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雄狮王威廉时代,金莱迪一带的土地被一位叫科斯帕特里克·德冈·德·希尔的诺曼公子赢走了。那时候鹰头狮一类的野兽仍在苏格兰乡间出没。村民们会在睡梦中被孩子们的尖叫声吵醒,忽见一匹狼一样的野兽从隐窗进入屋内,撕扯孩子们的喉咙。这种野兽住在金莱迪的兽穴里。它白天在树林里闲荡,身上的恶臭弥漫着整个村庄,十分难闻。黄昏时分,牧羊人便会看到它的身影。它巨大的翅膀半拢着,覆在它的大肚子上;它有着大公鸡一样的头,却长着狮子的耳朵;它从冷杉树顶伸出头来窥视。它吃光了羊,还有村里的男女,着实让人恐惧。国王派他的传令官宣布,若哪位勇士能够制服这头野兽,为民除害,都将得到奖赏。
于是科斯帕特里克,这位年纪轻轻、没有土地但胆识过人的诺曼公子,全副武装,从爱丁堡的小镇出发,一路策马向北,远走异乡南郡,穿过法夫森林,进入福弗尔草原,路过阿伯莱姆诺的巨石碑。这石碑是皮克特人打败丹麦人时立下的。他在石碑前驻足,打量着上面的图案。石碑上画着战马、士兵冲锋和蛮夷溃败的情景。这些图案在当时非常鲜艳,现在也没怎么褪色。或许他对着石碑做了番祈祷,随后就骑马来到默恩斯。关于他的骑行,故事里没有再多讲,但是最终他到了金莱迪这个饱经磨难的地方。当地人告诉他鹰头狮就住在金莱迪的洞穴里。
但鹰头狮白天在树林里出没,只有到了晚上,科斯帕特里克才有可能穿过鹅耳枥丛来到洞穴,蹲伏在累累白骨之上。于是等到黑夜降临,他骑马来到金莱迪的溪谷边,把灵魂托付给上帝,便翻身下马,手持猪牙矛,深入洞中,杀死了鹰头狮。他把征服鹰头狮的消息传给在爱丁堡与情人饮酒作乐的威廉国王。威廉随即封他为金莱迪骑士,给了他一整片教区作为其私有土地,还同意为他在那里盖一座城堡,赐他及其后代永远佩戴以鹰头狮的头颅为标志的徽章,负责消灭野兽,并管束粗野不羁的村民。
于是科斯帕特里克找来皮克特人为他在群山环绕的峡谷里建造了一座坚固的城堡。城堡背靠荒凉幽暗的格兰屏山区。他排干了溪谷里的水,娶了一个皮克特女人,和她生了孩子,在那里一直住到死去。他的儿子取名为金莱迪。有一天金莱迪从城墙上向外张望,看到马歇尔伯爵率军由南北上,去蒙蒂斯和高地人作战。那个地方如今成了一座磨坊。随后金莱迪带领他的人前去参战,但是他们没有说他们支援的是哪一方,也许是获胜的一方。他们可是精明的金莱迪人啊!
克斯帕特里克的曾孙加入英格兰阵营,对抗苏格兰高地劫匪华莱士。当华莱士之后行军北上时,金莱迪和当时其他的贵族躲到邓诺特堡。这座城堡坐落于金纳夫的另一边,凸耸在海面上,建筑精良而坚固。涨潮时,海浪拍打着城堡的四周。那里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海鸥都喋喋不休的哀嚎着。他们带足了衣食,把自己和他们的农民严严实实地藏在城堡里。他们还把默恩斯挥霍一空,让那个胆敢反叛伟大的英格兰国王的劫匪没法给他那些粗野卑贱、没有土地的手下找到补给。但是华莱士以迅雷之势穿过了豪镇,他听说了邓诺特城堡,便率军围攻。那里地势坚固,但攻打这样的地方,华莱士向来没什么耐性。于是,趁夜深人静时,在轰隆的海浪声掩护下,他和一群苏格兰流民,声东击西,攀上邓诺特的礁石,翻过了城墙。他们攻占了邓诺特,屠杀了聚集在那里的贵族和所有的英格兰人,并掠走了他们的衣食,便扬长而去。
据说,那一年,金莱迪城堡只有一位年轻的新娘,她尚无子嗣。数月过去了,她骑马来到艾布洛撒克修道院,她的堂兄,善良的阿博特在那里。她把她的烦恼告诉他,说金莱迪要后继无人了。于是,那年九月,他就和她同房了。第二年这位年轻的新娘生下一个男孩。从那以后,金莱迪人不再关心战斗和争吵,而是固守群山之间的那座城堡。他们不愁吃穿,有漂亮少女相陪,还有翻身得解放的佃农服侍他们。
当一场又一场改革相继而至时,有人高呼“辉格 ”!有人高呼“罗马!”又有人高呼“国王!”。而金莱迪人则安静、体面、平和地坐在城堡里,一点也不理会别人的争论,因为战争是很不祥的事儿。然而,荷兰的威廉来了,很显然他成了常客,谁都请不走。金莱迪人完全赞同当时的誓约,他们说在他们内心里,总是装着国联圣约 。于是他们在小教堂的下面盖了一座新的教堂,并且在附近盖了一所牧师住宅,住宅就在匪徒华莱士当年藏身的紫衫林中间。华莱士最终还是被英格兰人打败了。有一个名叫约翰·金莱迪的金莱迪人,到了南方,成了伦敦宫廷里的大人物,他还同约翰逊和詹姆士·鲍斯威尔二位交好。有一回,约翰·金莱迪和詹姆士·鲍斯威尔两个人闲来无事跑到默恩斯。他们夜复一夜地喝酒,聊着粗俗的话题到凌晨,直到老店主厌倦了他们,他们才溜走。詹姆士·鲍斯威尔在日记里写道:我们爬上女仆们住的阁楼,有个有个叫佩吉·敦达斯的女人,长着一个肥大的屁股,我确实和她睡了一觉。19世纪早期,苏格兰上流人士生不逢时,法国大革命的毒药漂洋过海来到英国。当苏格兰教会在讲坛上宣扬服从的时候,佃农和像他们那样的普通人会站起来大喊“见鬼去吧”!这毒药传到了偏远的金莱迪,当时的地主很年轻,叫肯尼斯。他说自己是雅各宾派,还加入了阿伯丁的雅各宾社团。在阿伯丁,他差点在暴乱中丧命,他说那是为了自由、平等和友爱。人们把他送回金莱迪时,他已成了个跛子,但他仍坚信所有的人都是自由平等的。他卖了地产,把钱寄到法国,因为他一心为了革命。而佃农们则成群结队地来到金莱迪城堡,把城堡的玻璃砸个稀烂。他们认为平等应该从家开始。
