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比和我第一次遇见梅丽莎是在有天晚上市区的一场诗歌活动上,我和博比一起表演。梅丽莎在外面给我们拍照片,博比在抽烟,我刻意地拿右手握住左手腕,好像担心它会弃我而去似的。梅丽莎用的是一款大块头的专业相机,她在专用相机包里装了很多种镜头。她一面拍照,一面聊天和抽烟。她聊起我们的演出,我们聊她的作品,我和博比在网上读过。接近午夜,酒吧关门。那时正好下起雨来,梅丽莎说欢迎我们去她家喝点酒。
我们一起钻进出租车后座,开始系安全带。博比坐中间,头转过去在和梅丽莎说话,我只能看见她的颈背和勺子似的小耳朵。梅丽莎给了司机一个蒙克斯顿
的地址,我转头看向窗外。收音机里一个声音在说:八十年代……流行……经典。然后是一段广告过门。我很兴奋,准备好迎接挑战,拜访一个陌生人的家,已经开始酝酿好话和某些面部表情,好显得我迷人可亲。
梅丽莎家是座半独立式的红砖建筑,外面有一棵槭树。街灯下树叶看起来泛橘,像人工造的。我喜欢看别人家里的样子,尤其是梅丽莎这种小有名气的人。我立马决定要记住她家的一切,过后才好向我们其他朋友描述它,然后博比会赞同我。
梅丽莎请我们进门后,一条红色小猎犬从大厅直冲过来,冲我们咆哮。走廊很温暖,开着灯。门边是一张矮桌,有人留了一小堆零钱、一把发梳和一管没拧上的口红。楼梯墙壁上挂了一幅莫迪利亚尼画作的印刷品,画着一个斜倚的裸女。我心想:这是一整套房子。能住一家人。
来客人啦,梅丽莎对着走廊深处吆喝。
没人出现,于是我们跟着她走进厨房。我记得我看见一只深色木碗,里面装着熟透的水果,还注意到一座玻璃暖房。有钱人,我心想。我那时总想着有钱人。狗跟着我们进了厨房,在脚边嗅,但梅丽莎没提起狗,因此我们也没提。
来点葡萄酒?梅丽莎问。白的还是红的?
她把酒倒进大得像碗的玻璃杯,我们一起在一张矮桌边坐下。梅丽莎问起我们是怎么开始一起进行诗歌表演的。我们当时刚念完大三,但还在高中时就开始一起表演了。那会儿考试都结束了。五月末。
梅丽莎把相机放在桌上,偶尔把它提起来拍照,自嘲地笑自己是个“工作狂”。她点了支烟,把灰磕在一只花哨的玻璃烟灰缸里。房间里一点烟味儿都没有,我不知道她通常是不是在这儿抽烟。
我交了些新朋友,她说。
她丈夫站在厨房过道里。他举起手向我们致意,狗开始吠叫,呜咽,转圈圈。
这是弗朗西丝,梅丽莎说。这是博比。她们是诗人。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在台子上打开。
过来和我们坐坐,梅丽莎说。
唉,我也想,他说,但我应该在飞之前努力睡会儿。
狗跳上他旁边一把厨房椅,他心不在焉地伸手摸它脑袋。他问梅丽莎喂狗了没,她说没。他把狗抱起,托在臂弯里,让它舔他的脖子和下巴。他说他会喂它的,然后就从厨房门走了出去。
尼克明早要在加迪夫拍戏,梅丽莎说。
我们都已经知道她丈夫是演员。他和梅丽莎在活动上经常被一起拍到,我们有朋友的朋友曾经遇见过他们。他有一张宽阔英俊的脸,看上去能轻而易举地单手把梅丽莎举起来,用另一只手挡开不速之客。
他很高,博比说。
梅丽莎微微一笑,那样子就像“高”是在暗示别的什么,并且还不一定是好话。聊天转向其他话题。我们讨论了一会儿政府和天主教会。梅丽莎问我们是否信教,我们说不。她说她觉得宗教场合,比如说葬礼或婚礼,“能带来一种镇定的慰藉”。它们是集体生活,她说。对一个神经质的个人主义者来说,那场合挺好。而且我在一所教会女校读过书,我还记得大部分祷词。
我们在教会女校读过书,博比说。出了点麻烦。
梅丽莎咧嘴一笑,问:比方说?
