都可以为他去死,在周末的话就死两次,磨坊的罗伯这样说道。阿才·斯特罗恩对他的讲道也没什么兴趣,他想要一位能赞扬社会主义的牧师来告诉人们穷人和富人应该怎样平等。因此没有几个人瞧得上他这位来自班芙的老写书人,他绝没有机会留下来,他只能取悦克丽丝和她的父亲。但克丽丝没有投票权,约翰·格思里有,可他也只有一票,在投票的时候,这个班芙人只获得零星几票。

斯图尔特·吉本是第三位来金莱迪牧师住宅尝试的牧师,那个周末,当克丽丝在教堂坐里,抬起头看着站在讲道坛里的他时,她知道他会让所有人满意,就像她了解自己的手一样确定,虽然他只是个学生。他长着黑色的头发,皮肤红润,肩膀壮实,肌肉健美,是个漂亮人儿。他一出声就吸引了他们,那声音如同公牛的声音,浑厚而响亮,圆润动听,他念主祷文的方式让贵族和普通人都很满意。他请求他的罪过得到宽恕,就如同他原谅那些反对他的人——他为人文雅,请求宽恕他的罪过,就像他宽恕那些冒犯他的人——他的祈求很严肃,让每个听到的人都真切感受;在祈祷要结束的时候,还有一两个人加入进来,这事儿在苏格兰教会可是极少发生的。

接着他开始布道,布道内容出自《雅歌》,他讲得非常好,真是难得,他展示了《雅歌》的多重含义。它是基督对苏格兰教堂的美丽宜人的描述,因此人们必须虔诚的阅读;它是描绘女性美的画作,展现于教堂的轻盈和优雅之中,因而成了苏格兰女性永恒的指南,让她们在此世能过上正派美好的生活,而在来世得到救赎。不一会整个金莱迪教堂的人都聆听着他,仿佛他答应要在圣马丁节 结束的时候会帮他们交税是的。

在讲坛上说出这样一些事情来,的确让人听了惊喜,说到女人的胸脯和大腿等等,声音听起来像头圣洁的公牛发出的哞哞声;他也让人们知道了严肃的圣经有更深层次的涵义。因此每个人周末回家吃晚饭时,都对新来的牧师小伙非常满意,尽管他还只是个学生;周一时,磨坊的长腿罗伯听着关于布道的故事听得耳朵都要起茧了,他推断说:“像这样的讲道,确实是让你们这些坐教堂长椅的人投上一票的好办法,但我更喜欢悄悄地拿自己的主意。”但是人们说这就是典型的罗伯,非常谨慎,可他和他的英格索尔既做不成手表,也讲不成理。这几乎没有影响人们前去为金莱迪最后的候选人投票。

吉本牧师以绝大多数的票数当选。到五月中旬的时候,他就带着他的妻子住在牧师住宅了。她是个英国人,他们在爱丁堡结的婚。她和他一样年轻,她有着一种纤细的美,她的声音和埃里森一样有趣,很相似但不相同,她的眼睛又黑又大,他们非常相爱,连他们的女仆都说每次牧师出门散个步,他们都要亲吻对方。有一次他远足回来,发现她在等他,牧师就抱起他的妻子,跑上楼,两个人相拥着接吻,面带笑容,两眼放光;他们进了卧室,关上了门,很久都没出来,虽然那才是下午三四点。也许这是真的,也许不是,因为那个女仆是老辛克莱夫人为牧师住宅买来的一个戈登的女孩,要是戈登的女孩能说实话,那么比维河的水就能倒着流回豪镇了。

金莱迪从古至今的每一位牧师都会在入职时在教区巡视一圈,有些很快就会,有些则要拖上一阵子。吉本牧师就属于快上手的。他在一个周六的晚餐时间后就来到了布拉威里,遇到了约翰·格思里,他正在小巷子里磨锄头,野草哗哗得从布拉威里的土地上窜出,就像放学时的孩子一样。那土地是非常粗劣潮湿的红色生粘土,父亲越看越觉得生气。当牧师向他走来,大喊着:“伙计,格思里,你是我的邻居吗?”父亲对着牧师翘起红色的胡子,说:“是的,吉本牧师,我是。”于是牧师伸出手,很快就换了个腔调,轻声地说:“你把农场打理得很好,格思里先生,漂亮又整齐,虽然我听说你来这才六个月。”他边笑边说,是一种精力充沛的笑容。

