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哀是法国人,活跃在17世纪,与英国的弥尔顿大约生活在同一时代,被称为17世纪两位最伟大的作家。
莫里哀生于1622年,他本姓波克兰,出身一点也不显赫。姓波克兰的人大都住在法国的博韦齐,莫里哀第一个可考证的祖先应当算是某个曾做过博韦齐行政长官的人,他有一个儿子,名叫让·波克兰,他从外省来到了巴黎,娶了一个皮货商人的女儿,还同岳父合伙做起了皮货生意。可惜的是四年后他的妻子就离开了他,紧接着两个女儿也跟着母亲走了。
这之后让又娶了一个妻子,她的地位比不上前任妻子,只是个替人洗衣服的姑娘,不过身体很棒,她一口气同丈夫生下了整整9个儿女。
这九个儿女中的老大后来成了地毯贩子,他是个有头脑的商人,挣了不少钱,后来还娶了个世代都是地毯商的妻子,不但替他带来了许多做生意的门路,还带来了一笔不小的嫁妆,让丈夫的财产整整翻了一番。
他们婚姻的第一个果子大约在1622年1月15日挂上了树梢,他们给他取名叫让,他的父亲与祖父也都是这个名字。
这个果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莫里哀。
这夫妻俩都是精明的商人,生意就像那芝麻开花节节高,后来他从弟弟手中买下了一个官,叫“王家室内装饰师”。负责替王宫搞室内装修,提供各种家具之类,可是笔大生意。
这样美好的日子在莫里哀十岁时发生了大变故,他的母亲去世了,年仅三十岁。
这时他的父亲已是个富翁了,后来又娶了一个妻子,她又替他带来了一笔可观的嫁妆。
家境的殷实使莫里哀得以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他进的是克莱蒙中学,一所久负盛名的好学校,曾培养出一大批法兰西精英之士,如大名鼎鼎的伏尔泰。
他父亲原来准备让大儿子上完学后就来接他“王室室内装饰师”的职位,现在大大失望了,儿子对桌椅地毯之类毫无兴趣,喜欢的是戏剧,他已经二十有一了,为什么会爱上演戏这一行呢?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吧。
这时莫里哀认识了一个叫玛德莱娜·贝雅尔的女人,长得十分漂亮,曾经当过演员和作家,都是三流的,她主要挣钱的法子是当有钱人的情妇,听说她的情夫包括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弟弟。
认识莫里哀时她已经结束了情妇生涯,他们大概很快就住到了一块儿,并且不久就开始筹划建剧场的事了。
他们不是组建一个剧团,招几个人,付付工钱,而是要建整整一座新剧院!甚至还包括给剧院外的马路铺上石板,好让观众们的马车通过。
可以想想这得花多少钱!但莫里哀同玛德莱娜·贝雅尔好像满不在乎,以为观众会摩肩接踵而来,他们马上就可以赚大钱了。
事实上呢,听说从他们正式演剧的第二天起就只有演员们的亲戚同拿免费票的人来看了。这是1644年左右的事。
剧团赚不来钱,但他们为建剧院花费的大把金钱是要还的,把一切都投到了剧团中的莫里哀哪来的钱?因此在未来的一年里莫里哀两次被债主告上了法庭,两次被关进了牢房。
即便如此,莫里哀仍不肯放弃他热爱的戏剧生涯。他带着他的剧团,开始了漫长的流浪之旅,美其名曰“巡回演出”。
这段流浪生涯长达13年,在这漫漫岁月里,他们走遍了法兰西的角角落落,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演出了些什么剧目?遭遇了些什么样的挫折?间或也撞了些什么运气?这些现在我们基本上一无所知,只能从一些他们到过的地方的市政厅或者教堂的有关记载中知道一鳞半爪的消息。例如他们1648年到了东部南特,又在数年里几次出现在西边的里昂,等等。这些岁月想必不是那么顺畅的,更谈不上成功了,要是他们的演出很成功,也不会这样被人忽略了。
虽然度过了漫长而无名的岁月,这些岁月绝非浪费,至少可以说在这些年月里他们毕竟在演出,毕竟在创作,这对于他们日后成功的作用不言而喻。
莫里哀和他的剧团的流浪与失意的生涯结束于1658年,这年10月的一天下午,莫里哀和他的剧团一起在名声显赫的罗浮宫里演出了,许多王室人员和达官显贵都来捧场,最尊贵的观众是国王路易十四。
这是一个标志,说明一向默默无闻的莫里哀先生从此受到了王族的青睐,这就像今天某某作家的某某作品受到了国家领导人公开的赞扬一样,自然会因此大发特发(行)。这样的机会今天当然比那时的法国还要少得多,那时的君主们成天游山玩水,哪像今天的国家领导人一样日理万机?