比如,我是同性恋,博比说,而弗朗西丝是个共产主义者。
而且我一句祷词也不记得了,我说。
我们聊天喝酒,在那儿坐了很久。我记得我们聊起诗人帕特里夏·洛克伍德
,我们很崇拜她,还聊了博比瞧不起的所谓“男女同工不同酬女性主义”。我开始感到疲倦,还有一点醉。我想不出什么机智的话,也很难摆出什么表情来传达我的幽默感。我觉得我光在笑,不断点头。梅丽莎告诉我们她正在写一部散文集。博比读过她的第一本文集,我还没有。
不怎么好,梅丽莎对我说。等着下一本吧。
大约三点,她领我们去空房,说能遇见我们太好了,很高兴我们留宿。爬上床时我盯着天花板,感觉酩酊大醉。房间不断旋转,旋儿又急又紧。我的眼睛刚适应了这轮旋转,下一轮又立马开始。我问博比她有没有这种情况,但她说没有。
她太迷人了,是不是?博比说。梅丽莎。
我喜欢她,我说。
我们能听见她在走廊里说话,她的脚步声穿过一个个房间。有一次狗开始吠叫,我们能听见她在嚷嚷,然后听见她丈夫的声音。但那之后我们就睡着了。我们没听见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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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比和我在中学相识。那时博比还很固执己见,经常因为我校所谓“破坏教学纪律”的不端行为而留校察看。我们十六岁时,她穿了鼻环,开始抽烟。没人喜欢她。她有一回因为在耶稣十字架受难石膏像旁的墙上写“操你妈的父权社会”而被暂时停学。这件事并未激起共鸣。博比被视作装逼。就连我也不得不承认,教学在她休学的一周里顺畅多了。
我们十七岁时要去学校大会堂参加一场筹款舞会。一颗破损的迪厅闪光球把光打在天花板和带铁栏的窗户上。博比穿着一条很透的夏裙,看上去像没梳头。她光彩照人,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得努力不去注意她。我告诉她我喜欢她的裙子。她把伏特加装在可乐瓶里喝,分了点给我,然后问我是不是学校其他地方都上锁了。我们去看通往后台楼梯的门,发现它是开着的。那里一盏灯都没开,一个人都没有。透过木地板条,我们能听见嗡嗡的音乐,就像别人的手机铃声在响。博比又分了我一点伏特加,问我喜不喜欢女孩。在她身边很容易让人装作若无其事。我只是回答:当然了。
当博比的女朋友并不会让我背叛谁的忠诚。我没有亲密的朋友,午饭时我在学校图书馆里一个人读课本。我喜欢其他女孩,我让她们抄我的作业,但我很孤独,感觉自己配不上真正的友谊。我写清单列出我想要改进的地方。我和博比开始交往后,一切都变了。没人再问我要作业。午饭时我们沿着汽车停车场手牵手散步,人们带着恶意别过视线。很好玩,这是我第一次觉得真好玩。
放学后我们经常躺在她房间里听音乐,谈论我们为什么喜欢彼此。这些对话又长又激烈,并且在我看来无比重大,我私下里会在傍晚凭借记忆把它们记下来。当博比谈起我时,我感觉像在镜中第一次看见自己。我也更爱照镜子了。我开始对自己的脸和身体抱有强烈兴趣,这是前所未有的。我问博比这种问题:我的腿长吗?短吗?