这样接触以后,两人一见如故,分别坐在了院子正中央的一辆牛粪推车的把手上,父亲没有因为牧师黑色华丽的衣服而畏惧他。父亲告诉他这块地在金莱迪是块蛮荒之地,牧师说他很相信他,只有来自北方的人才能把地经营得这么好。他们很快就像兄弟一样亲密,父亲带他回家,克丽丝站在厨房里,父亲说:“这姑娘是我的女儿,克丽丝。”牧师对她微笑着,黑色的眼睛闪着光:“我听说你非常聪明,克丽丝,还上了敦凯恩学院,你觉得怎么样?”克丽丝红着脸说:“很好,先生。”然后他问她以后想做什么,她告诉他她想当老师,他说没有比这更受人尊敬的职业了。

母亲从室内出来,她刚把双胞胎哄睡。她金色的头发非常可爱,她恬静而友善,不管是对笨蛋还是地主,她都是这样。她给牧师沏茶,他称赞不已,说这是他这辈子喝过最好喝的下午茶就在金莱迪,该是这里牛奶的缘故吧。父亲问牧师住宅的牛奶是谁提供的,牧师说是农庄的,父亲翘着胡子说:“但愿是好奶,因为他们有教区里最好的土地,最好的土壤。”牧师说:“现在我要溜达回牧师住宅了。克丽丝,哪天晚上来看我们吧,或许我和我妻子能借你几本书,有助于你的学习。”然后他就离开了,他步伐矫健,但还是没有父亲迅速,父亲跟他一道,晃悠着去了那块偏离道路的萝卜地。

克丽丝在下周一的晚上去了牧师住宅,她觉得那也许是最佳时机,但是她对父亲只字未提,她只告诉了母亲,母亲微笑着说“当然可以”,她看起来心不在焉,大概是像上个月一样时常胡思乱想吧。于是克丽丝穿上了她礼拜天才会穿的最好的裙子和系带高筒靴子,在客厅的镜子前好好梳了梳头发,然后在夜色渐渐笼罩格兰坪的时候,穿过山丘,经过布拉威里湖,数以百计的沙锥鸟在灰色的湖面上啼叫,灰色的湖面静如止水,好像它们仍留恋去年夏天,却也不期待下一个夏天的到来。

高耸的巨石向东投下长长的影子,或许两千年前的一个晚上它们的影子也是这个方向,那时候野人们爬上了山坡,在影子里歌唱,而黄昏在寂静的山丘上等待着。这时,克丽丝产生一种奇怪而可怕的感觉,她回过头,看着巨石和苍白的湖水,心里有点害怕,然后她匆匆地穿过庄园的小路,从教堂的院子和牧师住宅的上方出来。在路的另一边,大庄园被树丛笼罩着,你能看见残垣断壁,旗杆上的灯已经亮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她打开教堂院子的门闩,穿过院子走到牧师住宅。古老的石碑安静地矗立在她身旁,但想起布拉威里的高耸的巨石,这些石碑就不算古老了。有些石碑能追溯到古老阴暗的苏格兰长老教会誓约缔结时代,有一个石碑上有骷髅头和交叉头骨的图案,还画了个沙漏,那石碑的一多半被苔藓覆盖着,上面的字迹潦草,把essed写得像effs,让人难以辨认。这里最古老的石碑被紫衫环绕着,克丽丝在路过时用手扶了它一下,紫杉低处的树枝在她身后低吟着,低声地笑着,碰到她的手,那感觉冰冷又毛茸茸的,让克丽丝不自主地叫了起来,她宁愿她走的是那条平坦笔直的路,而不是这条她觉得很方便的捷径。