在这个弹丸之地,一大半的财产都被抢走了,而那个跛子却坐在那看他那粗滥的法语书。不过直到他死了才有人作此猜测。他死后他的妻子成了寡妇,这个可怜的女人发现自己拥有的不过是荒凉的格兰皮恩斯山脉间的土地和丹柏恩河上桥尾附近的农场,农场与外面的道路相通。那里也许总共有二三十块土地,那些佃农是原来的皮克特人,性子阴沉,没什么来历,是一群普通人,他们的房子盖得破破烂烂,全都挤在长长的斜坡上。租约有一年的,有两年的,你背负着租约,从天亮工作到天黑。那些肮脏的贵族坐享租金,可你跟他们还不都一样是人。
这就是肯尼斯留给他妻子的。她一想到往事就恸哭欲绝,他们却乐呵呵的。她死后,人们把她用破布裹起来葬在金莱迪的墓室里,挨着她的丈夫。她的孩子有三个在距比维山坡不远的海上捕鱼时淹死了。但是她的第四个孩子,男孩科斯帕特里克,他和老女王同一年逝世。他为人庄重、行事节俭、通晓事理。他把他的财产管理得井井有条。他把一半的卑贱的佃户都赶走了,这些佃户移居到像加拿大和邓迪这样的地方。剩下的佃农他一时赶不走,只能慢慢来。
不过在赶走佃农后,他用那些土地建了个更大的农场。他提高了租金,延长了租约,他说又大又好的农场时代已经到来。他用冷杉、落叶松和松树林来遮蔽长长的、荒凉的山坡。他本来可以重新夺回金莱迪的财产,但是他娶了一个莫顿的少女,她内心邪恶。她毁掉了他,令他酗酒致死,这是他最好的解脱了。因为他的儿子是个疯子,最终人们把他关进了一个收容所。金莱迪家族就这么结束了。在皮克特人建造科斯帕特里克城堡的地方,有一所大庄园,它破败得像一块奶酪,受托人只留下两三个房间作为他们的办公室。金莱迪的产业从那以后完全被抵押了。
因此,到了一九一一年冬季,金莱迪只剩下九处小地产,农庄其中最大的一个,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是城堡的自营农场。有个叫艾伯特·埃里森的爱尔兰人,他说他是代受托人经营这处地产。或许你相信你听到的所有故事,但是他把大把的银子塞进了自己的腰包,远比他给受托人的要多。你可能已料到会如此,因为据说他曾经不过是都柏林的一个服务生。那还是金莱迪那位疯癫的主人彻底成为笑柄之前的事。有一次他酩酊大醉的时来到都柏林,埃里森用威士忌招待他,有人说他还和他共睡一张床。不过,人们什么事情都说得出。
于是这个疯子把埃里森带回金莱迪,让他服侍他,有时当他醉得不省人事时,这个温柔的人就会过来拿着酒瓶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喂他,而他会朝埃里森扔瓶子,大喊:“滚出去,你个该死的混蛋!”他的喊声非常大,连牧师家都听得到。喊叫声着实冒犯了牧师的妻子。于是金莱迪的最后一任牧师老格雷格就会愤怒地瞪着金莱迪庄园,就像约翰·诺克斯 怒视圣十字宫那样,还说天运将会降临。果然,就如同生死有命一样,天运降临了,人们把疯子丢进了收容所。他头戴一顶护士帽,把头从四轮马车后面伸出来,对一些学生学鸡叫“喔喔喔!”。马车驶过街道,学生们全都吓得跑回了家。
不过埃里森倒是对种地和贩卖囤货颇为了解,尤其是买马。因此受托人任命他为农庄的管理人,他也搬到农庄,四处寻找合适的妻子人选。埃里森这个可怜的爱尔兰人,英语讲得不好,也没加入教会,很多女人根本不想跟他扯上关系,但是艾拉·怀特这个人不怎么挑剔,她本身也上了岁数。所以当埃里森在奥欣布莱的丰收舞会上走向她,恳求她“我今晚能送你回家吗,亲爱的?”时,她回答说“呀,好的”。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就在稻草堆里好上了,也许埃里森为了确保得到她,使尽了浑身解数,那时他想女人想疯了。
第二年新年,他们结婚了,埃里森开始觉得自己在金莱迪是个相当不错的人,兴许能跻身贵族。但是农庄里那些住茅屋的,种田的和游手好闲的人,除了嘲弄贵族之外,才不会理会什么贵族。在埃里森结婚前夜,按照习俗,埃里森在要进家门时被人们捉住,人们把他的马裤脱下来,给他的屁股和鞋底涂上焦油,还往上面插羽毛,之后人们把他丢进水槽里。他管他们叫该死的苏格兰野人,他怒不可遏,租约未到期就把他们解雇了,那一伙人全被解雇了。他从未被如此冒犯过!