从此莫里哀就待在巴黎了,时年三十有六。
莫里哀既是剧作家,又是剧团老板,还是演员。这就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他的剧本有地方上演;二是他得保证自己的剧团总有剧本上演。这两个特征造就了莫里哀的特色:他几乎从来没有像别的作家一样,写专门供出版的东西,例如诗歌、小说、散文甚至剧本。他写的东西只有一个目的——上演。他甚至没有将他那些上演的剧本以书籍形式出版,它们中许多的命运是:一旦演出结束,它们也就消失了,直到若干年过去,后人要来研究莫里哀,把他视为一个伟大作家要出版他的作品时,它们才第一次以铅字呈现在世人面前。当然不全是这样,莫里哀生前也出版了自己的一些剧本,但他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他想向人们表明这部作品是他莫里哀写的,而不是其他人!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是因为那时没有版权法,一些庸才剽窃他人作品是常有的事。莫里哀这样能让观众开怀大笑的作品当然是最值得剽窃的了。他们通常是去看看他某个刚刚上演的剧,然后就在剧场里用速记录下来,然后拿回去随便改改,就当作自己的作品上演或出版。
莫里哀在1662年2月结婚,妻子是演员,名叫阿尔芒德·贝雅尔。她是前面我们讲过的他的情人玛德莱娜·贝雅尔的女儿或者妹妹,年纪只有剧作家一半大,他40,她20。她长得很漂亮,还替丈夫带来了一笔不小的嫁妆。她的唯一缺点仅仅是女戏子们通常都有的缺点——轻佻。有没有轻佻到让伟大的作家戴颜色特别的帽子就不得而知了。
莫里哀第一部激起轩然大波的作品是《太太学堂》。《太太学堂》上演于1662年底,大意是一位老学究认为妻子应当是绝对“天真纯洁”的,心灵要像张白纸一样,然而现实中的女子哪个不是鬼精灵,丈夫一不小心就会戴绿帽子?他想了一个高招,收养了一个才四岁的孤女,对她进行了一番精心教养,目的是令她毫无知识,像个不识字的白痴,或者说像《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或者《天龙八部》中的木婉清一样,可惜他没有杨过段誉那样俊。当姑娘已经长大,他认为已经成了如他所愿的那样的人后,他娶了她。他想这样一个姑娘才适合当妻子。
然而当姑娘一见到外面的世界,遇到翩翩少年,那心中的天然之爱就自然而然地喷薄而出了。
这样的作品在当时颇有些伤风败俗的嫌疑,包括不少伤风败俗的词儿,例如当那老学究逼问姑娘那个青年动了她哪里时,她吞吞吐吐良久,说:“他动了我的那……”,还说“你可能会生我的气……”,令男观众听了顿时感到一阵亢奋,令女观众脸红心跳加速,产生了大量丰富的联想。
如此等等,怎会不让那些卫道士大大生气?他们大加挞伐。
这样的卫道士毕竟是少数,莫里哀这个剧本一上演就获得了空前成功,连演了几十场,有时一天要演两场,莫里哀狠赚了一笔。
当时有个人写了这样一首诗来称道《太太学堂》引起的轰动:
在华丽的沙龙或殿堂,
为了王公贵妇们的欣赏,
剧团演出了《太太学堂》。
陛下伉俪捧腹开怀,笑声回荡。
……
尽管有人横加挑剔,
观众依然踊跃前往。
哪怕是题材更为重大的戏剧,
也没见过如此盛况。
《太太学堂》虽然受到了鞭挞,然而总的来说是成功的。但他的另一部引起更大轰动的作品命运就不同了。
这部作品就是《塔丢浮》。
《塔丢浮》第一次上演是1664年,立即引起轰动,同时也招致了教会的反对。首演后的第二天最高法院便宣布了对它的禁演令,为了不让演员们偷偷演,法院甚至派人守住剧院大门。
莫里哀立即四处活动,他找大法官,找国王,然而都没有成功,国王虽然一贯庇护他,但在这事上他也不好太同教会与最高法院过不去,何况王太后也不喜欢它。
后来做出的判决是:五年内不得上演《塔丢浮》,他的另一个剧本《堂·璜》被判终生不得上演。
莫里哀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他一方面不断地找人说情或者说理,另一方面又对剧本做出了一些修改,好不那么触怒教会。
五年之后,也就是说,到1669年时,他总算获得了胜利,《塔丢浮》可以再次与观众见面了!
它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仅当年就上演了60多场,但它带来的麻烦并没因此中止,还不断地有人出来抨击它和它的作者。
当然,在这五年里莫里哀并没有把所有时间都用来为《塔丢浮》上演而奋斗,他一直在不断地写其他剧本。算起来,在他到达巴黎后的14年里,他一共写了31个剧本。
围绕《塔丢浮》的斗争耗费了莫里哀无穷的精力,终于成功之后,他的生命之火却已经很微弱了。
他并没有中止创作,对于莫里哀,创作就是他的生命,他就像蜡烛一样,用燃烧自己生命之烛来引出创作之火。
在《塔丢浮》上演后的四年里莫里哀又写了好几个优秀的剧本,包括《暴发户》和《没病找病》。
《没病找病》是莫里哀的“天鹅之歌”。1673年2月17日,在上演它的第四幕时,莫里哀昏倒在了舞台上。
他被人送回家时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
由于他是个被教会憎恨的作家,死得又很突然,没有来得及进行临终忏悔,这在当时是最可悲的死了!
他的遗体被草草埋葬,仿佛死去的不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甚至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狗。