于是她吹着口哨,匆忙前行,而就在教堂院子的外面,新来的牧师正探身门外,望着石碑,是他先看见了她。“克丽丝,你可真漂亮啊!”他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想到他听见她在院子里吹口哨,她觉得很羞愧;他古怪地瞪着眼睛盯着她,有一会儿好像忘了她的存在;然后他奇怪地似笑非笑,自言自语,但是她听到了他的喃喃低语:“一天一个就够了。”然后他好像醒过来了,他对她哞声说道:“毫无疑问,你现在需要一本书。可是今晚这里因为大扫除之类的事一团糟,不过你要是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就进去给你拿本轻松愉快的书。”

他走了,留她一人在黑色的树丛间,树木伏在灰色的院子里。草丛在看不见的地方不停地窃窃私语,在石像的歪斜的影子里沙沙作响。她想到了石碑下面的死人,农夫、庄稼汉和他们的妻子,他们的尸体早已化为骷髅,因此你要是现在挖开土地你只会发现他们的骨头,除了那些新埋的,在那渐渐腐烂和发黑的肉里,或许有蠕虫和可怕的东西在黑暗中爬行和溃烂,这真是个恐怖的地方。

最后牧师出来了,不紧不慢地向她走来,他递给她一本书,说:“就是这本,希望你会喜欢。”她接过书,在微弱的光下看着它,书名是《一位医生的宗教信仰》,她鼓起勇气问他:“你喜欢吗,先生?”牧师凝视着她说:“哦,简直呐!”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然后他转身离开了,留她一人走回那恐怖的紫衫林里。其实它们一点也不吓人,一路走回家,她回想着他说的那句话,肯定的认为那没有别的意思,她应不应该告诉他父亲呢?

不,那不行,牧师也是人,他借给她书,他很好,虽然他看起来很奇怪。此外,父亲不知道她自己去了牧师住宅,可能他会觉得她是试图和贵族交往,他会骂她的。父亲并不是经常骂人,她匆匆穿过山坡时自言自语道。她又匆匆地走出昏暗,走进五月那日落时分最后一抹光辉里,光线在她脚边舞蹈着,等待着她;父亲不经常骂人,除了太过分的情况。就像有一天在布拉威里下面的庄园里播种时,首先马车的车轴断了。后来锤子又坏了,接着又下起大雨,他几乎要疯了,他对着威尔和克丽丝发火,把他们打得坐都坐不下;最后,他疯狂地冲着天空挥舞着拳头,大喊道:“哎!笑吧,你个无赖!”

克丽丝粗略的看了看《一位医生的宗教信仰》,她读的时候打瞌睡打得头都要掉了,在闲暇缓慢的日子里还是帮母亲洗毯子更有意思。在无风的天气里,红日当头,简·格思里会清洗布拉威里的每床被子,她会把毯子放到桶里,倒上半桶温水,加入肥皂,克丽丝脱了靴子和袜子,把她的短裤从白色的双腿上高高得卷起,然后踩在灰色的起着泡沫的毯子上,上下踩着。水汩汩变蓝,在趾间泛着彩虹色,变得越来越稠,这感觉很好;然后再倒入另一个桶里,母亲把第一个桶清空。她觉得这是个令人愉快的工作,她觉得她可以一辈子踩毯子,只是她们在火热的上午洗毯子,身子会越来越热。于是母亲下一次回屋里的时候,她脱下她的裙子和衬裙,母亲拿着另一条毯子出来时喊道:“天啊,你都赤条条了!”然后她温柔地拍了下她的短裤,说:“你变成了个好小子了,姑娘。”然后她愉快地笑了,又继续洗毯子。

但是这时约翰·格思里和威尔从地里回来,她一见到父亲的面就手足无措起来,他喊道:“马上出来,你个可耻的荡妇。穿上你的衣服!”她走出来,脸色羞愧得发白,但她更为他父亲感到羞愧。威尔的脸红红的,尴尬地把马牵走了。而约翰·格思里大步穿过小巷来到厨房,开始对母亲发火。“人们见她几乎光着身子坐在那儿会说些什么?我们会成为这地方的谈资和笑柄的。”母亲和蔼而冷静地看着他说:“呀,你又不是第一次看见女孩光着身子,要是你的邻居以前没见过,那他们的孩子一生下来都是穿好马裤的。”父亲听了非常生气,他离开了母亲,走出去时脸色并不发红,而是惨白,他没说别的话,他一整个晚上都没跟母亲讲话,第二天一整天也没有。克丽丝那天晚上上床睡觉时,一个人闷头躺着,想了想发生的事情,父亲看到她站在桶里的时候,她觉得她看到了一头关在笼子里的野兽从父亲的眼睛里向外窥视。好像有一团火在巷子里燃烧着,火势好像不断蔓延,而她仍然站在那儿,他怒视着她。她将脸埋在毯子里,但是她难以忘怀。第二天早上,她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受不了。人们都出了门,房子里非常安静。她直截了当地去问母亲,她以前从没有问过这种事情。