可从那以后,他的生活过得很富裕。他和他的太太艾拉·怀特,生了个女孩,是个骨瘦如柴的小丫头。他们觉得奥欣布莱学校档次低,配不上她,因此送她去了斯通黑文学院。在那她学会了吹嘘卖弄,裙子底下穿着黑色短马裤,在体育馆里大摇大摆。而埃里森开始长啤酒肚了。他有一张通红的大脸,看起来傻气十足,他有猫一样的绿色的眼睛,胡子垂在嘴巴两边;他那嘴巴实在够小的,被假牙塞得满满的;那一口假牙,很贵,但是很漂亮,还镶了点金子。他总是打绑腿,穿马裤,因为那时他已是个很有身份的人了。当他在集市上遇到朋友的时候,他会喊“没错,就是你,瘦老猴子!”,而他的朋友会尴尬地脸红,却不敢吱声,因为埃里森可是你惹不起的。埃里森说他在政治上是保守派,但是在金莱迪,人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他是个托利党人。佩西纳普农场家,斯特罗恩的孩子每次见到埃里森走过,都会尖叫着:
黑炭脸,青鼻子
真像一头大奶牛
因为他给图里夫那头的人交了合约,这个人为交保险卖了自己的奶牛,人们说这不过是炫耀,牛主人和埃里森都在炫耀。人们在背地里嘲笑他。
这就是隶属于大庄园的农庄,埃里森用爱尔兰人的方式经营它。农庄正对面,是深藏在紫衫林中的苏格兰教堂和牧师住宅。教堂很老旧了,到了冬天四处漏风,念天主经念到一半的时候,你或许会突然听到一阵咳嗽声,那声音能掀翻屋顶。来自尼德山的莎拉·辛克莱小姐弹管风琴时,会冲着她的赞美诗集打喷嚏,因而漏弹了几个音符。年老的牧师会生气地瞪着她,此刻他更像约翰·诺克斯了。
教堂隔壁是一座古老的塔,始建于粗俗的罗马天主教徒统治时期。它已经破旧不堪,除了斑鸠,没人会来光顾。它们从上层狭窄的滑坡飞进飞出,一年到头都栖息在那里。整个地方被它们的粪便涂得非常白。塔的下半部分有一座科斯帕特里克·德·冈德希尔(杀死鹰头狮的那个人)的雕像,他仰面而卧,双手交叉,面带傻笑。他杀死鹰头狮用的长矛,有人说大概是锁在那儿的一个史前石柜里,但也有人说它只是峭壁上的一小块石头,有些个年头,来自英俊王子查理 时期。这就是那座塔,它并不完全属于教堂。真正的教堂分为主礼堂和小厅两部分,有人管它们叫牛棚和萝卜坑。讲道坛就在教堂中间。
有一段时间,小厅是给大庄园的人、他们的宾客和那些贵族们使用,但是现在几乎任何厚脸皮的人都进去坐着。上了年纪的人拿着募捐袋坐在里面,年轻人穆雷给萨拉·辛克莱吹管风琴。小厅的玻璃窗很精美,只是有点残旧。窗户上画着三个小女孩,这对教堂来说可不怎么得体。其中一个女孩代表信仰,她看起来好像是在傻乎乎的偷窥,她举着手,她的眼睛像是一头被萝卜卡住的小母牛的眼睛,她肩上披着的小毯子正往下滑落,但是她似乎没有注意。她身边堆着卷轴和乱七八糟的东西。
第二个女孩代表希望,她和信仰一样奇怪。不过她红头发很漂亮,也许你会说那是赤褐色。每到冬天,清晨的阳光会穿过紫衫林洒在教堂的院子里,透过“希望”的红发,照进小厅。第三个女孩代表慈善,她脚边围了一群赤裸的小孩。她看起来像个正派的好姑娘,尽管她浑身系着傻乎乎的破布。
主礼堂的窗户,虽然是彩色的,却没有一点图案,没有她们仨的图案。可那又怎样呢?只有粗俗的天主教徒才会想让教堂看起来像杂货店里的日历。因此主礼堂看着很得体,不加修饰。雕纹的旧椅子,有的加了衬垫,有的没加。即使你本来没有衬垫,但你有银子,那么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安上靠垫。在弧形的讲道坛的右端有三个座位,和教堂的其他部分成一定角度。唱诗班坐在那里领唱赞美诗。有人管它叫小牛犊的畜栏。
教堂的后门在讲道坛的后面,从后门穿过教堂的院子,可以直达牧师住宅。这些建筑始建于老女王时代,非常好看,但却特别潮湿,所有牧师的妻子都这么评价。但是牧师的妻子总爱抱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好日子。她们的那些个男人,每个礼拜日讲一两次道就有钱拿,她们非常自大,在路上碰到你,简直都不认识了。牧师的书房在房子的最上层,能俯瞰整个金拉迪。每到晚上,他会从书房向外观望,农舍的灯光像是明亮的砂砾,洒在他窗下,旗杆的灯高高的挂在大庄园的房顶,宛如天上的一颗星。但是1911年12月,牧师住宅空着没人住,而且一连空了好几个月。老牧师死了,而新的牧师还未选出。德蓝利提、阿巴思诺特和劳伦斯柯克的牧师在礼拜天上午轮班到金莱迪布道。他们本该待在家里,天知道他们有什么好说的。