毕业典礼上我们表演了一段诗歌唱诵。有的家长哭了,但我们的同学只是看向集会室窗外或彼此小声交谈。几个月后,在我们交往一年多时,博比和我分手了。
梅丽莎想写一篇关于我们的人物特稿。她发来邮件,问我们是否有兴趣,并附上她在酒吧外拍的照片。我一个人在房间里,下载了其中一张照片,把它全屏打开。博比正回头看我,带点淘气,右手夹着烟,左手拽着皮毛披肩。站在她身旁的我看上去百无聊赖,很有性格。我试图想象我的名字出现在特稿里,加粗的衬线字体。我决定下次见到梅丽莎时更努力地给她留下印象。
几乎邮件一到博比就给我打来电话。
你看见照片了吗?她问。我觉得我爱上她了。
我一手拿手机,一手把照片上博比的脸放大。照片是高清的,但我把它放大到看得见像素颗粒。
或许你只是爱上你自己的脸了,我说。
我长了一张漂亮脸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自恋。
我没有计较这句话。我还沉浸在放大过程中。我知道梅丽莎为好几家大的文学网站撰稿,她的作品在网上传播很广。她写过一篇关于奥斯卡的著名散文,每年到了颁奖季大家都会转发。有时她也写当地人物特稿,在格拉夫顿街上卖作品的艺术家,或伦敦的街头艺人;她的文章总是配有漂亮的人物照片,看上去既带人情味儿又很有“个性”。我把图片缩回原样,努力打量我的脸,假装自己是头一回看见它的陌生网民。那张脸看上去又圆又白,眉毛像倒下来的括号,眼睛别过镜头,几乎闭上了。就连我也看得出来我有个性。
我们回复梅丽莎说乐意之至。她邀请我们吃晚餐,讨论我们的作品,再拍一些照片。她问我能不能把我们的一些诗发给她,我发给她三四首最好的作品。博比和我假意讨论我们两个应该穿什么赴会,实则是讨论博比最后应该穿什么。我躺在我的房间里,看着她凝视镜中的自己,把几缕头发前后挪动,衡量效果。
所以当你说你爱上梅丽莎时,我说。
我是说我暗恋她。
你知道她结婚了。
你不觉得她喜欢我吗?博比问。
她在镜前举着一件我的纯棉磨毛白衬衫。
喜欢你是什么意思?我问。我们是在严肃地讨论还是开玩笑?
我有一半是严肃的。我认为她的确喜欢我。
婚外恋那种喜欢?
博比只是笑了笑。和其他人在一起时,我大致能感觉到我该把什么当真,什么不当,但和博比在一起时这是不可能的。她从不会完全认真,或完全开玩笑。于是我学会以禅系态度接受她说的奇奇怪怪的东西。我看着她脱掉上衣,穿上我那件白衬衫。她仔细地卷起袖子。
好看?她问。还是难看?
好看。很好看。
我们去梅丽莎家吃晚餐那天,下了整整一天雨。早上我坐在床上写诗,想敲回车的时候敲一下。最后我把窗帘拉开,读新闻网页,冲澡。我的公寓有扇门通往大楼庭院,里面种满绿色植物,远处一角有一棵樱花树,是一大特色。当时已经快六月了,但四月时樱花又亮又滑,像婚礼时用的彩色碎纸。隔壁夫妇有个小孩,有时晚上会哭。我喜欢住在这里。
博比和我傍晚在城里碰头,搭公交去蒙克斯顿。沿路返回那座房子感觉像玩传礼物游戏
时拆开礼盒包装。路上我把这种感受告诉博比,她说,拆完里面是礼物,还是下一层包装?