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母亲停下了餐桌上的工作,她的脸色发灰,变得苍老,时间一秒一秒过去了,她的脸色变得越来越白,克丽丝见到此景差点发狂。“噢,母亲,我不是有意要惹你生气。”她哭着,紧紧地抱着母亲,又看了看她的脸,在过去的这个月,她的脸是那么的苍白,看起来像是生了病。最终母亲对她笑了,把她的手放到她肩膀上。“不是你,克丽丝,只是生活。我不能告诉你什么事情,也不能给你建议,我的姑娘。等时机到了,你要自己面对男人,没有人能站出来帮助你。”接着她说了些更奇怪的话,她亲吻了克丽丝,“记得这么提醒我,如果有一天我再也受不了了”——然后她停了下来,又愉快地笑了。“我们是傻子,我们俩都是,给我打一桶水过来。”克丽丝拿着桶出去了,在火热的天气里,打开抽水泵。这时她想到了一些事情,她轻手轻脚地回到屋里,母亲还像她离开时那样站着,脸色苍白,看起来孤独而悲伤。克丽丝不敢走进去,只是站在一边看着她。

母亲要是有了什么事,大家都要跟着有事了,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或许除了这天气,要是它再持续下去,牧师家的小丛林就要野蛮生长,并遍布豪镇的庄园。在等待下雨或者融雪的时候,潮湿的土地和土地上的生活令人心烦。当克丽丝完成考试,进入阿伯丁大学,获得文学位的时候,她会感到高兴的,那个英式的克丽丝会有一所自己的学校,而父亲呢,他的怒视和咆哮则会被遗忘,她会有一幢华丽的房子,穿她喜欢的衣服,再也不会有男人看到她就生气,她能应付得来。

或许她不会过这样的生活,很奇怪的是,她从来不能长久地了解自己,虽然她已经长大了,快要长成一个女人了。父亲说社会的中坚力量是那些能笔直地开着播种机而不回头看的人,而她不过是一片被开垦的土地,犁沟纵横交错,你想要这个又想要那个,书本和书中的珍品,有时不过是些空洞之物,那些粪便和厉声让你觉得恶心,迫使你又回归书本——

她想到这些困惑的事情,在草地上翻了个身,晃动了一下。落日的余晖涂抹着湖面,但天气还是像往常一样热,碰到这样炎热的夜晚,叫人心烦意乱,再也受不了床上的毯子了,甚至连黑夜也变成了肮脏的黑毯子。当她躺着思考的时候,风停了下来,这并没有让她不知所措,尽管这个地方一片寂静,只有黄昏时分的金雀花依旧挺立着,纹丝不动。大片的黄色的金雀花像是一大群黄种人的脸庞,俯瞰着金莱迪,等待雨水的来临。山下的母亲会需要她帮忙,多德和亚力克已经放学了,父亲和威尔不久就会从地里回来。

已经有人在叫她了!

她站起来,抖了抖裙子,穿过草丛来到坡尾,朝下张望,看到多德和亚力克远远地向她招手。他们兴奋地叫着她的名字,听起来像是失去了母亲的小牛在哞哞地叫着。为了逗他们俩,她走得很慢,直到她看到他们的脸。

就在这时,她脸孔潦白,飞奔下山,天空在她身后噼啪作响,一道长长的闪电弯弯曲曲的划过格兰坪山峰,一直划过远处的山丘旁的庄园,雨嘶嘶地下了起来。干旱终于被打破了。 mDFTwG7dPsLgDgb4VZmI48mNGmKL45m9t4oKVhjGbCZAjsaW5gtspLcoJp8bCL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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