如果你从大门走出教堂,在偏东方向有一条路,这条路能通向教堂、牧师住宅和农庄。沿着这条路,你就会走到收费高速路。它是南北走向,但在你刚走过的路的对面,你会看到另一条路,这个条路穿过金莱迪,一直通向桥尾农场。所以那是一个十字路口,如果你沿着收费高速路向左走你会来到佩西纳普。它也是金莱迪一个古老的地产,不过是一块三四十英亩的小农场,还有一些崎岖不平的牧场。但天晓得那里没多少牧草,全都是杂乱的棘豆、金雀花和泥土。地里都是家兔和野兔,它们夜间出没,吃光你所有的庄稼,叫人气得发疯。不过纳普的大多数土地都还不错,人们在那里耕作了两千年。房子后面的大谷地就是肥沃的黑土,而不是覆盖了半个金莱迪的红粘土。
佩西纳普的房子盖了还不到二十年,但却相当难看。虽然房子面朝马路(连换件不带过时的畜牲杜鹃图案的衬衣都不肯,如果这都不会令你心生厌恶,那就好办多了),但正好在牛棚和马厩之间,有一个放养牲畜的院子,院子一边是谷仓,一边是房屋。院子正中间是粪便、稻草和牛粪高高堆起的黄色垃圾堆。它散发的味道,让斯特罗恩夫人一辈子都怨恨佩西纳普。
但是经营这个地方的阿才·斯特罗恩却说:“啊呀,瞎扯什么?”然后开始讲述他在国外闻到的臭味。阿才曾在外四处游荡,他在尼德山花光了最后一分钱,才回到苏格兰。他去过阿拉斯加找金矿,可该死的一点黄金也没见着。于是他就在加利福尼亚种地,直到他厌恶了那儿的水果。他再也不能直视橘子或者梨子,哪怕罐头也不行。后来他去了南非,他在那儿过的非常愉快。在一个黑人部落的酋长那里,他也日渐有了首领的风范。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位非常有体面的人。大概据阿才说,酋长和他与波尔人和英国人都交战过,并且打败了他们。但是不喜欢阿才的人说他向来是纸上谈兵,让他揭去酸牛奶的奶皮他都觉得费劲,更别说打仗了。
他不怎么招那些自诩为贵族的人喜欢,因为他是个社会主义者,他认为银子应该人人平分,不应该有贫富之别,人人都一样。当然,他关于银子的看法完全是愚蠢的,如果有一天所有人的钱都一样多,那么接下来呢?又会有穷有富!但是阿才说:“金莱迪、奥欣布莱、劳伦斯柯克和德蓝利提的牧师去年领的薪水是一样的,而今年呢?——还是一样的钱!在你看到一个社会主义者犯什么差错以前,你就得利索地从床上早早起来了,你要是再多说一句,我肯定揪你耳朵,老弟。”
可见阿才很擅长和别人争论,不过只要别人不挑事,他是不喜欢吵架的。因此即使人们嘲笑他,他还是颇受欢迎的。天知道有谁不曾被人嘲笑呢?阿才相貌英俊,身材挺拔,肩膀宽厚,秀发飘逸,额头饱满,鼻似弯钩。他给他的胡子末端上了蜡,让它像德国皇帝的胡子那样卷翘。他的手腕非常有力量,能徒手抓着一头奔跑的牛犊的角让它停下来。他是金莱迪手脚最麻利的人,用不了一会功夫,他就能宰了一头小牛、一匹马或一只猪,给你的牛奶棚盖瓦、给小孩剃头或者挖一口井,这期间他会一直给你讲社会主义就要来了,它要是不来,就会发生可怕的大崩溃,我们就回归蛮荒时代,这就完蛋啦,伙计!
不过人们说,在他把别人社会主义化之前,他更需要先从他妻子下手。斯特罗恩夫人来自尼德山,在嫁给他之前名叫科斯蒂·辛克莱。据说她的尖牙利嘴能撕破布片,能把乞丐骂走,这还不是因为阿才时常想念他在南非的小屋和他的黑美人儿,让小屋和美人儿都见鬼去吧。他从国外回来后便在尼德山谋生,那只有科斯蒂和萨拉(教堂的管风琴手)两个女孩。她们俩衣着暴露,极度渴望男性。科斯蒂十分消沉,似乎是因为她和阿伯丁的一个医生鬼混过。那医生事成之后竟然离开了她。当她向她的母亲哭诉这件事情的时候,辛克莱老夫人羞愤得要发狂。
且说现在正是雇工合约期快慢的季节。在尼德山劳力市场,除了阿才·斯特罗恩,老辛克莱没有谁可选了,国外那些地方的生活经历令阿才一腔热血,只需捎个眼色,哪有不动情的呢?可即便如此,他也不急着求爱。他在科斯蒂身边转悠,像只鼬鼠绕着带肉的陷阱团团转,不确定是否值得为了这一点肉冒险。时间一天天过去,确实该发生一些事情来扭转局势了!
于是有一天大家在厨房吃过晚饭后,老辛克莱慢悠悠地走去了牛棚,辛克莱老夫人冲科斯蒂点点头说:“我去睡觉了,你过不了多久也要睡吧,科斯蒂?”科斯蒂说,快了,对她母亲使了个狡猾的眼神。老妇人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科斯蒂开始和阿才嘲弄调情。阿才是个够热情的男人,两人独处时,他也许就迫不及待的让她在厨房就躺下。但是科斯蒂悄声说这样不安全。于是他们脱了鞋子,爬上楼,悄悄溜进科斯蒂的房间。两个人正寻欢作乐时,门忽地打开,辛克莱老夫人冲了进来,她一只手举着蜡烛,另一只手惊恐地高举起来。“不,不”,她说,“这可不行,阿才,我的小伙子,你得娶她。”可怜的阿才,被科斯蒂和她母亲死死地盯住,无路可逃啊!