我们吃完晚饭再聊,我说。
按响门铃后,梅丽莎来应门,单肩挂着她的照相机。她感谢我们来。她的微笑极具表现力,带着密谋的意味,我认为她大概对所有受访者都这么笑,好像在说:你对我而言不是普通的采访对象,你是我的偏爱。我知道过后我会带着妒意朝着镜子模仿这个微笑。猎犬在厨房过道里汪汪叫,我们把外套挂好。
厨房里她丈夫正在切菜。狗被聚会搞得异常兴奋。它跳上一把厨房椅,每隔十或二十秒就叫一声,他让它停时才止住。
你们想来杯葡萄酒吗?梅丽莎问。
我们说当然了,于是尼克给酒杯斟上酒。上次见到他后我在网上查他资料,部分原因是我在真实生活中还没认识过哪个演员。他主要演戏剧,但也演些电视剧和电影。几年前,他曾经获得一个大奖提名,但没得奖。我搜到一整系列他没穿衬衫的照片,绝大多数照片上他看起来都要年轻些,正从游泳池里上来,或在一档老早就被取消掉的电视节目上冲澡。我给博比发了其中一张照片的链接,附上留言:花瓶老公。
梅丽莎流传在网上的照片不多,虽然她的散文集给她带来很高的知名度。我不知道她和尼克结婚多少年。他们两人都还没出名到能在网上找到这种信息。
你们总是一起写东西吗?梅丽莎问。
哦上帝,不,博比说。都是弗朗西丝写的。我一点忙都不帮的。
这不是真的,我说。这不是真的,你帮了忙的。她只是随便说说。
梅丽莎把头歪向一边,发出一种笑声。
行,好吧,你们两个谁在撒谎?她说。
我在撒谎。除了充实了我的人生,博比并没有帮助我写诗。据我所知她从来没写过创作性的作品。她喜欢表演戏剧独白,唱反战抒情歌曲。在台上她比我表演得更好,我经常焦虑地瞄她来提醒自己该干什么。
晚餐我们吃浇了很多白葡萄酒酱的意面和大量蒜香面包。大部分时候尼克不说话,梅丽莎问我们问题。她经常逗我们笑,但是就像别人不是特别想吃东西时非要人家吃。我不知道我喜不喜欢这种欢快的力量,但很明显博比非常享受。她真的没必要笑那么厉害,我看得出来。
尽管我没法说出具体原因,但我明显感觉当梅丽莎知道是我独立撰写素材后,她对我们的创作过程没那么感兴趣了。我知道这种变化很微妙,博比过后不会承认,这让我很恼火,就好像她已经否认过了。我开始觉得自己从整个场景飘离出来,仿佛终于现身的那种张力其实并不让我感兴趣,甚至都不包括我在内。我本可以更努力地加入其中,但我或许很讨厌要努力才能招揽注意。
晚餐后尼克清理盘子,梅丽莎拍照。博比坐在窗台上凝视一根点燃的蜡烛,一面笑一面扮可爱的鬼脸。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餐桌边,喝完第三杯葡萄酒。
我喜欢在窗边照,梅丽莎说。我们能拍个类似的吗,不过改在暖房里拍?
厨房的双扇门向外通往暖房。博比跟着梅丽莎,梅丽莎把门在她们身后关上。我能看见博比坐在窗台上,在笑,但我听不见她的笑声。尼克正在给水槽接上热水。我再次对他说晚餐太好吃了,他抬起头说:哦,谢谢。
透过玻璃,我看见博比抹掉眼睛下面的一点妆渍。她的手腕纤细,手指长而优雅。有时当我在干什么无聊的事时,比方说从上班的地方走回家或者晾衣服时,我喜欢想象自己长得像博比。她的姿态比我好,脸美得让人过目难忘。有时我装得太逼真了,当我碰巧看到镜中自己时,会感到一种诡异的、非人的震惊。博比此刻就坐在我眼皮底下,假装起来更有难度,但我还是试着做了。我想说句挑衅的蠢话。
我猜她们大概用不着我,我说。
尼克看向暖房,博比正在摆弄她的头发。
你觉得梅丽莎在区别对待?他问。我可以和她说一声,如果你想的话。
没关系。大家都最喜欢博比。
真的?我得说,我更喜欢你。
我们眼对眼。我能看出他在哄我,于是我微笑了。
对,我觉得我们很融洽,我说。
我喜欢诗意的人。
哦,好吧。我的内心生活很丰富的,相信我。
我说这话时他笑了。我知道我有点越界了,但我不觉得很愧疚。外面暖房里梅丽莎点起一支烟,把相机放在玻璃茶几上。博比就着某句话热切地点头。
我本以为今晚会是一场噩梦,但其实还挺好,他说。