于是他们结婚了。老辛克莱攒了些银子,为阿才和科斯蒂租下了佩西纳普,还帮他们置办齐全。他们在那安顿下来,科斯蒂的孩子,是个小女孩,在他们结婚未满七个月时就出生了。她发育良好,看起来好像是足月生出来的,尽管她母亲发誓说她是早产。
那之后,他们又有了两个孩子,都是男孩,两个都像极了阿才。不论何时看到埃里森华丽的双轮马车驶过金莱迪大路,他们会大声唱歌,说实话,这俩小孩真能逗人发笑。
穿过高速公路,佩西纳普正对面的土地就变成了红色的粘土,一条崎岖不平的石子路蜿蜒的通向布拉威里的房子。人们说,在金莱迪,进入布拉威里,就是与世隔绝了,的确如此!那是一片粗犷的土地,处在偏僻的山坡上,面积约五六十英亩,靠近荒野。山坡比布拉威里高出许多,荒野在山坡上一直蔓延至平坦宽广的山顶。山顶有一片小湖泊,数以百计的沙锥鸟栖息于此。有人说那湖泊深不见底,磨坊的长腿罗伯说那就是牧师堕落的深度。
谈论任何一位牧师都是不吉利的,不过罗伯说谈论湖泊才不吉利。山顶上的湖水是一片令人悲伤的黑色,湖边长满茂密的灯芯草和刀叶草。如果某个傍晚,你站在那里,沙锥鸟的尖叫会让你震耳欲聋。不过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因为从很久以前,小湖泊附近就围了一圈的石头。那些石头有些直立着,有些倒在地上,还有一些东倒西歪。在正中间,有三块大石头爬出了土地,它们歪斜地立着,表面平坦而美丽,它们似乎在聆听和等待。这是德鲁伊之石。人们说德鲁伊是远古时期人类粗鲁的恶魔,他们爬到那儿,绕着石头唱邪恶的异教徒之歌。如果碰上一个基督教传教士,德鲁伊会把他的肠子取出来。磨坊的长腿罗伯说苏格兰人想要回到德鲁伊时代。但这只是他一家之言。因为德鲁伊人必定是愚昧的一群人,他们可不精明。
布拉威里已经有接近一年没有佃户了,但是据说现在正有一个在路上。他是约翰·格思里,来自北方。布拉威里的房子保存完好,靠近路的一头,垃圾堆在房子的后面。路的对面有一所房子,对于这个弹丸之地来说,这座房子非常华丽。房子有三层,有一个很好的厨房,在房子和布拉威里马路间有一大片花园。那里种着三棵山毛榉,有一棵紧挨着房子。花园的篱笆,种了金银花,在整个夏天都非常漂亮。如果你光靠金银花的香味就能过日子的话,那么种上一小块肯定大有裨益。
佩西纳普和布拉威里农场都位于斯通黑文路。但是如果你在那年冬天,沿着奥欣布莱路向东拐,首先出现在你右边的是古蒂斯通,它和佩西纳普的面积相当,和它一样古老,是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小农场。它距离大路约四分之一英里,它本身那条路从秋收之后到第二年春天来临之前,总是泥泞不堪。有人说或许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芒罗的脖子总是有泥点洗不干净。但是也有人说他从没洗过。芒罗来自那边的邓迪,他在这里签了十三年的租约。他身高六尺,个子很合适,但是他的两条腿非常粗糙,像是闹水肿的羊羔。他的那双大脚似乎总是要把他自己绊倒。他大概四十多岁,已经秃顶了,皮肤是红色的,面颊和下巴都有了皱纹。天啊,你见不到比这可怜人还丑的畜牲了。
当然比芒罗糟糕的大有人在,尽管他们可能都在监狱里。不过芒罗的吹嘘和自夸真让人觉得厌烦。他两天打鱼,三天晒网地经营着那块小土地。那块地大多是好地,黑色的沃土一直贯穿佩西谷地。但是土地排水不好,用的还是以前的石质排水沟。可恶的大庄园的管家才懒得给你换排水沟、修牛棚屋顶。每当暴雨之夜芒罗夫人在牛棚挤奶时,屋顶就像个筛子一样漏雨,雨水都淋到了芒罗夫人的头上。
但是如果有人幸灾乐祸地说:“天啊,夫人,你的牛棚真是糟透了!”她立刻发火:“像我们这种人,有这么一个棚,已经算很好了。”如果有个人碰巧不明事理,同意她说的这个地方对穷人来说已经很好了,她则反问:“谁穷了?我告诉你,我们自力更生,不像有些人那样,总爱吹嘘炫耀。”因此人们会觉得这个人很难伺候,她被整个金莱迪的人嘲笑,只是没有当着她的面罢了。她身材消瘦,有着一头黑发和鼬鼠一样的一闪一闪的黑眼睛。她咆哮的时候有令你毛骨悚然的声音。不过她是那一带最好的接生婆。通常在大半夜某个可怜又慌乱的伙计会来敲她的窗户:“芒罗夫人,芒罗夫人,你能起来去看看我妻子吗?”她便马上起床,你还来不及吹一下口哨,她就衣装整齐,像地鼠一般麻利,奔向金莱迪寒冷的夜色里。不一会儿,她就在那家人的厨房里指挥了,告诉临产的妇女,要快、利索、灵巧,要不很容易坏事。
关于这个人,最有趣的是她相信没有人会说她坏话,因为她要是察觉出哪怕是悄悄流露出的半点痕迹,她就像地里施了肥的大黄杆,满面通红,好像要哭出来。然后对方会觉得对不起她,但下一分钟她就冲着安迪或托尼尖叫起来,可怜的家伙,他们仅有的神志都要被她骂走了!
安迪和托尼是两个傻子,他们从邓迪的收容所出来,寄住在芒罗夫人家。据说这二人并不是什么危险分子。安迪很邋遢,他的嘴总是张着,像个刚长牙的小孩一样流着口水,鼻子在脸上四处乱晃,当他试图说话时,一张嘴全是一堆胡乱的蠢话。他最傻,不过也特别淘气。有时他会跑到山上,站在那儿,把手放在鼻子上冲着芒罗夫人做鬼脸。芒罗夫人会冲他尖声叫喊,而他会冲她吼回来。然后他会穿过荒野到高山的茅草屋,那儿的农夫会给他根烟,并且捉弄他,直到他恼羞成怒才肯罢休。有一回他从工具箱里抓出一把斧子想杀人。到了晚上,他会悄悄溜回古蒂斯通。到了门外,他会像被踢了的狗一样发出声响,然后在门边嗅来嗅去,直到芒罗秃头上为数不多的头发都竖起来。而芒罗夫人会起床到门口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把他拉进来。有人说她剥下他的裤子,揍他一顿,但或许这是骗人的。她不怕他,他也不怕她。他们真是绝配呀!