他来到桌边在我身旁坐下。我喜欢他突然的坦诚。我还惦记着自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看了他没穿衣服的照片,此刻我觉得这件事非常有趣,几乎想要告诉他。
我也不是特别喜欢晚宴,我说。
我觉得你表现得挺好。
你表现得非常好。你刚才棒极了。
他对我微笑。我努力记住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以便能日后对博比复述,但在我脑海里它听起来没这么有趣。
门开了,梅丽莎走进来,双手捧着照相机。她拍下一张我们坐在桌边的照片,尼克单手托着酒杯,我目光无神地盯着镜头。然后她在我们对面,看着照相机屏幕。博比走进来,没问她就给她的酒杯加了酒。她脸上有一种极致的幸福,我看出她喝醉了。尼克望着她,但什么也没说。
我提议我们应当出发去赶末班车,梅丽莎承诺会发照片给我们。博比的微笑垮了一点点,但现在提议再待一会儿已经太迟。我们的外套已经递了过来。我有点晕,博比不再说话,我一个人傻笑。
我们走了十分钟来到车站。博比一开始很安静,我以为她很沮丧或者恼火。
你们聊得开心吗?我问。
我很担心梅丽莎。
你很什么?
我觉得她不幸福,博比说。
不幸福是什么意思?她在跟你说这个?
我觉得她和尼克在一起并不是很幸福。
真的吗?我问。
真可悲。
我没有指出博比只见过梅丽莎两次,虽然我大概应该提的。的确,尼克和梅丽莎看上去并不深爱对方。他没给任何解释,就对我说他认为她组织的晚餐会是一场“噩梦”。
我觉得他很风趣,我说。
他连嘴都没怎么张。
对,他的沉默很幽默。
博比没笑。我没再提。我们在公车上没怎么说话,因为我看出她不会对我和梅丽莎的花瓶老公轻松建立的默契感兴趣,而且我也想不出别的什么可以聊。
我回到公寓,感觉比在梅丽莎家时还醉。博比回家了,就我一个人。我在上床前打开所有的灯。有时我会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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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博比的父母正为分手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博比的母亲埃莉诺情绪不稳定,长时间犯病,原因未知;因此分手时她父亲杰里获得了更多同情。博比总是直呼他们的名字。一开始这或许是一种叛逆行为,如今听起来像在喊同事,仿佛她家是他们共同经营的一家小型企业。博比的妹妹莉迪亚十四岁,她没法像博比那样镇定地承受这一切。
我的父母在我十二岁时分开,我父亲搬回了巴利纳,他们相遇的地方。高中毕业前我和母亲一起住在都柏林,随后她也搬回了巴利纳。进大学后我搬进父亲的哥哥在自由街区
的一间公寓。我上学期间,他把另一间卧室租给另一个学生,我在傍晚要保持安静,在厨房看见室友时要礼貌地打招呼。但夏天室友回家时,我可以一个人住在这里,想泡咖啡就泡咖啡,把书摊得到处都是。
当时我在一家文学经纪公司实习。那里还有个实习生,叫菲利普,我的大学同学。我们的任务就是读成堆的书稿,然后写一页长的报告,阐述它们的文学价值。它们几乎都没有价值。有时菲利普会讥讽地念一些糟糕的句子给我听,我会笑,但在这里工作的大人面前我们不会这么干。我们每周工作三天,领一份“补贴”,也就是说我们基本没有工资。我只需要果腹,菲利普住在家里,因此这对我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这就是特权如何延续下去的,菲利普有天在办公室里对我说。像我们这样有钱的混蛋免费当实习生,把其余人的工作给抢了。
那是你,我说。我永远都不会去找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