芒罗一家从来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这在古蒂斯通是件轰动的事情。而托尼,虽然不是最傻的,但是他也是个够奇怪的家伙。他是个小胖子,留着红色的小胡子,有一双忧愁的眼睛。他走路时低着头,你会为他感到难过,因为有的时候,在收费高速公路的正中间,或是拉着一马车甘蓝到半路时,他会生出一些奇怪的念头,然后他就像傻子一样瞪着眼,出神地站在那里好一会儿,直到有人摇他才晃过神来。他的手柔软漂亮,因为他不是个干活的人。人们说他以前是个学者,写书,日复一日地钻研,钻研得脑子变傻,精神失常,不得不进贫民收容所里去。
现在芒罗夫人会让托尼替她跑腿,去桥尾那边的小商店。她会告诉他要买什么,都是些很平常的东西。或许有时她会轻轻揪他耳朵,就像是对傻小孩那样。他会听她的话,把要买的东西都记下,然后就出发去商店,回来时什么也不落下。但是有一天,在芒罗夫人告诉她要买的东西之后,她看见他随手拿起一支笔在一张小纸上写东西。她从他那拿过纸片,把纸片转来转去,但她几乎什么也看不懂。她揪着他的耳朵问他他写了些什么,但是他只是摇头,看起来真像个傻子。他伸手要那张纸,但是芒罗夫人才不会给他。她要等斯特罗恩的孩子们上学路过古蒂斯通路的尽头时,把纸条给最大的孩子玛吉特,让她把它给牧师看,问问他上面是什么意思。
到了晚上,她就等着斯特罗恩的孩子们放学归来,他们从牧师那里拿了个信封交给她,她打开信封发现一张纸条,纸条上说那张纸上的内容是速写的,在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两英镑糖,人民日报,半英镑芥末,一罐老鼠药,一英镑蜡烛,我不觉得我能骗她两便士的零钱买根烟抽,她绝对是特维德河这边最小气的女人。也许托尼并不傻。那天晚上他没饭吃,而芒罗夫人再也没有跟他要纸条看了。
沿着金莱迪大陆一直向东,在路的左侧你会经过尼德山。在肯尼斯一世之前的佃农时代,尼德山有五处庭院。但是现在它只有一个非常小的农场。老辛克莱和他的妻子,还有她的大女儿,莎拉住在那里。她穿的不大好,身上有股酸臭味。她守着农场的房子,一直待嫁。小茅屋里住着工头、副工头、小工和临时工。尼德山后面有一条丹柏恩河,河水很浅,缓慢而平静的流过山谷。那里几乎从来没有鱼,人们说那也无妨,就是没有丹柏恩河,尼德山的鱼腥味也够重了。
穿过肮脏杂乱的荒野,在尼德山和佩西纳普中间有一条很老的路,有人说它和在格劳庇乌山战役中把罗马人打得一败涂地的卡尔加库斯一样老,也有人说这条路是德鲁伊人留下的,他们为了在布拉威里湖上摆石头,才铺了这条路。天啊,当时一定有几个古怪的无所事事的石匠,他们想要在尼德山的荒野再建一个石圈,就在这条老路的正中间。但是到现在,这条路上只有两三块石碑。尼德山的农夫们发誓说其他的石碑一定被毁了,散落在耕地间,坚硬多石的谷地就像老辛克莱妻子的心肠一样。
可尼德山这地方倒是适合种萝卜和燕麦,有时候种饲草也说得过去。但是大部分土地都是红粘土,太粗糙,太湿润,不能种大麦。要不是老辛克莱夫人养了一群猪拿到劳伦斯柯克卖,老辛克莱就不会有今天。辛克莱夫人是戈登人,大家都知道那是一群什么人,戈登渔夫,他们能从死人的肚子里榨出银子,管发臭的黑线鳕叫香鱼,还能一先令两条把它们卖出去。在她嫁给辛克莱之前她是个渔民,他们用借来的钱在尼德山安顿下来后,她每周都坐着小马车往戈登跑两趟,她会带回来很多烂鱼,那臭味隔着村子几英里都闻得到。她用烂鱼给土地施肥,那是很好的肥料,大约前六年他们的土地收成都不错,后来土地就被榨干了,他们不再用鱼做肥料了。但是那时他们开始养起了猪,收益也挺好,把债都还清了。他们还自己铸银器。
老辛克莱不是个心眼坏的人,他开始年老昏愚了。到了晚上,辛克莱夫人会把他推进椅子里,在厨房的壁炉前,脱下他的鞋子,帮他换上拖鞋,对他说,小伙子你又把自己累着了。而他则用手拖着她的下巴,说:“呀,我很好,别瞎操心……我还是你的小伙子,是吧,我的小姑娘。”然后他们就像傻子一样看着对方,两个皱巴巴的老傻瓜,要是当时有客人在场的话,他们那位文雅的女儿萨拉,则感到非常难堪。但是辛克莱和他的妻子只会对着她摇头,到了晚上两个老骨头躺在床上靠近了相互取暖时,他们会轻声感叹,还没有哪个勇敢的伙计有意愿要娶萨拉。多少年来,她一直精心打扮,偷偷盼着。一度她和磨坊的高个子罗伯似乎有戏,但是天哪,他不是结婚的那种人。如果你说古蒂斯通的傻子是真傻,那么一个有很多钱的男人,本来可以娶个妻子,让他更文雅更勇敢,而他却孤单一人,铺个单人床,自个儿烤面包,对此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但是磨坊的罗伯从没想过金莱迪的人会怎样说他。沿着金莱迪大路再走远些就是磨坊,它位于通往高山的支路的拐弯处。罗伯独守在那十年了,经营着磨坊,看一个名叫英格索尔 的下等人写的书,那人曾是个手表匠,却不信上帝。他在磨房周围养了两三头猪,猪长得很壮,他喂猪用的玉米和大麦很有可能是他从人们送去磨坊加工的粮食袋里偷拿的?没有人会否认,但是罗伯的猪是默恩斯最好的猪,连劳伦斯柯克的人都会远道而来,带着他们的母猪来找他的猪配种,他的公猪真是头漂亮的牲畜。
除了磨坊、猪和鸡之外,罗伯还有一匹克莱德代尔马和一匹谢德兰小马驹,那20英亩地就是靠它们来耕种,他大概还有一头母牛,从未产过崽,因为他从没找时间把它们送到公牛那去,尽管他本来可以有时间,但他却像个傻子一样把汗水浪费在磨坊后面那片粗犷的荒野,他要把它收拾成一个庭院。他在三年前就开始了这项工作,到现在一半还没完成。那里全是大洞和池塘,堵满了金雀花的根,那些根像人的手臂一样粗。你在别处见不到这么蠢的事情了。人们听说当金莱迪的其他人都上床睡觉的时候,罗伯还在那片粗犷的地上辛勤劳作,自己吹着口哨,仿佛还是上午九点,太阳正亮的时候。他会吹着口哨,唱着《西班牙少女》、《从前有个年轻的少女》和《为我铺床的姑娘》。可哪来的什么姑娘上过他的床,这样对姑娘们也是有好处的,因为她们准不希望看到罗伯躺在自己身旁。
就那样自己一人度过夜晚后,他又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出门。有时他会带着克莱德代尔马或者牧羊犬,他们仨相处得非常愉快。但是当他下令让它们不要动弹的时候,牲畜却要走动,或者他想让它们走动,而它们又不肯动了,真教罗伯丧失理智,逼着他说出各种粗俗的名字来称呼它们,直到你觉得大半个默恩斯都听得到他。他会抽打他的马,打到人们大呼残忍。不过他对付牲畜还是很有办法,他会立马又和它们成为朋友。每当他外出从德蓝利提的铁匠铺或阿巴思诺特的工匠那回来时,它们一看到他就会从院子的另一头跑向他,他会从自行车上下来,喂它们吃他买回来的糖块。
他觉得养马就很满足。天哪,罗伯会给你讲关于马的故事,一直讲到你的头发昏,但是他自己从来不厌烦。这个长得像竹竿的少爷,他个子高,骨头也许细小,但身板却相当宽。他头小,鼻子瘦,眼睛是烟蓝色的,像是冬日清晨的铁犁刀,闪闪发亮。他的胡子很长,颜色和成熟时的玉米一样,垂在嘴角两边,老牧师觉得他看起来像维京人。而他会说:“啊,牧师,只要我看起来不像牧师,我就会心满意足地在这世上摸爬滚打啦。”牧师说他是个傻子,对上帝不敬,说他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是有根刺在划壶底。罗伯说不论怎样他宁可当根刺也不愿当个傻瓜被蒙骗,因为他不相信牧师和教会。这是他从英格索尔的那些书里学到的,虽然天晓得这个人的逻辑是不是和他的手表一样烂,但他值得相信。不过罗伯觉得他写的东西很好。罗伯还说如果救世主降临金莱迪,他会欢迎祂来磨坊吃顿饭或喝点牛奶,但是他才不会听牧师讲的鬼东西。这就是高个子罗伯还有他磨坊的乱事。有人说他不太正常,但是也有人说,唉,他就那样,有点粗野罢了。
高山矗立在磨坊之上,顶端种着落叶松。据说一百年以前,那里挤满了五个佃农的小农场,但是后来肯尼斯一世把他们的房屋拆毁,把他们赶出教区,并在高山修建了一个气派的农场。二十年后,当年的一个佃农的儿子,戈登,回到这里租下了这个地方。人们称他为厄普拉姆斯,但是他不喜欢这个称呼。他有了个大农场,就接近上流社会了,他忘了他的父亲在被肯尼斯一世赶走的那个晚上,像个孩子一样哭着离开金莱迪。他是个小不点,脸色苍白,头发又稀又长,他的鼻子不直,向一边弯着。他没留胡子,手和脚都很小,喜欢打绑腿穿马裤,随身带着跟小手杖,和垃圾堆边的公鸡一样高傲。
戈登夫人来自斯通黑文,她的父亲在那里的邮局当差,可是,天哪,听她讲话的样子你会觉得邮局是她父亲发明的,还享有专利。她很能生养,总是穿着讲究。她的眼睛很像鱼眼,而且是鳕鱼的眼。她总要讲英语,还让她的两个女儿也讲英语。这两个女儿,内莉和玛吉·简,都在斯通黑文学院念书。老天爷,她们真是越念越糟。你要是在路上遇到她们两个小妞儿,问:“内莉,你妈的母鸡下蛋下得怎么?”她多半会回答你“近来不很大” 。她一副骄傲的样子,简直叫人立即不去抓眼前的鼬鼠,而是想停下来给她一巴掌。
虽然戈登夫人家只有鸽子房那么大,但听她说起来,你会觉得自打她结了婚,她每个月都要生一窝孩子。她会讲她是怎么把内莉拉扯大的,或者讲阿伯丁的一位专业医生是怎么评价玛吉·简的。她讲的事情让人们感到厌烦,以至于人们在高山的方圆一英里内对小孩的事绝口不提。但是磨坊的罗伯,这个粗俗的畜牲,很喜欢当面嘲笑她,他会给她讲个故事,说:“当我把我的猪带到爱丁堡的专业医生那儿时,他起身说‘罗伯先生,这头猪真不同寻常,这么美丽,如此聪明,你应该把它送去学院念书,有一天它会成为你的骄傲’。”戈登夫人听着听着脸色就变得像火焰一样红,她也顾不得讲英语,用苏格兰方言骂罗伯是个可恶的流氓。
除了两个女孩之外,她还有个儿子,叫约翰·戈登。他像魔鬼一样邪恶。他已经把两三个女人的肚子搞大了,而他不过才十八岁。他遇到的女孩之中,有一个让他惹上了大麻烦。这姑娘的哥哥在格伦本威当花匠,他听说了这件事后,就跑到高山,在放养牲畜的院子里抓住了小戈登。“你就是那个苏格兰佬?”他问道。小戈登说“把你该死的手拿开”,那个小伙说“好啊,不过我要先在肮脏的破布上擦一擦”,说着他抓起一把牛粪,把它全扔到小戈登身上,然后把他勾在铁耙子里翻滚,那场景连母猪看了也都吃不下晚饭。
茅屋里的佃农听说了这事就飞奔过来,但是他们看见被欺负的是小戈登,就袖手旁观,围成一圈站在那里大笑。他们还招呼着别人来看这好戏:这真是一堆好粪落到铁耙子上。这位德蓝利提的小伙子,谨记妹妹和她所遭受的侮辱,绝不轻易让这事情了结。小戈登看起来像只半死不活的小猫,但他闻起来像是已经死了有一个星期。这对高山的女主人来说是极大的冒犯。她冲进围观的佃农中,找到工头。工头名叫尤恩·塔文达尔,是个年轻的高地人,阴沉而邪恶。她问他你为什么不帮我的约翰尼?而尤恩回答说我在这是当工头,又不是保姆。他是个蛮横的野孩子,脸皮厚得很。但是他是个干活的好手,据说他能嗅到天气的变化,骨子里就是个庄稼人。
金莱迪的第八处地产是普蒂的,它几乎算不上一块地产。它在金莱迪路的中间,位于磨坊和桥尾中间。它只有烟头或山尖那么大,后面是一堆棚屋,老普蒂在那养牛和小驴,那驴的年纪都和老普蒂一样大了,真的!但是比他好看两倍。人们说那头驴和普蒂处的太久了,以至于不论何时张口开腔,它都开始结巴。因为老普蒂大概是默恩斯口吃最严重了的,而最糟糕的是,他对此全然不知。方圆几英里内一举办音乐会,他就会逼迫牧师给他个上台的机会。然后他就走上台,这个愚蠢的老糊涂,开始背诵“光光光光滑滑、胆胆胆胆胆胆胆怯、怕怕怕怕事的、小东西”这一类的诗,听着真是痛苦啊!
据说他在普蒂住了有五十年了,他的父亲在那之前是纳普的一个佃农,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估计他自己也忘记了。他是金莱迪最早的居民,为此他非常自豪,虽然天晓得一直守着那个潮湿酸臭,连羊都不肯停在那歇脚的房子有什么值得自豪的。他是个鞋匠,管自己叫皮匠,这么老式的称呼让人家听了都要笑话。他灰色的头发总是垂到耳边,他不经常洗头,也许只有新年或他生日的时候他才会洗。他总是穿着带红色领口的灰色衬衫,他以为这是个秘密谁都不知道。
亚历·马奇是桥尾的一个农民。桥尾位于丹柏恩河源头的另一边。他从斯通黑文来到这。人们说他负债累累,娶了那么个懒婆娘,不拖累他才怪呢。亚历是个耕田好手。桥尾尽头的谷地和高山相连,那里虽然有些潮湿,但在金莱迪算不是最差的地方。马厩可以养四匹马,但是亚历最多只养三只,他说他要等他家里人变多了才养四匹。他的家里很快就添了新成员,虽然马奇夫人别的事帮不上忙,可几乎每隔不到一年,她就能生下了一个小孩。马奇已经习惯了大半夜不情愿地赶到贝维去找医生。而医生老梅尔德伦会冲亚历使眼色,大喊道你又来了?亚历会说:“该死的!现在的女人都不需要你看一眼,她都能怀孕。”
因此有人说他一定总是对他妻子目不转睛,但是这令人难以置信,因为她并不是个大美人。她是个斗鸡眼,一副懒散的样子,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她的五个孩子同时吵吵嚷嚷,闹得烟灰要从烟囱里落下来糟蹋了饭菜,牛闯进了院子吃了她洗干净的衣服,这些她都不管。她会说“哎,一百年后我死掉,这些都无关紧要了”,说着她就点起了一根烟,像个吉普赛人一样,她总是随身带着一包烟。她和她的烟,已经成了半个默恩斯的谈资。
她的五个孩子中,有两个是男孩,最大的11岁。他们五个长得都像爹,宽脸盘,高颧骨,尖下巴,长得像只小猫头鹰或者狐狸。他们的大耳朵像是奶油罐子上的把手。亚历的耳朵也是这么大,据说夏天的时候,他能用它们拍打苍蝇。有一次他从劳伦斯柯克骑自行车回家,喝得酩酊大醉,路过陡峭的斜坡。斜坡下是丹柏恩河的小桥,他错把流动的河水当成了宽广的大路,于是他走到河堤和桥顶之间,一头栽进二十英尺深的河底。他通常跟别人说要不是有耳朵托着他,他脑袋都要开花了。但是磨坊的长腿罗伯却嘲笑他说“撞到脑袋?天啊,马奇,你根本就没有脑袋!”
以上就是金莱迪在1911年那个荒凉冬天的种种。新牧师在第二年年初时被选出,用他的话说,苏格兰乡村是在菜园和漂亮的荆棘丛间繁衍起来的,它们荫蔽在绿色百叶窗的房子下。他这番话为何意,要是你有闲情猜谜语,可以自己想想,整个金莱迪根本没有一所房子有绿色的百叶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